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过火的友谊,会化为灰烬。
2 . 爱情,都需要一个表白的过程,不说的都是不够爱。彼此相爱的男女也都会渴望约会见面,哪怕一顿饭一杯热水也要你一口我一口,不做的也都是不够爱。能为你做一些实事才是最美妙的表白,能与你日日相守才是最爱的爱情。
3 . 世界一直很残忍,你不做戏子只能做玩偶。
4 . 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坠花湮,湮没一朝风涟。花若怜,落在谁的指尖。
5 . 时间是治疗心灵伤痛的最好良药。痛苦,需要靠我们自己去慢慢化解。曾经爱过,伤过,痛过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淡出我们的生活。当我们对痛苦无能为力时,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那些痛苦慢慢走远。忘掉刻骨铭心的伤痛,忘掉痛彻心扉的感情,你才会在拐角处遇见幸福。
6 . 我已经习惯了你的冷落,可是我却不能冷落你。因为我害怕失去你的世界,即使我感到孤单,我也不会说我难过。
7 . 我放下了尊严,放下了个性,放下了固执,都只是因为放不下你。
8 . 仇恨永远不能化解仇恨,只有慈悲才能化解仇恨,这是永恒的至理。
9 . 爱情就像一只蝴蝶,它飞到哪里,就把欢乐带到哪里。
10 . 我们的生活有太多无奈,我们无法改变,也无力去改变,更糟的是,我们失去了改变的想法……
1 . 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这样的相遇总会有美好与心碎,或许要相信那句话“世间不曾有过完美,何必苦苦追求,曾经拥有过,就不在乎天长地久。
2 . 木头对火说:”抱我“!火拥抱了木头,木头微笑着化为灰烬!火哭了,泪水熄灭了自己……当木头爱上烈火注定会被烧伤……
3 .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到底爱不爱我,请你一定要骗我。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4 . 分手后不可仪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所以我们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5 . 对于某些事我们不在流泪了,是我们无情了还是坚强了?
6 . 有没有一双手握住了就不轻易放开。有没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一辈子都有安全感。有没有一场拥抱,紧紧的让两个人再也不分开。有木有?
7 . 誓言变成了谎言,我的心被你撕成了碎片
8 .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9 . 你永远不知道那个因为你一句话得瑟半天的人有多爱你。
10 . 不见面不等于不思念,不联络只是为了掩饰眷恋。
1 . 行为胜于雄辩,愚人的眼睛是比他们的耳朵聪明得多的。
2 . 不属于自己的爱,放手吧,那对彼此都好,也给别人一次机会。
3 .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带上眼睛,去细数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4 . 恋爱,在感情上,当你想征服对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首先是对方对你的吸引,然后才是你征服对方的***。
5 . 有些事,想多了头疼,想通了心疼。所以,想不开就别想,得不到就别要,干嘛要委屈自己。放下包袱,忘却一切烦恼,开心度过每一天。真正的强者,不是没有眼泪的人,而是含着眼泪依然奔跑的人。耐心点,坚强点,总有一天,你承受过的疼痛会有助于你。
6 . 你走了,带着我全部的爱走了,只是一句分手,我忍着眼泪看着你的背影,好想最后在抱你一次,好想在对你说一次”我爱你“。
7 . 昔有朝歌夜弦之高楼,上有倾城倾国之舞袖。
8 . 淋过雨的空气,疲倦了的伤心,我记忆里的童话已经慢慢的融化。
9 . 待浮花浪蕊俱尽,伴君幽独。
10 . 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1 . 我爱你爱的死心塌地,你却伤我伤的那么彻底。
2 . 终是谁使弦断,花落肩头,恍惚迷离。
3 . 爱到分才显珍贵,很多人都不懂珍惜拥有,只到失去才看到,其实那最熟悉的才是最珍贵的。
4 . 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
5 . 爱到痛了,痛到哭了,于是选择了放手。放手是一种无奈的绝望,痛彻心扉。
6 . 流逝的流年流淌着流传的留言,流浪的流氓继续着流亡。
7 . 蓝色的窗帘,玻璃般的心,对你透明,却容易伤心。
8 . 人生不止,寂寞不已。寂寞人生爱无休,寂寞是爱永远的主题,我和我的影子独处,它说它有悄悄话想跟我说,它说它很想念你,原来,我和我的影子都在想你。
9 . 心中有座城,城里住着疼。一个人会落泪,是因为痛;一个人之所以痛,是因为在乎;一个人之所以在乎,是因为有感觉;一个人之所以有感觉,仅因为你是一个人!所以,你有感觉,在乎,痛过,落泪了,说明你是完整不能再完整的一个人。
10 . 有一段感情,再也不可能续燃;有一种声音,再也不可能回旋;有一个人,再也不会相依相偎;有一双手,再也握不住,那掌心的温度;有的东西,即使再喜欢,也不属于你;有的人,即使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与其在别人的生活里跑龙套,不如精彩做自己;不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欠下的债。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juzi/343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