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制度14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入职程序
1、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2、入职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时间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学历证书原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4、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
5、由人事带领入职员工到上岗部门报到。
二、离职管理程序
1、辞职:
①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奖金。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③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人事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④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人事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
⑤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2、辞退、劝退
(1)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人事部核批;
(2)被辞退、劝退员工持《辞退/劝退通知书》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清单》后报人事部核准并备存;
(3)人事部根据《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结算工资和奖金;
审批权限:经理以上级员工(含经理级)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3、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处分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人事部,人事部负责人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4、自动离职
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三、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需聘用临时人员时,需提前_______天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经上级主管批准后,送人事部备案,人事部凭此表招聘。
2、临时人员到岗时,须到人事部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存查。
3、对经管财务、有价证劵、仓库、营销及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4、临时人员在工作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欺瞒,聘用部门应予终止聘用,终止聘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写(离职通知书),经主管审核签署后,交人事部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5、临时员工聘用期满,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须继续聘用时,应依程序重新办理聘用手续,经人事部核准后方可聘用。
培训员工管理制度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2、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品质管理培训,主要介绍品质管理的`内容、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工作流程,让员工掌握品质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产品质量;
3、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让员工尽快掌握产品基本知识、工作中应急处理办法,学会自我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4、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介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帮助员工尽快掌握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职业化素养塑造
1、介绍职业化的概念,让员工理解什么是职业化,职业化素养包括哪些内容(人生价值观、工作思维观念等),如何进行职业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职业化对公司发展、对个人成长的积极作用;
2、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让员工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和实现职业目标的路径,清楚在公司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帮助员工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职业梦想。
(六)职业化管理技能提升
针对现职管理者和储备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维观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引导: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职业化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准确定位自己在组织中的角色;
2、深刻认识管理者自身职业化能力提升与企业战略发展的关系,并掌握相关的方法和技巧;
3、通过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领导能力的提升,推动企业健康、高效率的向前发展。
三、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二)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三)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训职责
(一)员工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知识培训,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讲授。
(三)业务培训中的岗位知识由用人部门负责讲解,品质管理知识由品控部门负责讲授。
(四)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外聘讲师负责讲授。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出勤记录
(1)迟到或早退:提前请假扣2分/次,未提前请假扣5分/次;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即辞退。
(2)请假:提前请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请假每0.5天扣5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累计请假达3天扣5分,超过6天即辞退。
(3)旷会:1次(0.5天)扣10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旷工1次即辞退。
2、培训笔试:笔试测试题实行三选一方式抽选考题。
3、实操演练:以各岗位工作的实操要求进行实操演练。
(二)分值比重
1、生产技术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70分,实操演练10分。
2、行政后勤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50分,实操演练30分。
3、销售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40分,产品送样或销售业绩40分。
(三)考核周期
1、新员工于试用期届满前进行培训考核;
2、在职老员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绩应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为及格。
(二)试用期员工
1、试用期届满,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2、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届满,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试用期再延长一个月;
3、试用期第二个延长月届满,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三)在职老员工
1、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一个月后复试;
