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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篇

(通用)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篇



(通用)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年级组长:xx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xx分,其中xx分,出勤xx分、工作量xx分、教育教学过程xx分、教育教学业绩xx分。

  (一)师德(xx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xx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xx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xx分。

  2、职业道德(x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x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x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x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x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xx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xx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xx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xx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xx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xx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xx%以上者得x分,不合格一票扣xx分。

  (二)、出勤(xx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x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x天内不扣分。在x天以外,病假x天扣x分、事假x天扣x分、旷工x天扣x分,出勤的x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x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x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x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x个月以上的;

  b、脱产学习的;

  c、解除聘用合同的;

  d、停发工资的;

  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x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x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x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x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x分,上课迟到,每次扣x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x分,中途脱堂,每次扣x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x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x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x,单班物理、化学=x,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x,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x,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x,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x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x。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x。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x,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x,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x,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x,自习课=x,学科辅导=x。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学校班平均人数—x)÷x+x

  (3)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x

  ②四、五年级,=x

  ③六年级,七、八年级,=x

  ④九年级=x

  (4)其中(1)、(2)、(3)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其中副校级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纳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儿教师以平均工作量计入,后勤人员由考核委员会评定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x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x分)。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x分。

  ②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一定价值的总结或报告,期末查无记录,扣x分。

  ③不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每缺x次扣x分。

  ④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有和强化训练题及板书设计;有创意不照搬教师用书。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x分,c等级扣x分,d等级扣x分。

  ⑤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建立过程性评价记录)、成长活动记录不齐全,经检查有一项扣x分。

  ⑥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x分,c等级扣x分,d等级扣x分。

  ⑦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每发现一次扣x分。

  ⑧教导处等的常规检查送检不及时,每次扣x分,缺检每次扣x分。

  ⑨教师学期累计听课少不于x节,每少x节扣x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x次扣x分。

  ⑩监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离开考场,不随意走动,监考时宽严适度,学生不能出现徇私舞弊,否则扣x分;阅卷:按要求阅卷,保质保量地批阅试卷,不能出现人为抬高得分或压低得分。否则扣x分。

  2、公开课或校考评小组采用推门进课堂方式对教师听评课,一次或多次听评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学期结束时对教师的上课情况确定abcd四等级,b等扣x分,c等扣x分,d等扣x分。

  (1)教学过程

  ①以新课标为依据,吃透课本内涵。

  ②课堂内容适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适宜。

  ③讲课思路清晰,节奏适当。

  ④鼓励独创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思维的培养。

  ⑤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励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习和生活的联系,加强学科之间的整合。

  (2)教学方法:

  ①强调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

  ②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生动、活泼,有利于学习内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养。

  (3)教师基本功:

  ①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有亲和力。

  ②语言规范、标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能处理教学过程中随机出现的问题。

  ④板书工整合理,规范科学。

  3、未及时完成学校各处室交办工作一次扣x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xx分)。育人成效明显,学生综合学业水平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自我积累。

  1、教育教学质量(xx分)

  (1)学校设立三级教学成绩质量指标。

  (2)教学成绩以期末统考为考核对象,以期中考试为参考。达到一级指标积分xx分(a率x分,b率x分,c率x分,全b率x分),视为教学成果显著;达到二级指标,积分xx分(a率x分,b率x分,c率x分阶段,全b率x分),视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三级指标,积分xx分(a率xx分,b率xx分,c率xx分,全b率x分),视为教学效果一般;教学成绩低于三级指标,积分xx分(a率x分,b率x分,c率x分,全b率x分),视为教学效果较差。a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xx%,三、四为总分的xx%,五为总分的xx%,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76%;b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75%,三、四、五为总分的xx%,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xx%;c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xx%,三、四、五为总分的xx%,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xx%。

  注:

  ①若教办有统一进行成绩分析或教育局对有些年级进行成绩分析时,以此数据为准进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础为基数,根据升降酌情加减分。

  (3)任教两科或两科以上得分综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参加学业期末质量检测的学科,视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完成情况、活动开展等由考评委综合评定等级。a等:x分;b等:x分;c等:x分;d等:x分。

  2、教育教研成果(x分)

  ①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由考评委定出abcd四个等级,b等计x分,c等x分,d等计x分。

  ②评为优质课、说课、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的获奖论文、课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等加分区、县、市、省、国家各为x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x分。

