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管理制度(集合8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健康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聘
公司招聘员工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所有应聘人员应在人事文员接受初试,
初试通过后,由人事文员推荐给总经理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在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由经理安排岗位班次。
二、入职培训
所有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每月组织员工培训,接受公司业务技能职业教育、企业文化、行为规范培训的义务。
三、员工制度
1、制服由公司统一提供,领用时按规定登记入册。
2、员工需小心保管自己的制服,如有损坏必须立即进行修复。
3、员工离职时,须把所有制服交回仓库,由仓库员在离职单上签名确认。如有遗失或损坏,公司有权扣除工资作为赔偿。
4、每位员工公司将发给标有桑拿健康中心标记的工号牌一个,如有遗失应立即告之人事文员补办,同时需交纳20元制作费,离职时应交还人事文员。
四、工作时间
1、员工必须按部门安排的班次上班
2、公司实行每天九小时工作制(含用膳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由当日值班负责人安排,事后将根据营业情况及工作量给予同等时间补休,原则上补休应在当月内完成,如当月无法补休的可累积到第二安排。
3、员工因工作效率低未能完成当天的'工作而超时工作不属于加班。
4、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含部长)以完成工作为己任,故工作延时不作加班处理。
五、考勤制度
1.员工上班须在考勤机上打卡
2.员工必须着制服打考勤卡,严禁找人或代人打卡
3.员工考勤卡只作为对员工工作时间核查的一部分,确切工作时间由当值负责人记录为准
4.考勤卡若遗失应立即报告当班负责人申请补办,未办好之前由当值负责人记录核定考勤
六、旷工
旷工除扣除当日工资外须进行以下处罚:
(1)旷工半天给予口头警告扣1.5天工资并记录存档
(2)旷工1天给予书面警告扣3天工资并记录存档
(3)累积旷工3天公司将该员工旷工记录提交人事文员进
行除名,作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者公司将扣除当月工资和服装保证金。)
七、休假、请假、调休
1.休假
如需申请休假需以书面形式填写《休假/请假审批单》由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严禁私自换休,违者按旷工处理。入职不满半内员工,春节期间不得请假。
2.请假
凡请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工伤假其它假期均须填写《休假/请假审批单》,由负责人同意呈交总经理审批后人事部存档,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均为无薪假期。
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事后(上班后24小时内)必须补办手续,事假当月原则上不可超过7天
3.调休
员工调休需书面申请,由当班负责人批准后,班次调整方可进行调休。当月调休不可超过2次
八、薪资待遇
1.公司实行月薪制工资,按岗位制定工资标准,结合公司具体工作特点制定,原则上以责任大小论资,以职位高低论资;
2,薪资发放方式,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时延期或提前发放);
3.根据员工在岗位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适当的调整员工的薪资。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公司给予晋升。
九、辞职
1.所有员工均有辞职的权利,试用期内申请辞职须提前7天递交辞职申请。如未获批准时,员工应履行3个月试用期责任直至试用期满为止;
2.试用期后员工申请辞职的的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由总经理审批;
3.员工入职工作不满7天,申请辞职不计发工资;
4.辞退:公司有权辞退富余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5解雇: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到解雇条件,公司有权根据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后并作解雇处理,不需通知员工且不做任何经济赔偿;
6.开除: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触犯刑法的员工,公司对其不作任何赔偿并扣发所有未发工资;
7.员工正常离辞或被辞退,应在生效当天到人事文员办理离职手续(移交公司物品、资料等)超过三天未办理的作自动离职处理,遇人事、财务休息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迟一天办理;
8.被解雇或开除的员工须在离职当天将所有手续办完,即日离开公司,有意拖延者公司保留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
9.无薪停职
员工多次违章或犯严重过失有充分认识者,公司可采取停职处分,停职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停职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如员工涉及刑事事件中,公司可延长该员工的停职至处理结束为止。
十、员工福利
1.假期
法定假日:员工每年可享受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一天(1月1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
国庆一天(10月1日)、春节三天(大年三十、年初一、)以上发定假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若在节假日期间不能安排休息的可安排在节前休或节后休,如在当月未能安排则在下月需补休完。
2.例假
员工每月享有3天例假,由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编排员工休假日期。新员工7号前入职当月休息二天,7一15号入职当月休息一天,20号以后入职不安排例休。
3.病假
员工生病不能上班须向当班经理请假,须凭指定医院有效病单证明。
4.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两天书面申请,由负责人批准后交由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十一、膳食福利
1.公司向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员工凭工作证就餐,每次就餐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
供餐时间: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00;宵夜23:30—00:30
2.超出用餐时间将不予供餐,如因公延迟用餐由负责人通知厨房加留饭菜。
3.员工打饭须遵守程序,配合厨房人员的工作,严禁浪费。
十二、住房
公司提供住宿、床位、清扫用具,随时保持宿舍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住宿员工请严格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禁止带非本公司的员工住宿,若出现员工财物被盗事件,则由带非不能公司的人员进入宿舍的员工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员工活动
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加强员工对公司归属感,公司将为全体员工提供各种有益的活动:
1.生日活动
公司每季度为员工举行生日活动,具体日期由负责人通知为准。
2.表彰优秀
公司每季度、每年对员工进行评优、评先活动。
一、体检时间
每两(逢双)安排一次体检,每一次妇科体检(逢双与二一次体检一并进行)。
每体检时间安排在xx--xx月份,具体时间由公司工会与承检医院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
全公司正式员工(包含退休员工)
三、体检项目
普检:血糖、血脂、肝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岁以上男性)。
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项、防癌涂片。
特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体检安排组织
由公司工会安排组织,医务室参与。
五、体检经费
体检费用由公司解决,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公司不予任何补助。
六、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公司工会、医疗室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公司医疗室根扰体检情况进行登陆、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对体检内容过行登陆、分类后通知本人。在体检登录、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医院与公司工会、医疗室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体检报告属公司所有,由公司医疗室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咨询的.,须向公司医疗室办理借还手续或复印。
七、有关要求
公司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天内休检完毕)。
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石油销售公司员工健康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员工健康卫生工作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健康卫生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坚持分级管理、依托社会化服务的原则,为员工创造有利于员工健康的良好工作条件和员工卫生环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要成立员工健康卫生管理机构,对公司的员工健康卫生管理工作实施领导决策、监督管理和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工作。
第五条公司要依据国家及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员工健康卫生工作责任制及贯彻落实公司健康卫生管理办法,保证完成员工健康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生产场所和健康监护管理
第六条公司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统一规划,限期治理。
第七条公司库站管理部门应对库、站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相关内容进行记录。监测内容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的监测、粉尘浓度的监测,作业场所环境中物理因素强度的监测,劳动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鉴定和评价。
