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名人语录大全50句精选
年少无知,大抵厌常而喜新。——《曾国藩家书》本文是小编整理的曾国藩名人语录,大家快来看看吧。
1、有理义以养其心,则虽老而神明不衰。苟为不然,则昏于豢养,败于戕贼,未老而志衰矣。励志之士,可不戒诸。
2、凡处事但自家踏得田地稳,一任间言语。
3、家勤则兴,人勤则健。
4、为学贵在起初要有决定不移的志向,中途要有勇猛精进的心态,最后还要有坚贞永固的定力。
5、君子想要有所建树,必须自不胡乱求人知晓开始。
6、坚定志向,劳苦心思,勤勉努力,无论大事小事,必定有所成就。
7、精神要常常保持在治事上有剩余,这样才能体气充沛而心思不散漫。
8、我身在军营中,颇为有以诗文而荒废正务的现象,以后当切为警戒。
9、我不越境,则我常为主,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也。稳守稳打,彼(敌)自意兴索然。——《曾国藩书信》。
10、古之君子修己治家,必能心安身强,而后有振兴之象;必使人悦神钦,而后有骈集之祥。——《曾国藩家书》
11、失意事来,治之以忍,方不为失意所苦。快心事来,处之以淡,方不为快心所惑。——《曾国藩家书》
12、为善者常受福,为利者常受祸,心安为福,心劳为祸。——《曾国藩家书》
13、名望所在,是非于是乎出,赏罚于是乎分。——《曾国藩家书》
14、常守"花未全开月未圆满"之戒,不稍涉骄矜之气,则名位日隆矣。——《曾国藩家书》
15、祸咎之来,本难逆料。然谁不贪财,不取巧,不沽名,不骄盈,四者究可弥缝一二。——《曾国藩家书》
16、衣冠之族,以清白遗世为本,务要恬穆省事,凡贪戾刻薄之夫,皆不宜与之相接。——《曾国藩家书》
17、凡事当有远谋,有深识。坚忍于一时,则保全必多;一时之不忍,而终身惨乎!——《曾国藩家书》。
18、天地间推谦谨是载福之道,骄则满,满则倾矣。——《曾国藩家书》。
19、去山中之贼易,去心中之贼难。——曾国藩
20、觅物者苦求而不得,或视之而不见。他日无事于觅也,乃得之。非物有趋避,目眩急求也。天下之事,每得于从容,而失之急遽。
21、为善者常受福,为利者常受祸,心安为福,心劳为祸。——曾国藩
22、既爱其才,宜略其小节。——曾国藩
23、勤于邦,俭于家,言忠信,行笃敬。——曾国藩
24、独立之行,不徇流俗,然怨不可不恤也。高义之事,弗避小嫌,然累不可不虑也。——曾国藩
25、文人富贵,起居便带市井。富贵能诗,吐属便带寒酸。——曾国藩
26、小人其心,君子其饰,名是而实非,其天下之大害乎?
27、说人之短,乃护己之短。夸己之长,乃忌人之长。皆由存心不厚,识量太狭耳。能去此弊,可以进德,可以远怨。 ——曾国藩
28、二十年来治一怒字,尚未清磨得尽,以是知克己最难。 ——曾国藩
29、水道曲折,立岸者见而操舟者迷。棋势胜负,对奕者惑而傍观者审。非智有明暗,盖静可以观动也。人能不为利害所汩,则事物至前,如数一二,故君子养心以静也。
30、立身之道,内刚外柔;肥家之道,上逊下顺。不和不可以接物,不严不可以驭下。——曾国藩
31、利可共而不可独,谋可寡而不可众。独利则败,众谋则泄。
32、闻人善则疑之,闻人恶则信之,此满腔杀机也。
33、能庇人便是大人,受人庇便是小人。
34、恒言平稳二字极可玩,盖天下之事,惟平则稳。行险亦有得的,终是不稳,故君子居易。
35、舍己从人,大贤之量;推心置腹,群彦所归。
36、曾国藩出身贫寒,长相不雅,箱内无银,虽任检讨一职,却是七品小官,俸禄有限,除衣食住行,已无盈余,即日始,凡京官上宪、同僚坐席陪酒应酬之事,概不参加,请帖亦不收存。见谅。
37、凡有用之物,不宜抛散也。
38、太柔则靡,太刚则折;刚自柔出,柔能克刚。诸葛长青:君子当刚柔并济!
39、君子能扶人之危,周人之急,固是美事,能不自夸,则善矣。 ——曾国藩
40、"坚忍有恒"四字,最为办事要着,勿畏难中辍,勿滋生弊窦,勿遗人口实。照此进行,何患不达目的? ——曾国藩
41、闻人之善而疑,闻人之恶而信,其人生平必有恶而无善。故不知世间复有作善之人也,若夫造作全傅会以诬善良,鬼神必殛之。 —— 曾国藩
42、雅量由于性生,然亦恃学力以养之唯以圣贤律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度量闳深矣。
43、正是由于在风谲云诡的时代,各种身份的集合体,曾国藩才备受关注和争议。然而,让后世更推崇和循环评价的却是:曾国藩家书。
44、祸福由天主之,善恶由人主之。
45、轻财足以聚人,艏鹤阋苑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
46、学者能高众也,毋以胜人,行标俗也,毋以绳人,免矣。
47、今天所说之话,嫡勿因小好坏而变。
48、责过太直,使人惭恨,在我即是一过。
49、先静之,再思之,五六分掌握即做之。
50、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念书则可变革气质。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juzi/1006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