  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等荣誉称号的记x分。

  ⑤有课题实验并有实验方案及实验记录材料的教师加x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级区、县、市、省、国家各为x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园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校园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职责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用心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透过后实施。校园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潜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校园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校园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校园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校园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校园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就应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必须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资料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3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选拔优秀教师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考核依据:《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考核方法: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

  (一)出勤率(5分)

  内容:是否遵守《寿县一职高出勤管理条例》。

  考核方法:查阅签到记录和请假记录

  得分:出满勤5分;出勤率达80%得3分;出勤率达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请假手续的不计入出勤率;没有履行手续的每天扣0.5分。旷课每节扣0.5分;迟到、早退、正课看自习累积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内容:全校课时量的平均数为教师基本工作量。

  得分:满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无课时计分分别为5、3、2、0;超课时加1分;教研组长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师兼其它社会工作的加0.5分。总计分不超过5分。

  (三)师德(5分)

  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课、旷岗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是否由违规违纪行为,是否顾全大局,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是否违反《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结合平时表现、查阅相关记载。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0分。

  (2)政治学习每缺1次扣0.5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0.5分;学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扣2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扣2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至主管部门的扣1分;乱收费、乱订资料扣1分;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5分;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1分;参加封建迷信、酗酒、赌博、非法组织的扣1分;强调个人原因,拒不履行职责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扣2分。

  (3)见义勇为、有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每项加0.5分,被评为县级以上师德标兵的加2分。

  (四)教学考评(共55分)

  1、常规工作(3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5分)

  内容: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评课是否讲究实效;是否积极主动地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是否完成校本培训任务;是否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安排的外出培训或进修。

  考核方法:查备课笔记、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公开课教案、评课记录、教学月查记录及学校教师培训、进修、转岗计划执行情况。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无0分。

  ②各项记录每缺1项扣2分。

  (2)、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内容:完成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存在早退迟到、私自调课现象,是否存在旷课现象;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是否按规定完成公开课、观摩课、制卷、阅卷、考试分析报告等教学任务;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学生满意程度如何;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统计实际完成课时量、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及实验实习记录、学生民主测评、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值班人员的查堂记录;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3)、作业(5分)

  内容: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是否按时批改;是否按时到班辅导;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是否及时送教务处检查。

  考核方法:查阅学生作业和教务处月查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无0分。

  (4)、制卷阅卷(5分)

  内容:是否及时、认真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失职现象;阅卷是否及时;分数能否及时上报;评讲是否认真及时,学生学分报表是否及时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记录;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分数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

  (5)、辅导(5分)

  内容:是否按时辅导、是否不迟到不早退、是否不调课、是否空堂,是否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记录、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班务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迟到早退3次扣1分,旷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学实绩方面(25分)

  内容: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的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成绩的名次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予相应考核分。

  考试: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及技能证书通过率,实习任务的完成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和学分统计表。

  (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或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

  考试:

  (3)考查科、技能科根据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实验实习完成率和学生的满意率,最后确定综合名次。

  (4)原则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5)各种比赛、竞赛情况。

  得分:

  (1)(综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导学生、辅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或发表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和个人论文刊物级别质量论文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3)指导兴趣小组:有计划、有活动记录和教案。坚持经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况加分:

  ①、规程落实好,创造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德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名次的班级,每次每项给班主任加0.5分。

  ②、学生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生、优秀队员、班干或受到上级表彰,给班主任加0.5分。

  ③、学生在社会上表现优秀,给校集体争光,给班主任加0.5分。

  ④、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好,学期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伤害事故的班级给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减分,满分5分)

  ①、评为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等加分。校、县、市、省各为1、2、3、5分,省级以上加10分。

  ②、被评为优秀教研组组长,加1分。

  ③、承担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次加0.2分。

  ④、有课题报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师按等级加分。(同本条①项)

  (6)、先进个人表彰(只加分,满分10分)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标准加分:受到县、市、省、国家表彰的:部门表彰分别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绩突出,圆满或超额完招生任务的教师,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学校检查评比、班级量化考核不达标,给班主任扣2分,任课教师扣1分。

  ②、班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积计算。

  ③、辍学率超过5%的班级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④、拒不参加学校举办各种活动的班级,每次每项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学生出勤率达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积计算;