第八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公司健康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护。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要进行职业性健康监护。职业性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和离岗健康检查。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内容按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证明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第十条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健康卫生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卫生管理部门应跟踪职业病员工治疗、康复情况。对员工的详细职业病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要分别记录在档案中,形成动态档案管理。
第四章 职业卫生管理与预防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建设部门应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实行职业卫生设施建设'三同时'原则。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工程建设部门应对建设项目应进行职业卫生设施建设预评价和验收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职业卫生设施设计审查,职业卫生设施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中的综合卫生评价及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第十四条库站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设备,必须配套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防护设备或防护措施。对易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杜绝跑、冒、滴、漏,对噪声源采取隔音消音措施。
第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公司应对库站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卫生法律规范、规章制度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增强员工在应急化学事故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根据本地区气候条件,逐步改善员工倒班宿舍防暑降温条件,确保倒班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应建立员工洗浴设施,提高员工健康卫生条件。
第十八条公司应确定从事厨房作业的人员无各种传染疾病。食堂/厨房应符合饮食卫生的规定,公司应建立食堂/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要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防范,在风险预测的基础上,制订应急救援措施,并进行预演。
第二十条禁止将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卫生防护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如确属需要,可由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技术指导、防护措施及相关责任等。
第二十一条引进、使用、变更存在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生产原材料、生产设备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备案。
第五章 职业病诊断与治疗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依据国家卫生部《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职业病进行严格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分析研究职业病发病情况。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规范职业病诊断工作,职业病诊断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诊断。
第二十四条凡是确诊并发给《职业病诊断书》的职业病员工,公司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
第二十五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的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与其同等的待遇。疑似职业病人需要住院鉴别诊断的,不论最后是否确诊为职业病,其住院鉴别诊断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
第二十六条公司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应急医疗抢救,及时处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员工健康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员工健康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不能替代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防护经费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应将健康卫生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用于尘毒噪治理,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开展工作场所检测、职业性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和员工防暑降温等。
第八章 员工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员工权利:
(一)要求改善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或工作条件;
(二)获得健康监护和疾病治疗;
(三)获得职业卫生防护;
(四)女员工在孕期、哺乳期间,不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五)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健康的作业指令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一条员工义务:
(一)学习并掌握职业卫生知识;
(二)遵守各种职业卫生法律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公司可根据健康工作考评情况,组织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职业危害加重或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员工健康损害的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相应处分等;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①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②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科主任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③科主任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①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②检验科、细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③检验科、细菌室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④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⑤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①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②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达到有效利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安委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全过程。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标准表格,同时监督、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
3.2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填写与保存,最终上报安委办确认存档。
4、工作内容
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
4.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安监、卫生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参考依据,某工厂安委会与各部门需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4.1.2本单位应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4.1.2.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
4.1.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4.1.2.3职业健康专(兼)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及人员分工;
4.1.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4.1.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4.1.2.5.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4.1.2.5.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4.1.2.5.3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资料;
4.1.2.5.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4.1.2.5.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4.1.2.5.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4.1.2.5.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1.2.5.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4.1.2.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4.1.2.7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对策;
