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目的:
为增强入住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望入住员工自觉遵守、共同创造优美安全的住宿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所属各宿舍楼
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员工住宿规定:
1、公司各单位需要住宿的员工,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方可住宿。
200私自入住者,一经发现处以元罚款,并强制迁出宿舍。
2、员工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综合办公200室,统一安排协调。违者罚款元。
3、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
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其情节轻重加倍罚款。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大声吵扰同事,若被200同事投诉多次,罚款元,劝解无效后取消住宿资格。
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吸毒、赌博、或从事淫秽、散播谣言等非法集会活动,一经发现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300同时公司将回收宿舍,不在为其提供住宿。对私自饮酒的处以元罚款并通报。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内200公共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元。
7、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
工离职时,对宿舍的使用权立即终止。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
第二条、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300、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违者罚款元。
2、宿舍内严禁长明灯现象,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插座。违者100罚款元。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炉、电暖器、小太阳等大功率用电器,200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元。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烧菜做饭,一经发现予以300没收,并罚款元。
5200、宿舍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挪动。违者罚款元。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或从席子底下穿过或与
200易燃易爆物体连接。违者罚款元。
7、禁止在电线、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200违者罚款元。
8100、严禁躺在床上吸烟,违者罚款元。
9、住宿员工禁止动用或损坏配电箱,若宿舍内灯具、插座等有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报电工及时修理,其他人100员不得私自维修。违者罚款元。
10、宿舍人员离室锁门时,必须检查并关闭电灯、充电器、电扇
200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违者罚款元。
第三条、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100乱贴字画、乱扯绳子等,违者罚款元。
2、严禁将杂物倒进洗刷间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100物。违者罚款元。
3200、宿舍内禁止大小便,违反此条规定者小便罚款元,大便500罚款元。
4、宿舍内不得累积堆放垃圾杂物,必须一天一倒,保持室内清
洁。严禁将室内垃圾杂物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域等以确保环境清洁100卫生。违者罚款元。
第四条、管理、监督:
1、宿舍日常的安全、卫生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厂、部门自行管理。
2、由安环部、综合办公室、保卫部、电仪车间组成联合督
导小组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抽查,检查中若发现以上各项问题考核分厂、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具体规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HRM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一条个人的防护
a.安全措施,从员工本身做起,适当地防护上班,工作服整洁舍身,帽子或发罩、发网固定在头部;2.鞋子要穿得舒适,鞋跟必须坚固,鞋带亦要扎牢,防止拌倒;3.带有危险物品如随身饰物、别针等,必须避免或清除,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机具内,造成严重的后果。
第二条行进的方向1.具有规模的餐厅都订有安全规则,重视员工的动线安排,厨房动向设定成“单行道”方向行进;2.厨房在尖峰时间,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在拐弯转角处或上下楼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单行道的走路习惯,并且速度不要过快,以免碰撞;3.端送热的盘子要格外当心,除提醒对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垫住并拿稳;4.注意地上的障碍物,通道若有积水潮湿,应即清除,以免绊倒滑跤。
第三条机具的`操作
a.做好安全装置,如压力容量、压力负荷量表、蒸气锅炉隔热自动开关等;2.熟谙操作方法,如搅拌机的正确操作,用瓢勺喂进,切忌直接以手接近;3.熟悉电气用具电锅烤箱、电扇厦工作灯等之电线收藏,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厦开关,以免触电。
第四条刀具的使用1.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握刀永远握住刀柄,锐面朝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2.不得以刀具作为开罐器或螺丝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橱柜或抽屉,以免误伤。
第五条物料的搬运1.考虑人力的负重力量,应以普通人力能予以移动的重量与客积程度为宜,因为起卸、移动、过碍、堆高、整理等,端赖普通人之体力能移动的时候较多;2.使用手推车,注意搬运路线的障碍以免碰翻滑倒;3.物料箱或不可堆置过高或堵塞通道及出入口处,造成工作的不便利;4.破损的玻璃器及陶瓷器或迟钝的刀,不宜勉强使用,以免造成割伤。
第六条升降梯使用1.升降梯可协助将物料食品运至高层楼,注意其安全性,不可将头、手伸出升降梯外;2.普通攀高梯子的使用,采用人字形梯,事先要检查梯子的接头处有无脱节,摆放地面要平坦而平衡稳固,融免梯子倾斜或滑倒,阶梯处均须有显示标示。
预订踏空摔倒。
为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员工防备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处为本规范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制定、修订,以及本规范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企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平常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员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员工一般安全守则
(1)员工上下班必须经企业门进系统刷卡。
(2)必须把个人携带香烟、火种、手机寄存在门卫室。
(3)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饮酒者进入生产和施工区域;
(6)严禁带小孩、陌生人进入生产区域;
(7)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8)严禁在上班时间睡岗、离岗、串岗、长时间占用生产电话、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9)严禁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器具;
