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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集锦7篇)

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集锦7篇)



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集锦7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1

  一、关于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时间。

  下午:12:00—19:00。

  二、关于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

  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下午: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

  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10元。

  ②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

  ③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罚50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出处理。

  三、关于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预计返回时间,返回时需填写返回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返回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

  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100元。

  四、关于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50元。

  五、关于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和《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xx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就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合法性、合情性、合理性和引导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金水区爱卫办、创建办全体工作人员。(不包括离休、退休和临时工作人员)。

  三、制度内容

  (一)休假制度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0911号文件,规定如下:

  1.公休假。工作人员享受公休假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公休假,其请假天数多于公休假天数的;

  (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不在岗人员重新上岗,当年的年出勤率低于80%的。

  (5)工作人员已经享受过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2)、(3)条规定情况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二)婚假制度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工作人员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年龄结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三)丧假制度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xx年11月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1次会议通过,从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四)产假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劳动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1.产假假期:女为半年,男为30天。

  2.女工作人员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保胎假工资发放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4.已经享受产假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五)探亲假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期:

  1.条件:工作人员与配偶分居两地,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工作人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给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或者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5.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事假制度

  根据《关于河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事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1999]15号文件,规定如下:

  1.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2.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3.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

  (1)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资的70%发给。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与工龄工资之和,下同)的70%计发。机关工人固定工资部分(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计发。

  (2)机关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的,从第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4.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5.工作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本规定执行。

  (四)病假制度

  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的文件,规定如下: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1、2、3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盛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盛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4.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5.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7.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内部制度

  1.旷工制度。工作人员一个月内旷工半天的,诫勉谈话,取消全年评优资格;一个月内旷工1天的,年度考评定为基本称职,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按本月出勤扣发工资;一

  个月内旷工2天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除在全体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外,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按本月出勤扣发工资;一个月内旷工3天的,待令辞退,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扣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累计旷工天数以半天计算)

  2.事假、病假制度。

  (1)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公休假冲销;凡不用年公休假冲销的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扣发工资)处理。

  (2)请假人员必须按照单位内部请假制度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人员返回后未立即向领导和办公室口头销假,按继续请假处理。

  (3)工作人员请病假,需出示社区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方可请假。

  (4)工作人员请假天数累计超过本人公休假数一倍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超出二倍的将定为称职(合格)、基本称职(被告诫);超出三倍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累计请假天数以半天计算)

  (5)工作人员请病假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另外,工作人员病假时间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满6个月,能坚持正常工作,且不上班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一切工资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动离职报批到区人事局、人劳局、财政局;

  (6).如果假期到期,且有不可预见的事情,不能按时回岗工作的,本人必需向主要领导口头续假,由其科长帮写调休条,经主管副职、行政正职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制度。

  (1)迟到及早退,包括指纹记录、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的参加。凡超过规定的时间到岗的视为迟到,超过20分钟为矿工半天。提前10分钟离开岗位的视为早退,超过20分钟的为矿工半天。

  (2)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上班、下班,均需签到(每日共计4次)。未签到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3)工作人员一周内有两次(含两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现象的,下周“挂号”打扫单位公共区域卫生5天。如果在打扫卫生期间,发现未打扫的,按旷工1天处理;1次打扫不干净的,延长打扫时间1天。

  (4)工作人员一个月内有三次(含三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现象的,按旷工2天处理;一月内有四次(含四次)以上的,按旷工3天处理。

  (5)迟到、早退请假。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主管副职、行政正职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执行。如发现谎报,经查出,对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按旷工处理。

  12.工作人员因工作任务不能签到的,由科室负责人经主管副职同意、行政正职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如发现谎报的,经查出,对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按旷工处理。

  四、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科室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科室负责人要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本制度,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严肃工作作风,狠抓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二)营造良好氛围。树先进,立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浓烈氛围,激励全体干部工作人员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创实实在在的业绩,实现今年的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督查。办公室将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每月进行汇总、通报、公布,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进行表彰和处罚。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和评比依据,对不遵守或严重违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本方案从20xx年3月4日起施行。

