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薪酬管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目的
为了提升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特制订《销售人员薪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从全体销售与服务的销售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
3、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销售奖金+基本补助,销售奖金包括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等级基本工资标准 对应销售任务
转正后销售经理1500元20000元
试用期(一个月)见习销售经理1300元10000元
3.1基本工资
3.1.1基本工资递增递减
根据公司月度完成销售任务排名,小组排名第一名涨100元工资,排名最后的一位减100元工资。
3.1.2 基本工资发放原则:
1、基本工资发放额度=当期基本工资*(已完成的销售任务/目标销售任务)*100%
2、工资核算按照当期任务的工资标准核算。假设小张级别是1500元工资,这个月由于只完成任务60%,那么工资就是按照1500元*60%*100%=900元。
3、基本工资1500元为保底销售任务20000元,基本销售任务不纳入奖金的提成计算。
3.2基本补助
3.2.1总体原则: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特殊情况费用由总经理确认
3.2.2电话补助:公司为销售人员每月电话费补助100元,试用期内的见习销售经理在没有开发市场前不享受电话费补助;
3.2.3交通标准:公司销售人员市内拜访客户,车票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经汇报上级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3.3销售奖金
3.3.1 为了鼓励新员工积极性,试用期内超出销售任务的部分按照5%算提成;
3.3.2转正后,业务人员和客服人员按照以下完成年度回款金额任务的情况发放对应的奖金:
年度目标60万80万100万150万200万250万300万350万400万
季度目标15万20万25万37.5万50万62.5万75万87.5万100万
月度目标5万6.67万8.33万12.5万16.67万20.83万25万29.2万33.3万
提成比例3%3.5%4%4.5%5%6%7%7%7%
每月工资
每季工资
年度奖金
全年收入
备注说明:
1、季度目标:年目标除以4;
2、月度目标:年目标除以12;
3、每月工资:(实际销售额-2万)*3%+1500元底薪(底薪为浮动值);
4、每季工资:(实际销售额-6万)*相对应的年目标提成比例-3%-5%;
5、年度奖金:(实际销售额-24万)*相对应的年目标提成比例-3%-5%;
6、实际完成季度目标没有超过相对应的目标统一降低一个档次算季度奖金。如原来计划是80万,没有达标就统一按照60万计算。再如200万的.季度目标是50万,如果完成了55万,没有达到62.5万,照样按照50万的方式
3.3 销售奖金的发放
销售奖金核算前期的月度核算比例统一为3%,超出部分按照上表的核算方法计算。
3.4 每名客服对接三名业务人员,业务人员与客服人员对应的销售奖金分配比例为7:3,客服人员的销售奖金计算按照三名业务人员完成的任务加和计算,业务人员独立计算个人销售业绩。
4.0 本薪酬标准签批下发后执行,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一、引言
护理人员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力量,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薪酬管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能够激励护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护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 激励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薪酬制度可以根据护理人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进行差异化激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通过,护理人员将更加努力地提高专业,提升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
2. 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满意度和职业发展动力
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满意度,使其对工作更加投入和认同。
薪酬管理制度还可以为护理人员提供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机会,激发其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动力。
3. 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效益
通过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护理人员,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护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将直接影响医疗机构的声誉和竞争力。
三、实施护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方法
1. 设定明确的薪酬策略和目标
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和财务状况,确定合理的薪酬策略和目标。
薪酬策略应考虑到护理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辛勤付出,确保其获得公正和合理的报酬。
2.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设立详细的绩效评价指标,既能客观评估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又能激励其不断提高。
绩效评价应综合考虑护理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可信。
3. 实施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
根据护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不同程度的薪酬激励,激发其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可以通过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多种形式实施。
4. 提供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
医疗机构应为护理人员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培训机会,使其有更多的成长和提升机会。
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可以作为薪酬管理制度的一部分,激发护理人员提升自身能力和贡献的动力。
护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实施护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要设定明确的策略和目标,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实施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并提供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
通过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护理人员,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
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
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
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二)规范严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三)稳健有效。保险公司薪酬体系应当既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又与合规和风险管理相衔接,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
(四)公平适当。保险公司薪酬政策应当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被保险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本指引所指的保险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
(四)中长期激励。
第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标准。
第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应当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应当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险公司设立保底奖金的,应当只适用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条 保险公司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另行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受前两款限制。
第九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性质的激励措施和现金激励等。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限制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额度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根据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对延期支付制度进行调整。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应当包括适用人员范围、条件、期限、比例、风险及损失情形、程序、停发等内容。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结果确定的下两个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过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则。
第十四条 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相关责任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结果与实际薪酬密切关联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和每一工作岗位的考核指标。总体业绩指标应当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
岗位考核指标应当明确、清晰,充分体现该岗位的业绩贡献和风险合规要求,并尽可能量化,便于比对和评价,同时与业务单位和公司总体绩效相挂钩。
绩效考核指标应当符合岗位特点,不与岗位职责相冲突。绩效考核过程中,风险合规指标既可以作为构成性指标,也可以作为调节性指标,但应当保证与绩效考核结果显著相关。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风险合规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选取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风险合规指标应当重点反映以下风险:
(一)偿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风险指标;
(三)内控风险指标;
(四)合规风险指标;
(五)资金运用风险指标;
(六)业务经营风险指标;
(七)财务风险指标。
每类风险指标的构成参照中国保监会有关分类监管的规定确定。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合规指标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关监管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层层负责、逐级考评”的原则明确考核人、考核对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确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当根据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进行调整。
分类监管确定为C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类监管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应高于平均值。连续被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逐年下浮,直至与公司部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相当。但该公司新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前两个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条款限制。
分类监管被确定为A、B类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据分类监管部分指标评价结果对相应岗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应当区分以下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二)关键岗位人员;
(三)其他岗位人员;
(四)不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常任顾问的工作报酬或费用等。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职责时,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发表意见,避免受管理层不当影响。
董事会应当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励方案和年度薪酬预算总额;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情况;
