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薪酬管理制度3篇[优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薪酬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根据《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校级领导(校长由县教体局考核)、处室主任、副主任和年级组长
二、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按照《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规定,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学和行政管理两块组成,行政考核每学期结束后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确定等级,其教师岗位身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三、考核细则
1、行政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自分管的工作,未按时按
质完成,每一次扣5分(满分30分)。
2、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凡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1分(满分5分)。(会议记录为主)
3、认真履行行政值日职责,凡值日不戴袖章或值班不到位、不作为,每一次扣2分(满分15分)。(办公室抽查为主)
4、计划有落实,检查有反馈,学期初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学期结束要有总结。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没有制订的.不给分(满分10分)。
5、在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满分10分)。
6、行政人员必须带头坐班,并且在各处室签到,每缺一次坐班扣2分(满分15分)。
7、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若因行政人员言行不当或工作不力,引发不稳定因素或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扣当事人每次5分(满分15分)。
四、加分项目
1、荣誉称号: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的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
2、其他应加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加分。
五、减分项目
1、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每次酌情扣1—5分。
2、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
3、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其他应扣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扣分。
六、考核办法
1、对照考核内容,对每位行政人员实行考核,量化打分。
2、学校领导班子评议15分,班主任、年级组副组长、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中开展评议15分,合并计算。
3、其余各项按平时记录核算。
七、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结束,由校长会同校务会成员组成考核评分小组。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和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2、考核成绩居于末位及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绩效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保证,体现了公司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以建立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励员工的公平的薪酬绩效体系。
第三条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员工。本制度适用的人员分类:
1中层管理序列:各部门正(副)经理;
2市场序列:对公司产品销售及市场开拓承担直接责任的各岗位,如市场推广、合作院校拓展、代理商拓展、直接客户开发等部门的员工;
3咨询序列:指对业务运营或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承担直接责任的各岗位。如电话咨询员、现场咨询员、客户投诉处理等岗位的员工;
4辅助序列:指从事职能或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岗位。如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岗位;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的部门:公司暂时不设部门,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六条路。
第七条薪酬的结构
共由以下部分构成:月度工资、季度奖金、年度绩效、福利津贴。各部分及比例。
具体参见下表:、薪酬部分序列、月度工资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季度奖金年度奖金福利津贴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坚持“以岗位为基础,以业绩为导向”的付薪思
中层管理序列市场序列2500 1500 1000 500 600 300 300 300 r辅助序列咨询序列1500 1300 500 500三险一金加通讯补贴三险一金加通讯补.贴三险一金三险一金各部门需参照上表所示比例进行工资发放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指该岗位员工的工资基准,体现的是该岗位员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每一个岗位均对应于一个岗位级别,每一个岗位级别共分5档。岗位工资次月15日前发放。
2、月度绩效工资
根据月度工作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与岗位工资有一定比例关系,不同类别员工比例不同。月度绩效工资随月度岗位工资发放。
3、季度绩效奖金
根据季度工作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不同类别员工比例不同。季度绩效工资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前发放。
4、年度绩效奖金
在年底综合考虑公司业绩、部门业绩和个人业绩,发放年度绩效奖金,以全面反映个人贡献。年度绩效奖金年底春节前发放。员工在公司工作不足一年的,按照转正后实际工作月份比例发放。
5、福利津贴
此部分为非风险性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4)以上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2、岗位工资:
核定办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岗位,根据岗位的职责确定岗位工资,一种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岗位变动其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任参照各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实际工作量×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岗位工资基础上加10%(对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则无权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参照第(2)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0—300元。
(5)浮动工资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4.津贴
4.1职务津贴标准:
(1)班主任津贴:250—550元
(2)年级(段)组长津贴:150—300元
(3)教研组长津贴: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学部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承担上述职务者,由学部教务、导育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部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4.3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4.4其他补贴:
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住集体公寓,任课教师每人补贴住房补贴80元,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每人补贴住房补贴120元。不在校内居住的不发放住房补贴,可凭月票报销50元/月。
开学期间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月,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
(二)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00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三)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上学期考核等级,则:
幼儿园——500+(n1+n2)×650;
小学部(1—6年级)——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级)——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共同核定,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3000元/年的奖励;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4000元/年的奖励;
发放办法:
(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签订一年合同的标准发放诚信奖,以此类推。
(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
(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
(4)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五)其他奖励
组成部分:
学部奖励金、住房奖励基金、进修奖励基金,稳定性奖、中考、会考和高考专项奖励等。
发放办法:
(1)学部奖励金在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根据各学部学生数量核定学部每学期发放总额。学部主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在当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师,每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当月工资。
(2)其他各类奖励的发放均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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