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职业分类大典发布
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并颁布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我国曾于1999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我国的社会职业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职业开始衰落甚至消失,新的职业不断涌现并发展起来。针对这一情况,2010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牵头成立了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启动修订工作,历时五年,七易其稿,形成了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版《大典》。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指出,新版《大典》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需要,在分类上更加科学规范,在结构上更加清晰严谨,在内容上更加准确完整,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职业构成、内涵、特点和发展规律,标志着我国职业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尹蔚民强调,随着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人类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产生了劳动分工。职业是劳动分工的产物,也成为劳动者在社会活动中获取生活来源、实现自身价值的依托。对职业进行分类管理,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大背景下,职业分类对于适应和反映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社会结构特别是人口、就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配置需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尹蔚民表示,今后要充分发挥《大典》在国民经济信息统计中的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职业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中的规范、引导性作用。另外,密切跟踪职业活动领域的新发展新变化,建立新职业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新职业信息。要继续发挥《大典》修订平台的作用,建立职业分类动态更新机制,对《大典》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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