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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职业测评给学生“贴标签”

不要用职业测评给学生“贴标签”



不要用职业测评给学生“贴标签”

  我在高校专职从事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七年多,但在职业咨询中引入MBTI职业性格测评不过一年时间。通过这次对小思的咨询,我有一个非常深刻的体会,那就是:千万不要用职业测评给学生“贴标签”!

  在职业咨询和辅导过程中,职业测评是基本依据,但不是惟一依据。国际心理类型协会(APTInternational)制定的性格测试的使用规范是:“测试后必须由专家讲解性格类型理论和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一定要以面对面的方式与被测者进行沟通”,即来询者做完职业测评后,还必须和专业的咨询师进一步沟通,对测评结果进行确认或修正,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否则所谓职业测评,只能起到给人“贴标签”的作用,而不可能有实际的职业辅导效果。

  以文章中的小思为例,如果我在测评结束后没有和她进行后续的深入交流,没有帮助她发现和确认自己真正的性格类型,而只是根据她的测评结果——INFP哲学家型,就帮助她确定职业目标、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这无疑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也很可能会对她未来的职业发展造成误导。

  调查表明,没有施测师的参与仅使用MBTI问卷,结论的误差率高达30%;而在未经认证的施测者的误导下,结果更加糟糕。

  由此,我也进一步想到:随着近年来就业形势的变化,以及大学生就业难的出现,学生对个性化、专业化就业指导的需求日益迫切,越来越多的高校在对大学生的指导中引入了职业测评。但就我的了解,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开展的职业测评活动仍然有很大的.盲目性,很少有老师具备心理测量学的专业知识,或是具备认证MBTI施测师等专业资质。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和专业化的咨询流程提供职业辅导,在我国高校依然是亟待加强的工作。

  附:国际心理类型协会制定的MBTI施测师伦理守则(摘录)

  1、没有经过被测者个人事先同意,测试结果不能告诉第三者。

  2、为被测者提供类型结果时,应该向被测者解释清楚性格类型相关的知识,及其明确的性格类型。测试结果一定要以面对面的方式与被测者进行沟通,不能使用信件等非面对面的方式。

  3、施测者应该给被测者提供机会来明确他们自己的类型结果。

  4、施测者对被测者的个体差异应做出积极的解释,避免负面的说法。

  5、描述各性格类型的特征时,应避免使“武断”的语言,而应使用非判断性、倾向性的术语,如“偏好”“倾向”“意向”一类的词。施测者应向被测者明确指出所有的性格类型都有其内在价值,性格没有好坏对错之分。

  6、应让被测者明白性格类型只是反映了个体的一种偏好,而不能反映其个人能力、智商水平或是成功的可能性。总之,施测者不能仅凭测试结果就告诉被测者适合什么职业,应参加什么活动,或者人际关系的好坏。

  7、被测者是测试结果是否恰当的最终判定者。当被测者不同意报告类型的描述时,施测者应当帮助他们进一步明确最适合他们的类型。

  8、在向被测者和团队提供性格类型理论的信息时,应该让他们明白类型并不能解释一切,性格类型仅是人类人性复杂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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