(四)按照监管规定提交的薪酬报告。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发挥薪酬委员会的辅助决策作用。薪酬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对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及关联性征求其他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
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和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提出意见,促进保险公司薪酬与风险相挂钩。
前款所列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其所监控业务领域的合规和风险状况关联,但相对独立于该领域的财务绩效。其薪酬水平应当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能够吸引与其职责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或者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发放的薪酬应当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监管
第二十六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实施监管,不直接干预薪酬水平。监管内容重点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备性、规范性及其执行情况;
(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设定对公司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薪酬管理报告,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时限提交中国保监会。薪酬管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备、规范;
(二)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是否能够充分并准确反映岗位贡献和风险合规状况;
(三)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励工作人员和树立以绩效和风险为导向的企业文化;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业务质量以及业务结构是否匹配,是否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敏感性,是否会激励过度冒险行为或导致风险损失;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当或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对公司战略或风险有重要影响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说明、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反馈监管意见、要求公司作为重大事项公开披露等措施进行处理:
(一)中途改变绩效考核指标或绩效目标,致使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实际薪酬总额高于原指标考核结果的;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风险状况严重不匹配或显著高于市场同等规模和业绩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为不符合监管规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评与公司实际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风险,需要进行风险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组织进行监管评价。
监管评价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协助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监管规定作出说明或提交相关报告资料的;
(二)绩效考核以及报送的报告资料弄虚作假的。
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及其它监管规定予以处罚。
中介机构在为保险公司服务过程中故意提供明显不实信息,致使保险公司做出错误决策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行业内公布该中介机构名称,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接受该机构的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由救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确定:
(一)已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机构实施救助或参与风险处置的;
(二)被中国保监会依法接管的;
(三)申请破产或被关停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公司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业务人员薪酬由底薪、佣金两部分组成。
二、底薪
2-1标准:
片区经理月薪1200元+每月过程考核奖(详见过程考核实施办法)
业务助理月薪1000元+所属片区经理过程奖的30%
初级业务助理月薪:本科900元,专科800元(不参加过程考核)
注:新聘用员工实习期(2个月)本科700元,专科600元,实习期满自动转为初级业务助理
2-2底薪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领取底薪。
三、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标准:佣金=提成-分担费用-失误损失(包括本政策、业务管理制度、市场财务制度、业务人员业务费用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应承担的损失)
3。1。2年底货款两清、账目明晰的,春节前可发放全部佣金。
3。2提成标准:提成=净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数
3。2。1提成系数(指标均为百分比)
业务代表是企业的一线人员,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充分调动业务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原先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制度已经被干多拿得多、干少拿得少的制度彻底更替,至于业务人员到底该拿多少?企业在发薪水的时候究竟发多少?这需要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买力”和“卖力”市场永远是矛盾的,但决非不可调和,而调和的关键点就是制定一套合情合理的薪酬体系,它是留住人才、维持企业发展的原动力,笔者根据多年服务众多企业的经验,总结出六套薪水制度,其中前三种薪水制度比较常见,而后三种薪水制度目前也有不少企业正逐步施行。
1、高底薪+低提成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以适当或略低于同行业之间的提成发放奖励,该制度主要在外企或国内大企业中执行的比较多,国内某家电企业在上海的业务代表底薪为4000,提成为1%。属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该制度容易留住具有忠诚度的老业务代表,也容易稳定一些能力相当的人才,但是该制度往往针对的业务代表学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所以业务代表不容易轻易进去,门槛相对高些。
2、中底薪+中提成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为标准,以同行的平均提成发放提成,该制度主要在国内一些中型企业运用的相当多,该制度对于一些能力不错而学历不高的业务代表有很大的吸引力。业务代表考虑在这样的企业长期发展,主要受中国传统的中庸思想所影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目前打部分国内企业采取的是这种薪水发放方式。
3、少底薪+高提成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以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为底薪标准,以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提成发放奖励,该制度主要在国内一些小型企业运用的相当多,该制度不仅可以有效促进业务代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企业也无须支付过高的人力成本,对于一些能力很棒、经验很足而学历不高的业务代表有一定的吸引力。
新的是国内某保健品企业,该企业走的是服务营销体系,其薪水制度为: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业务量×制定百分比(10%)
这种薪水制度,往往造成两种极端,能力强的人常常吃撑着,能力弱的'常常吃不着。
4、分解任务量
这是一套比较新的薪水发放原则,能够公平地给每个业务代表发放薪水,彻底打破传统的底薪+提成制度。
某公司共10个业务代表,在XX年4月份制定的销售任务50万,那么每人的平均任务是5万,当业务代表刚好完成属于自己的任务额5万的时候,就拿到平均工资3000元,具体发放方式有一个数学公式可以计算:平均薪水×完成任务÷任务额=应得薪水。
按照上面的例子来计算,当一个业务代表完成10万的销售,那么应该得到的薪水就是6000元。这种薪水制度去繁就简,让每个业务代表清楚地知道可以拿多少钱。可充分激励优秀的业务人员,并且可以让滥竽充数的业务人员根本混不下去。
5、达标高薪制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达到标准可以拿到高工资的薪水制度,对于业务人员来说,有一个顶点可以冲刺,这个顶点并非遥不可及,应当让10%左右非常有能力的业务人员拿到。这样才能激发更多的业务人员向目标冲刺。
某销售公司采取达标高薪制,给业务代表开出的薪水是10000元/月,销售人员必须达到20万的销售业绩才能拿到这1万元的薪水,业务代表平均距离20万元中间的差距,按照8%扣除,譬如完成了10万,实际薪水只能发放XX元。
具体发放方式有一个数学公式可以计算:
最高薪水—(最高任务额—实际任务额)×制定百分比=应得薪水。
这里的“制定百分比”非常关键,应略大于最高薪水÷最高任务额。
6、阶段考评制
该薪水制度采取的也是底薪+提成制度,也是常规按月发薪水,但有一项季度考核指标,采取季度总结考核的方式。具体x作方式是每月发放薪水的时候,提成不完全发放,譬如提成只发放3%,剩下的5%要到三个月后,按照总业绩是否达标进行综合考评,然后再发放三个月的累计提成薪水。
该方式能有效杜绝业务人员将本应该完成的业绩滞后,或提前预支下个月的业绩,并且有效减少有能力的业务人员干不满3月就走人情况发生。对于业务人员来说,每三个月都有一笔不少的“额外”薪水,相当于一年多发了4次薪水,从心理的暗示效应说来说,对业务人员也是一种不小的鼓励。
当然,薪水制度远远不止以上六种,无论哪种薪水制度,留住人才并且让企业可持续发展才是最终目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绝对没有给业务人员发高了薪水或者发低薪水了一说,只有发对了薪水或没有发对薪水之分。
对于一些人才流动性大、业务人员普遍对薪水怨声载道、员工普遍缺乏工作激情的企业来说,适当变化一次薪水制度,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日常运营安全、维护生产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
1、保障人员和物资安全:通过严格的进出管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同时监控物资的流动,降低盗窃和损失的风险。
2、维护生产秩序:门卫制度能有效控制非工作时间的闲杂人等进入,减少干扰,保证生产线的正常运行。
3、防止安全事故:通过门卫对携带物品的检查,防止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提升企业形象:一个有序的门卫管理制度,体现出企业的规范管理和专业形象。
内容概述: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人员出入管理:设定明确的'人员进出规定,包括员工、访客、承包商等各类人员的身份验证和登记流程。
2、车辆管理:规定车辆进出的权限,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货物的安全。
3、物资管理:监控物资的进出,防止非法挪用或丢失。
4、应急处理:制定应急情况下的门卫应对措施,如火灾、治安事件等。
5、培训与监督:定期对门卫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并执行规定。
6、记录与报告:建立详细的出入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第一条、品牌经理等级标准及薪资待遇:
(一)等级标准:品牌经理预备级、品牌经理C级、品牌经理B级、品牌经理A级。
(二)品牌经理薪酬标准:
1、薪酬总额=基本工资+职务津贴+交通补助+通讯津贴+全勤奖+社保费+业绩提成+年终奖金。
2、业绩提成=服务业绩提成+开发业绩提成(其余品牌5%)。
3、年终奖金:即品牌年终分红或年终奖金。每年春节前发放。
①年终分红:
完成年度销售业绩目标,享有所负责品牌的年度利润分红。
②没有完成年度销售业绩目标80%则不享有品牌年终分红,但酌情给予0.5-1.5个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系数标准的年终奖金。
4、品牌经理底薪执行标准:
每天8:00—22:00须开手机,随时和公司保持联络,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减通讯津贴50元,达三次者扣发100%通讯津贴。
5、全勤奖根据考勤制度核发: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无故旷工达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一个月请假累计达二天扣发全勤奖50%,一个月请假累计达三天,扣发100%全勤奖。
6、社保费:每月于工资中发放,可自行向社保部门缴纳。若由公司代交,则个人负担部分和个人薪资
所得税从工资中扣除。
第二条、品牌经理月度绩效考核:
(一)月度绩效考核于每月提成挂钩;
(二)月度绩效考核分值计算方法:(详见《品牌经理月度绩效考核表》)
(一)月度业绩提成:
①月度业绩提成点为2%②开发业绩提成(其余品牌5%)
(二)月度业绩提成发放根据:
1、计算公式:实发业绩提成=应发业绩提成×月度业绩提成系数。
2、未完成销售业绩目标的60%则无提成。
(三)品牌经理销售业绩计算:
1、品牌经理销售业绩按负责品牌和市场区域计算。
2、品牌经理销售业绩计算以当月的销售原始记录、实际出货额为准,计算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下列情况产生的销售,不计算在业绩之内:
①无利润的产品销售
②未经请示核准的削价销售(含超出正常规定的特殊返利及因乱承诺降低毛利率的产品销售)③余款和欠款。
3、品牌经理按月统计、按月计算提成奖金。凡当月到职后或离职前出勤工作时间(含星期天)不足半个月的不予计算提成,到职后出勤工作时间(含星期天)满15天,不足全月的按出勤率核发提成(即原提成奖金×实际出勤率)。离职前出勤工作时间(含星期天)满15天,不足全月的则按实际出勤期间的业绩计算提成。
4、品牌经理连续请休假超过7天(含)以上(含星期日),该期间业绩不予计算提成。若全月出勤工作日(含星期天)在15天以下,全月业绩不予计算提成奖金。
5、各品牌之间因特殊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客户等值退换的销量一律平衡处理,即不增不减相互业绩。
6、品牌经理拥有对加盟店资格、区域的审核权和最终决定权,对加盟店质量要严格把关,签定合约时按照规定执行(月进货量、返利等)。凡同档次的品牌共一个网点及同一区域重复开发加盟,其业绩为无效业绩,除不予计算奖金外,并予处罚500元。
7、品牌经理销售业绩提成根据当月销售目标达成率核发。未完成销售业绩目标的60%则无提成。
8、品牌经理的月基本销售任务为5万元,每月在完成月基本销售任务的基础上方给予业绩提成。未完成当月基本销售任务则失去当月业绩提成的资格。
9、公司对品牌经理所分配的品牌资源结构为1+X模式,即每个品牌团队在负责一个主打品牌的基础上,可分配若干个项目来进行推广。
10、品牌经理每年销售业绩目标增长率设定标准:每年销售业绩目标至少增长30-50%
第四条、品牌经理季度绩效考核:
1、季度绩效考核与底薪挂钩;2、季度绩效考核分值计算方法:(相见《员工季度绩效考核表》)
季度绩效考核分值=德能综合平均分()×30%+业绩考核季度平均分()×70%
(一)降级标准:
1、每轮考核期间,连续或累计2个月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60%以下者,则下月直接降级。
2、每轮考核期间,月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60%以下者,则下月直接降级。 3、每轮考核期间,连续或累计3次未达成销售业绩目标者,则下轮降级。
4、每轮考核期间,发生严重违纪事件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且态度和改进速度不良者,则下轮降级。
(二)淘汰标准:
1、半年末位淘汰制:每轮考核期满,半年度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在所有经理人中排行末位者,请自动离职或降职为销售代表(美容导师)。完成半年销售业绩目标者除外。 2、半年双六淘汰制:每轮考核期间(6个月),连续或累计2个月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60%以下者,请自动离职或降职为销售代表(美容导师)。
3、年度三六淘汰制:在全年考核期间,连续或累计3个月销售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60%以下者,请自动离职或降职为销售代表(美容导师)。
4、严重事件淘汰制:发生严重违纪事件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者,请自动离职或降职为销售代表(美容导师)。
第六条、品牌经理年度绩效考核:
(一)品牌经理年终分红激励制度:
1、为实现品牌的.长期发展目标,对完成年度销售业绩目标品牌经理推行年度品牌分红股份激励制度。
2、完成全年销售业绩目标的优秀经理人可享有所负责品牌的年度利润分红:
计算公式:实发利润分红=应发利润分红×年度利润目标达成率。
4、未完成年度销售业绩目标的品牌经理: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酌情给予0.5-1.5个月(基本工资+职位津贴)的年终奖金。
5、中途离职及在年底放假前淘汰的品牌经理则不享有年度利润分红及年终奖金。连续请假达15天,则该月不予享有年终分红。
计算方法:实际年终分红额=应发年终分红额÷12(以签约月数为准)×实际工作月数。
6、品牌经理年终分红每年需留存30%作为奖金预留保障费,1)效力公司满三年且离职三个月后,无任何未了事宜则无息全额返还。
2)未完成三年工作期限而离职的,公司将发放部分奖金预留保障费;
具体计算方式:实际应得的奖金=奖金总额÷约定应完成的工作期限×已完成约定工作期限。
(二)年度绩效考核年终奖金;
(三)年终奖金自年底由行政、财务考核核定标准,呈送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于农历春节前一周内统一发放。具体详见《年终奖金核发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成长,并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员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不属于本办法范围。公司顾问及特聘人员、临时人员,视实际另行约定或参考本办法确定。
第三条支付原则:本办法体现以下分配原则:
1、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导入市场劳动价值理念,建立起同行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励的原则。强化岗位劳动要素,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体现岗位责任、任职能力、劳动条件、岗位业绩与收入相对统一,体现内部的公平。
3、坚持严考核、硬兑现的原则。薪酬分配以绩效考核为依据。
第二章薪酬体系与结构
第四条薪酬内容与结构
1、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经济性的报酬,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年终奖金、福利等。
2、员工工资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即以员工的教育程度,所从事工作或岗位的职责大小、劳动强度、智能要求、岗位业绩为基础来确定员工的工资水平,其额度是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为依据来确定。
员工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
3、薪酬内容与结构释义:
(一)员工工资:
(1)为公司与员工最终合约确定的月工资收入,并按一定比例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参见员工工资比例表)。
(2)员工工资依照公司员工职类共划分为4个序列,各职类、各岗位的工资调整范围详见附表一《员工工资列表》;相同层级、相同岗位的员工工资级别可以不同,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Ⅰ.管理序列:涉及各部门中层经理级(含副职、代理职)员工;
Ⅱ.技术及工程专业序列:涉及工程、采购、装饰、造价、设计等各类员工,依照《员工工资列表》主管及以上级标准确定工资级别;
Ⅲ.营销序列:涉及营销体系相关职能部门各类员工,销售部经理、楼面主管、一线营销人员按照《营销部薪酬激励管理办法》执行,营销部其他人员在未出台新规定之前依本办法执行,并参照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工资比例标准;
Ⅳ.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涉及财务、人力资源、行政、后勤、项目开发等各类员工。
(3)《员工工资列表》的.定级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施行后的工资调整和新员工入职定级。在此之前进入公司的员工在原工资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套级和微调。
(4)员工工资比例表:
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备注
管理序列60%
技术及工程专业序列65%15%
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70%10%
(5)员工工资的确定:
所有新入职员工,由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参照《员工工资列表》拟定其工资及职级,报请总经理确定;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员工工资有最终的审定权。
(二)固定工资:为员工的生活保障工资,属于基本不变工资,按月度发放。
(三)绩效工资:是指岗位工作效果的价值量化。视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收益。其额度是弹性浮动的,并于考核周期结束后发放。不同岗位的员工绩效工资不同。《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津贴:为员工完成工作所发生收益性补贴。含交通、通讯等其他补助,员工一律持有效票据报销发放。
(五)年终奖金
(1)年终奖金是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和年度员工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的综合奖励。
(2)年终奖金以员工月工资为基础,依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年终奖金=员工工资×年度评估系数(或拨付专门资金,由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3)一年当中若发生岗位或职务变动,则取全年实际月平均工资基数。
(4)年终奖金按员工入职的实际月数发放(15日前入职算全月,15日后入职从下月开始计算)。(年终奖÷12月×实际工作月数)
(5)年终奖金通常在春节放假前一周发放。在此之前离职的员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国家政策规定,公司为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其他福利是员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补充;其标准另行制定。
(3)试用期员工按正式员工标准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条员工缺勤及请休假管理期间薪酬标准参见《人事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扣除金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中依规定应由个人交纳的部分。
2、员工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其他适用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项目。
第三章薪酬的发放与调整
第七条薪酬的发放
1、综合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薪酬发放以及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并向员工出具薪酬发放单据;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从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基本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财务部汇入指定银行员工个人账户。
4、员工薪酬自服务之日起薪至退职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辞职员工当月工资均以其实际服务之日数乘以日工资。
5、所有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按工资80%换算发放,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第八条薪酬的动态调整
1、员工薪酬实行动态管理,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2、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地区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3、个别调整:指因员工试用转正、职务变动、绩效评估、奖惩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分为不定期调整与定期调整。
4、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综合部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在不违反国家劳动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最低标准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公司内部一般员工的工资关系和工资标准;有权决定一般员工调岗调薪及其奖惩制度。
第十条公司实行每年12个月工资制。
第十一条公司薪酬管理实行制度标准公开、个人收入保密原则。任何员工不可泄露个人收入和打听他人收入。
第十二条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综合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综合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办法。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20xx年x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遵循原则
1、合法性:符合《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公平性:外部与内部具有相对公平性。
3、竞争力: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具有竞争力。
4、激励性:职位结构设计和薪酬策略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5、经济性: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条 管理组织
薪酬管理组织包括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1、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审议;
(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议;
(3)负责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方案执行的监督。
2、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的整体工作,包括工资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资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3)负责薪酬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申诉和调解;
(4)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制定;
(5)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制定;