2、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自复试所在月起的连续六个月内进行再培训,期间基本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3、在再培训期满所在月月底进行再试,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4、考核成绩将作为个人薪资调整标准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每位作业人员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内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责任部门:作业人员宿舍管理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建造、维护及日常人员管理,监督检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第四条:入住宿舍的作业人员应服从项目管理部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五条: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六条:作业人员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1)富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3工程项目所有符合规定的作业人员,由班组负责人向项目管理部申请办理住宿。
2)入住人员在入住前必须熟知并遵守《项目宿舍管理制度》《宿舍用电用水管理规定》《文明卫生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等宿舍管理条例。
3)入住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写入住登记表并签订入住安全协议。交由项目管理部备案。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精神病患者;
2、有不良嗜好者(吸毒、赌博);
3、外来人员(非本项目作业人员)
5)暂住人员(家属、亲人)只可短暂住宿,入住时按规定登记。其住宿期间的行为责任及安全由本人及其留宿申请人负责。
第七条:退宿:
作业人员退场(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前2日内由班长负责人到项目管理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项目管理部强制迁出;作业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2日内在班组负责人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八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吸毒等不良行为。
第十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一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项目管理部酌情处理,由直接责任人员及其班组负责人承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垃圾桶)。
2)每班组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窗台无灰尘。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部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章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入住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者经过警告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后果严重的承担经济损失及处以罚款并交由当地公安执法机关处理。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项目作业宿舍管理制度2为保持宿舍有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1: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得弄脏和乱划墙壁。卫生检查及奖罚制度
1:各宿舍设立宿舍长、制订宿舍成员值日表。负责房间的清理打扫。
2:垃圾胡乱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内,每发现一次扣除本房间值日人员100元。
住宿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超负荷的危险用电器。
2:烟头不得随地丢在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严禁在墙上门上、门窗随便张贴字画及钉挂物品。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劳动纪律和规范人员考勤管理,明确员工请假与休假流程,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公司依单位经营特性、订单及业务生产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采取标准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为前提。
第五条公司采取综合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劳动产品计件任务产量为标准,倒班连续作业人员以在岗完成当班工作任务为依据。
第六条为满足生产及客户需求,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条因生产安排或工作业务需要,员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八条加班须书面报请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核准,并有实际的工作产出(指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第九条经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书面核准的加班,加班人员先由部门尽量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的,未依规定流程申请并经分管副总核准的,一律不得计列加班;确因紧急特殊情况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请加班的,须专案说明并提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公益性活动、集会、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的,均不属加班范畴。
第四章加班费支付
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非生产线人员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
第十三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均以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计发,每月随薪资一起发放。
第五章法定节日
第十四条国家法定节日休假以当年国务院下发通知为准,具体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条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入职日起至离职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上岗工作。
第十六条考勤机依据不同岗位实行人脸或指纹识别打卡,若因考勤机无法识别或指纹磨损无法打卡成功的,应及时向人资部门反馈并重新录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由部门领导以纸质记录出勤天数,一周后到人资部门录入考勤机系统进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进行考勤机打卡签到和签退,正常工作时间内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别打卡1次。
第十九条上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者均视为迟到或早退,0.5小时内的迟到、早退,按20元/次的标准给予处罚;0.5小时至2小时的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迟到、早退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条因公事或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需填写《打卡异常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或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第七章请假流程
第二十一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准处理个人私事,如因私事需办理应严格按规定请假;如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须先向上级领导报备。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层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时需要请假,可事先电话或口头申请,经上级同意后再事后再补《请假申请单》,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均视为旷工。