  (五)学生评教(20分)

  考评项目: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工作质量。考试考核方法: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六)教研组(同行)考评(10分)

  考评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试:

  考核方法: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研组平时教研活动记录及成员表现,在组内同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

  得分:将教研组考评(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1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大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等级者,学校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考核倒数5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备选。对连续两学期考核倒数5名者,实行转岗待聘,因不适应职业教育,建议个人申请调离。

  第六条组织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在学校党总支、校长室领导下,由各部门分项负责。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教育科研潜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教育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校园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潜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状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校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状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潜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状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校园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状况。

  第八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义务教育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校园实际自行制定。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校园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实际自行制定。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统筹思考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权重,突出考核的重点。第四章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校园职能科室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园绩效考核小组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状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荐意见;

  (4)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群众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

  (6)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校园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校园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四条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校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五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校园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校园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状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推荐,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透过后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务必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务必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校园务必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校园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校园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能够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校园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

  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街镇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表现”原则。要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正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考核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坚持“全面统筹、激励先进”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同时,还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工作实际。

  6.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要立足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力求考核方案科学合理。

  四、考核内容

  (一)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中心校校长主要考核其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教研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实绩。

  (二)行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绩。

  (三)专任教师考核

  主要考核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表现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实绩,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特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实际表现,包括业务学习进修、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业务水平提高情况等方面。

  3.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对于教师的请假、旷职、离岗等,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4.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承担工作劳动量情况。考核时要充分考虑教职工所承担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包括体力和智力、显性和隐性等各方面因素)。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合理计算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在安排工作时,要合理分配,尽量使教职工工作量均衡。

  5.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备课、课堂教学、自习及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质量检测、实践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环节表现情况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内容。

  6.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包括学生整体学习水平、培养优秀生学习水平、质量提升幅度等方面,但坚决不允许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四)班主任考核

  主要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态度与水平、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含安全管理)、班队活动、家校沟通、控辍保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办法

  1.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总分300分)

  中心小学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城区完全小学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的考核采取主管部门与学校(单位)教代会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构及自评范围具体见附件)。教育局考核、测评由区教育局采取股室评价相关业务和组织人员实地考察、测评的方式进行,自评由学校(单位)教代会组织相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测评。自评结果报教育局确认后,由教育局按比例折算总分、确定等次。

  农村其他完全小学校长的考核由中心校组织进行。

  2.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考核

  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的考核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分别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班主任工作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

  六、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改革性和奖励性三部分,基础性和改革性绩效工资经考核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必须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要根据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一)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参照陕人社发〔20xx〕171号文件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工作过程奖励和工作实绩奖励两部分,其额度分别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和40%。

  3.工作过程奖励部分可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等项目,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4.工作过程奖励由学校根据实际,以月或学期为单位发放。工作实绩奖励以学期为单位分配,寒暑假工作实绩奖励按上、下学期进行考核分配。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成立的考核分配实施机构核算,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单位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

  6.单位(专项)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确定,以本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基准,按照教育局确定的绩效考核等次对应相应比例(A:140%、B:120%、C:90%、D:80%)确定,以学期为单位发放。

  7.中心小学及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最高标准。学校其他领导、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得高于本校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的平均水平。

  8.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区级其他部门、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9.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的法定假(婚、丧、产、计划生育等),在法定期限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10.死亡、调出系统人员按当年实际工作月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到龄退休人员从到龄次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11.请事假、病假人员及脱产进修人员,请假、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在编不在岗、旷职、超假不归、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借调到其他学校(单位)或离职进修者,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和奖励性部分)自发生之日起,不予分配个人。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3.有违法行为、重大违纪行为和存在“师德一票否决”行为的,由学校提出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意见,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严重失职或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或有违纪现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学校领导及责任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调查处理结果予以扣减。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5.扣除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

  16.离退休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贴发放仍按陕人发〔20xx〕2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其补贴标准按照本单位同职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乘以本人的退职比例确定。

  17.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规定高出30%的部分及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七、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工作。组建绩效考核的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和考核实施机构时,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成员。成员既要有学校(单位)领导,也要有学校(单位)方方面面的教职工代表,确保考核、分配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中心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辖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工作,加强对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管理。

  2.科学民主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紧密结合本校(单位)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符合广大教师利益。在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方案具有良好的指导性和激励性。同时,严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正式确定后,农村小学、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单位独立上报(一式二份)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执行。

