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xxxxx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xxxx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迟到、早退每分钟按1元罚款,超过30分钟当日按旷工处理)
2、凡超过上班时间1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须经部门领导认可。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口头警告处理,半小时以上严重警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者;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证明者;病假未开具证明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旷工二天,扣四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班长或本部门领导。上班后补交医院急诊证明,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到部门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部门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条,报部门主管签字,交部门办公室备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签字后交部门办公室备查。
④未获批准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罚。
事假:
①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主管签字,报部门办公室备查。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②紧急事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主管或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持相关证明(如交通执法部门开据的非公司员工责任车祸证明等)到部门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部门办公室备查。此假以单位认定证明为准,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③事假工资: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④事假时间:累计或一次因事休假超过15天的。单位取消其原职位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6、补休:
员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部门将在年度内,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允许借休)
一、总则
为规范员工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银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出勤时间
工作时间分为夏季和冬季两种作息时间,根据工种的特殊性与差异性作出以下规定:
(1)、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岗工作时间为:夏季至,冬季至
(2)、商场一线经营岗(保安、保洁、监控、导购和收银)工作时间为:夏季至,冬季至
夏季作息时间执行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作息时间执行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员工每周休息一天,行政事务管理岗休息日为:每周日,商场一线经营岗休息日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安排,原则上周末不得安排休息。
四、考勤管理细则
1、迟到与早退
(1)、迟到、早退5--10分钟扣1分;
(2)、迟到、早退10--15分钟扣3分;
(3)、迟到、早退15--30分钟扣5分;
(4)、迟到、早退30--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5)、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
每月连续3次迟到、早退5分钟,按本细则的第(3)条扣发工资。
2、旷工
旷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
部门经理级别旷工:
(1)、旷工半天扣30分
(2)、旷工一天扣60分
部门主管级别旷工:
(1)、旷工半天扣20分
(2)、旷工一天扣40分
部门基层员工(含收银员)旷工:
(1)、旷工半天扣10分
(2)、旷工一天扣20分
五、假期管理细则
假期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
1、病假
(1)、病假3天以内,需经部门领导与行政人事部批准,并报总经办备案;
(2)、病假3至15天,需提交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经部门领导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3)、病假15天以上,需提交三甲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并由总经办报集团公司审批。
部门经理级别旷工:
(1)、病假半天扣15分
(2)、病假一天扣20分
部门主管级别旷工:
(1)、病假半天扣10分
(2)、病假一天扣15分
部门基层员工(含收银员)旷工:
(1)、病假半天扣5分
(2)、病假一天扣10分
2、事假
(1)、事假1天,需经部门领导与行政人事部批准,并报总经办备案;
(2)、事假2至7天,需经部门领导与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3)、事假7天以上,由总经办报集团公司审批。
部门经理级别旷工:
(1)、事假半天扣20分
(2)、事假一天扣40分
部门主管级别旷工:
(1)、事假半天扣10分
(2)、事假一天扣20分
部门基层员工(含收银员)旷工:
(1)、事假半天扣5分
(2)、事假一天扣10分
3、婚假
婚假:员工依照《婚姻法》享受的假期,员工在享受婚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次结婚)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员工在婚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待遇。
4、产假
产假:女性职工在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员工享受产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的复印件。员工单胎顺产,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83天。
(1)、购买生育保险的员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津贴;
(2)、员工在产假期间未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其产假期间待遇按正常工资的80%执行。
5、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享受丧假,且丧假为1至3天,员工在丧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待遇。
6、探亲假
探亲假:员工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公司给予员工与家属团聚的假期,探亲假按拉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月执行。
(1)、入职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时间:15天(含路程时间)。
7、年休假
在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且每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待遇。
五、员工请假以“天”为单位,原则上不允许请“小时假”。
六、探亲假、年休假需连续安排且不跨年。
七、每分对应的金额为:5月。
超市员工上班时间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周轮换一次,超市服务员每两周休息一天,不得连休。
1、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2、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3、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个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5、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6、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每月考核的依据。
7、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5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9、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店长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各类假条的保存工作。