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期间提前返岗工作时应先向部门领导报到,并到人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资部门将不计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条员工一个月内请假超过15天的,当月社保费用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六条伤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由人资部门核准,凡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七条请假员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据部门领导安排,做好相应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由请假人提交至人资部门存档备查。
第八章请假类别
第二十九条工伤假
必须是员工因工受伤且在工伤医疗期内,并按工伤定点医院的医嘱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事假
因处理私人事务而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须提前一天申请;请假3-10天者须提前三天申请;请假10天以上者须提前七天申请。员工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年,请假期间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请假时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医疗证明;
(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再凭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病假手续,否则均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休假天数依合法医疗机构的医嘱证明给予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二条婚假
指员工办理结婚登记并于三个月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的,请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已转正员工结婚公司给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丧假
(1)已转正员工因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给予三天假期,但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可事后补办);
(2)假期时间含倒班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条产假
(1)在职所有女员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产假,但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产假期间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2)产假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内;
(3)女员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产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员工怀孕流产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假期,休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条年休假
(1)员工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假期;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假期;年满20年的,给予15天假期;
(2)员工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条调休
(1)必须有节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记录,不得提前预支调休;
(2)职能部门调休按正常上班计薪不另计加班费,生产线员工、保安人员调休分别依生产情况及部门内部进行调整安排。
第九章请假审批
xx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由人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一条培训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业务方向,通过培训提高团队竞争力、战斗力,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
2、使员工不断适应公司发展,并且满足员工个人能力经验提升的需求,使员工达成个人发展目标;
3、加强对公司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在竞争中保持人力资源优势。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有效、实用、针对”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1)有效性原则:员工培训后能达到培训的目的:学到某方面的知识、提升某方面的技能或养成某方面的习惯;
2)实用性原则:员工通过培训掌握的知识或提升的技能能用于实际工作中,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性原则:根据性质不同对岗位分层分类,实行侧重点不同、内容不同、方式不同的针对性强的培训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1、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2、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3、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第六条权责划分
1、人事行政及培训部作为公司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部门,负责公司整体的培训相关工作,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公司培训类型的确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管理所有培训相关教材,包含书本、PPT、word、课程讲述录音等;
(5)培训教材、教具、相关物品的购置、保管;
(6)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工作;
(7)培训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8)培训通知的发出及培训完毕后档案的管理;
(9)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和上报;
一、总则
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营养丰富、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膳食体制
公司设立职工食堂,专门为职工提供膳食服务;或公司没有职工食堂,从公司外订购盒饭,通常免费供应午餐。
三、食堂管理
食堂财产归公司所有,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每月基本做到收支平衡。
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做到日清月结,每月编制收支明细帐表对外公布。
财务核定一定数额备用金为食堂周转金。食堂采购根据就餐人数、标准采购,经验收后签字入帐。
公司可设立各方员工组成的自主动脉性食堂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食堂工作。
四、就餐管理
公司每天提前通知或订购就餐数量。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就餐,须及时通告行政主管。
凡申请客餐及业务招待餐,须提前填写招待申请单,经批准后通知行政主管其人数、标准、时间、用餐毕,签字验证,按月由财务部核算费用。
制定就餐时间:
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无脏物、无异味、无污迹,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到无毒无菌。
对饮食加工器皿,注意使用安全,消除事故急患。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中毒
主动、积极地听取员工对用餐要求、意见,积极改进食堂或外订工作。
公司对每月用餐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月度用餐统计表。
五、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发生效。
1. 员工应带妆上岗,工作时间应保持愉快精神,热情待人。
2. 在工作时间不得抽烟、喝酒,不得与相邻柜台员工聊天。
3. 应保持店面整洁,每日应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
4. 应妥善保管好柜台财物和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库存发现货品丢失,按照丢失商品的吊牌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5. 每日应做好店面货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陈列货品,精心搭配和摆放。
