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国家规定四川
四川是人口大省,在产假方面有什么不同的规定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四川产假国家规定,欢迎阅读参考!
随着广东省出台新版计生条例,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
四川“全面两孩”政策启动 生育假增加60天,达158天
我省“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启动,生育假延长60天达158天,男方也可休20天护理假。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相关配套措施。
新规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还明确了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两种具体情形:一是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另一个则是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根据最新修改的条例,我省删除原有的晚婚晚育奖励规定。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新规还删除了再生育间隔时间要求、简化了再生育审批流程、缩短了再生育申请审批时间。
四川生育假拟增至158天男方护理假20天
1月22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在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大背景下,四川对本地人口与计生条例进行加紧修改。
备受关注的“延长生育假”规定,《修正案(草案)》第二十六条这样说:“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女方生育假增加到了158天。
也就是说,生育假、护理假不分一孩二孩,只要合法生育都同等享受。
修改后的《修正案(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2016年四川产假新规定2016年四川产假新规定。同时,删除了原条例有关鼓励晚婚晚育、严格一孩政策(包括再生育的间隔、类区规定)以及对生育一孩奖励的内容。
需要留意的是,提倡二孩并不意味“放任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依然存在。《修正案(草案)》第三十四条将征收对象缩减为两种: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计征标准与原条例保持协调一致,原来是对生育双方合计按计征基数6-8倍征收,现在对生育双方各自按3倍征收。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8天。
产假的一般规定: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在产假期间单位必须发全额工资,任何补助、奖金、福利待遇、以及出勤工资等都不能少。
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产前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保胎假: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可以请保胎假,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它生育待遇。
产前假: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2个半月的产前假;享受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产假工资的80%发给,作出勤对待。
产后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母乳喂养假期:《四川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女职工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纯母乳喂养产妇,经该爱婴医院按规定出据书面证明,才能享受增加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但刺激啊不是国家的强制性假期。纯母乳喂养产妇,累计产假不得超过四个月。凡休产假已超过四个月的产妇,各爱婴医院不再出据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休假证明。(成都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执行省卫生厅、省劳动厅、省妇联、省工会关于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成卫字[1997]第21号))
哺乳假: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2016年四川产假新规定百科。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工龄。
流产
流产包括人工流产和自然流产
节育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
产假工资怎样发放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
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
比如一个孕妇参保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单胎、晚育、独生子女,剖腹,最少可以休140天(最多可以休170天)。也就是在140天的产假中,她可以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贴。虽然是因为生育而休假没有工作,但是同样享受到了工作时期的工资待遇。这笔钱不是单位给的,而是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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