(10)未获得安全上岗作业证,严禁独立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11)严禁随意乱动厂内设备、设施和化学品;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严禁动用;
(12)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品和清洗衣物;
(13)严禁私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14)严禁在运转设备、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严禁跨越走板、栏杆、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机器;
(15)严禁在作业现场玩耍、嬉闹和打架、斗殴;
(16)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安全警告标志、标贴及警示指示。
4、防护安全
(1)作业前须按作业规定佩戴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准作业;
(2)工作服须系扣,扎紧袖口、裤脚和衣襟;
(3)女工应将长发整顿好,放入安全帽内;
(4)安全帽须系带,严禁坐、压安全帽;
(5)安全带须高挂低用,严禁将安全带的腿带拆除,严禁将安全带当绳索使用,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打拧;
(6)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子和易起静电服装进入防爆区;
(7)严禁私自拆除劳动防护用品的零部件。
5、操作安全
(1)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2)岗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操作法,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控制各项参数在指标范围内;
(3)启动机泵前必须盘车;
(4)动设备启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5)动设备严禁触摸、擦洗、拆卸、打扫运转部件;
严禁在运转部件附件探取物件、带手套作业;运转部件未完全停止前,严禁用手、脚、其他物件强制制动;
(6)严禁非电器工作人员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须告知电工处理,其他人不许乱动;
(7)电器设备必须保持干燥、通风,严禁湿手接触开关、电器设备;
严禁用水清洗电器设施;
(8)电器设备发生火灾,在未切断电源的状况下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
(9)进入高压带电设备区域作业须设专人监护,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10)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私装各类电器设备;
(11)严禁不切断电源进行临时电源的接引工作;
(12)严禁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隔离开关、跌落保险严禁带负荷操作;
(13)严禁随意操作挂有警示牌的电气开关;严禁随意拆除电气开关上的警示标识;
(14)班组长在作业前必须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操作;
(15)多种压力容器在承压状态下严禁敲打和维修,严禁乱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保护装置。
6、现场安全
(1)工作现场照明局限性,威胁安全生产时,应及时与电工联络处理;
(2)已安装好的安全罩或围栏等隔离装置,不得随便拆除;
(3)严禁随意靠近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
(4)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步进行高处上下交叉作业;
(5)车辆进入厂区须装阻火器;
(6)严禁在卷扬机、皮带机等动转设备上(周围)站立、逗留、跨越、穿越或行走;
(7)严禁钻到运行中的皮带下部架构内清理杂物;
(8)严禁私自移动、更改安全设施。
7、交通安全
(1)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办公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2)驾车员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
8、内部治安
(1)严禁攀爬、跨越各类围栏、围墙;
(2)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须接受门卫检查,严禁无理取闹、谩骂或殴打警卫;
(3)机动车辆须按规定进出企业生产区;
(4)警卫必须文明执勤,严禁故意刁难进出人员;
(5)严禁员工盗窃企业财物或他人财物;
(6)严禁员工酗酒闹事、谩骂他人;
(7)严禁员工损坏公私财物;
(8)严禁员工运用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9)严禁在职工宿舍内大声吵闹、打闹等。
公司出差人员自身安全规章
根据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有责任慎重考虑出差的安全性,保证出差人员自身安全,降低公司损失,保障公司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章。
一、使用范围
1、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规章适用于因公出差和因激励员工而组织的旅游;
3、本规章不适用于私人请假及旅游等个人行为。
二、指导原则
1、公司对员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2、公司有责任保护公司和股东免受损失员工的风险;
3、公司有权利规避因出差安全问题带来企业损失的风险。
三、规定
(一)人身安全
1、员工出差必须办理出差手续,在总经理允许后到财务室支取合理差旅费用;
2、员工出差必须选择合理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选择顺序为:火车、客车、小汽车、飞机;
3、员工在携车外出调货时,应保证同去货车性能正常并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货车驾驶人员技术闵熟,并有货车驾驶经验在三年以上;
4、员工出差前应将行李物品整齐打包,所带物品以少为宜,差旅图中,应保持警惕,防止被盗;
5、员工出差尽量避免一个人单独行动,如单独一个人出差时,必须确认出差地的治安条件,并要求客户陪同;
6、员工出差食宿应选择干净安全的地方,住宿优先选择连锁酒店;
7、员工在出差地有乘车要求时,应优先选择正规公共交通工具;
8、员工出差期间如遇突发性紧急事件,如火灾、洪涝、地震、台风、瘟疫等,有人身安全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服从当地政府部门指挥,或向有关部门求救,确保自身安全;
9、员工出差期间如遇交通事故、失盗、抢劫等个人突发事件时,应紧急自救,首先要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其次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
10、员工出差期间,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
11、公司组织员工不得到风险系数高的地区旅游活动,不得安排蹦极、跳伞等安全系数高的活动,所组织活动必须确保零风险、零意外;
12、员工因公出差受伤,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财产安全
1、出差期间,对于公司的'一切财物如笔记本、钱款等,应妥善保管;
2、出差期间丢失损坏公共财物的,应按折旧后100%赔偿;
3、出差期间丢失公司财产的,应按实际价格的100%赔偿。
(三)信息安全
1、员工出差要对公司、客户信息及保密资料严格控制,不得丢失,对于因个人原因致使信息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出差期间收集的客户、市场等书面和电子资料,应及时汇总上报,对一些保密资料需严格控制,不得泄露给他人,不得刻意隐瞒;
四、备注
1、本规章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一经通过,立即执行;
2、本规章种条款并未完善,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沟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留对本规章的修改完善权。
一、外出范围
(一)到外地出差,且无法于当日返回单位的。
(二)外出执行与工作有关的任务,且于当日能够返回单位的,主要包括:
1、到所在单位以外的公司其他单位联系和办理业务。