6. 按时上班,不得早退。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资。
7. 上班时间不得接待朋友探访。
8. 店员试用期定为个月,薪酬为底薪+ %个人销售额提成。
9. 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提成+补贴
10. 提成为当月个人销售额的 %
11.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化妆补贴,补贴。其中过了试用期的次月即可获得元的交通补贴和元的'化妆补贴,保险补贴元则自员工正式公司个月后发放。
12. 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14. 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公司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15. 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16. 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17. 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18. 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9. 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和销售活动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
20.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对货品知识熟练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
为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有序的、规范的`车间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员工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互相团结,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二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时进餐,按时就寝。
1、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xx元。
第三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1、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2、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4、不按工作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者。
5、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6、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物质奖励。
1、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2、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3、主动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本条款如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请以公司制度为准
一、审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须要事先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按事假处理。
2.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或出差中事务变化需要延时的,在出差回厂后一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3.员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长审批,一天以上经部长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财务预支费用的,凭审批的《外出报告单》,由总经理批准借支。
二、乘车规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间(21—7点)的火车,允许买硬卧票。
2.市内公共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打的.原则上提前申请、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说明。
4.特殊情况或需乘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补助标准
1.餐补:50公里以内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县级市60元每夜,地级市80元每夜,省会城市100元每夜,直辖市及沿海、特区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吃饭、住宿的,逐级请示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同意后安排并报销。
4.当日出差没有就餐的没有补助,当天返回的没有住宿费。
注:所有外出人员由公司承担就餐、住宿费用的没有出差补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或安排人)审核签字,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报销。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加班管理规定二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公司业务人员由公司销售部负责管理和调配,在销售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业务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进行市场业务拓展,按计划拜访客户,开发、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客户关系;确保公司利润率,达到客户需求和公司利益的平衡;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标积极完成、超额完成销售任务。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三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团结互助,互相学习,积极进取,不进行拉帮结派,不酗酒、不赌博。
第四条、为人正直、坦诚、成熟、豁达、精明、友善、自信,思维敏捷,勤奋敬业,积极上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吃苦耐劳精神,能够在较强的压力下工作,拥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观察能力和应变能力强;接受能力强;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包括阐述,讲解,基本商务写作,倾听和理解能力)技巧;拥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一定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
第六条、具有敏锐的商业意识、市场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场预测、统筹规划、分析及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预控能力、谈判能力、公关能力、执行力。
第七条、有开拓、维护客户经验;客户导向,能够倾听、理解、和准确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客观地影响客户的购买行为与决策。
第八条、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营销理论,不断提高营销技巧和电话营销技巧。以目标为导向,理解团队目标并不断提升个人目标以及执行力。
第九条、熟悉企业全面运作,企业运营管理,各部门工作流程;熟记产品知识、功能、作用机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传资料以及产品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第十条、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勇于探索和创新,善于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加以归纳和提升,提高销售能力,并向上级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十一条、服从部门经理的安排,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协助部门销售计划的完成。
第三节、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收集市场信息
