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经典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员工应按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迟到15分钟内,每次扣工资5元,迟到15分钟至30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至2小时扣半天工资。迟到2小时至半天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半天至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一月内累计迟到5次加扣一天工资。
3、旷工按扣双倍工资处理,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予以开除处理。
4、早退者一律按扣半天工资处理。
5、请假须提前写请假条交本部部长、主管及考勤处签字方可生效。特殊情况须在上班前15分钟通知本部部长及主管批准方可生效。请假三天以上须提前两天写请假条交本部部长、主管及考勤处签字方可生效,以上情况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
6、下班铃响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响前等待下班,如有违者即按早退处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7、加班时,上下班应本人到值班处签到、签退,不得过后补签。
8、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调换班次,如违反者均按早退处理,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追究责任。
9、任何人员在工厂范围内严禁因私上网和玩电脑游戏、玩手机、戴耳机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前三次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开除处理。如发现违规现象不及时制止的,前三次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开除处理。
10、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出差表》把姓名、出发时间、办事内容,写清楚交本部主管处签字后交考勤处开出门条后方可外出,办完事后须先到考勤处登记。违者按旷工处理。
11、外地出差按工厂考勤方式执行。现场考勤人员须按《异地工程外出施工制度》把考勤表记好,回厂后交工厂考勤处。如出现记录混乱、不全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现场考勤人员负责,现场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晚上加班要记录人数,工时一定要准确,不允许互相隐瞒,虚报工时。如发现有谎报工时者,三倍罚款当事人、经手人及工程负责人,并对现场总负责人进行降级处理。
第一条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第五条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自8月1日开始施行。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需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省,杜绝挥霍。
3、珍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布置,适时作业,保证定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依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需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显现不良时应立刻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连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依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需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材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材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依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显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需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受到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护和修理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全部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订立完善的设备维护和修理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护和修理保养记录。
第六条、工厂规章制度需要遵奉并服从的原则
1、个人利益小于厂里利益,厂里利益小于国家利益。诚信守法,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必需做到的。
2、在不要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厂里全部人应听从王志宏同志一切布置,不听从者看情节轻重按厂规处理。
3、在上班期间厂里显现任何紧急情况厂长应适时向总经理汇报。如不汇报显现不必需的损失有厂长负责。
第七条、工厂每天的规章制度
1、我厂员工每天清晨8:00上班,有厂长点名。总经理不定期抽查。迟到五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员工有事情应像厂长请假再有总经理批示,如无故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或开除。
2、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应带领全体员工做好各项工作。搞好团结。储备资源。保证工资定时发放。
3、长职责:厂长应带领全长员工搞好生产,抓好质量,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项总经理交给的'工作,搞好团结。假如因配方显现质量问题给我厂造成较大的损失应有厂长负责。厂里假如需要任何材料厂长应当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职责:适时考察市场,了解市场材料的差价。假如因材料给我厂造成严重的损失应有材料科长负责。
员工职责:
1、定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厂长交给的的工作。
3、珍惜厂里模具,假如有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未尽事宜,另做协商。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违者按工厂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2、请假须提前写请假条交本部部长、主管及考勤处签字方可生效。特殊情况须在上班前15分钟通知本部部长及主管批准方可生效。请假三天以上须提前两天写请假条交本部部长、主管及考勤处签字后方可生效,以上情况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一律不得会客或带外人参观工厂。违者前两次罚款50元,第三次开除处理。
4、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提前下班者按早退处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5、工作时间内因私外出必须要写请假条,由本人申请、部长签字、主管签字、厂长开出门证方可出厂。
6、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必须要填写出差表,由部长签字、主管签字并把出差表交考勤处方可出厂。
7、休息日没有工厂领导批准不得进入车间。
8、上班时间不得穿托鞋、短裤、赤背或衣冠不整,不得酒后上班。
9、车间内不允许吸烟,吸烟须到指定的吸烟区,吸完的烟头须扔到垃圾筒内。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0、严禁随意动用消防器材,违者给予严重处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1、特别工种工作时,必须按正基伟业《安全操作规则》的要求做好相关的劳动保护,违者给予严重处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2、操作电动工具时必须按正基伟业《安全操作规则》的要求正确使用并做好劳动保护,禁止未经培训的员工使用电动工具。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13、因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则、野蛮操作造成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电动工具等公司财产损坏的情况,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4、如发现有浪费生产材料、食堂伙食、破坏公物等现象的.,一经发现,按造成损失的双倍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再次发现开除处理。
15、上班时间不得睡觉、擅自离岗、串岗、闲聊、玩手机、戴耳机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前三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开除处理。各级负责人发现违规现象不及时制止的,前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严肃处理,直至除名。
16、未经库房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领货时,须经库房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如有违反,每次处以50元罚款。
17、员工不得把热水、饭菜带出厂,如违反,每次处以50元罚款。
18、各组工作区域内电脑、电器、电动工具、照明设施等,用完毕后须及时关闭电源。员工在下班前5分钟提前检查所有电源是否关闭妥当,部长下班前须进行再次检查,如有违反,处以当事人和本部部长各50元罚款。
19、打印文件须填写打印申请表,交生产主管签字后由打印负责人打印。库房应按打印申请表发放打印纸,项目完成后须将所有资料、图片等交给打印负责人,发现入库数量与申请数量不相符的,差额部分以黑白图2元/张,彩图4元/张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20、雕刻材料和板材由库房安排专人管理。雕刻部领取材料应由库房管理人员按实际雕刻板面规格发放,其他各部人员如须领用,须写明所用项目名称、板材类型及规格,由库房管理人员统一发放,严禁私自领用。如未经库房管理人员许可擅自拿用材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两次以上开除处理。