  3.认真细致做好考核和分配工作。各校(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实施考核工作,力求做到项项有考核,天天有记载,月月有小结。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核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并将结果在本镇校公示,经教职工签字确认,上报教育局审批后,及时、足额向教职工发放。对于在考核、分配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挟私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严厉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在全区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科目核算,按规定周期及时全额发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截留滞留。绩效工资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改革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拨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公示、教师确认,教育局审批后打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5.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与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6.各校(单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坚决维护学校及教师队伍的安定与稳定。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6

  为完善实施幼儿园绩效工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幼儿园实际,现就幼儿园绩效考核制订如下办法。

  幼儿园绩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即: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绩效奖励。其中岗位津贴和工作量津贴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60%,绩效奖励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于绩效一块。

  一、有关请假、病事假、调休代课等规定

  1、病假凭病历卡和该门诊医生开据的病假单,经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准假。病事假国家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奖励按:五个工作日之内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xx元。五个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xx元,事假每天扣xx元。

  2、病假、事假与全勤挂钩。

  3、事假必须请假在前,经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4、迟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时与园方联系,根据实情酌情处理,一般情况处理:10分钟——30分钟扣20元。

  5、旷工一天扣xx元,依次类推。工作时间上访视作旷工,师德一票否决。

  6、代课半天xx元。

  7、教职工需要调休,不影响工作、学习。调休提前提出并填写调休单,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休。不经批准自行调休,作旷工处理。连续调休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课务自行协商解决,避开教学月与幼儿园重大活动。

  8、除急诊、特殊病例外,看病尽量利用空班时间,并事先与领导请假,若岛外看病时间达一天的作半天调休处理,看病后主动向领导出示病历卡。

  9、丧假、产假、婚假、公假按国家规定的假期执行,享有全勤奖。

  10、凡参加家长会凭有关学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况下酌情处理,假期不超过半天,来回路程假不提供。

  11、计划生育放环、献血、取环,在规定的假期工资奖金不受影响,不扣全勤奖,超过规定时间,按病假处理。

  二、各项奖励

  1、公开活动奖

  市级:一等xx元、二等xx元、三等xx元,参与或鼓励奖xx元

  市级专题交流xx元。

  县级:优xx元、良xx元、参与或鼓励奖xx元(说课加30元);

  县级专题交xx元

  片级:优xx元、良xx元(说课加xx元);

  2、论文发表及获奖

  国家级非教育局教研室主办无,必须为专业刊物。

  发表:市级xx元、县级xx元

  获奖:市级一等奖xx元、二等奖xx元、三等奖xx元;

  县级一等奖xx元、二等奖xx元、三等奖xx元。

  同一内容不重复奖,一般文章酌情处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7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昌邑市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教职工、交流教职工。

  三、组织实施

  纳入校长职级管理的校长,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在教育办的领导下,由学校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四、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教职工按专任教师、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分类考核。领导干部等非专任教师兼课节数超过学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2/3的,可按专任教师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学校考勤、实际授课记录、获奖证书等为依据,主要对工作量、考勤和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评价部分采用多主体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对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在备、教、批、辅、检测等环节中实际付出的差别,设定学科标准周课时量,具体由学校研定。学校根据教学人员数、班级数和学校正常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情况,量化出学校所有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岗位工作量。自习辅导、体育训练、文娱活动、考试等其他教学活动的工作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核定。

  根据管理、工勤、教辅等非教学人员数和各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量核定出各非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在核定岗位工作量时,非教学岗位总工作量占学校所有岗位总工作量的比例:小学不高于9%。

  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大体均衡。教职工可根据岗位要求,通过学校安排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兼任多个岗位,合并计算总工作量。

  教职工总工作量由学校每周进行统计备案,考核时累计。

  教职工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均工作量×30 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内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工每天扣2分,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0.2分,因公请假和婚、丧、产假等规定假期内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3、业绩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包括育人效果、教学质量、教研成果、专业发展等方面。考评时要注重教学常规检查,不得简单地以考试分数为标准,应设立学困生转化、考试合格率、辅导学生获奖等量化指标,同时将教职工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管理、文体活动、培训进修以及公开课、示范课等方面获奖情况纳入量化范围,突出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贡献,具体打分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