2、到所在单位在异地的分支机构办理业务。
3、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其他事项。
二、外出遵循原则
(一)安全出行、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原则;
(三)事前审批、事后报告的原则。
三、外出审批程序
(一)员工到外地出差必须严格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按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私自外出人员,不按出差对待。同时在公司范围内出差的`',要填写员工外出派遣审批单,派遣审批单中详细填写出差合理路线和时间,具体路线和时间根据乘坐交通工具确定,私自改变路线不按出差对待。
(二)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办理材料、配件等工作必须填写员工外出派遣审批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外出。严格按照派遣审批单规定时间完成,严格执行既定线路,私自改变路线不按因公外出对待。
四、员工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一)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不准偏离路线,要遵循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的原则,否则发生伤害的不按工伤对待。
(二)员工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因公外出办事、开会等,必须向单位领导说明事由,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不按因公外出对待,期间发生伤害的不按工伤对待。
(三)员工加班的,需由单位、部门专人做好加班记录,记录要写明加班事由、加班起止时间等。加班前到单位和加班后回家要遵循合理时间和路线的原则。工作时间外单位组织开会的要有签到表、会议开始及结束时间等记录。
五、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员工外出期间安全教育,做好外出期间安全危害因素提前辨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搞好自身安全的主动性。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员工外出审批程序,明确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所经路线。
(三)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员工外出的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员工外出和加班台帐,对员工外出及加班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
(四)员工外出时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一定要严格把关,对车技不熟练,有酗酒习惯、纪律性不强的人员严禁外出。
(五)员工要严格遵守外出期间有关规定,因公外出期间不准偏离路线,自觉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按时返回单位。
(六)员工在外出期间从事与所派工作无关的事宜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七)员工外出期间要做到不酗酒、不违章,不违法乱纪,远离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外行。
(八)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要加强安全自保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起重工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到全面工作的起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索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体,应合理设置溜绳。
混凝土工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9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普工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历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入住人员遵照执行。
一、行为规范
1、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场,用不燃烧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品;
8、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充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未充电,长期插在电源插座上;
9、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0、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其他
1、发生事故时,全体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形成更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提升公司在职员工群体素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及效率,达成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为员工适时提供的大量培训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同时以文本版和电子网络版形式与员工见面,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员工可通过电脑查阅公司网站公布的电子文本。
第二章培训内容
第五条公司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上岗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提高培训。
第六条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二)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三)岗位应知应会;
(四)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五)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六)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七)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第七条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
(二)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三)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四)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五)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人、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八条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一)待岗培训的内容可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等。
(二)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不超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1、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3、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4、尚未协商一致新岗位聘任书的。
(四)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2、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3、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九条培训规划