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4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时间工作

  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公司每两周周六进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实行年休假25天予以调换。国外代表处等驻外机构的工作时间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在当地法律允许并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尽量与公司一致。

  科技园、深意、新时代:8:00~12:0014:00~18:00

  西乡、车公庙、坂田A班、青青世界:8:30~12:0013:30~18:00

  坂田B班:9:00~12:3014:00~18:30

  国内驻外办事处、研究所等:8:00~12:0014:00~18:00

  二、刷卡制度

  1、公司执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刷卡次数:一日两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时间如有外出公干或请假,离岗和到岗时也应刷卡。

  3、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和下岗离岗时间:凌晨5:00之前为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凌晨5:00之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4、忘刷卡:一个月内,忘刷卡在4次之内,属个人责任的(不包括系统故障),填写《异常刷卡反馈单》后,不扣工资;从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资。

  5、忘带卡等:当出现忘带卡、工卡丢失、刷卡无效或工卡在办理中等情况时,上下班必须在安全岗登记上下班时间。新时代、科技大厦上班的员工在各部门秘书处登记。应以上情况而补刷卡记录的每月不应超过8次,超过8次的仍按忘刷卡处理。工卡丢失应在4个工作日内到卡证科补办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许员工之间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为,一经发现,双方按旷工1天处理。

  三、弹性工作制

  1、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主要是考虑到研发性质的员工的工作习惯,确保应加班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证随后工作正常展开。弹性工作制员工可享受的弹性时间长短应视前一天的加班情况而定,具体由部门制定操作细则。

  2、弹性工作制申请:应工作性质需要,部分员工无须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由部门提出弹性工作制人员名单,经干部处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总裁(或指定授权人)审批。

  3、刷卡和有效工时: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亦应刷卡两次,一个月平均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44小时,平均每周刷卡累计时间不少于55小时(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时间,弹性B班为52小时)。

  4、欠工时:若平均每周累计时间少于55小时(弹性B班为52小时),则按每天应工作8小时对应刷卡两次来折算忘刷卡次数,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资处理。

  5、技术管理干部原则上必须按正常工作时间上班,特殊情况需事先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备案考勤科,方可适时延时到岗。

  6、一般开发人员要求在9:00~18:00必须在岗(弹性B班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而离开岗位的,应在部门考勤员处登记。

  7、弹性制工作人员外出公干、请假时,须提前填写相应的申请单据。

  四、免刷卡工作制

  1、免刷卡工作制申请:公司高层领导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委员会批准,可享受免刷卡。

  2、免刷卡:实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员工每天上下班无需刷卡。

  3、如有请假等情况,免刷卡人员须自觉填报相应的单据送交人力资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刷卡(如办事处人员),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一级部门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总裁(或指定授权人)审批备案。

  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考勤员对其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递交手工考勤报表。

  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人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请、销假制度。

  第二章、加班与值班管理制度

  一、加班管理制度

  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节假日指法定的节假日,假日指应休息的周末;公司规定的休息日,指全公司休息,少数人工作。)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目标责任制员工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应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

  2、相关概念说明

  a、指令性加班:指公司因为临时任务安排的加班,或各大部门因自身工作需要安排的集体以及因外部协作而发生的加班。(各大部门对研发,市场指三级部门,其他系统指二级部门,批准手续应快速简化。)

  b、非指令性加班:指除指令性加班以外的其他加班。

  c、换休:指应停电等原因,公司统一安排某办公地点或某部门的员工休息日与工作日对换。换休不纳入加班管理范畴。

  3、加班申报及赔偿规定

  a、目标责任制普通员工参加指令性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处级以上干部的主要以其所承担责任的完成情况为衡量标准,不在申报加班。

  b、定额制员工参加指令性加班计发加班工资。按实际加班时数计发加班工资。

  c、定额制员工为完成生产计划而加班,按定额计发加班工资。对于任务量不满的指令性加班,以当月平均工时值计加班工资。

  d、原则上,加班申请应扣除中间用餐及休息时间。

  e、参加公司或部门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组织的培训,参观,非业务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均不作为加班。培训教师及培训组织者应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工作可以作为加班。