(6)负责薪酬核算及工资发放;
(7)负责薪酬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与薪酬管理相关的工作。
3、总经理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审批;
(2)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审批;
(3)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审批;
(4)负责工资发放的审批。
第二章薪酬构成
薪酬分为经济性薪酬和非经济性薪酬。非经济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适、便利的工作环境;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社会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规定的主要是经济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资、福利和奖励。
第五条 工资
工资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
1、固定工资:根据各岗位不同,职级不同,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2、绩效工资:依据员工的绩效评价结果而支付的可变工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发放。
3、司龄工资:按照员工在本公司服务年限长短来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4、加班工资:公司依法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必须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统一福利: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餐补、健康检查、员工活动等。
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人员或某些特定情况设立的福利。包括员工生日祝福、节日礼金、员工培训、住房补贴及其他等。
第七条 奖励
指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给予的特别奖励。依据奖励的不同标准进行发放奖金,详见《奖惩制度》。
第三章 工资管理
第八条 薪酬总额
指企业一年内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九条 薪酬预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和本年度薪酬调整预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预算。
第十条 工资核算
1、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
2、工资计算项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应扣款项
(2)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补助+奖励
(3)应扣款项=社保和公积金扣款+个人所得税+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5)小时工资=日工资÷日工作小时数
(6)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计算时,过程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数据四舍五入(即实发工资)以整数计算。
3、工资应发项
(1)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相同。
(2)季度绩效工资
①职能类。包括: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运营部、信息部、市场部、储运部。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②销售类。包括:销售部大区经理、地区招商经理、地区招商专员。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业绩提成×80%
③销售附属类。包括:销售部助理(文员)、推广经理。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④新入职员工工作不满一个绩效评价周期的,绩效工资发放以整月为核算标准,即从入职次月开始计算绩效工资。
⑤离职员工只有完成整个绩效评价周期的工作,才可享有当期绩效工资。
(3)年度绩效工资
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发放,具体对应标准如下:
①职能类、销售附属类
A级:100-104分,审议通过后年底双薪;105分以上,年底双薪。
B级:80-89分,审议通过后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 销售类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年度业绩提成总额×20%
③绩效周期
(4)加班工资
①凡是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司龄工资
①计算公式:司龄工资=员工司龄×司龄工资发放标准
②发放标准: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司龄工资待遇。司龄工资按每月50元的标准计入工资总额,并以每年50元的标准递增。
③计算方法:从员工入职当日至核算日当月为一个司龄周期。工作满一年后的当月开始享有司龄工资。
(6)补助
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交通补助。计算标准详见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资应扣项
(1) 社保和公积金扣款: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合计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金额-个税起征点)×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 缺勤、休假工资的计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额=日工资×缺勤天数。具体标准参照《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③ 产假:女员工产假期间享有国家生育津贴,公司代发工资及节假日福利,其五险一金按正常规定缴纳。如员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金额,差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由于工作需要无法按时休产假的员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除可享受本条规定的产假待遇外,同时还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丧假、年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通讯、交通补助照常发放,餐补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如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按事假标准处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代扣费用。如员工个人借款偿还金及《奖惩制度》规定的扣款金额等。
第十一条 工资发放
1.发放时间
(1)每月末前支付上一会计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2)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影响工资正常发放,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公司特殊情况等因素,影响延缓工资支付时,财务经理或公司领导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人力资源部,确定延缓发放日期,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全体员工。
2、月度工资发放流程
(1)沈阳本地员工考勤由前台负责统计,外阜员工考勤由各大区助理负责统计。22日前,前台和大区助理将《月度考勤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进行审核;员工关系专员将《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和《公司员工变动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2)22日-23日,薪酬关系主管依据《月度考勤汇总表》、《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公司员工变动汇总表》和《调薪审批表》等相关表单核算工资。
(3)25日前,财务部工资审核人应完成对工资表的审核。由于公司在薪酬管理上实行保密原则,故财务经理仅对工资总额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打听、了解工资标准,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详见公司《奖惩制度》。
(4)薪酬关系主管25日将审核后的工资表提交总经理审批。
(5)薪酬关系主管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工资发放审批表》,提起工资发放审批申请。审批流程为:薪酬关系主管——工资审核人——总经理——财务分管总经理——财务部资金主管——出纳——薪酬关系主管。审批通过后,薪酬关系主管实施工资发放。
(6)工资发放次日,员工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本人工资条并签字确认。
3.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绩效主管在绩效评价周期次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数据交给薪酬关系主管做为核算依据。绩效工资核算完毕后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 工资查询与保密
1、工资查询
(1)公司员工仅限于查询本人工资。如有异议,可在工资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查询。过期未进行查询,视为默认发放结果。
(2)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有权查询所有员工工资。
2、工资保密
(1)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为自己的工资保密,不允许打探其他员工的工资,也不允许将自己的工资情况告诉其他员工。
(2)涉及工资核算、复核、审批等工作的人员对工资信息有保密义务。
(3)对于违反工资保密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奖惩制度》给予一定的处罚。
(4)任何员工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均可向人力资源部举报,情况一经证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第十三条 工资调整
1、年度调薪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市场工资水平和员工绩效表现,以年为周期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4月份。人力资源部应于每年3月确定本年度调薪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工作变动调薪
员工因晋升、降级、调动等人事活动造成职级、薪等发生变化时,薪酬关系主管应及时变更人事信息。并于次月进行工资调整。
第四章 福利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福利体系
公司福利体系包括法定福利、统一福利和专项福利。
第十五条法定福利
1、类别
法定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缴纳规定
(1)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缴纳各项费用。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金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3)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全部由公司承担。
(4)外阜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缴纳。公司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在员工工作所在地为其缴纳。
第十六条统一福利
1、餐补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为每天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以整天为标准进行核算,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通讯、交通补助
员工入职、离职当月出勤大于等于10个工作日,通讯、交通补助100%发放。补助按其职务级别划分不同标准,详见《职务级别与通讯、交通补助对照表》。
销售部、市场部通讯、交通补助对照表(元/月)职层职级职等沈阳XXXXXX通讯交通通讯交通通讯交通通讯交通中层经理级三700500700500700500700500操作层主管级二5007050070500100500150基层职员级一3007030070300100300150其他部门通讯、交通补助对照表(元/月)职层职级职等沈阳XXXXXX通讯交通通讯交通通讯交通通讯交通高层总裁级五500—500—500—500—中高层总监级四3001000300100030010003001000中层经理级三200500200500200500200500操作层主管级二1007010070100100100150基层职员级一1007010070100100100150
备注:销售部、市场部助理岗位参照其他部门相应职级标准执行。
3. 带薪休假
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4.健康保障
(1)健康检查: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体检。
(2)健康医药箱:公司为员工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日常需求。
第十七条专项福利
1、节日礼金
(1)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公司分别发放节日礼金或等额实物表示庆贺。
(2)三八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
(3)六一儿童节,有子女的员工放假半天。