10、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办公室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员工生病请假需填写请假条。
2. 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
事后补交请假条。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
3. 员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请假,经经理批准后,事后补办手续;
4. 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 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
11、 辞职申请应提前1个月向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交接。
一、每天工作时间
1.办公室、财务:
早上8:30签到下午17:30签退
8:30-12:00工作; 12:00-13:30休息; 13:30-17:30工作
2.xx片区:
早上8:30签到下午17:30签退17:30-18:30向办公室报销量 8:30-12:00工作; 12:00-13:30休息; 13:30-17:30工作
3.地州市场:
早上8:30签到下午17:30签退;17:30-18:30向办公室报销量8:30-12:00工作; 12:00-13:30休息; 13:30-17:30工作
二、考勤奖罚依据
1.迟到一次扣10元,当月迟到累计三次,做事假一天处理。
2.早退一次扣10元,当月早退累计三次,做事假一天处理。
3.旷工一天按当月日工资百分之三百扣除,连续旷工两天或年度累计五官天,视为自动离职。
4.部门、片区负责人请病、事假;应填写茶食品事业部请假条经市场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5.员工请病、事假一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生效,当日报办公室备案。一天以上须报市场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6.病假三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特殊情况再做处理,病、事假按财务规定扣除工资。
三、签到制度
1.需在公司报到的员工每天上班时间8:30以前签到,若不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下午17:30以后签退,如有活动不能签退,一定要提前报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早退处理。
2.电话报到(专职、片区)的员工必须用座机报到,不报道者按迟到处理。片区经理实行早上报到,下午不用报到,每次不报到者罚款20元,迟报者按迟到处理。
3.当天未能签到的,不得补签。如发现补签或代签,当事双方都按旷工一天处理。
4.每月考勤记录,将作为财务核查工资的基本资料。
四、对加班的处理
节假日休息按国家规定执行及公司总部的调度安排。对由于工作引起的加班一般采取调休形式,当月加班必须当月休,过期不补休。
五、假期
1.公休(市场部所有员工均可享受)
根据市场情况,云南市场部采取每周休一天的原则上班。财务、药品部每周日休息一天;办公室、食品部每周三休息一天。
2.产假(固定员工,工龄满一年者可以享受)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和怀孕流产的,可以请产假。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假90天。 晚育增加产假15天(国家规定为25岁以上)。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医院的意见,给予15天以内的产假。
男性员工可享受7天带薪假。 产假享受有薪假。 申请产假需当事人提前一周向市场部经理书面申请。
3.婚假(市场部所有员工均可享受)
员工在领取结婚证后至办理婚假期间,可以享受有薪婚假。 婚假3天。 晚婚假15天。 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可享受晚婚假期。 申请婚假需当事人提前一周向市场部经理书面申请。
4.丧假(市场部所有员工均可享受)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的,给予3天
有薪丧假。
申请丧假需当事人提前一天向市场部经理书面申请,若来不及办
理,可口头向市场部经理申请,回岗后补办申请。
5.国家其他法定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劳动纪律和规范人员考勤管理,明确员工请假与休假流程,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公司依单位经营特性、订单及业务生产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采取标准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为前提。
第五条公司采取综合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劳动产品计件任务产量为标准,倒班连续作业人员以在岗完成当班工作任务为依据。
第六条为满足生产及客户需求,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条因生产安排或工作业务需要,员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八条加班须书面报请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核准,并有实际的工作产出(指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第九条经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书面核准的加班,加班人员先由部门尽量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的,未依规定流程申请并经分管副总核准的,一律不得计列加班;确因紧急特殊情况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请加班的,须专案说明并提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公益性活动、集会、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的,均不属加班范畴。
第四章加班费支付
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非生产线人员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
第十三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均以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计发,每月随薪资一起发放。
第五章法定节日
第十四条国家法定节日休假以当年国务院下发通知为准,具体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条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入职日起至离职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上岗工作。
第十六条考勤机依据不同岗位实行人脸或指纹识别打卡,若因考勤机无法识别或指纹磨损无法打卡成功的,应及时向人资部门反馈并重新录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由部门领导以纸质记录出勤天数,一周后到人资部门录入考勤机系统进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进行考勤机打卡签到和签退,正常工作时间内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别打卡1次。
第十九条上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者均视为迟到或早退,0.5小时内的迟到、早退,按20元/次的标准给予处罚;0.5小时至2小时的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迟到、早退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条因公事或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需填写《打卡异常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或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第七章请假流程
第二十一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准处理个人私事,如因私事需办理应严格按规定请假;如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须先向上级领导报备。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层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时需要请假,可事先电话或口头申请,经上级同意后再事后再补《请假申请单》,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均视为旷工。
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期间提前返岗工作时应先向部门领导报到,并到人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资部门将不计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条员工一个月内请假超过15天的,当月社保费用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六条伤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由人资部门核准,凡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七条请假员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据部门领导安排,做好相应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由请假人提交至人资部门存档备查。