(一)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年制定1次计划。
(二)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制度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将下培训需求报至人力资源部统筹执行。
(三)人力资源部除规划实施培训以外,还应做好以下组织管理工作:
1、收集、编写适合公司的各项培训课程教材,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完善。
2、建立资料档案,将各类有实用性的资料编写、翻译、复制、印刷给有关各部门参考使用。
3、录制、购买或转录培训教学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不定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
4、如有外语培训需要,根据部门岗位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听说训练,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5、根据需要计划、组织、安排外请培训讲师至公司授课,并负责提供相应参考资料及对员工进行训后考核。
6、将各部门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进规程进行备份,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核查培训效果、建立培训档案的依据。
7、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将公司全体员工职称、技术等级、接受过何种培训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培训档案,为公司人员的考核、晋升、考察、奖罚提供依据。
第十条企业统一组织培训时,员工应遵守以下培训纪律:
(一)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上注明的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如确需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最少提前半天,将有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单交至培训主管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参加培训期间,不得在现场接听电话或处理培训会课题以外的事情,须将手机或呼机设置为静音状态。违者将在全公司通告批评。
(三)如未经请假没有听完全场培训的,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四)在两场培训间隔之后,或在一场培训中场休息之后没有准时进场参加者,按迟到处理。
(五)两次以上未经请假不参加培训者除按培训纪律予以处罚外,将取消其参加培训的资格并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经济、纪律、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为确保培训质量的保持和延续,公司将要求参于人在参与培训后填写培训评价表,从计划、授课人、培训内容、结果四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在培训后对员工进行跟踪调查。并在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培训部将会向相应部门主管发到《培训后员工表现情况调查表》,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将情况准确详细的填列,并于表上要求日期内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以外,各部门及员工需外出学习培训的,无论公费自费、时间长短,均应事先持培训简章(或培训通知书等)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培训登记表,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第四章培训费用报销与服务期
第十五条属培训计划内或经其主管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核准的外派培训,其外出培训教育费用可予以报销,但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员工申请外出培训时,填写学费培训申请表;
(二)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四)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五)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六)学习费用的报销标准与学习期间的薪资待遇另行约定。第十六条员工培训总费用超过5000元均需签订培训协议,按规定约定服务期;服务期的`起始之日从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
(一)培训总费用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一年;
(二)培训总费用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15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两年;
(三)培训总费用在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2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三年;
(四)培训总费用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服务期另行约定,原则不上低于三年。
(五)培训协议作为乙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执行之日起,之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的有抵触的,按本办法实施。第十八条
对于本办法所未规定的事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员工对本办法产生疑义时,由人力资源部做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对本办法进行一次检讨和修正,确保本办法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于公布之日实施。
一、 员工出差安全注意事项
1. 行装整理
1.1. 请将证件、文件、手机、充电器等必备物品备齐。
1.2. 避免携带大量现金,随身携带的现金可分几处保存。
1.3. 避免将手机、钱包和现金放在裤子和上衣外侧口袋。
1.4. 严禁随身携带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危险物品。
2. 行程安全
2.1 在车站等公共场所应应了解安全须知,熟悉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2.2 加强时间观念。一般应于火车开动前30分钟提前进站。
2.3 乘车时一定要核对车次。
2.4 注意旅途安全。到茶炉间打开水,站稳扶牢。睡在上、中层卧铺,防止睡觉时掉下。
2.5 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2.6 汽车行驶当中,最好不要吃东西,尤其是糖豆、花生一类的食品。
2.7 不要将玻璃瓶、罐头盒等物品扔出车外,以免伤人。
2.8 提高警惕,全程留意您的贵重物品的去向,防止被盗被抢被骗。
3. 住宿安全
3.1 选择正规的宾馆,优先选择较低楼层或在安全通道的房间居住。
3.2 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3.3 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离开房间时要把贵重物品带走,睡觉前注意门窗是否关好。
4. 饮食安全
4.1 选择卫生状况良好的就餐场所吃饭。
4.2 吃东西之前一定要洗手。
4.3 忌吃生冷食品。
5. 工作安全一般原则
5.1 到相关方应了解相关方的安全须知,熟悉相关方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5.2 遵守相关单位的安全规定。
二、 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 术语和定义
外场是指在公司外部的进行安装、装配、调试、测试、试验等临时性工作场所。
外场试验是指公司在外场进行的试验、调试、测试、联试等科研生产活动。 外场施工是指公司在外场进行的安装、装配、架设等科研生产活动。
2 方针和原则