(4)节日礼金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总经理定夺,人力资源部负责节日礼金方案的拟定。
2、培训福利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与不断变化的专业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包括员工在职培训、公费进修、获得培训基金等。详见《培训管理制度》。
3、生日、结婚、生育祝贺
(1)生日祝贺: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为过生日的员工发送电子生日贺卡,送生日蛋糕、礼品或举办集体庆祝活动等,参考标准为每人100元。
(2)结婚贺金:员工初婚,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3)生育贺金:员工初育,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4、慰问金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给予500元慰问金。
5、住房补贴
公司给予外派人员或特别员工关于房屋居住的一种补偿性福利待遇,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6、其他
是公司对上述福利项目未尽事宜的补充,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第五章 职位结构和薪酬确认
公司按组织结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职位划分为不同的职层、职等、职级、职类和薪等。详见《职务级别与薪酬等级对照表》、《职种、职类、职级、职位归类表》和《薪酬带宽及固定工资标准明细表》。
第十八条职层
不同职系之间,职责的繁简、难易、轻重及任职条件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称为职层。公司职层分为五层,即基层、操作层、中层、中高层、高层。
第十九条职等
按不同职层划分的等级称为职等。公司职等分为五等。
第二十条职级
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称为职级,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公司职级分岗位职级与技术职级两类。岗位职级分为职员级、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总裁级五类;技术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第二十一条职类
若干工作性质相似的职种组成的集合称为职类。公司职类分管理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其中管理事务类包括经营管理类和事务类;专业技术类包括人力资源、营销、财务、企管。
第二十二条薪等
职位薪酬范围的归纳称为薪等。公司薪等分十二级,同一薪等的所有职位,薪资水平相同。
第二十三条 薪酬确认
1.新入职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员工录用审批表》内薪等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该岗位正式录用工资的80%。
2.转正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转正申请表》内转正时间和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审批前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核算,审批后按转正工资标准核算。具体核算日根据《转正申请表》内的转正日期及领导意见为准。
3.薪酬调整的确认
员工晋升、降级、调薪等涉及工资变动的情况,均需按《人事变动审批表》内审批的调薪时间和标准作为薪酬变动依据。并于次月进行调整。
4.外地人员工资确认
(1)外地人员类别
外地人员这里指外阜人员和外派人员。
①外阜人员指公司在沈阳以外地区常设机构的工作人员。
②外派人员指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派驻外地短期工作的人员。一般指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短期工作人员。外派人员劳动关系和保险缴纳均在原工作地点不变。
(2)工资确认标准
外地人员工资确认流程和依据与本地员工相同,但由于各城市薪酬水平和物价指数存在差异,所以工资标准略有不同。地区薪酬差异采取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进行调整,详见《各地薪酬差异系数》。
外地人员固定工资标准=固定工资标准(沈阳)×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辖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负责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方法与《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配套实施。
其次条《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修订时,本实施方法随之修订;《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未做修订时,本实施方法依据实际状况可以独立修订。
第三条本实施方法未涉及事项,按《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其次章员工工资
第四条员工工资指根本工资+岗位补贴、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按月发放。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16日发放,遇法定休假可提前。
第五条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工资由投资人或公司董事会核定,由公司发放或由公司与投资人共同发放。
第六条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由职员提升为部门正/副总经理的,应就高不就低进展套级。对公司紧缺人才其工资等级可以高等级起步,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详细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七条职员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根据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分3个工资等级。职员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但依据岗位的重要性和职员的工作经受,也可以从较高等级起步聘用。依据公司对人才的需求状况,高级经理级职员的工资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详细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三章津贴
第八条员工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
1、交通补贴。交通补贴属员工上、下班交通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费用。配备特地工作车辆的公司总裁、副总裁不享受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为:230元/月o人,按公司有关规定是否详细执行。
2、误餐补贴。误餐补贴属员工工作就餐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工作就餐问题。误餐补贴标准为:100元/月o人
第四章年终嘉奖
第九条年终嘉奖指公司在每年年终给员工发放的除工资、津贴以外的一次性现金嘉奖。
第十条年终嘉奖总额依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由总裁会议提出,报董事会核定。
第十一条每位员工年终嘉奖数额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嘉奖=根本年薪×系数
1、根本年薪=月根本工资×
2、嘉奖系数以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进展确定。
第五章”四金”
第十二条”四金”指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四金”属员工法定福利,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头享有。
第十四条”四金”缴纳方法按杭州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内部医疗保障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另行实施方法再予执行。
第七章有薪年假
第十六条有薪年假指公司为员工供应的除法定公众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资数额的休假。
第十七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八条带薪年假的天数为: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其中公众假期。
第十九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其次十条员工个人全年婚、丧、产、病、事假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第八章附则
其次十一条本方法由综合效劳部负责解释。
其次十二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岗位贡献、酬劳均在岗位系数和绩效中体现。特殊岗位需要给予津补贴的根据省行统一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计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退员工、工勤岗位工资按照省行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一、按劳计酬原则。实行工资与个人劳动和绩效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多劳多得,拉开分配档次。鼓励基层员工工资高于机关员工工资,一般员工工资高于领导干部工资,经营岗位工资高于管理岗位工资。
二、质效优先原则。以总行为单位,工资增长总额、增幅不得高于利润增长总额、增幅,确保效益增长水平高于工资增长水平;将控新降旧、综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风险防范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三、区别对待和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岗位和地域有别的考核机制,考核重点向一线倾斜、向经营岗位倾斜,向增量业务倾斜、向自营业务倾斜,培育全辖员工增强“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理念。
四、 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全行设置管理岗、客户经理岗、柜员岗、保安岗及其他岗五类岗位。
一、管理岗。指基层支行(含营业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正、副股级)、会计主管、专职信贷员。
二、客户经理岗。指基层支行从事存、贷款营销及管理的人员。包括一般信贷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人员、专职揽储人员。
三、柜员岗。指基层支行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主管授权柜员及大堂经理。
四、大堂经理岗。特指总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经理。
五、保安岗。指乡镇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员。乡镇支行保安人员由内部职工担任。
六、其他岗。指上述界定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员工。
第三章 薪酬构成
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1、工龄工资。按照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进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龄XX元计算。
2、学历工资。中专及以下学历或员级、技工级职称每人XX元/月,大专学历或初级师、技师职称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级师、高级技工职称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级师职称每人XX元/月。
3、农村支行津贴。为鼓励员工到山区农村支行工作,对农村支行干部员工计发农村支行津贴。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职级工资
1、柜员岗。含综合柜员岗、授权岗、总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经理。一级柜员XX元/月;二级柜员XX元/月;三级柜员XX元/月。其中40岁以上不参与等级考核的,参照二级柜员标准计发。
2、客户经理岗。一级客户经理XX元/月;二级客户经理XX元/月;三级客户经理XX元/月。
3、大堂经理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经理XX元/月。
4、保安岗。指内部人员保安岗,支行保安岗人员由总行统一根据需求进行调配,每个支行定员1人,岗位工资XX元/月。保安岗以总行安排确定的人员为准。
5、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各支行行长(营业部经理)、会计主管按XX元/月计发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乡镇支行加计发农村支行津贴。
6、其他在岗人员。其他在岗人员未参加柜员岗、客户经理岗考核的,按XX元/月执行。
三、管理工资
(一)系数的确定。
1、支行行长。扁平化支行行长系数为2.0,重点乡镇支行行长系数为1.9,其他支行行长系数为1.8,全面负责的副行长相应下浮0.1系数。
2、支行副行长。扁平化支行副行长系数为1.6,重点乡镇支行副行长系数为1.5,其他支行副行长系数为1.4。
3、正副股级。正股级系数1.5;副股级系数1.2。正副股级系数认定以《农村商业银行正、副股级干部工资系数认定方案》为依据,扁平化支行正副股级在相应系数的基础上上浮0.2,重点乡镇支行正副股级在相应系数的基础上上浮0.1。
四、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根据总行今年拟实现利润总额确定,直接参与含量计酬。
五、奖励工资。
奖励工资指依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拓宽绩效考核外延,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春天行动”等活动的奖励工资。
六、附加薪酬。
体现薪酬的社会保障功能,包括津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等。