  4、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a、免刷卡人员或驻外人员的加班,须提前填报书面《加班申请登记表》,由各大部门考勤员每月汇总一次。

  b、刷卡人员的加班,须提前填报《加班请假电子流》,经相关主管审批确认后,方为有效申请。

  c、刷卡人员的加班,有效加班时数是:加班申请时间与实际出勤记录的交集。

  注:对于加班期间外出公干无法刷卡者,要求在提交加班申请电子流,有效加班时数为:加班申请时间与外出公干时间的'交集。

  d、员工加班时段亡刷卡,不在系统中作补卡处理,一律按实际刷卡记录复核有效加班时数。

  e、未参加出勤考核的高层领导,每年将名单报总裁办处理。

  5、加班工资的核算及发放

  A、加班工资的依据:考勤系统中提供的员工当月有效加班时数。

  B、一般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小时工资×有效加班时数

  d、当月加班工资在下月工资中一起发放。

  二、值班管理制度

  1、定义:指在正常班次之外,应特别工作的需要,为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由部门安排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2、申报:各部门应在月底拟定下月的值班安排表,并通知到相关人员。

  3、审核:每月初由各部门结合值班安排表安排对上月本部人员值班情况进行审核。

  4、发放值班费:审核后的值班安排表作为值班费发放的依据上报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确认后,在下月工资中发放值班费。

  5、值班费标准

  a、公司总部相关业务人员值班,值班时间视具体情况安排。值班费标准为:10元每小时。

  b、驻外机构(如办事处,用服等)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为休息日的8:00~22:00,工作日的12:00~14:00,18:00~22:00。值班费标准为:10元每小时。

  c、市场部客户工程部人员因客户接待任务值班,工作日值班时间为18:00~8:00,展厅人员值班时间为12:00~14:00,18:30~21:00;休息日值班时间为0:00~24:00。值班费标准为15元每小时。

  d、用服产品工程部人员因维护任务值班,值班时间一次不少于12小时。值班费标准为180元每次。

  第三章各类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含1天)的应提供医院有效证明或公司健康指导中心“疾病休假证明书”。病假半天(含半天)的可不用提供“疾病休假证明书”,但每月这样的病假只能有一次。

  2、女员工每月最多可请1天不需提供医院或健康指导中心有效证明的病假。

  3、病假期间发放20%的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二、事假

  1、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由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2、上班时间因个人事务(如看病,体检等)暂时离岗不超过半小时者,也须按事假处理,填报相应请假电子流。

  3、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三、婚假

  1、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一般为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为7天。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使用。

  2、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休1天婚检假。

  3、婚假、婚检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婚假可与年休假合并使用。

  四、丧假

  1、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1个月内使用。

  2、丧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五、产假

  1、在华为公司工作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员工享受以下待遇:

  1、产假

  1、1、1产假为90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台生育的,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1、2产假期间,伙补交补照发: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2产检假

  1、2、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检查假。

  1、2、2产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3、怀孕流产假期

  1、3、1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42天。

  1、3、2对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或没有生育指标但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女员工,怀孕流产休假期间,伙补交补照发,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3、3对没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以前未接受节育手续的,休假期间发放20%的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台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

  1、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可休假3天。

  1、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馁节育器的,休假1天。

  1、3输卵管结扎的,可休假21天。

  1、4休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2、男员工接受输精管结扎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7天。休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3、已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休假期间发放2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七、司机年审假

  1、凡在华为工作满一年的司机每年给予3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并可给予适当路程假。本省司机年审假最多不超过5天,外省司机年审假最多不超过7天。

  2、年审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3、年审地点不在广东,福建,湖南,江西,海南,广西六省的司机,若执照年审7天内不能完成的(含来回路程),可提前使用本年度年休假。