第八章请假类别
第二十九条工伤假
必须是员工因工受伤且在工伤医疗期内,并按工伤定点医院的医嘱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事假
因处理私人事务而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须提前一天申请;请假3-10天者须提前三天申请;请假10天以上者须提前七天申请。员工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年,请假期间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请假时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医疗证明;
(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再凭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病假手续,否则均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休假天数依合法医疗机构的医嘱证明给予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二条婚假
指员工办理结婚登记并于三个月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的,请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已转正员工结婚公司给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丧假
(1)已转正员工因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给予三天假期,但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可事后补办);
(2)假期时间含倒班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条产假
(1)在职所有女员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产假,但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产假期间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2)产假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内;
(3)女员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产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员工怀孕流产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假期,休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条年休假
(1)员工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假期;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假期;年满20年的,给予15天假期;
(2)员工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条调休
(1)必须有节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记录,不得提前预支调休;
(2)职能部门调休按正常上班计薪不另计加班费,生产线员工、保安人员调休分别依生产情况及部门内部进行调整安排。
第九章请假审批
xx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由人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实行规范管理,促进规范化学校的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职工必须树立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思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实行假条制和请、准、销假制度。
3、考勤分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几种情况。
4、请准假权限:
教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内,由校长审批,四天以上报请教委审批。
副校级及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集体活动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向校长直接请假,若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 说明:以下情况同样履行手续但是视为出勤。
①本人婚假为一周。
②子女婚假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丧假均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丧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丧假均为3天。
⑥爷爷、奶奶去世,丧假为2天。
⑦晚婚晚育者产假为半年,视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奖;男教工照顾家属生产,准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规定2小时。
⑨面授等进修活动需出示证件,因公外出,由校长批准,按时返校。
5、如有类似情况,依例酌情处理。
请假一定要履行手续,写清楚事由,填写好请假条(情况特殊也应补写假条),准假后安排好工作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销假,不履行手续视为旷工。
二、考勤奖惩具体规定:
1、事假:全学年累计事假1天(按8小时计),从年度考核分(满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请事假1小时,扣0.015分。
2、迟到、早退:比规定签到时间迟签10分钟以内为迟到,比规定签退时间早签10分钟以内为早退, 以上两条若分别超出10分钟,视为旷工,并记录相应旷工时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及以上者,须向校长书面汇报原因。
3、病假:根据实际病情酌情考虑,若无病装病视为旷工。统计时,按两个病假时等于一个事假时折算。
4、凡查岗时既不上课也不在楼内又无外出任务的教师,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旷工处理。
5、签到均要自己签,若发现有代签现象,则签到的教师和被签到的教师均按旷工处理。
6、考勤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内容,凡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一月的均不参加评优。凡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教师,本年度内无评优选模资格。
7、根据各级部教师提议,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全体教师每月允许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计入学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奖,该项规定由教代会通过。
三、汇总方式、方法
1、学校建立考勤登记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签到、签退。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勤工作领导小组,一月一汇总,学期末根据本制度(二)中的规定计算出教师考勤得分上报教委。
四、考勤奖惩金额:
学校每学期划拔一定金额作为全勤奖奖励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奖金。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公司每天综合办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全勤奖。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
5、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科长核准。
2、4-6天由经理(主任)核准。
3、7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元宝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整。
下午:自14时至17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
第四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五条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六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员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八条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九条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部门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的1%,充为福利金。
