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奖惩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奖惩原则
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5、对于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能功过相抵,累计小过一次含、以上者,该年度不得晋升;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1.1目的
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的成绩,防止和纠正违规失职行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员工的奖励和惩罚工作。
1.3奖惩种类
1.3.1奖励,指对员工工作业绩或行为的正面激励,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行政奖励:嘉奖(包括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劳动模范等称号),职位晋升。
2)经济奖励:包括发放奖金。
1.3.2惩罚,指对员工工作业绩或行为的负面激励,
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行政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职位降级、辞退。
2)经济惩罚:罚款。
奖励条件
2.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嘉奖
1)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节约资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效果的;
2)尽忠职守、品德优秀、克己奉公、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3)细心维护工厂财务和设备,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4)绩效考核优异的。
2.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金或晋升职务。
1)在科学研究、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2)对企业经营管理有重大改革、改进、经采纳成效显著的;
3)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的;
4)提前完成施工和抢修任务,显见效益的;
5)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发生的;
6)对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7)绩效考核特别优异的。
惩罚条件
3.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2)擅自运用他人经管的设备、工具的;
3)污染工厂环境的;
4)防碍生产工作秩序的;
5)造谣中伤他人的;
6)上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为较差的。
7)其他违反公司规章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获准假擅离工作岗位的;
2)因个人原因,延误公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对上级的命令有不同意见,而违抗指挥的;
4)指挥不当造成重大错误的;
5)对同事有胁迫、恫吓行为的;
6)在厂区内吸烟或酒后上班者;
7)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者;
8)寻恤滋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9)违章操作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
10)违反指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
3.1.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职。
1)泄露公司秘密的;
2)一年内记过2次的;
3)由于渎职、失职、失察造成重大损失者;
4)上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为差的。
3.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5)员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其它原因受到公司处罚的;
7)绩效考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为差的。
奖惩的组织实施
4.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奖惩的组织和实施单位。
4.1.1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公司奖惩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提交的奖励或处罚申请进行审核与调查,在确定事实无误后根据制度规定实施奖励或惩罚。
4.1.2人力资源部每年度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公司奖惩方案(嘉奖、晋升、降级),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公司各部门是奖惩的提出和配合实施单位。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或行为表现提出奖惩申请,报奖惩小组审核,在获得批准后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和奖惩小组进行实施。
4.3惩罚申诉
员工对处分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决定十日内向公司办提出申诉,但未改变原决定之前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附则
5.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订,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
5.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发。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条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聘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人员的聘用
第七条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就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事项提出意见。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第八条聘用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可以优先在本单位现有人员中公开选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人员的除外。
第九条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百科。
第十条人员的聘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聘用单位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九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十一条、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zz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奖惩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
2.综合服务部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
3.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
4.总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1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2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33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1.4总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1.43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惩罚术语
2.1警告
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
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
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
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
2.17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警告的。
2.2记小过
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
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
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或探询、评论他工资、泄露本人工资者;
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
2.26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小过的。
2.3记大过
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
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
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
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
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
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
2.38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
2.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
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
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
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
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
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
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
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
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
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
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
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
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
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
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
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
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418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其他应予以辞退或开除者。
五、奖惩规定
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
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
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诉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制度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8)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19)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餐厅等);