  八、年休假

  1、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公司每两周周六进行一次例行上班。对于每年因此而多工作的时间,实行年休假制度。

  2、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可获年休假最多25天(指工作日)。本年度的年休假配额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申请休假。

  3、对于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按具体工作时间折算年休假配额。

  4、凡在华为公司工作的合同制员工及钟点工,均可休年休假。

  5、员工一年内病、事假天数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或旷工天数累计超过3天(含3天)的,取消当年年休假资格。

  6、同一年度必须在自然年度内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和累积使用。

  7、在年终统计有效工作时间时,员工病事假等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的假期可以用年休假及未休完的法定节日余额冲抵。

  8、年休假余额工资的计算

  对于员工当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余额,公司给予相应天数的年休假工资。为便于操作,发放的月工资标准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补发年休假工资额=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资/24天年休假余额天数(天)

  9、国内机构员工的休假

  a、年休假可在部门工作允许并安排有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由;员工在休假年度内自行安排时间。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1天。

  b、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法定节日(春节除外)休年休假的员工不应超过部门员工总数的15%,平时原则上各部门可批准的年休假最多不超过10%,且休假人员应提前两周提出年休假申请,并与休假期间接替其工作人员交接好工作。

  c、员工每年可报销2次两人探亲的来回机票及住宿费,交通费,并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10、派驻海外员工的休假

  a、派驻海外工作的人员,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给予5天休假配额(含归国往返路途时间)。经主管批准后,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报销一次归国休假的往返机票。

  b、驻海外工作人员的休假申请,应结合工作地风俗及工作地年度长假期,也可结合回国培训、述职的时间假期。具体时间安排提前一周报部门主管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11、年休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12、离职员工离职结算时按其实际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计算当年年休假,计发年休假工资。

  九、工伤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经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批确认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发放100%标准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十、国家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有薪节假日:

  1、元旦:休假一天(元月1日)

  2、春节:休假三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休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4、国庆节:休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节日原则上遵守国家统一安排进行休假。因工作需要上述节日未休完的时间,可累积计入年休假配额。休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为保证海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驻海外机构及有特别工作需要的部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实行轮班制度。轮值人员可以即时轮休或与年休假一并使用或领取加班工资及春节加班补助费。驻海外机构不按国内休假时间放假,依据当地节假日情况,参照派驻国家的当地法律规定安排假期。当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多于派驻国家当地法定节假日时,多出天数计入年休假配额。

  第四章请、销制度及缺勤规定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公干外出等,均应提前提交加班请假电子流。

  2、员工请假,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来得及提前提交请假电子流的,应在从请假之时起1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单。

  3、对病假、产假、产检假、计划生育假、婚假、婚检假、丧假等需要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待销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如因紧急事务外出公干,应在外出之时算起3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单。

  二、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外出公干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三、病事假期限

  1、到岗后的试用期员工病事假累积不得超过一个月。

  2、正式员工病事假一年内累积三个月的需经人力资源管理部批准。

  四、请假审批权限

  普通员工休假七天以内的(含七天),由公司二级部门主管审批;15天以内的由公司一级部门主管审批;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三个月以内由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一级部门主管人员请假,无论天数多少,都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或总裁批准。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由主管书面授权人签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各大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并备案。

  五、缺勤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在30分钟之内,每次扣半天工资。30分钟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资。因班车晚点,上班时应照常刷卡,经调度科证实后,按正常刷卡处理。

  2、每旷工一天按日工资额的3倍扣款。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其他

  各类假期(除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5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保证员工合法劳动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司《员工手册》制订此制度。

  2、适用范围:除特别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执行:公司各项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若有未详尽规定之事项,按补充条例或实施细则办理。

  二、工作时间。

  1、办公区工作时间: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7:00,中午12:0014:00为午休时间。

  1.2公司实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时间、考勤规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报公司人事培训部备案。

  三、考勤相关规定。

  1、考勤方式:

  1.1全体员工采取打录指纹的方式考勤,员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须打录指纹。

  1.2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须填写《员工公出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时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写《考勤说明单》。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训部负责统计全月出勤情况,制作《月度考勤情况统计表》提交财务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罚处理。