采集、整理市场及行业信息,追踪同行竞争对手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动态,特别是竞争品牌动向,提交市场分析报告,相关业务的记录和分析,定期撰写行业发展情况及重点客户情况简报,为企业战略调整提供情报,为重大营销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从而实现“市场引导制造”的经营理念;为做好产品、市场定位、市场、研发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提供市场反馈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收集、整理客户信息
1、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实用性以及市场定位策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潜在客户,建立、维护潜在客户档案。从网上或从公司及其它渠道获得的详细的客户需求应及时备案,谁先备案算谁的,以免业务员之间的业务冲突。
2、通过电话,拜访等不同途径了解潜在客户的需求,客户前期的需求分析、方案、演示与商务沟通。
3、建立新客户开发履历表,负责收集、整理客户信息建立资料档案,完善现实客户履历,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4、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第十四条、客户征信调查
1、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经营权限,了解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2、关注出现在主要经营者、企业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财务、市场表现、宏观环境等方面的信用异常征兆,并取得相应证据。
第十五条、推广介绍
1、拓展市场开发渠道,负责向潜在客户推介,阐述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处理客户询价;努力拓展新客户。
2、联合公司内部产品、技术支持等不同人员向客户阐述公司产品与服务,获得销售机会。
3、完成客户联系,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市场动态,挖掘行业客户潜在销售机会,向用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获取客户订单以促进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确保公司利润。
4、做好分管区域终端拜访工作。至少保持每月拜访频率:辖内A类店为3次以上、B类店为2次以上、C类店为1次以上。
第十六条、谈判与订约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达给主管。
3、签订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4、签订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民法典》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并签章认可,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合同。
第十七条、履约
1、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资源,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客户与公司其他支持部门的沟通桥梁;使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为完成客户开发或完成客户定制产品而形成合力;以期保证客户的满意度。
2、货款、货运等事宜的跟踪,保证合同完全履行和合同款的按期收回。
3、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支付款项,不得为难客户、故意拖欠货款。
4、严格执行公司促销政策,所有促销产品除质量问题外,一律不得退货。
第十八条、售后服务
1、协助客户服务部完成客户投诉的处理,包括原因分析、紧急处理对策及永久改善对策等。
2、公关、促销活动的总体、现场指挥。协助客户服务部维护客情关系。
3、持续改善客户关系,客户档案的管理、客户拜访及关系维护。
第十九条、回款
1、业务人员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依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2、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而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承担公司损失的一半。
3、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造成款项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反馈
1、向销售经理提供例行性销售报告以及制定销售活动计划。
2、负责处理价格、合同、谈判、收款等销售相关的客户资料的整理与更新,并及时反馈到公司客户管理系统中。
第二十一条、公共关系
1、依据市场发展需要,维护、开拓与政府、媒体、客户及相关企业间的积极交流与良好合作。
2、开展公关营销,负责辖区终端营业员生日礼物派送,与终端营业员建立良好关系。
3、参与培训、指导和管理、考核促销员。
4、组织、参与各项促销活动。
第四节、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考勤
1、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2、业务人员每天须打卡两次,不出差需按正常工作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3、为了随时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业务员的手机从7:00--22:00必须处于开机状态,保证有充足的话费及电量,并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影响到任务执行者,则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二十三条、提交日常报表
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周报表及各类计划和总结。日报表、周报表将各项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8:30前交办公室,不能按时完成的按20元/次处罚;月总结下月2日前交办公室,无正当理由迟交的,处罚50元/次;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元/次处罚并重新填写,重新填写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按10元/次处罚。
第二十四条、参加业务会议,无故缺席除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外,销售部处罚20元/次。
1、每天早晨参加由主管或经理主持的晨、会,汇报昨天工作情况和今天的工作安排:包括昨天推销地点,洽谈成败经验,提出市场的技术和商务上反馈问题,以供大家讨论解决;今天计划推销地点,预计成败可能。
2、按时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或活动。
第二十五条、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第五节、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注重商务礼仪,形象气质佳,仪表良好,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第二十八条、公司员工间及对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谈判沟通技巧、不得啰嗦。
第二十九条、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第三十条、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第三十一条、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对同事的升迁要吃积极的态度,不议论同事的私事,关心同事,帮助同事。
第三十二条、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打接电话:态度和气、热情;内容简短、不闲谈;对有不合理要求的电话要委婉拒绝,语调适中不要过高。
第三十二条、客人来访原则上应有预约,并在指定场所接待。非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第三十三条、外出办事应注意:
1、要遵守其他单位的门卫制度,主动出示证件。
2、进门时要轻声敲门,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得体。
3、不讲影响公司形象的话和对公司不利的话。
4、礼貌道别。
5、做到据实报销,不隐瞒行程,不瞒报费用。
第六节、出差管理
第三十四条、出差前做好出差准备,最好电话预约好,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十五条、出发前检查仪表的整洁,并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销售物品:
1、销售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行业监管机构批文》、《价格表》。
2、终端日报表、笔记本、笔。
3、名片、计算器。
4、产品样品、传单和招贴画。
第三十六条、出差期间应注意:分区销售不得越界;统一价格不得抬高或降低;有效地张贴和散发传单。
第三十七条、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有工作计划,每天填写拜访记录表(客户报备表),出差日记要有客户详细档案及客户库存和当月产品消化情况,分析竞争对手信息,并按时交回公司。