第十条员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一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4.伪造出勤卡者;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迟到与早退: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除请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迟到免责机会,从第二次起,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以上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严重迟到,扣款50元,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当月连续迟到3次,按旷工1天处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迟到,按事情通知属实者,不以迟到论。
旷工规定:
①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②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
③旷工1天扣两天日工资,旷工0.5天扣1天日工资。
④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严重违纪记为无责自动离职,无责自动离职无需结算当月工资。
⑤旷工不足半天按0.5天,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计算
3、各类假期规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国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视为事假,需向人资部申请,1天假期由人资部批复,2天及以上需向总经理申请,审批通过后向人员部报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①员工休事假三天以内的提前一天申请,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请,若遇紧急或突发状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以电话申请,不得出现无故不来,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③事假时间计算为: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2请假制度补充
①当月请假天数超过3天以上,当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当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个月为单位自行负责个月,以此类推
③对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④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⑤病假同事假处理
4、离职
(1)正式员工主动离职至少提前1个月申请,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资部填写《离职申请表》,最后工作日与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写《离职交接表》,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离职。
(2)已批准辞职者辞职期间不得请假超过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请假超过2天,离职之日重新计算;
(3)离职期间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言论,不可传播负能量,不可怂恿顾客去他处消费。如发现这种情况公司有权扣发工资并根据恶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离职需将客户资料、公司手机上交;余留客户处理完毕方可离职:
5、停薪留职
(1)停薪留职条件:凡本公司正式员工因为生病(需省级以上医院证明应离岗调岗)、生育,向总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停薪留职期限:停薪留职最长以一年为限;
(3)停薪留职相关规定:
1)停薪留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且请假期间工龄不予计算,只保留原有工龄及职务:
2)员工在停薪留职期,办理满后须及时到公司人事部报到,办理相关复职手续;
3)办理手续时需持事由证明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
4)如停薪留职员工在一年内不能及时到岗,必须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续假手续,且超出假期半个月按1个月扣工龄,1个月按两个月扣工龄,以此类推,超过半年无工龄。
5)停薪留职员工如一年内不能正常回岗,最长延假时间为5个月,其续假半年后工龄无保留。
6、离职人员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职期间有重大违纪现象,被公司予以开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请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离职前职位降一级安排新岗位,工龄扣除未在职时间后计算,办理重新入职手续;
3)自动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员工岗位安排岗位,工龄重新计算;
7、无条件辞退(无薪水结算)
①虚假承诺,引起客户投诉,造成负面影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严重者;
②侵占公司财物,私留客户资料,证据确凿;
③泄露出卖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如顾客资料、信息,公司的资料等:
④损害公司名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⑤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公司相关制度严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执行者;
⑥故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
⑦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签合同,属非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将不在录用
⑧已批辞职员工或未批辞职员工,损坏公私利益(影响员工、顾客、资料外泄)都将给予无薪辞退。
8、其他
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9、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5分钟之内上班,不视为迟到行为,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时间: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其他例如产假、婚假、丧假等依据江苏省、苏州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员工每月有一天带薪病假,病假超过(含)三天的,需出示医院出具的病假条。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会根据每年业务情况,结合学校寒暑假情况,酌情在寒暑假给予公司每位员工一定天数的年假,具体放假时间和天数由公司决定。(或者给予员工一定的年假自行决定休息时间,亦可一半一半,再议)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行政部备案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十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理办口头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不扣工资;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学校集体活动管理
公司作为工业技术学校全额投资的企业,学校常规性集体活动每位员工均需要参加,例如:升旗仪式、起初期末工作总结大会等;但日常教务会议、学生工作会议等不需要参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体性员工活动暂时不便组织,员工可根据自身喜好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公司另有活动单独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
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的,在考勤表上注明。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负责。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员工出勤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明确出勤、缺勤计算方法,根据《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职能部门及所辖项目部全体员工。