1.津补贴。包括通讯费、交通费等,项目及发放标准按照上级主管行社相关规定执行。
2.职工福利费。指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的职工福利性支出。
3.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单位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5.补充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计缴的企业年金单位部分。
第四章 薪金考核
第六条 基本工资与职级工资的考核
员工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由各支行与员工日常考勤挂钩考核,并实行倒扣制。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XX元、旷工一天扣XX元;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一次扣XX元;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学习的一次扣XX元。
第七条 管理工资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基层支行人员管理工资由总行按季考核,实行指标打分及倒扣分,总行组织相关职能部室针对相关文件条款集中打分,通报各支行分项分数情况,并将综合打分作为工资考核的依据。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定量指标考核
1、综合业务经营支行(70分)
(1)存款净增(40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50分封顶。考核任务按余额和积数双向考核,各占比50%。该项由业务拓展部考核。
(2)贷款净增(15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20分封顶。该项由信贷管理部考核。
(3)电子银行业务(15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 20分封顶。该项由电子银行部考核。
2、单一经营存款业务的支行(70分)
(1)存款净增(50分)。考核任务按余额和积数双向考核,各占比50%,65分封顶。该项由业务拓展部考核。
(2)电子银行业务(20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 25分封顶。该项由电子银行部考核。
(二)定性指标考核(30分)
1、安全保卫工作(5分)。该项由安全保卫部考核。
2、优质文明服务(10分)。该项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3、内控(案防)管理(10分)。该项由稽核监察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对口考核。
4、合规管理工作(5分)。该项由风险合规部考核。
对单位获得省级先进的加3分,获得市级先进的加2分,获得总行先进的加1分。该项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三) 支行出现以下情况的,在内控(案防)和合规管理中倒扣分。
1、员工行为管理。出现上访、打架斗殴、服务被投诉等不良行为的,一次扣1分。
2、业务经营管理。费用报账不真实、超支;存贷款弄虚作假以及被省市级以上管理部门检查通报的, 一次扣2分。
3、出现重大风险事件的,内控(案防)管理和合规管理两项不得分。 第八条 计价工资
计价工资即含量计酬工资,与支行收存、收息、业务量等挂钩。 一、参与计价工资人员:支行正、副行长和内外勤人员(不含见习期新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计价工资计酬原则:
支行行长(不含扁平化)每月计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所在支行人平工资的2.0倍,当月考核计价高于规定部分,留存财会统计部待年终统一清算,全年工资高于规定部分的一律扣发。一般员工(含副行长)每月计价工资不封顶,允许员工工资高于支行行长工资。
三、计价标准的确定
(一)存款计价标准。
1、存量存款。核定方法:以总行确定各支行存量存款基数为准。
存量存款日万元计价标准。XX支行1分;XX支行2分;XX支行、XX支行2.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3分;XX支行、XX支行4分;XX支行、XX支行4.5分;XX支行、XX支行7分。
2、增量存款。核定方法:增量存款=考核期存款日积数和÷考核期天数-存量存款。
增量存款日万元计价标准。XX支行、XX支行6分;XX支行、XX支行7分;XX支行、XX支行8分;XX支行、XX支行10分;XX支行、XX支行1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18分;XX支行、XX支行20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XX支行22分。
(二)贷款标准。
收息计价原则:一是增量贷款计价标准高于存量贷款计价标准;二是自营贷款计价标准高于担保公司贷款、按揭贷款、牵头行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贴现等平台贷款计价标准。平台贷款的计价按不同贷款品种营销难易程度分类别计价,以贷款户头为基数计付工资。
1、存量贷款计价标准。存量贷款以总行确定的清单为基准考核。 (1)平台类贷款(成员行银团、担保公司、按揭、股权保证):单户每月5元;
(2)自营类贷款
农村支行:单户10万元以下的每月XX元;单户1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1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5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多笔的按总额计算。
扁平化支行:单户10万元以下的每月XX元;单户1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1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5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多笔的按总额计算。
2、增量贷款利息计价标准。
(1)增量贷款核算标准如下:
增量的计价基数:总行以各支行20xx年12月末应收应计利息收入额度为基数,在此基础上的增加额为增量计价考核数;
(2) 计价标准。
①乡(镇) 支行计价标准。增量贷款利息均按XX元/万元计价。
②扁平化支行计价标准。
XX支行: 自营类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担保公司类贷款和贴现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按揭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成员行社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按存量计价标准计价。
XX支行:自营类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担保公司类贷款和贴现利息按350元/万元计价、按揭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成员行社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按存量计价标准计价。
XX支行:自营类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担保公司类贷款和贴现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按揭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成员行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按存量计价标准计价。
(3)推介贷款计价及分配。实行全员推介贷款,对跨行成功推介的贷款,贷款利息收入计价以承贷行增量贷款利息收入的标准计价,只计算一次工资,但贷款任务推介支行和承贷支行双向计算,计价工资按责任人、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操作员7:2:1的比例分配。
(4)存量贷款中当年到期或提前偿还贷款继续投放总行未认定为增量贷款的按存量计价标准每月增加XX元。
(三)表内外不良贷款清收计酬按风险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电子银行业务计酬按电子银行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务量计价标准。
1、计价标准。柜台业务量按0.X元/笔计价;放贷业务量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合同文本份数统计)和按揭贷款按XX元/户计价,其他贷款单笔500万元以内(含)按XX元/户计价、单笔500万元以上按XX元/户计价。柜台每笔业务的传票附件不统计业务量。柜台业务量由会计主管负责考核统计,财会统计部和稽核监察部每月抽查不少于2个支行。业务量计价工资按支行考核,由支行据实分配上报。
2、代收代发业务量统计原则:①对代收代发业务笔数小于100笔的,按实际笔数计价,超过100笔的,基数按100笔,每增加100笔按1笔计价;②对工作量较大的重新开户代收代发业务按实际笔数计价;
③代收代发过程中,错账处理的业务按实际笔数计价。
3、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计价。对安装有自助设备的支行,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补助工资按每台XX元/月计发。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需加钞维护的ATM、CRS)的支行每台增加XX元/月。
第九条 奖励工资。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计发的奖励按上级规定计发;“春天行动”按总行春天行动方案考核计发;阶段性目标任务计发的奖励按职能部门制定的阶段性目标方案计发。
第十条 会计主管工资
一、基本工资。与日常考勤等挂钩,按月由所在支行将考核情况上报财会统计部考核计发。
二、绩效工资标准。会计主管系数1.2,其中聘任为副行长(副经理)的,按所在支行副行长(副经理)系数执行。
三、绩效工资考核。系数1.0的工资参照总行机关人员,由财会统计部、稽核监察部和业务拓展部按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按季考核兑现(考核分值:财会统计部50分、稽核监察部30分、业务拓展部10分、风险合规部10分)。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满分考核,95分以下的按实际得分考核。超过1.0的系数工资,按季参照支行定性定量考核得分考核到支行,再由各支行根据本支行方案考核到人,年终总清算。
四、各支行应分配会计主管存款任务,任务数不能低于总行相应职级人员,任务内存款不得计价。
第十一条 信贷主管工资。
扁平化支行XX元/月,其他支行XX元/月作为信贷主管岗位工资,按季由信贷管理部按其工作情况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 人员调整后计价工资分配
一、贷款计价工资。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其营销的存量正常贷款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原则上应移交给承贷支行现客户经理。该部分贷款利息以承贷支行计价标准计价,按原贷款责任人70%、承贷支行30%的比例分配,原责任人负责该笔贷款的收回,原责任人调到总行的负责到期清收,但不参与计价。承贷支行现贷后管理人员负责该笔贷款移交后的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含按期结息督促到位)。
二、存款计价工资。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其个人揽存的存款,按存款存入支行计价标准由该支行考核计发。
第十三条 总行机关人员严禁在基层支行直接或间接获取绩效工资。一经查实的,全额扣回所得绩效工资,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总行或上级管理部门借用人员,借用期间工资由总行计发。
第十四条 受处分、处理人员工资。
一、下岗(离岗)、待岗人员。下岗(离岗)、待岗期间只发最低工资(崇阳县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下同);
二、撤职或降级人员。从撤职或降级次月起,执行新职级工资标准;
三、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人员,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在处分期内按职级工资的50%考核发放,开除留用人员只发最低工资;
四、被司法机关收容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收审期间停发工资。审查结束,没有问题的补发相应工资;有问题给予处分、处理的,按相应处分、处理类别计发工资。
第十五条 内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内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人事部门根据省行管理规定计发。 第十六条 病、事假期间工资。
一、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计发,按病假实有天数扣减职级工资(应扣工资=职级工资÷20.83天×病假天数),效益工资正常计发;
二、病假超过三个月不足六个月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计发,按月扣减职级工资,效益工资正常计发;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至医疗期满,只发基本工资;
四、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全额计发,职级工资按本单位职级工资考核平均水平计发,效益工资正常计发;
五、请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职级工资按实有事假天数扣减工资。
扣减工资=职级工资÷20.83天×事假天数;
六、请事假超过1个月的(一个月内请假超过2 1天的按一个月计算),事假期间只发最低工资(所在地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计发效益工资;
七、 旷工3天以内(含3天)的,按天扣减应得工资。
应得工资=(基本工资+职级工资)÷20.83天;3天以上的,全额扣减当月应得工资。
八、假期工作。按规定享有的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年度休假,假期工资按应得工资全额计发。