4.1.2.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4.1.2.9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4.1.2.9.1工艺改造技术措施档案;
4.1.2.9.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4.1.2.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的清单,实配备的清单,使用情况等;
4.1.2.1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4.1.2.12各种监督文书;
4.1.2.13各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4.1.2.1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4.1.2.15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4.1.2.15.1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毒、有害因素分布;
4.1.2.15.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4.1.2.15.3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4.1.2.15.4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4.2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4.2.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记录员工职业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材料,按国家规定永久妥善保存。
4.2.2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内容包括:
4.2.2.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4.2.2.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4.2.2.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2.2.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4.2.2.5个体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2.5.1员工基本情况;
4.2.2.5.2员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4.2.2.5.3相应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4.2.2.5.4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报告;
4.2.2.5.5职业病报告卡;
4.2.2.5.6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者处理和安置记录;
4.2.2.5.7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它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5、工作记录
5.1《某工厂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台帐》
5.1.1.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5.1.1.2年度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5.1.1.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5.1.1.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1.1.5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xx]第23号);
6.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xx]第23号);
6.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xx]第27号)。
1.目的
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人员无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保证食品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员工适用。
3.内容
3.1.员工的健康检查
3.1.1.所有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包括车间员工、质控部员工、技术部员工等直接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每年4月份由厂统一安排一次由市防疫站进行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或经医疗机构检验未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方可上岗。
3.1.2.所有新员工必须持防疫站发放的食品行业健康证方可入职。
3.1.3.凡患有细菌性痢疾或痢疾带菌者,伤寒或伤寒带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带毒者,活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为健康状况不合格人员,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
3.2.工作过程中出现疾病或负伤的情况处理。
所有在工作中要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及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批假治疗。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3.3.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3.3.1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个人的健康证明材料按部门、班组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3.3.2.按部门或班组建立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的健康状况,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措施。《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保存期为两年,超过保存期的可以销毁。
3.3.3.非生产检验人员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亦按部门建立好相应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健康证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关医疗部门发放的健康材料。
4.相关表格
4.1.《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
药业公司卫生和员工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经营环境质量,创造有利于药品存储、存放、运输等的良好环境,创造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管理
(1)库区内不得种植易长虫的花草、树木,地面平坦、整洁、无积水、无垃圾、沟道畅通。
(2)仓库周围环境要地面清洁无粉尘,无有害气体及污水等严重污染源。
(3)库房内空气流通,地面平整、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
(4)仓库应有防鼠、防虫、防尘及防污染措施。
(5)仓库卫生应勤打扫,在收、发货后,应做到“工完、货尽、场地清”。
2、药品的卫生管理
(1)应保持药品外包装整洁,无破烂,无污染。
(2)废旧包装等应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药品存放库内。
(3)清洁药品外包装卫生时,禁用湿法清洁。
(4)特殊气味、易串味的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禁在库房内施放毒饵、鼠药等易污染药品的.灭鼠材料。
3、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1)仪容仪表仪态自然得体,不夸张,不奇异。
(2)工作服应整洁,穿戴规范。
二、人员健康管理
1、每年组织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健康检查后应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汇总。
3、凡发现有精神病、传染病或患有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4、在健康检查中,如员工出现有重大疾病时,管理员工健康的工作人员应慎重,不得轻易泄露,须报公司领导审定。
5、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
一、为了保证公司所有员工的体质达到健康标准,保证所从事的工作能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并具体安排执行,其他各部门予以配合。
三、健康检查的分类:录用前检查及录用后定期检查。
(一)录用前的体检:
1.凡公司招聘人员,必须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本公司指定体检医院为x___市职业病防治所。
2.体检的主要检查内容为职业病、传染病及各种器官功能检查,如过敏症、结核病、肝炎、皮肤病等。
(二)工作期间定期检查:
1.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如查出有传染病携带者一律予以解聘。
2.定期年度检查的项目与录用前体检相同。
四、员工健康状况预防工作。
(一)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须按规定接种各种疫苗,以增强自身的免疫功能,防止对各种传染病的感染。
(二)员工在工作期间如频繁出现某种病症,应立即到指定医院检查,如查出对从事本职业有害的'任何病状,都应首先予以隔离治疗,直到完全恢复后,方可复工,情况严重者根据《劳动法》协商处理。
(三)员工应时刻注意日常保健及饮食卫生,增强体质,杜绝各种传染病。
五、员工健康档案
(一)公司员工自加入公司之日起,即由人事部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各种健康检查记录资料进行存档跟踪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内容:应聘时体检资料、年度体检资料、疫苗接种记录、工伤情况记录等。
(三)健康档案设专人管理
1.管理人员应负责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2.管理人员应对员工工伤情况进行记录存档。
六、费用规定
(一)入职时的体检费用及疫苗接种费用由个人负担。
(二)进入公司后年检费用及疫苗加强接种费用由公司负担。
(三)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并给予一定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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