  2、考勤范围:

  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批准的执行特定工作的员工外均须考勤。

  3、迟到、早退、旷工:

  3.1迟到:上班迟到3分钟以内者,不以迟到论处,但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开始,前三才也以迟到论处;上班迟到3分钟(含)至3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处。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钟以内者,按早退处。

  3.2.2如下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早退。

  3.3旷工:下列情况之一均属旷工

  3.3.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请假期满未续假、续假未获批准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训部备案的缺勤按旷工处理。

  3.3.2迟到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3.3早退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3.3.4未打录指纹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打录指纹的,须于当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训部递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考勤说明单》,过期补单视同无效;如上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旷工半日。

  4、考勤违纪处罚:

  4.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旷工半日每次罚款50元,旷工1日罚款100元。

  4.2员工连续旷工2天视同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3员工累计旷工2日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4员工累计旷工超过2日,公司做开除处理。

  4.5罚款由财务部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时间内人事培训部随时有权进行考勤抽查,如发现员工无请假外出或有正当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训部做相关登记,视同旷工1日;如每月部门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在部门负责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分内工作,一旦发生加班,公司尽量安排员工补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计算:从当日18:00起开始计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时为基数计算。

  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计算:从上班打录指纹开始考勤,至下班打录指纹为加班结束。

  5.3加班前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加班的,则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写《加班申请单》,否则不视为加班。

  6、补休:

  7.1员工发生加班,补休一般应在加班一个月内完成。

  7.2员工补休前需填写《补休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补休,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补休的,则须在补休后的次日填写《补休申请单》,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

  7.3如补休半天或几小时,员工在到达公司上班时,仍需照常打指纹考勤。

  7.4补休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和奖金。

  7、特定部门和员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特定部门和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处理考勤,如在特定时间内连续加班的品牌策划部员工、财务部部分员工等。

  四、休假相关规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安排员工每月正常休假,如当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员工,公司将为其安排补休。

  2、法定假期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国庆、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将按法律规定计算、发放加班工资。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体健康问题不能正常工作的员工,可申请病假。

  3.1.2员工可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当天由同事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凡请病假者须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时间二十分钟内,亲自致电部门负责人,否则以旷工论处。如因重病不能亲自打电话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为请假。

  3.1.3病假一次超过两日须有区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否则以事假处。

  3.1.4病假工资扣除标准是4元/小时。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计超过15日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2婚假

  3.2.1员工可凭《结婚证》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2.2员工休婚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

  3.3生育假、流产假、陪产假

  3.3.1女员工生育,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者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产假,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3.2女职员流产,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3.3在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且已转正的男员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丧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5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受伤,必须在受伤当日持本人书面事故报告(伤情严重的,可由部门办理),经副总裁以上领导认可,报人事培训部备案;工伤假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如因违章操作造成伤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处理,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伤假期间员工工资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6年假

  3.6.1公司员工可按在公司服务的工龄时间享受有薪年假,具体见下表:

  累计服务年限(自入职之日计算)

  有薪假天数

  满一年不满十年

  五天

  满十年不满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员工休年假须提前五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员工休年假必须提前七天将书面申请送交董事长审批;

  3.6.4休年假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经营淡季。

  3.6.5年假应在当年休完,当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计。

  3.6.6年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7事假

  3.7.1除以上几类假期外,员工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事假以部门领导批准时间为准。

  3.7.2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需得到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批准。如因突发事情不能预先申请,员工应于请假之日上班时间20分钟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请假,并于当天由同事代为填写《请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3.7.3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应超过2天,全月累计不应超过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计不应超过15天。如超过此限,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报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

  3.7.4员工请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是8元/小时。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则上应一次休完,特殊情况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将详细理由报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审批。

  5、假期的审批

  法定节假、工伤假无须申请;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请,员工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再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请假三日以上(含),应报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公司领导批准。经批准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方可执行。

  五、附则

  1、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2、职权: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训部负责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