九、不在岗人员只发基本工资,其他工资不予计发。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七条 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一、组织领导。总行成立以董事长任组长,行长、副行长、监事长任副组长的薪酬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行薪酬管理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会统计部、人事教育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稽核监察部、安全保卫部、业务拓展部和电子银行部组成,负责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二、部门职责。人事教育部负责每月基础工资及职级工资的管理和确定;财会统计部负责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及计价薪酬的审核、汇总及兑现。财会统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业务拓展部和电子银行部负责对各支行年度业绩真实性考核;人事教育部、稽核监察部、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各支行年度定性指标的考核;各支行负责按月公示各自支行个人业绩和考核情况。
第十八条 台账管理。员工业绩台账是计价工资考核真实可靠的依据,各支行必须加强对存款和贷款等业绩台账的管理,总行业务拓展部负责督促检查台账管理情况。
一、各支行行长是台账管理和工资考核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主管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台账的登记与管理工作,由业务拓展部按季打分考核。
二、台账应做到每日登记,并由员工和会计主管签字确认,按月汇总公布。对业绩台账有异议的,可在各支行公布后三日内向所在支行行长提出诉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招录员工见习期内由所在支行建立个人业绩台账,其工资不参与薪酬分配。见习期满后,视同正式员工参与薪酬分配。
第十九条 薪酬支付管理。
一、基础工资和职级工资。按月结合出勤率等由人事教育部考核后,交财会统计部计发。
二、效益及含量计价工资。各支行行长负责考核,员工签字确认。
每月1日按照所在支行员工绩效计算出上月到人计价工资交总行财会统计部审核、汇总;每月5日前财会统计部将工资汇总数据下达到各支行,每月10日前各支行必须将拟兑现到人的工资造表签字后上报总行财会统计部再次审核汇总,每月15日前由总行财会统计部将工资交营业部通存直达兑现到人。原则上总行核定的工资必须按月兑现到人。各支行留存工资不得突破20%,由各支行考核兑现到人,年终将考核情况上报财会统计部备案。
三、奖励工资。由总行相关部室按各自职能以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兑现。
四、管理工资。由总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支行按季考核,再由各支行考核到人,上报总行财会统计部计发,年终总清算。
第二十条 严格检查,确保落实。总行业务拓展部和稽核监察部要定期检查支行业绩台账登记及执行情况,确保薪酬分配落实到位。各支行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开展工作,对考核办法、计价标准、业绩台账及工资兑现方案予以公开,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XX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1.设定基础薪酬:根据地区生活水平、行业标准设定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2.实行浮动提成:将提成比例与销售额挂钩,销售额越高,提成比例越大,激励销售人员追求高业绩。
3.定期绩效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依据结果调整奖金发放。
4.设立销售竞赛:组织月度或季度销售竞赛,优胜者可获得额外奖励,增加团队竞争活力。
5.福利多元化:除了基本福利,还可以提供如员工培训、健康俱乐部会员等附加福利。
6.晋升通道:设立明确的晋升路径,如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表现优秀的`销售人员有机会晋升。
7.薪酬调整机制:每年进行一次薪酬市场调研,根据调查结果调整薪酬体系,保持竞争力。
此销售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个既激励个人又促进团队协作的环境,通过科学的薪酬设计,实现销售业绩的持续增长,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化工厂管理制度是确保生产安全、提升效率、保障产品质量以及维护员工权益的重要制度体系。它涵盖了安全管理、生产运营、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管理、设备维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包括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安全检查和培训等。
2、生产运营:涉及生产计划制定、工艺流程管理、设备使用与维护、库存控制等。
3、质量控制:涵盖原材料检验、半成品及成品检测、质量标准设定、质量追踪与改进等。
4、环境保护:涉及废弃物处理、污染排放控制、环保设施运行与维护等。
5、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等。
6、设备维护:包括设备保养、故障维修、更新改造、设备采购等。
一、总则
为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实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体系,端正员工工作态度,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优秀员工保留度和提升员工对的忠诚度,根据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结构
1、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薪酬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技能、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3、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浮动薪酬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表现确定的不固定的工作报酬。
4、员工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缺勤扣款、违规罚款等。
5、员工薪酬发放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计发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须在收到劳动报酬之日起两周内提出异议;收到报酬两周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员工认可已经足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
三、薪酬系列
1、根据不同的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技术、销售三类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适用于行政、人事、财务、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3、技术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以及系统成套项目工作等相关人员。
4、销售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市场销售工作的人员。
四、薪酬计算方法
1、薪酬计算方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薪酬标准的确定:
⑴ 固定工资根据员工的职务及所属薪酬系列,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再根据员工的薪级,确定对应员薪酬标准。参见《员工职务等级表》、《员工基本薪酬等级表》
⑵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绩效标准,每月根据其工作表现,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系数,计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 x绩效系数,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办法》。
五、员工福利
员工除了按照国家相关xx法规,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法定带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经考核合格,还享受以下福利:
1、工龄补贴
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补贴30元/月。工龄补贴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⑴ 员工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重新进入工作,工龄补贴从最后一次进入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派学习、培训的员工,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龄补贴,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龄补贴。
⑶ 事假当月或跨月达10个工作日以上;病假当月或跨月达30个工作日以上的从达到之月起取消当年度的工龄补贴。
⑷ 每个工龄年度中违规违纪累计3例以上(含3例)的员工,及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工龄补贴。
⑸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给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国家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理的,取消其当年度工龄补贴。
2、考勤补贴
根据《员工考勤补贴等级表》确定各职务的补贴标准,每月根据其实际考勤表现,计算实际补贴额度。具体为:
考勤补贴=补贴标准 x(1-∑考勤系数),考勤系数确定方法:
3、年终效益奖
根据企业效益决定,具体发放办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的文件为准。在亏损情况下,无年终效益奖。年终效益奖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发。对于年终效益奖核发时已经离职或提交离职申请的员工、年度累计请假30日的员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转正的员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终效益奖。
4、特殊人才津贴
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300-500元/月,二档为500-800元/月,三档为800-1000元/月。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六、试用期薪酬
1、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薪等,为标准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大学以下标准确定:专科(本科无学位)1级;本科学历(高级职称、研究生无学位)2级;双学士(正高级职称)3级。
3、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间参加绩效工资考核,不享受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薪酬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绩效考核办法。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生效日以办公室部的人事调令为准。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月薪结合每月出勤天数核算,计算周期为每个自然月,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日薪资标准为月薪资总额/21.75天。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薪酬为次月10日,如遇节假日等发放时间顺延。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薪酬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订有协议应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劳动者本人因违反制度,根据制度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金。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发放的工资、福利及每年年终奖金。
第二条 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地结合起来。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
第五条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员工工资分工龄工资、学历工资与岗位工资三部分。其中岗位工资依据岗位和技能确定,考虑员工所在岗位的价值;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来确定,考虑员工对公司的长期贡献;学历工资根据员工的正式学历水平来确定,鼓励员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岗位工资根据不同职位类别特点,进行适当浮动,根据考核结果和业绩水平来确定最终岗位工资收入。
第六条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分配水平,即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第七条 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公司正式员工。
第二章 工资体系
第八条 工资体系采取五种不同类别: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相关的管理人员工资制;与营销业绩相关的营销人员工资制;与技术职能相关的技术人员工资制;与生产相关的生产人员工资制;与各项具体事务相关的事务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工资体系。
第九条 实行管理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其工作业绩通过全公司的总体业绩来进行评估。这部分员工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其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员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发展部、质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员、车间主任、车间调度、领料员、总务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条 实行营销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与合同量密切相关。这部分员工主要是营销部的人员。