第三十八条、业务员出差期间,每隔固定期限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汇报,每月出差前、后到公司登记,以便考核工资。
第七节、驻点日常管理注意事项
第三十九条、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在公司人员执行公司作息时间;驻点人员可以根据区域特点制定本驻点的作息时间,但要报公司备案;每日工作服从主管安排。驻点人员晚上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出,如因业务需要外出必须经驻点主管批准。
第四十条、每天根据值日程表安排人员值班,由值日人员负责做好驻点的卫生打扫及伙食安排,始终保持清洁整齐的办公环境。驻点的公共物品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如人为损坏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设施,照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驻点人员外出时要有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应做好自身的保护工作,以防止发生意外。
第四十二条、驻点电脑由内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电脑的同时做好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驻点电话及传真只用于公事,不得因私使用电话,驻点内勤和主管负管理责任。
第四十三条、客户来访时,礼貌接待,并将各种资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机密外泄。
第八节、薪酬制度
第四十四条、业务员工资=底薪+岗位津贴+业务提成。
第四十五条、底薪:业务员按工龄四个月以内、工龄四个月以上、工龄一年以上,分三个档次确定底薪。因业务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升为业务主管的.,除底薪+岗位津贴+提成外,公司另行根据其贡献进行实施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业务提成计算方法:每季度完成销售任务以内的,提成为5%、;超出销售任务的部分提成为10%。每季度支付一次,提成结算时间为收回全部货款之日。销售任务另行分区域确定。
第四十七条、业务员未完成每月销售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发放底薪和岗位津贴。销售额以签约为准。
第四十八条、当月销售总额达到销售任务的300%以上或连续三个月销售总额累计达到销售任务的300%以上,则次月可享受公司特别奖励。
第四十九条、业务主管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业务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影响个人的业务量,公司另行给予业务主管岗位津贴;业务主管每三个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业务主管资格。
第五十条、试用期薪资的特别规定
1、新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资。
2、试用期内的薪资:无销售定额;无岗位津贴和提成;只支付底薪;有突出表现的,公司给予奖励。
3、试用期内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计算的薪资高于业务员底薪的,其薪资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计算。
4、业务员入职的第三个月份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计算的薪资低于业务员底薪的,视为不能胜任业务员工作岗位,将依据劳动民法典进行处理。
第九节、费用核销
第五十一条、业务员出差如需预借差旅费的,到财务处填写预借差旅费单,经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领取预借差旅费。预借差旅费最多不可超过1000元。
第五十二条、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外的,长途车费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分区域包干,包干费用另行规定。
第五十三条、未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外的,签单金额达万元以上的,按前条规定核销费用;签单金额达万元以下的,按前条规定的50%核销费用;未签单,费用自理;无可查证确实具有出差情形的证据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四条、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公司不予住宿补助。长途车费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分区域包干,包干费用另行规定。有特殊情况经许可的,在经许可的范围内报销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未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签单金额达三千元以上的,按前条规定核销费用;签单金额达三千元以下的,按前条规定的50%核销费用;未签单,费用自理;无可查证确实具有出差情形的证据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六条、单笔订单金额超过五万元需请客户吃饭的,成交则公司据实报销;不成交则不报销。
第五十七条、每趟出差去外地见同一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次。两次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如果同一客户,第一次出差见面没有成交,第二次见面才成交的,则按交通费,住宿费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
第五十八条、每趟拜访同一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天,超过两天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超过4天,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九条、尽量做到自己的客户自己见,减少出差人员。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见客户,那么受邀人员出差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公司均不予报销。特批除外。
第六十条、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一周内,拿着有关报销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每趟出差回公司后,应积极核对费用,以免长时间不对帐,发生混乱现象。
第十节、奖惩
第六十一条、货款按合同约定日期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给予货款的1%的奖励。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30天内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给予货款的0.5%的奖励。
第六十二条、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60天才全部收回的,公司进行业务员每笔200元的处罚。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180天才全部收回的,业务员提成减半。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一年才全部收回的,取消业务员提成。
第六十三条、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一年未全部收回的,取消业务员提成,公司进行业务员每笔200元的处罚。造成坏账的,依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六十四条、销售中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损失的30%。
第六十五条、公司将货款回收、清欠工作纳入业务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今后提拔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第六十六条、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出错或不及时而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公司对财务人员每笔处罚30元。
第六十七条、发现窜货的,每次罚款300元,并承担因窜货发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节、离职审计
第六十八条、业务员离职,需接受离职审计。
第六十九条、离职审计流程
1、业务员在离职时应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呈送离职审计申请。
2、离职审计流程如下:
①离职人员向人事行政部递交离职申请。
②人事行政部通知业务员原所在部门和财务部开始审计。
③业务员原所在部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自履行审计职责。
④业务员原在部门、财务部向人事行政部递交审计报告。
⑤人事行政部决定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召开审计会议。
⑥召开审计会议并做出审计结论。
⑦通知被审计人到公司办理清结手续。