  注:全额工资是指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和相对固定的绩效奖金(如办公区员工的绩效奖金)的总和。

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6

  一、工作时间:

  1、实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时工作制。

  2、工作时间: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3、九点十五分以后签到为迟到;十点以后签到记旷工半天。

  4、加班按规定计算。

  5、星期一17:00-17:30时为例会时间。非经理批准不得迟到或缺席。

  6、每天签到上班;下班签字。因公需提前到外办事者,须前一天在签到本上签到或经经理同意回来补签,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二、迟到、早退:

  公司员工没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及请假。每月迟到、早退次数达三次者作无故旷工一天,公司将予以书面提醒、警告,并在当月扣发工资100元;每月迟到、早退次数超过三次者,公司将按迟到、早退总次数在当月工资中扣减每次100元的处罚金作为鞭策。

  三、旷工与请假:

  1.无故旷工一天,扣罚一天半工资;旷工二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扣罚半月工资;当月旷工累计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将不负任何经济赔偿及相关责任。

  2.因私请假,需提前向经理递交请假条,写明请假的正当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电话取得经理同意,复工后补办批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

  1.加班情况要在当天登记并须交经理签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时的员工第二天14:00时应按时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时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时之后方可报销“的士”费,报销限额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况加班后第二天要迟回公司的员工,必须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关工作的内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时间必须与上班时间相近。

  五、请假:

  1.所有请假(病假、事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请假时间,报经理批准。病假、事假超两天以上(不含两天)按实际超出天数减发工资。特殊情况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请病假须有正规医院证明,如无正规医院证明则按事假处理。非常特殊情况例外。如遇突发病症,需及时通知经理,并于完假复工后补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可享受六天带薪年假(不含节假日)。服务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2天。除特殊情况,年假头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请;第二年可随时申请。但在上半年辞职则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须在当年内休完,跨年不累积,过期不补。如公司工作确实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补发工资替代。

  3.婚假:已签定正式合同的适龄员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报期;25岁以上晚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女员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节假日)有薪产假。

  b.男员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请(不含节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员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五天(含节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员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含节假日)有薪慰唁假。

  6.计生假:凡女员工因人流、小产等,凭医院证明可享受有薪计生假。

  a.流产休假两星期(含节假日)。

  b.小产休假30天(含节假日)。

  7.公伤假:

  a.公司员工因公致伤,不属本人责任者在治疗期间为工伤假,在工伤假期间,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资、奖金待遇;如属本人责任出现的工伤事故,除按责任另行处理,并视情节按实际扣除病休期间该扣除的工资、奖金待遇和所发生的医药治疗费。

  b.公司员工因公伤需休息者,必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给予误餐补贴。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在职员工考勤制度7

  第一章:工作时间规定

  第一条:全体员工每月26个工作日;每工作日时间为8小时。

  第二条:具体作息时间,由公司根据季节特性制定、公布、执行。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产部门安排。原则上公体日加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夜班加班不超过2、5小时。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监管员负责发放和收存。

  第五条:刷卡时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为难监管员。

  第六条:刷卡时间为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0分钟。超过该时间到岗员工,以持卡找分管生产经理签

  第七条:员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碍,突发性疾病等原因而无法按时到达,应先打电话向分管生产经理

  第三章:请假规定

  第八条:员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岗上班,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补

  第九条:员工请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条:员工因工伤、病假需要休息,还应出具经公司分管生产经理核实后的医疗单位证明,休息期

  第十一条:车间主任批假权限为每次1小时。生产员工请假超过1小时,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分管

  第四章:违章处罚规定

  第十二条:1、一次迟到、早退:10~30分钟,扣罚10元。2、一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扣罚30元。

  第十三条:违章作业,造成人体损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按病假处理;造成公共财产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旷工一天,扣罚50元。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取消年度奖金。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

  累计旷工30天,给予除名。

  第十五条:违反刷卡规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当事人10元。

  第十六条:工作期间,未经请假批准,离开厂区,参照迟到、早退处罚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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