  (二)评价部分(30分)

  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的业绩评价由学校教职工和考评委员会评分。其中学校教职工评分占40%;考评委员会评分占60%。

  专任教师业绩评价由考评委员会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评价综合构成。其中考评委员会评价占50%;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20%。

  兼任教师或管理、教辅、工勤岗位的,参与不同类别的评价,并根据实际工作侧重按比例计算总分。

  五、等次确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依据上级规定的绩效考核等次标准确定,严格控制。学校按岗位分类考核,非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违反潍坊师德投诉30项必查内容规定,被投诉查实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教职工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旷工累计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经教育局批准,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教职工受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行为受到潍坊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3、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五)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六、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今后,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不再单独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50%的人员可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教育教学业绩评定赋分可参考绩效考核成绩。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要求教职工对自己采取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客观地检查各项评价指标的达到程度,按照学校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二)量化核算:考评委员会根据学校提供的授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教职工获奖证书原件等,参照量化考核方案进行核算计分,计算出量化指标的得分。

  (三)民主评价:组织考评委员会评价,教研组评价,学生、家长评价,教职工评价。各种评价填写相应评价表,并由考评委员会进行汇总计分。

  (四)综合评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考评委员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备案:对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教职工绩效考核时间一般根据上级的安排进行。

  八、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指导意见”制订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通过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过上述程序进行,学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二)学校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7—13人组成,成员可由学校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一线专任教师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要在本学校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绩效考核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8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19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处理的基础上最后再定性。

  1 、教师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一般为单项或几项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由职能部门负责记载,每学期综合一次。阶段考核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教研组、年级组、被考核教师以及学生和学生家

  长的意见。也可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及观摩教学、答辩、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教师本人要注意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渠道收集、记录并提供有关的评价材料。

  4、确定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最后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能超过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见,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及时整理归档。评定职务时必须提交业务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教师调动时,业务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环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领导小组人数根据学校规模自定(5-9人)。考核小组的产生,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也可在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考核组或各校点考核组,具体负责教师的初步考核工作,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最后形成对教师的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本“方案”和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发放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

  (二)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传达教体局下发的《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学校对该同志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并签字。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参加原学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 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 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内退休教职工,以审批手续为准,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乱办班、乱补课,体罚学生,影响极坏,受行政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 “不合格”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进修或出国学习等(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按规定返校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超过一年以上未返校者;无协议者。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其中优秀人员在职务晋升、评模选优、职称聘任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 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和本人的名誉利益,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1、 教体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考核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实行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9

  一、专项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

  成员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王志良

  副组长:曹立新、黄晓东、黄小红

  组员:王赛男、周建芬、顾华杰、陈建良、杨霞

  二、实施范围、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的对象为在圩塘中心小学工作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含聘用制教师)。

  发放原则

  按照局“总量核定、评估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倾斜”的原则,体现“专项绩效”的特性,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突出对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和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的考核奖励。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适当增加班主任岗位专项奖励;其他一线教师,由于学校根据工作量、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考核奖励,不与职称、工龄挂钩、不搞平均分配。

  发放办法

  基于《常州市圩塘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1月)已将上述发放原则执行其中,故本次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兼顾以上分配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1.根据区按照教师20xx年基础绩效月份核发本次专项绩效总量为978124元(其中校级领导62158元,根据区拨款数按实发放)。

  2.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基本绩效奖励:

  (1)满工作量20xx元;

  (2)师德师风20xx元;

  (3)安全20xx元;

  (4)校本培训20xx元;

  (5)集体荣誉1000元。

  3.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1)20xx年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xx年度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教职工个人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

  (2)教师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20xx年教师专项绩效考核奖励金额=20xx年个人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以上2、3三项内容均以区基础绩效中核定的工作月数核算。

  4.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奖励总额=基本绩效奖励+考核绩效奖励

  发放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专项绩效奖励:

  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行为被查实,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年内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不予发放;正在被审查、调查的,暂缓发放。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及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不予发放。

  长病休等不在岗的,不予发放。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在教职工个人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已做减发处理)。

  2.其他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考核方案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再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0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校园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透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xx]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1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教师绩效考核成为提升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本方案旨在建立科学、公正、激励性的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教师个人成长和学校整体发展。