二、集团公司员工到事业部出差或临时借调到事业部的,适用《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负责整个集团考勤工作的整体规划,并负责监督、指导事业部员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制订、修订、培训本细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细则内容,审核通过后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在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授权下,负责管理事业部“钉钉”办公软件后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调整事业部员工考勤规则。
四、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监督员工日常出勤情况,按时统计员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业部员工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如有疑问,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解释。人事岗无法处理的,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并及时反馈处理信息和解决方案。
第四条工时制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规律以自然周计算,从一而终,不受法定节假日影响。
(二)事业部办公室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每日工作时长为7.5小时。
二、项目部员工
(一)项目部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计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为工作日。若集团公司有统一安排休息的,以发文通知为准,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况下,项目部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紧张,需要延长每日工作时间的,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统筹安排。
第五条基本规定
一、事业部员工必须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在手机上安装“钉钉”办公软件,用以落实考勤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配备智能手机的,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备案后,可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进行考勤。
二、新员工入职当日,由人事岗负责指导安装“钉钉”办公软件,协助新员工注册“钉钉”账号,同时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将其纳入考勤组。
三、员工离职的,由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在员工离职当日关闭其“钉钉”账号,以免离职员工照常打卡考勤。
四、员工必须使用手机“钉钉”软件亲自打卡考勤,如有代打卡行为的,每次对委托人和代办人各给予500-1000元罚款。
五、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间时段不用打卡。实行多个班次的,每个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记录考勤的,每个工作日手工签到两次,上班和下班各签到一次。
六、无论采用一个班次还是多个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时间段内,打卡次数必须为双数,以保证“若有上班卡,则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况下,员工考勤地点为员工常驻办公地坐标区域内,具体区域范围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设定。
八、集团公司高层领导或特殊岗位员工,经总裁批准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为一个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为第一天、星期日为最后一天计算,星期六、星期日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为开始时间、以23:59分为结束时间。员工在使用“钉钉”进行打卡及申请、记录等相关工作时,时间一律以钉钉后台运行的时间为准,不以员工自行设置的手机时间为准。
第六条迟到
一、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当日上午08:36-09:30分打上班卡的,视为迟到。
二、员工在上班途中应关注时间,若预知迟到,应在08:30分前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报告,以便领导做出相应安排,以免影响工作。
三、迟到的员工应在到达工作地点或外勤地点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进入工作地点范围或未到达外勤地点不得打卡。
四、迟到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1:《迟到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迟到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迟到1小时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时以下的,应当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迟到时长与表1合并计算,正常乐捐。未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的,按旷工半日处理,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单独从工资中扣除,迟到时长不再与表1合并计算。
六、员工当月迟到累计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业部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批评;超过八次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第七条早退
一、员工当日上午正常上班,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请早退。
二、早退员工应提前10分钟以上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提前下班;强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条进行处罚。
三、员工早退时,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时打下班卡,不得延迟打卡,不得离开工作地点打卡。
四、早退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2:《早退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早退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应按休假程序申请调休、补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计算。未请假的,按旷工半日处理,乐捐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经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则不予批准。
七、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应关注员工早退原因,并给予人性化关怀。若员工一个月内早退超过15个工作日并影响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级领导应逐级汇报至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视情况调整该员工岗位,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第八条旷工
一、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延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请早退或申请早退未被批准而强行下班的;
(三)一天内无上、下班打卡记录、无补卡记录、无休假说明也无其他形式情况说明的;
(四)未经批准的调休、外出、出差等情况;
(五)本细则其他条款中所称的视为旷工的情形。
二、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视为旷工:
(一)员工本人因突发疾病或事故致无法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已知晓或员工本人情况好转后有情况说明的;
(二)员工外出或出差过程中,因环境所限致无法及时打卡、联络,事后补卡、联络的。