21、所有住宿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物品和财物,以防损坏和丢失。如有损坏丢失,责任自负。后勤部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环境卫生,住宿员工应注意保持卫生,后勤部将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保持良好的给予表扬,发现卫生脏、乱、差的予以批评并直接与本宿舍人员的效益工资挂钩。
22、员工必须各自使用自己的床位,不要私自调换或多占床位。
23、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2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和睦相处,不许吵架、打架、酗酒。
25、节约用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
26、室内物品及个人用品摆放整齐。人离熄灯、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2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28、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所有物品。
29、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工厂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况,上班时间一律不得会客或带外人参观工厂,如有违反本条者,上报公司处理。
30、员工应该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积极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31、员工应该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在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应该爱护工厂财物,保持工厂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32、工厂电话严禁私用,一经发现,按实际发生话费额的双倍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再次发现开除处理。
33、工厂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由部门主管批准,在批准之日一个月离职。在提出辞职申请至批准、离职期间,当事人仍须遵守公司和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借故推脱工作安排。如发现违规情况,工厂领导有权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4、出差在外人员,因办私事须回厂的,必须经本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回厂,但不予报销回程的路费、食宿费。
35、出差在外人员未经本部门主管同意,私自回厂的。除不予报销来回路费及食宿费外,还须扣除一个月工资的20%,并作开除处理。
36、因不服从领导安排被工厂开除的员工,工厂领导有权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以上规定在通知之日起实行,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工厂有权进行处罚。
第一条 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 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 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 到12:00
中午13:30 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
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 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施行。
1、办好职工食堂,要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2、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迟下班的职工要做到有热食供应。
3、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4、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签字)。
5、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性后再恢复食堂工作。未经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者,不得调入食堂工作。
6、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地面和墙壁应用便于冲洗的材料制成。应当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质(垃圾)的`设备。
7、食堂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
8、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9、定期召开伙委会,广泛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1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障病员、职工、陪客的身体健康。
11、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腐败变质食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12、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13、原料、辅料、食品盛器不着地放置,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与杂物隔离,墩板刀具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14、餐具、茶具严格清洗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食堂餐具消毒要有专人负责。
15、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持证上岗、上班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
16、食品仓库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防鼠灭鼠,食品堆放离地离墙,调料、辅料有专间或专橱保管,分类存放。
17、保持室内外清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检查。
18、餐厅开饭时间为中午10:30am—11:00am;晚上4:30pm—5:00pm,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
19、因公不能按时就餐者,应提前通知餐厅留饭。
20、就餐人员应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做到文明就餐。
21、就餐人员必须到餐厅就餐,不得将食品带到办公楼内用餐。
22、就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人员的管理。
23、餐厅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24、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及公物,饭菜及餐具不得带出餐厅,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25、讲究卫生,自觉保持餐厅的整洁,不得将饭菜汤等洒泼在餐桌、椅、地上,残余饭菜应倒入指定的容器里,餐具放在指定的存放处,做到人走桌地两净。
26、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根据个人饭量领取饭菜,不得少吃多要。
27、餐厅内严禁酗酒。
28、用餐后不得在餐厅内长时间逗留。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8、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道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 (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第1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住宿条件
2.1员工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宿舍。
2.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2.2.1患有传染病者。
2.2.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2.3不得携眷住宿。
2.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3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
4.1留宿亲友。
4.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3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通知主管及行政部的同时,应通知其亲友并及时送至医院。
第5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6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出租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终止其居住权利。
第7条公司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8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好.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承担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9条住宿员工应遵循下列规则
9.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9.2室内禁止烧煮、烹制食品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9.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9.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9.5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9.6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9.7洗涤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9.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9.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9.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9.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9.13不得随意在墙壁、橱柜、门窗上张贴字画或悬挂物品。
