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何评价学生的方法
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是数学活动的教学,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学生是数学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师是学生数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对学生的评价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反映学生数学学习的成就和进步,激励学生的数学学习;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的历程,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在解题策略、思维或习惯上的长处和不足;使学生形成对数学积极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信心。作为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评价时应努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对学生数学学习过程的评价。
根据新课标要求,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应从甄别式的评价转向发展性评价。以往只是以学生考试成绩的优劣作为评价学生学习好坏的标准,这必然会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造成学校、教师和学生重分数、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等弊端,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强调学生个体过去与现在的比较,着重于学生成绩和素质的增值,而不是简单地分等排序,使学生真正体验到自己的进步。例如,一次数学单元测验,作为教师,我们关注的不应是学生的分数,而应是让学生通过评价发现自己学的不足之处,同时也看到到他自己的成功之处。这样可使学生确认识自我,并激发学习热情,让学生在评价中受到教育。
二、恰当评价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
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评价,应遵循新课标的基本理念,以该学段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应当强调的是,学段目标是该学段结束时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应允许一部分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随着知识与技能的积累逐步达到。
三、重视对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
对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要注意考查学生能否在教师指导下,从日常生活中发现并提出简单的数学问题;能否选择适当的方法解决问题;是否愿意与同伴合作解决问题;能否表达决问题的大致过程和结果;是否养成反思自己解决问题过程的习惯。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提出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给予定性评价。
四、注意评价主体和方式的'多样化。
评价的手段和形式应是多样化的,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既可以用书面考试、口试、也可用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等。同时教师在评价学生学习时,既可以让学生开展自评与互评,也可以让家长和社区有关人员参与评价过程,而不仅仅局限于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例如,在对学生进行数学期末情况评价时,我们的评价并不是只看试卷,只听教师一个人说了算,我们要通过听取学生自评、向其他学生询问、与家长联系等方式,再结合教师平时对学生的观察、测验,以及期末考核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最后再作出评价。这个评价是多方评价的综合,是在多方共同作用下建立起来的。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应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评价结果的呈现应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应多采用鼓励性语言,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让人人体会到只要你在某个方面付出了努力就能获得公正的、客观的评价,尽最大可能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让评价的过程中充满人文关怀。
总之,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应与时俱进,建立多元的、发展的评价观,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关注学生在数学学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积极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主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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