外场试验(施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和合作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应遵守“外场试验(施工)谁组织,安全生产谁负责”的逐级负责的原则。多个单位参加的外场试验(施工)项目,应全面配合、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管理。
3 安全职责
3.1 (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由项目的负责人委托该项目组的成员担任,其对外场试验(施工)的人员、设备仪器、作业环境等安全负责,兼职安全员应佩戴“安全员”标识。
3.2 外场试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大小自己担任或指定兼职安全员(原则上在本项目组成员中选择),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3.2.1 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事宜、记录各类安全事项,保管各类安全资料,并建立安全档案等;
3.2.2 负责外场试验(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仪器的安全性、与合作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协调、外场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2.3 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如登高作业、带电操作、封闭空间作业等)、交叉作业等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办理危险作业许可手续落实情况;
3.2.4 负责因气候、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向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后发出指令后方可工作;
3.2.5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应立即制止。
3.3外场试验(施工)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不同的岗位,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操作规定、管理制度等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4 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理一般原则
4.1 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
4.2 在外工作期间,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公司和家人保持联系。
4.3 发生状况时,应派一人打电话求救,说明状况、发生地点所在,扼要且迅速的叙述发生状况及原委。
4.4注意环境安全,脱离危险区域才施救;住宿或在外场工作,记住急救用具放置的场所。(如安全出口、消防栓、防毒面具等)。
4.5 尽量使伤者有适当之舒适姿势,解开衣领使呼吸顺畅。
4.6 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不能用手直接开金属门把手;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地、顺墙爬走;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方法等待救援或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4.7伤者若有窒息现象,应立即施以人工呼吸。
4.8检查伤者身体各受伤部位,并设法止血。
4.9伤者腹部受创或神智不清时,绝对不可饮食。给予伤者适当保暖,送急救中心再做进一步治疗。
4.10 应急救援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救援指挥长,一旦发生事故,由指挥长统一启动应急响应并指挥实施。
4.11 在外场试验(施工)时,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如手机、对讲机等,确保通讯畅通。
4.12 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通讯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报告单位外场试验(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再由项目负责人将其情况报告部门领导或公司应急小组,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若是火灾、爆炸、交通或其它伤人事故应立即与当地的公安部门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
4.13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5 操作流程
5.1 质量安全部每周一对出差员工及外场试验(施工)通过电话、内网、短信平台进行提醒,且对外场试验(施工)进行管理登记,各部门也可与质量安全部联系,以确保本部门员工的安全。
5.2 外场试验(施工)的准备,质量安全部根据每周的提醒内容,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管理登记表》、《外场试验(施工)安全责任书》,在实施外场试验(施工)应召开安全会议,对该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技术交底,明确外场试验(施工)的兼职安全员、各员工的安全职责及注意事项。
5.3 在外场试验(施工)过程中,兼职安全员进行每日的安全检查且要保持安全检查记录,外场完成后将记录交予质量安全部保存,质量安全部通过电话、短信平台对外场的兼职安全员进行每周的安全提醒,确保试验(施工)的顺利进行。
6 相关记录
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管理登记表
项目安全负责人简况及项目组成员名单
外场试验(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共应急电话: 报警求助:110
火 警:119
交通事故:122
医疗救护:120
公司应急小组人员联系电话:
制表:单位负责人:
宿舍住宿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负责宿舍的安全,各住宿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设备、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会报火警;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宿舍内要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2、点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禁止电炉取暖,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禁止私自拆卸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6、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取暖器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7、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如在宿舍内发现违反上述行为,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2、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4、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5、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热油汀、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
6、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7、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8、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10、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对以下位置进行整改,给与2天整改时间,如果没有整改,处罚500元整现金,直至整改完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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