三、员工当日旷工3小时以下的,按旷工半日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旷工3小时以上7.5小时以下的,按旷工1日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员工当月旷工累计达到3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员工当月旷工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累计达到5个工作日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第九条加班、加点
一、加班是指员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仍照常上班处理工作的情况。
二、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当日工作时间的情况。
三、需要加班或加点的,应有直接上级领导以书面形式或“钉钉”信息下达的指令或员工通过“钉钉”“加班”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或加点。若上级领导有加班指令的,员工亦应通过“钉钉”“加班”模块提出申请,完成正常审批手续,以便核实。
四、加班人员应在加班开始和结束时各打卡一次,打卡地点根据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设定位置限制。
五、加点人员加点时,应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结束当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点开始。加点结束后,打下班卡,结束当日加点时间。
若加点至次日凌晨,应在当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产生当日缺卡情况而造成误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点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合并加点时长。
六、员工加班当日超过8小时的,仍按加班1天计算,不视为“加班当日又加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或加点:
(一)无领导指令或员工未通过“钉钉”履行加班、加点申请的;
(二)员工申请加班、加点未被批准的;
(三)项目部员工因工期紧张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间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工作会、培训会或其他公共活动的;
(五)员工加班、加点期间无打卡记录的;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长时间的;
(七)因工作性质特殊(如施工岗位、司机),需要晚间临时工作的;
第十条外出、外勤
一、外出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短时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短、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近、在同一个城市内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需要外出办事的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领导口头请示或钉钉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需要连续多日外出办事的,应一日一申请,不可一次申请多日。
三、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时间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时间。
四、下班时间已到,员工仍然在外办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时,“钉钉”系统中显示为“外勤”,员工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备注原因的,每次乐捐10元,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出差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时间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长、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远、跨城跨省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通过“钉钉”“出差”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三、员工出差期间,应按时打卡,打卡方式与工作日相同。
四、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应提前对超出部分另行申请。
五、出差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撤销,上班时按时打卡即可,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六、员工出差时,在出发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计算。
第十二条休假
一、补休
(一)员工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一律补休,不发放加班费。
(二)员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间加班的,须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补休完毕,剩余未休的将自动清零,不跨年补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补休。
(三)补休方式为“先加后补,加一补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补休、加班一天补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补休多天。
(四)员工加班次数较多的,可以合并连休,也可以分散补休。合并连休的,一次连休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五)员工加点至当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动延后一个小时,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备注情况说明,不再安排调休。晚于此时间打卡或无情况说明的,按迟到计算。若遇次日为休息日,隔日上班则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时”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仅限工程事业部项目部员工享有,事业部机关办公室员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应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连续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连休10天。
(三)项目部员工休息时,休息日从24天中扣减,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记录并统计。24天休息日扣完后继续申请休息的,根据实际按其他休假种类计算。
(四)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全年休息日的总数按“入职后本年度剩余月数×2天”计算。其中,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前(含)的,则当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后的,则当月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每月仅可休息两天,连休或分休均可。转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项休息。
(六)项目部员工转为机关办公室员工的,自转岗之日起,适用“单双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动清零。
(七)机关办公室员工转为项目部员工的,取消“单双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实际休息日总数按本款第(四)项折算。
(八)项目部员工转岗后仍为项目部员工的,休息方式不变,剩余休息日接续执行,不再重新计算。
三、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应请事假。
(二)原则上,员工一次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含休息日),两次事假间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员工请事假时间较长或频繁请假的,直接上级应给予人性化关爱,详细了解员工实际困难,必要时进行调岗,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四、病假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请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体自然产生不适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发生意外致病、致伤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二)请病假的员工,应在上班后三日内向综合管理部人事岗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病历或医院诊断证明。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或调休。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病假,按事假计算:
