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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民营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民营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营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营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制度1

  1.本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依本办法实行。

  2.员工服务满25年以上,年满55周岁者,可申请退休。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其退休:

  3.1年满60周岁者;

  3.2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或因伤病逾特准病假期间仍未痊愈者。

  前项第一款规定的年龄,如其服务单位主管认为必需留用者,就要呈请总经理核准,酌予延长,延长期限最高以5年为限。

  4.前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损伤及精神失常不能治疗者。所称残废,系指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4.1失残视觉者;

  4.2失残听觉者;

  4.3失残语言功能者;

  4.4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前项心神丧失或残废,以公立或劳保局指定医院的医师证明为凭。

  5.申请退休或命令退休者,除依照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请领退休金外,由董事会就其服务情形及对公司贡献成绩核给特别退休金。

  6.本办法所称服务年资及年龄的.认定,均自服务本公司(或出生)的年、月、日起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算。

  7.申请退休员工,应填具退休申请书,检附户籍卷本,呈转总经理核定。

  8.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由公司总经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民营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制度2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人事聘用工作的管理效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安全而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原则

  以遵循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劳动用工和退休管理政策为前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设及其下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 管理规定

  一、 员工正常退休年龄及待遇

  (一)公司员工退休年龄将按照国家现行退休年龄规定执行:企业职工退休法定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退休人员待遇:达到退休年龄并按照规定办理完退休手续后,退休人员工资将由当地社保局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核算和统一支付。

  二、公司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公司为保证人员结构(年龄、学历、技术职称)配置的合理性、提高整体人力资源配备的水平,且依据经营管理需要,需聘用高级职称技术专家或具有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已退休人员在公司从事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聘用条件

  1. 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工作年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超过75岁,副高级以下职称

  人员不超过65岁,公司特别需要的超过上述年龄的技术或管理人才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并经公司法人代表批准后可一年一聘。

  2. 退休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满足工作岗位对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拟返聘人员需接受公司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且合格后方可签订退休返聘合同。

  3. 公司将每年定期组织退休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癌症、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和老年性智力障碍等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公司可终止与返聘人员的返聘协议。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1、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分为固定薪酬和基本薪酬加绩效奖金两类,具体待遇依返聘人员意愿与公司在返聘协议中约定。

  2、返聘人员依法不再缴纳社保、医保等法定保险费用。

  3、返聘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在返聘协议中约定。

  (四)聘用程序:

  1. 公司高管岗位如需聘用退休人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 公司关键技术或管理岗位如需聘用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交公司高管会审议决定;

  3. 各生产所(含控股公司、分支机构)需聘用退休管理人员,需严格按本管理办法的年龄和健康条件执行聘用,并及时将聘用情况提交综合行政部备案。

  4. 公司将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返聘流程:

  (1)自愿返聘:如意欲在公司继续工作,需提前90天或以上向综合行政部提出返聘申请交综合行政部进入返聘审批流程。

  (2)公司聘用:公司欲主动留用的将退休人员经公司决策层讨论决定后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或相应分管高管与其协商留用,将退休人员同意后由综合行政部完善返聘协议等手续。

  民营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安置老年员工生活,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终,保持员工队伍的年轻化和精干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如需要按照国家养老保险政策办理和纳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则按当地政府有关政策办理。

  第二章 退休、退职标准

  第三条 申请退休。

  1. 在本公司工作满10年,年满60岁男职员,55岁男工人,或年满55岁女职员,50岁女工人;

  2. 在本公司工作满20年者;

  3. 在本公司工作满10年,年满50岁男员工或年满45岁女员工,由医院出具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四条 强制退休

  1. 年满60岁者;

  2. 因工致残,由医院出具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条 延缓退休。

  1. 对满足退休条件的员工,如系高级专家、有特殊专长者,身体状况良好,岗位急需可申请留用;

  2. 留用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第六条 退职。不具备退休条件,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

  第七条 对病残员工退休、退职,需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司组成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

  第三章 退休、退职金标准

  第八条 退休金支付标准。按当地政府社会统筹的养老金方案每月发放。

  第九条 企业可根据其经济效益好坏,另外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

  第十条 企业可一次性发给员工退职费。

  退职员工的退职费以其退职前 个月(如6~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和工龄计算。

  1. 本公司工龄1年以上,每满1年发1个月实得工资;

  2. 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发1.5个月实得工资。

  第十一条 员工每3年社会工龄折抵1年本公司工龄。

  第四章 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退休员工不享受在职员工年末双月薪待遇。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实行养老补助费制度,从公司员工每月工资、福利提取存储。当员工退休时,一次性发放给退休员工。

  第十四条 员工退休后,根据国家规定,适当发放物价上涨补贴。

  第十五条 退休员工仍享受在职员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退休员工仍享受公司节假日补贴。遇有公司庆典及联欢活动应邀请其参加。

  第五章 员工死亡

  第十七条 退休员工死亡时,公司应及时上门凭吊,帮助安排后事。

  第十八条 公司发放有关补助:

  1. 丧葬费相当于2个月退休费。

  2. 直属亲属救济费相当于3个月退休费。

  3. 直属亲属抚恤金:

  (1) 供养1人,相当于4个月退休费;

  (2) 供养2人,相当于6个月退休费;

  (3) 供养3人,相当于8个月退休费。

  领取抚恤金后,不再发给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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