9.14废弃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9.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9.16节约用水、用电。
9.17不得在床上抽烟。
9.18不得于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10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11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单位和行政部论处。
11.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11.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11.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11.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
11.5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11.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11.7无正当理由经常夜不归宿。
11.8有偷窃行为。
第12条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13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员工必须是本企业内部员工,入住前须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由企业统一安排床位。
2、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必须办理好暂住证,并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检查需要。
3、住宿员工不得擅自留非企业员工住宿,员工家属来,需过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并出示相关证件,由企业统一安排,但不超过1一个月的.期限。
4、企业为员工提供被褥、枕头、毛毯,员工需缴纳100元押金并保留好收据,员工退还宿舍时,企业凭收据退还押金。
5、为方便员工,企业把每一宿舍楼101房间设为管理区,并安排两名管理员。管理员负责检查各个宿舍的安全状况和卫生状况。
6、宿舍钥匙由室长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钥匙。如有遗失情况,应报告管理员重新配置,配置费用个人承担。
7、宿舍内个人贵重物品,应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别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别人的物品。
8、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严禁使用功率的电器。
9、企业每月免费配给各宿舍一定量的电,超过规定度数的电费由宿舍内成员负担。
10、室长根据宿舍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值日,员工应积极的保持好宿舍卫生,不乱扔乱放。
11、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行为,严禁非法不轨行为的发生;严禁往窗外抛物、倒水、吐痰、扔烟蒂。
12、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声的喧哗、打闹或乱窜寝室,影响他人休息。
13、员工离职、退休、免职、开除、解雇的,应与离职之日起,3天内,搬迁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4、凡员工存在以下行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管理员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赌博、斗殴的,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经常在宿舍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的,无正当理由经常夜不归宿的及其他严重违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15、对违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根据情节严重,罚款20~200元,对屡教不改者,可另行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机关。
一、 考勤
1、工作作息时间为:8:00—12:00 14:00—18:00 2、迟到 10 钟之内罚款 10 元,10 分钟到 30 分钟之内罚款 30 元。
30 分钟以上扣 除半天工资。
二、 请假
1、工厂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事假期提前 3 天报公司批准。
病假开具医院证明。
2、如果请假没有公司批准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三、 流程
1、工厂所有工作事项及和各部门对接事项按照流程执行,不得擅自主张。
2、如果没有按照流程执行照成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团队负责 20%的赔偿。
主要责任人 40%,其他管理人给 30%。
四、 计划
1、工厂要严格执行工作做计划制度,做月计划、周计划及总结,并要求做执行计划。
2、如果没有做计划第一次口头告诫并罚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书面警告并罚款 300 元,第三次严重警告,并发款 1000 元。
五、 监管
1、工厂外发加工的产品执行时时监管验收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禁在最后完工环节发现问题。
2、如果做不到时时监管造成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者是客户不满意,公司有权不支付产品加工货款。
六、 预算
1、工厂在财务上必须做详细的财务预算(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加工费用、工人工资、机器设备及工具等) ,如有另行产品加工报独立产品加工预算费用。
2、没有做财务预算的一律不予报销。
七、 报销
1、工厂只对做财务预算的账务进行报销。
禁止报销任何形式的接待费用(提供 员工餐) ,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各部分的相关业务人员自行安排接待方法,如果产品费用自行安排结算。
八、 方案
1、所有加工计划工厂都需要上报可执行的加工方案,公司统一要求做三种可执行方案;分别为优先执行方案、 好执行方案和可执行方案。
每个加工方案需要工厂分析优势劣势分析的 相关报告。
(制作统一格式的表格)
2、如果没有做计划第一次口头告诫并罚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书面警告并罚款300 元,第三次严重警告,并发款 1000 元。
九、 汇报
1、工厂对每日工作进度要在下班之前对上级领导以电话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汇报并每周工作进度要向行政部备案,由行政部通告其他部门。
2、如果没有做计划第一次口头告诫并罚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书面警告并罚款200 元,第三次严重警告,并发款 500 元。
十、质量
1、工厂所生产的产品 90%都要符合公司对其的质量要求。
2、如没有达到 90%的加工费用有工厂团队自行负责。主要责任人 40%,其他管理人给30%。
十一、外发工厂备案
1、 工厂要对每一个外发加工厂进行详细的备案,而且必选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数量来快速的开拓加工厂,保证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的加工。
2、 没有按照公司要求的完成加工厂拓展工作数量少一家罚款 50 元;要求部合格者不计数量。
如果连续 3 月没有完成从第四月工资起直接管理人处罚工资的 50%,分管领导处罚工作的 10%。
十二、保密
1、 工厂所有加工费用及委外生产工厂一律对外及各部门保密。
2、 如有泄密者公司一律开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 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 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 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 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 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 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 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 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 组织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 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 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 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 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 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 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 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 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 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 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条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 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 处 罚
第二十四条 “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 “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 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制度为准。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开始施行。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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