1.因个人原因聚众闹事、主动与他人打架、斗殴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2.违法乱纪、违规违章引发事故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3.非工作所需的活动中,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某些行为可使自身产生不良后果,未主动避免致后果发生、本人无法正常上班的;
4.员工本人身体健康、但为照顾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请假的;
5.员工休病假天数已超出医嘱,则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四)若员工故意制造、提供虚假材料骗休病假,按旷工处理。其中,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不超过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旷工计算,旷工1日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超过三次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旷工计算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丧假等,集团公司另有制度规定,详见相关制度。
六、休假规定
1.需要休假的员工,应提前半日以上,通过“钉钉”申请,按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审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设定,系统将自动分配、处理信息,申请人无需选择或更改。特殊情况,应口头或书面申请和审批,事后再通过“钉钉”补办申请和审批手续。
2.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将多种假期合并连休,由审批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员工一次连休多种假期的,应分别申请和审批,以免造成误算。
4.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打卡。
5.员工应按已批准的时长休假,到期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原则上,员工休假时长不得超过已批时长,不得故意采取“少请多休后补”的方式休假。
6.休假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通过钉钉撤销。提前返岗员工应通过“钉钉”告知人事岗,上班时按时打卡,以便人事岗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员工不宜请假,以免影响考勤核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8.员工休假会引起工资变化,休假与工资的对应关系详见集团公司相关制度。
七、请假审批原则及权限
一、员工请假时,相关领导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对待、工作为重、人本关怀”的原则进行审核和审批。
二、员工请假应逐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见表3:《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表》。
第十三条考勤统计
一、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3日前下载事业部员工上月“钉钉”考勤数据电子表格,打印并签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载的“钉钉”考勤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的依据。
二、考勤表须使用集团规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数据中,若无打卡记录、也无补卡、请假、调休、出差信息的,当日缺卡一次按旷工半天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缺卡两次按旷工1天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5日前将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证明材料和24天休假统计表电子版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审核,并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和再次上报。如遇法定节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个工作日上报。
五、经审核通过的考勤表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签字、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经扫描后再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备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存档备查,同时用于制作《工资表》。
七、经签字的考勤表和项目部24天休假统计表应发布在工作群中进行公示,以便员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况和休假情况。
八、每年1月底前,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应将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证明材料汇总、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异常处理
一、如遇“钉钉”软件故障、员工手机故障或其他环境影响致员工无法正常打卡的,须及时口头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说明原因,经核实属实后,由人事岗补录出勤情况。
二、员工正常上班若忘记打卡,每月前两次漏打卡免予乐捐,自第三次开始,每次乐捐10元,从工资中扣除。
三、员工应经常关注、自检本人打卡情况,如有漏打卡、漏申请情况,须在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补卡或补办申请手续。逾期的,每次乐捐10元;未补办申请手续的,每次乐捐100元,从工资中扣除。
四、员工发出申请后,应及时与审批人沟通、快速处理,以免耽误时间造成不良后果。
五、审批人应在接到申请后当日内完成审核、审批。若审核、审批不予通过,应立即通过“钉钉”信息的形式说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六、因员工申请不及时或申请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时造成考勤数据缺失,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因审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审批不及时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和罚款,罚款从审批人工资中扣除,申请人不承担责任和罚款。
七、在事业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员工对考勤记录、相关证明资料、申请、审批程序有异议或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写《员工申诉表》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人事岗登记备案后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组织相关领导进行裁决。人力资源组的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服从。
八、员工在使用钉钉时,如遇其他非正常情况无法处理的,应及时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由人事岗协调处理。
第十五条考勤监督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有权对事业部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事业部总经理有权对经常迟到、早退、请假和旷工的员工调整岗位,有权建议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有权对事业部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事业部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应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如发现旷工,应及时联系询问原因,并向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备案。
五、直接上级有权力和义务对直属下级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员工之间有权互相监督,有权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进行举报。
第十六条附则
本细则由工程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编制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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