爱情甜蜜语录
1.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会永远的等着你,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会有这样一个人。
2.相爱的时候彼此相互吸引,当我们享受过了爱所带来的甜蜜和浪漫,一切归于平淡,回到现实,我们会被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和一些琐碎的家务事缠绕着挥之不去,这时我们也许会怀疑爱情是否已经结束了。
3.相爱是一种缘分,人海茫茫中遇见你,在烟波浩瀚的岁月长河中我们能相逢,这本身就是上帝的恩赐。相爱是一种默契,大千世界,能和最适合自己最体贴最温暖那个人相守是一种默契。相爱是一种感觉,一种须用两颗心去体验和感受,才能体会出那跌宕起伏的美丽。相爱也是一种付出,是无怨无悔心甘情愿无所索求的为心爱的人付出一切。
4.有你的日子,一切都以你为中心;没有你的日子,一切都想着你,一切仿佛没了中心,好像一个无头苍蝇到处乱飞;我很想对你说,我需要你,需要你这个中心
5.你爱他吗?爱就告诉他,何必把思念之苦藏在心底深处。怕样子,地位,身份不相配?别怕,爱一个人是美好的。
6.爱,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情,需要每时每刻的维护!我要用时间积累对你的爱,用承诺兑现对你的情,用永恒化作我们一个圆满的-爱情!
7.我开始怀念,那些四处散开的花,它们因为你的离开,妖娆的变换着华丽。漫漫的堆积成内心坚实而无法倾诉的爱慕.被渐次淹没的暖。天际边黑色的暗涌,在路灯下渐渐清晰。我依然在路上游荡,看着人来过往。他们无视我的存在,默默地从我身边走过。偶尔会有人看着我,还带着笑意,却没有人读懂我的寂寞。却没有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相伴。心里蔓延着空荡与不甘。
8.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放大了你的好,当现实和幻想形成落差,终于明白了什么是黯然伤神;我们分手的时候,我又放大了自己的悲伤,沉浸在琐碎的记忆里,心底的痛,无以言表......走一起是缘分,一起走才是幸福!
9.我们总是不遗余力地去追求爱情能够地老天荒,总是千方百计地去留住那所谓的幸福瞬间,却不知道天有老的时候,地也有荒的时候,地老天荒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
10.我喜欢一首歌的歌词:“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所谓浪漫的爱情,是在平凡真实的生活中才能体现出来的。
11.茫茫人海,凭你的名字导航。凄凄寒夜,拥你的名字取暖。漫漫人生,携你的名字同游。
12.男人有钱就变坏,是的,很多男人这样,不过,一有钱就变坏的男人就算没钱,也好不到哪里去。
13这是我的爱,收下吧。这是我的心,别打碎了。这是我的手,握好了。我们一起,开向永远站。 14一想到跟你说话,我会笑的.跟一个白痴似的。15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爱你,我觉得我只能如此回答:“因为是你,因为是我。”
16那天我背着你,你问我重吗。我笑着回答:“整个世界都在我身上,重死咯~”
17那天我背着你,你问我重吗。我笑着回答:“整个世界都在我身上,重死咯~”
18你看,这么多人,这么大的世界。我遇到了你,你也遇到了我。真好。
19、《假如爱有天意》,任何事都不能将我们《分离》,《只要在一起》,无论多少坎坷,只要我们《开心就好》,就算《2012》,《来世还等你》。
20、你哭,我心就痛了;你笑,我心就乐了;你走,我心就慌了;你来,我心就飞了。你开心了,我就开心了;你幸福了,我就幸福了!
21、你遇上一个人,你爱他多一点,那么,你始终会失去他。然后,你遇上另一个,他爱你多一点,那么你早晚会离开他。直到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人,你们彼此相爱。终于明白,所有的寻觅,也有一个过程。从前在天崖,而今咫尺。
22、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守住属于自己的一份平淡的生活,你就是一个幸福的人了。“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跟相爱的人一同分享生活的幸福是一种恩赐,也是件最快乐的事情。只要你坚信平淡生活之中也有爱情,那么这份爱情能让你的生命因此而光彩照人;只要你从这份爱里得到的是快乐而不是忧伤,那么你就得到了一份适合你的爱。
23、亲爱的,请听我说:“生命不息,爱你不止,今生今世你都是我生命当中最美的相遇,感谢妻子走进我的生命。”今天720—爱妻日,写条短信表达深深的情意!关于爱情的句子
24、亲爱的老婆:我曾有数不清的梦,每个梦中有你;我曾有数不清的追忆,每个追忆中有你;我曾有数不清的情怀,每个情怀中有你;因为有你我对生命充满感激。我的生命中只有你,720,妻爱你,在这个特别的日子让我们共同承诺:一直这样爱下去,直到地老天荒,地久天长。爱情句子
25、让我们含泪微笑好吗?就象“蒙娜丽莎”一样迷人、灿烂!让我们彼此默默深情地凝视好吗?或者紧紧地握住彼此的双手,紧紧地拥抱一次。彼此道一声珍重,道一声平安,然后,像往常一样,彼此沿着各自的生活轨道前行,逐步走向成熟和坚定!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juzi/761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