  二、考核原则

  公正公开:考核过程透明,确保每位教师了解考核标准与流程。

  科学合理:结合教学、科研、师德等多方面,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激励成长: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提升专业素养,实现个人价值。

  三、考核内容

  教学质量:包括课程设计、课堂教学、学生评价等方面。

  科研成果:考核教师的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学术影响等。

  师德表现: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等。

  四、考核方法

  量化评价:通过教学课时、学生满意度调查、科研成果统计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

  质性评价:通过同行评议、学生座谈、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质性评价。

  五、考核周期与结果应用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确保评价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用于指导教师个人发展规划。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旨在构建一套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为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2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透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2、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带给依据。透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透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绩效考核标准的制订要本着“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原则。

  三、绩效考核周期

  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考核

  四、考核资料

  从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度绩效考评法

  360°绩效反馈是一种较为全面的绩效考评方法,它是指帮忙一个组织的员工(主要是管理人员)从与自己发生工作关系的所有主体那里获得关于本人绩效信息反馈的'过程。

  我们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馈我们教师的工作。(可插图。就是首先,自我评价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过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师的岗位职责,他提出的意见常常具有建设性和指导好处。第三,学生与教师持续着最经常、最直接的接触,他们的具体推荐和意见有助于教师改善教学态度、组织管理等具体环节。第四,同行具有和评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识和背景,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他们能够提出中肯的意见。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师个人自评

  2.组织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

  七、具体实施:

  1.教师工作实绩考核量表

  2.平级互评

  3.学生评价

  部门:参评职工姓名:职位:日期:

  八、分数计算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自我评价、上级评定、平级互评与学生打分的权重分别为20%,30%,20%,30%

  2.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个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

  2.凡申报校园教学科研岗位、专职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学业绩须到达有关岗位聘任要求。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业绩成绩须到达校园有关要求。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务必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个性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务必有一年为A。

  5.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校园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善要求。

  6.对教学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E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3

  一、基本原则

  1.遵循政策,依法依规;

  2.突出导向,有效激励;

  3.控制总额,量力而行。

  二、实施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是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非在编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此方案核算,另行发放。我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不得享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绩效总量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由区人社局按照区政府批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标准核算,全校合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能超过区人社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并根据学校财力实际控制在1.4倍总额范围内,量力发放。

  四、考核内容

  (一)岗位绩效奖(本项由校办室组织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

  1.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岗爱岗,从业敬业,全年出满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其他学习任务,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党员教师按时参加党员集中学习和活动。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职称等级发放岗位绩效奖。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的`总量按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度的30%计算。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分的,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没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1000元。没有按规定完成其他学习任务、晒课任务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500元。

  3.全体教师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教研活动,按时上课;专职教辅人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要按时考勤,工作日每天上下午两次打卡。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10元;考勤未打卡、例会缺席、教研活动缺席或其他应参加的集体活动缺席的每一次扣50元;旷课一节扣100元。

  事假按天扣除岗位绩效奖,病假(住院除外)按事假标准的一半扣除岗位绩效奖。每天岗位绩效奖标准为本人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270天。

  4.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教师一岗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的一半或全部。

  (二)工作量绩效

  1.定量:学校实行满工作量工作法,全体教职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

  教师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外语每周正课10节为满工作量,物理、化学每周11节,其他学科为每周12节。中专部专业课各学科工作量参照高中部相近学科执行。超工作量的享受超工作量奖。

  男教师56—58周岁、女教师51—53周岁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1个课时工作量;男教师58周岁以上、女教师53周岁以上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2个课时工作量。

  2.定标(每年按实际教学周期计算,有新提高的标准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①正课标准:基本课时奖:高中部6元/节;中专部8元/节;超课时奖:25元/节。

  ②晚自习标准:15元/节。

  ③周六、节假日上课:30元/节。

  ④期中期末考试:监考、阅卷30元/场,巡视、收发25元/场,命题每套150元。(第①②③④项由教务处核算。)

  ⑤班级管理绩效:

  班主任管理绩效由基本绩效、早自习绩效、考核绩效三部分组成。基本绩效300元/月,早自习10元/节,考核绩效根据《亳州五中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案》计算。自20xx年9月起,班主任考核绩效调整为优秀占比30%,400元/月;良好占比50%,300元/月;合格占比20%,100元/月。(第⑤项由政教处核算)

  ⑥校务管理绩效:

  校长800元/月,副校长700元/月,中层正职400元/月,中层副职、年级部正副主任280元/月,专职教辅人员、教研组长150元/月,备课组长80元/月;校务管理绩效不重复享受,行政兼职人员取最高项发放。

  学校为课时不足的教师设有党建员、实验员、宿舍监管员、视频检查员等兼职教辅岗位(兼职教辅岗位设置由校党总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兼职教辅岗位每月100元。

  学校安排的全天24小时护校值班和节假日、寒暑假值班80元/天。

  运动会、职业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工作人员100元/天(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前上报至校办室报备并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名单到办公室)。(第⑥项由校办室核算)

  (三)教学教研成果绩效奖

  1.教学成果奖:按《亳州五中高考奖励办法》执行。

  2.教科研成果奖:按《亳州五中教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3.教研组考核奖:按《亳州五中优秀教研组考评方案》执行。

  五、发放办法和解释权

  奖励性绩效奖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办公室汇总,经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后交会计室发放。此方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党总支。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要控制在学校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如遇政策调整、生源变化影响到绩效工资总量的变动,党总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四、实施方法: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按年度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分为七部分:

  师德、教师出勤 、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其它。

  (一)师德

  违反法律、法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的师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部分。

  (二)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每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三)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玩或长时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或学校指定的其它业务工作,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

  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教师业务量化积分比重分四个部分:一是各校检查30%,二是镇期中视导20%,三是镇期末业务检查40%,四是镇抽查10%。

  附量化细则: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每课时一篇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四)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学科质量调研:在教学质量调研评估中,对教学效果较好的前三名予以奖励,分别依次奖励120、100、8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班平均分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2)镇不定期举行的教学质量单项调研奖励办法按第(1)项标准减半奖励。

  (3)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2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200、15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绩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已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五)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1)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

  (2)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优质课两项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

  (3)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中,成绩进入同学科前1/4的教师奖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1)团体类:(以校、班、组为整体)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60元、40元;参加县、市级竞赛奖额分别是镇级的3倍、4倍(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

  (2)个人类:学生个人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20元、10元;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奖额分别在镇级的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奖金按学生获奖的个数统计)。(不含书法展示赛)

  3、教科研奖

  (1)课题在省、市、县级立项后并能认真按程序开展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分别奖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论文在本省级以上正规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苏教育》、《教育研究与评论》、《江苏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 奖第一作者300元;在本市《连云港教育》刊物上发表, 奖第一作者200元(发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知网认证材料,认证权属小教)。外省级刊物不作奖励。由教育部主办或主管的国家级刊物奖励同本省级。

  (3)参加省级 “教海探航”、“师陶杯”论文评比,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第一作者200、150、100元;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获一、二、三奖的分别奖80、60、40元.在县级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会卷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30、20元。(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中获奖的不作奖惩)

  (4)教研活动:承担镇、网片、县级教学研讨观摩课或讲座的老师,奖20、30、50元。

  (5)宣传工作。根据教育局宣传工作要求,外塑学校形象,促进每位教师做好学校信息宣传工作,在灌云教育信息网、连云港教育网发布学校工作信息达局宣传工作规定。(县教育信息网每月4篇,市教育网每月2篇。)按月核算县级每篇5元,市级每篇15元。每年度发放县局任务规定内绩效额度不超过500元。

  每月完成教育局规定报道篇数后,另发布的学校信息报道以每篇县级10元,市级30元作奖励,另奖励部分总额度不超过500元。

  (六)班务管理

  1、津贴通过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的考核进行重新分配。

  津贴(班均每月120元)根据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实绩发放,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小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围绕安全、常规管理、班队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学额巩固,参加县、镇、校各种活动及竞赛等方面定出细则,与津贴直接挂钩。

  每学期根据班主任考核积分分三类发放:第一类占班额的20%,发放标准为800元;第二类占班额的30%,发放标准为650元。第三类占50%,将班主任津贴余额均分。

  2、在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教干津贴参照班主任执行,平均额度不超过班主任一类标准。

  (七)借用教师绩效考核

  外借其它单位教师绩效考核:以本镇在岗教师最低绩效的90%为发放标准。

  (八)实施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xx]20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饶教发[20xx]15号)、《鄱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xx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九、纪律要求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十、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十一、本方案由侯岗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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