第十一条 实行技术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从结果和过程角度均不易评价,其贡献与其所拥有的技能相关。这部分员工主要是技术开发部和工艺部的人员。
第十二条 实行生产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可以通过工作量来衡量。这部分员工主要是车间从事生产的人员,包括工长、工人和测试人员。
第十三条 实行事务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操作任务来衡量。这部分员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员,包括环卫工、维修工、司机和门卫。
第十四条 总经理实行年薪职。其他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第三章 岗位工资结构
第十五条 员工的工资结构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
第十六条 岗位工资根据工作的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来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详细的工资等级表见附件。岗位工资在本工资等级内根据考核情况予以调整工资档次,达到本级最高档次后不再上涨。不同职位特点人员岗位工资按不同比例分为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浮动工资。
第十七条 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员工在其他单位的工龄工资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龄工资为每年6元。
第十八条 学历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博士400元,硕士200元,本科100元,大专50元。
第十九条 所有人员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按月发放。浮动工资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得出。对不同的人员,浮动工资的比率和发放的方式不同。
第四章 高层管理人员工资
第二十条 总经理的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由董事会确定(建议为10~20万元每年)。总经理的年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12 + 年终浮动工资。(总经理如不实行年薪制,其浮动工资为年度利润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会确定。建议为1%~2%)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的岗位工资= 总经理的岗位工资×100%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的年终浮动工资=年薪剩余×考核分数/100×公司年度利润完成率。(非年薪制为:年度利润×利润分成比例×考核分数/100)考核分数由年终考核得分确定。
第二十三条 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12 + 年终浮动奖金。
第五章 中层管理人员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
第二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岗位工资×70%。
第二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浮动工资分为季度浮动工资:季度浮动工资=岗位工资×3×个人季度考核系数×30%;其中季度考核系数由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季度考核来决定,所得到的季度浮动工资在完成季度考核后按月平均兑现。
第六章 一般管理人员工资制
第二十七条 一般管理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第二十八条 一般管理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岗位工资×80%
第二十九条 一般管理人员的浮动工资为季度浮动工资:季度浮动工资=岗位工资×3×个人季度考核系数×20%;季度考核系数由对一般管理人员的季度考核来决定,所得到的季度浮动工资在完成季度考核后按月平均兑现。
第七章 营销人员工资制
第三十条 营销人员的工资根据公司内部评定的营销人员资格等级来确定。
第三十一条 营销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岗位工资×70%。
第三十二条 营销人员的浮动工资为季度浮动工资:季度浮动工资=岗位工资×3×个人季度考核系数×30%;季度考核系数由对营销人员的季度考核来决定,所得到的季度浮动工资在完成季度考核后按月平均兑现。
第三十三条 营销人员实行年终奖励。年终奖金总额与营销费用挂钩。营销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通信费(含所有参与售前、售中、售后部门人员该项费用)。
方案一:营销总奖金额=本年内履行合同的回款额× 1.2%-营销费用
方案二:营销总奖金额=本年内履行合同的回款额×1%×(1-营销费用超支率)
第三十四条 营销人员的提成由本人参与承揽项目在今年履行且回款数和参与履行项目回款金额两部分来确定。
营销部经理提成额=总奖金额×15%
市场主管提成额=总奖金额×0.6×20%
营销服务主管提成额=总奖金额×0.4×20%
业务员=(本年内履行合同回款中本人承揽合同额×0.6+本年内履行合同回款中本人参与履行的合同额×0.4)×65%×总奖金额/本年履行合同的总回款额
业务员在参与承揽项目和履行项目中的贡献和表现,由营销部经理在项目承揽或者履行完成后进行考核,根据各人在其中的贡献划分承揽合同额或参与履行合同额。
第八章 技术人员工资制
第三十五条 技术人员的工资根据公司内部评定的技术等级来确定。
第三十六条 技术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岗位工资×90%
第三十七条 技术人员的浮动工资为季度浮动工资:季度浮动工资= 岗位工资×3×个人季度考核系数×10%;季度考核系数由对技术人员的季度考核来决定,所得到的季度浮动工资在完成季度考核后按月平均兑现。
第九章 生产人员工资制
第三十八条 生产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第三十九条 生产人员的浮动工资即为工时工资,工时工资即以现行的超过基本工时的工时奖金制度执行,工时工资按月发放。
第十章 事务人员工资制
第四十条 事务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第四十一条 事务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岗位工资×90%
第四十二条 事务人员的浮动工资为季度浮动工资:季度浮动工资=岗位工资×3×个人季度考核系数×10%;季度考核系数由对事务人员的季度考核来决定,所得到的季度浮动工资在完成季度考核后按月平均兑现。
第四十三条 事务人员因为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享受加班津贴。
计算标准:
(1)平时每小时加班津贴=(岗位工资/180)×1.5,不满2元时按2元计发。
注:每天法定工作8小时,每月平均工作22.5天,合计180小时。
(2)周六周日休息日每小时加班津贴=(岗位工资/180)×2。
(3)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津贴=(岗位工资/180)×3。
(4)加班费发放数额=适用小时加班津贴×加班小时数。
(5)加班费每月统计一次,由行政部经理于月底时进行统计,并由主管副总签字,送财务部,体现在当月工资中。
(6)员工加班从严控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员工加班必须由主管上级提出申请,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7)司机加班费用列入用车部门的管理费用。
第十一章年底奖金分配制度
第四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年底奖金分配,并确定年底奖金分配的具体金额。(建议年底奖金的总额为当年净利润的5%。)
第四十五条 除了总经理和营销人员外,其余人员都参加年底奖金的分配。
第四十六条 对一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事务人员,年底的奖金额为:一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事务人员奖金额= 岗位工资×年度考核系数。
第四十七条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年度奖金的'分配方法如下:首先确定个人奖金分配系数,个人奖金分配系数= A/(B+C)。
其中A=年底奖金的总额-一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事务人员的奖金总额。
B =中层管理者的岗位工资×中层管理者的年度考核系数。
C =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岗位工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考核系数× 1.3。(1.3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系数。)
第四十八条 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年度奖金金额= 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岗位工资×个人奖金分配系数×个人年度考核系数×1.3
第四十九条 中层管理者的年度奖金金额= 中层管理者的岗位工资×个人奖金分配系数×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第十二章 技术人员的奖励制度
第五十条 公司为鼓励科研,对技术人员实行科研奖励制度。
第五十一条 申请立项奖励制度。公司员工承揽到新产品开发项目,或者公司员工就某项新产品开发向公司提出立项申请,在通过了技术管理委员会的评审后,决定立项。那么,该项目发起人或者发起项目小组,即可得到金额在20xx元~10000元之间的奖励。具体的奖励金额由技术管理委员会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十二条 项目技术成功奖励制度。凡公司组织技术的科技成果,通过相关的技术鉴定或审查,达到了产品定型条件,并向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移交了完备的硬件和软件资料,通过技术管理委员会的认证后,该项目小组即可得到金额在10000元~100000元之间的奖励,或者按产品的毛利额进行提成。具体奖励方式、奖励数额或提成比例由技术管理委员会在技术开发合同内部招标前确定并公布。
第十三章 福利制度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取消通勤车,对公司所有员工统一每月给予70元的通勤费。
第五十四条 对独生子女家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独生子女费。
第五十五条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每月为女性员工发放卫生费。
第五十六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午餐,午餐凭票供应。
第五十七条 公司每逢重要节假日和我国传统节日,包括春节、元旦、五一、国庆、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发放实物福利。
第五十八条 公司的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哈铁系统的医疗制度执行。
第五十九条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六十条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四章 考核系数的确定方法
第六十一条 根据考核的制度,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均分为五级,即优、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
第六十二条 个人季度考核结果所对应的季度考核系数如下:
个人季度考核结果等级/个人等级季度考核系数
优:1.5
良:1.2
中:1.0
基本合格:0.8
不合格:0.6
第六十三条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对应的年度考核系数如下: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个人等级年度考核系数
优:2.0
良:1.5
中:1.0
基本合格:0.5
不合格:0
第十五章 招聘人员工资
第六十四条 公司新招聘人员工资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试用期内工资按全部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第六十五条 对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其工资定档可不受第六十四条规定的限制,其工资可根据工资协商定在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相应档。特别情况下,应聘人员的工资要求超过该岗位等级内最高档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其超出部分工资以特别津贴形式发放,特别津贴不列入年终奖分配计算值。
第十六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对于本办法所未规定的事项,按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实施。对本办法的规定有疑义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 本规定的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薪酬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营至关重要:
1. 人才吸引与保留:合理的薪酬能吸引优秀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
2. 激励机制:通过绩效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组织文化塑造:体现企业价值观,强化公平、公正的企业文化。
4. 成本控制:有效管理人力成本,保持企业财务健康。
5. 法律风险防范:避免因薪酬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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