⑧有关部门办理清结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至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七十条、审计小组是负责离职审计的组织。离职审计小组由公司行政部、离职者原所在部门、公司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小组推举一人为小组长,对审计工作全面负责。离职审计小组在业务员离职时即成立,开始相关审计事务。
第七十一条、离职审计注意事项
1、离职审计工作应重事实,摆证据,合法理,不能模棱二可。
2、调查过程应有记录,并由相关人员或单位在调查资料上签名或盖章。
3、离职审计期限为一个月。除特殊情况外,相关部门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做出结论。
4、离职审计结果即《离职审计报告》由人事行政报汇报总经理并存档。
5、业务员离职后一周内,业务部门应完成与公司客户的接洽,以文件或函件或通知的形式对客户单位做出说明,表明离职业务员的工作继任者、今后的业务往来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尽量取得对方签章(名)或复函。
第七十二条、离职审计主要内容
1、在离职前是否有“炒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企图。
2、离职前后是否有转移公司客户的侵权预备或实质行为;私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以公司名义或假冒公司名义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行为;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3、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联系过的公司原有客户有过实质性接洽;与自己开发或跟踪的原有客户继续保持往来;是否与公司竞业的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行为。
第七十三条、离职审计的处理
1、在离职前有炒单或诋毁公司形象行为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
2、擅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在离职审计结束时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500、元以上;离职前后实施转移公司客户的预备行为或实质行为的,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的、1000、元以上;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并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节、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实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业务员管理制度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后即行废止,公司有关业务员管理工作自本制度实施后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 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 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 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加班比例*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一、目的.:节约开支,保持宿舍卫生整洁,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二、卫生检查内容
白天不开灯,无故不开风扇,晚上睡觉后要关灯,人走后关灯和风扇,严禁长流水,用后及时关紧水龙头。床上被品整洁干净,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地面上无垃圾或积水,洗手间干净无异味,其他与卫生相关内容。
三、评比标准:优、中、差共三个等级
四、评比方法:
每间宿舍评选出一名舍长,专门负责该宿舍的卫生,由舍长安排每天卫生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每天例行检查,根据检查内容对每个房间进行优、中、差三等级,并进行登记,每月月末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评选出月内最佳宿舍3个和最差宿舍3个。
四、奖惩办法:
最佳宿舍舍长奖励2%的工资,其他人员奖励1%工资。最差宿舍舍长罚款2%的工资,其他人员罚款1%工资。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将在员工板报栏中公布出来。
员工入职往往会进行员工的培训,在公司对于员工进行培训的时候,是需要有相关的培训管理制度的。无论是培训的公司还是员工都要遵循管理制度的一个管理。因为有管理制度才是一个公司最主要的要求。以下就是我们都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如何制定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如何制定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12、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二、案例分析
小美在鞍山某中日合资企业担任产品模板设计,是公司的技术骨干。1997年公司将小美送到日本培训九个月,学习日本国内先进的制图工艺和操作实践。同时,在小美同意的前提下,将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注明如有劳动关系违约行为,则罚款相当培训费十倍的数额。但合同书并没写明为企业服务年限,而小美本人只过见到过合同书并没自己拿到合同书。20xx年5月,小美的公司改为日本独资企业,因日方给小美的报酬较同行业的相同岗位偏低,大约每月只得20xx元左右。为了让自己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小美向公司提出辞职,厂方问小美索要培训费十倍的赔偿高额的培训费用赔偿,让小美陷入了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的窘境。小美最想知道的是:这么高的培训费赔偿数额是否合理?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属于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范畴,按照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员工所进行的费时较长、费用较大的专业培训项目,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便双方遵照执行。如没有签订这样的专门协议,企业所制订的关于员工培训的有关规定,也应属于员工应当遵守的劳动管理规范。从上面案例的情况看,小美和公司签订过有关培训的协议,但双方未就如何确定服务期限,作出约定。因此,出现目前这样的问题,双方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
第一,要分清培训的性质。国家劳动法在总则中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技能的权利。”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对职工进行的安全卫生培训、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培训以及提高职工岗位素质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这部分培训不应当再收取赔偿费。
第二,赔偿要有依据。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主要是签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因此培训费的赔偿应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约定处理,但是如果这些合同把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也计入赔偿范围则是违法的,员工可以拒绝赔偿。有的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没有约定培训费赔偿事宜,也不能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乱收费。鞍山市人事局刚修订的《鞍山市人才流动涉及培训费处理暂行办法》,确定“单位出资培训是指单位为提高人员文化素质及技能所采用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训练。培训范围包括:学历培训(含大中专院校的代培生)、外语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出国业务培训、职称晋级培训等,不包括为调整人员和岗位结构而对人员进行的转岗培训。”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规定范围的培训,员工才应当赔偿。
第三,赔偿要有正确的计算方法。对职工进行培训,受益者不仅是职工,用人单位也是受益者,因为提高素质后的职工也为单位创造更多的效益。因此培训赔偿的计算方法也应当合理。一般的做法是按接受培训后为本单位的服务年限递减,每服务一年递减20%,接受培训后在原单位工作满5年,则分文也不必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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