20)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1)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2)工作时干私活;
23)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4)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5)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未经酒店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未经许可,擅自或带外来人员在客房内过夜的或使用酒店设施设备。(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楼层房卡或工作间钥匙;
7)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浪费酒店财物,如纸张,易耗品等;
9)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违反或拒绝接受酒店领班以上领导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参加酒店有关部门规定的活动;
14)违反国家或酒店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为其他员工签到;
16)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财务,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欺骗或骚扰客人;
6)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已有,情节较严重,如现金等;
11)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偷窃行为;
14)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7)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8)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酒店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连续四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积极参加部门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带领其他员工共同进步的;
7)为维护社会公德和酒店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奖
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酒店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4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多次以上受到表扬及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 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 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 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 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 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 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 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 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 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 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 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 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 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 营业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六条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 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 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 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 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 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 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 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 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 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 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 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 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第三十三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 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 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 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 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在实施员工奖惩制度时,企业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应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对奖惩制度的认知和理解程度;
2、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管理体系,确保奖惩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监督;
3、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积分制监控和统计体系,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奖惩制度的公正和公开;
4、企业应该建立员工感知和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员工对奖惩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加以及时处理和改善,以提高奖惩制度的有效性和实际效果。
总之,良好的员工奖惩制度是企业运营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应该在制定、实施和监管方面加强管理和创新,确保员工的表现和贡献能够得到合理的奖励,不良行为和违纪行为能够受到严格的惩罚,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一)目标:加强师德师风的教育、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保育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保育员除基本工资外、另每月有如下奖项:考核奖100元、全勤奖50元、幼儿出勤补贴(按当月幼儿实际出勤率计算)、幼儿园超员补贴(按幼儿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幼儿园保险补贴(在园工作满三个月方可享受此待遇),幼儿园工龄工资补贴(在园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
(三)如教师违反工作纪律、教学质量达不到,应从以上考核工资中扣除,如当月考核奖全被扣除,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惩罚制度
一、工作纪律
(要求:满勤。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工作。)
1、迟到或早退
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两次扣20元;三次扣50元,并扣除全勤奖;第四次扣100元,并扣除全勤奖;第五次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学期累积迟早或早退8次,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2、请假制度
(1)学期事假请假不超过4天,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教师请假一天扣除55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将不得享受学期末的全勤奖。
(2)请假须向园长递交书面请假条,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情况特殊,可电话向园长请假,并请其他同事帮写请假条的,缺假条扣10元。
(3)旷工一天扣80元,两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3、操行纪律
(1)上课时间打电话聊天扣10元
(2)当班时间串班扣10元
(3)上班时间干私活、吃东西扣10元
(4)浪费用电或用水一次扣10元
(5)班级无人员留守时,人离开未关灯或空调扣10元
(9)放学后未关灯、未关水、未关窗、未关教室电器扣20元
(10)在厨房内用餐的扣30元
(11)拿幼儿餐具用餐的'扣50元
(12)私自占用公有物品,占用幼儿用品的扣50元
(13)在未经园长批准,未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二、师德师风:
1、教师着装应符合教师着装规范、不能穿奇装异服、不穿露脐装、不能穿吊带、早操、活动期间不穿高跟鞋,不符合者扣10元。
2、头发不能全批,必须扎起来扣10元。
3、不讲普通话一次扣10元。
4、对孩子态度不好,语言带有侮辱性扣10元。
5、、对家长及幼儿缺乏礼貌扣10元。
6、打骂幼儿,经查实情况属实一次,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7、在教室夹二郎腿、坐桌子扣10元。
8、吃幼儿食物,发现一次扣10元。
9、言谈不文明扣10元。
10、被家长投诉一次,经查实情况属实扣10元。
三、学习培训情况
(要求:各类学习不缺席,不迟到,人到心到,认真笔记。)
1、迟到一次扣10元。
2、缺席一次扣20元。
3、外出培训未按时上交培训心得扣10元。
4、学习时干私活的扣10元。
四、幼儿出勤
1出勤率:月累计平均数
小小班未到达70%小班未达到75%。
中班未到达80%大班未到达85%扣10元。
2、幼儿当天未到,教师在中午前未询问家长扣10元。
3、未打幼儿考勤的扣10元。
五、集体协作
(要求:关心集体。相互协作。同事间配合密切)
1、不服从安排,拒绝做份外事一次扣20元
2、不能完成当日或临时分配的任务扣10元
3、能完成当日或临时分配的任务但情绪消极或不配合、不主动扣10元
4、与同事发生争执。搬弄是非。恶语伤人扣50元
5、传播流言、诋毁幼儿园名誉扣100元
六、工作质量
(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1、班上教师采取不同的形式了解幼儿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家长反映教师未经常了解幼儿情况一次扣10元。
2、老师按时组织或协调组织活动,不按时早操,盥洗、开餐、开点心等环节,发现一次扣20元。
3、配合保育员做好午睡前和午睡后的工作,不提醒,不督促、检查、不帮助儿童脱穿衣服,幼儿尿床不及时处理,不勤巡视者,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园一日活动环节组织不认真一次扣10元。
5、幼儿园主题墙未及时更换扣20元。
6、家长园地未及时更换扣20元。
7、班级物品保管不妥,造成损失,由当班教师按折旧价值赔偿。(正常损耗除外。遗失或人为损坏1年80%,2年70%,3年50%)
七、情况
(要求:安全意识强,无安全事故发生)
1、教师需对班级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班级物品所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因教师脱岗或失职造成的一般事故(破皮、抓伤、咬伤、摔伤、流血等)扣10元。
2、因教师脱岗或失职造成的恶性事故,当班教师负责所有医药费用,视其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3、家长无接送卡接幼儿,并不给于登记的扣50元。
4、放园或中途幼儿离园未按本园接送制度交接幼儿一次扣20元。
5、幼儿擅自离开教师视线,没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扣10元。
6、离园时,幼儿擅自离园,当班教师自动离职,造成恶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奖励制度
1、班级教师请假,代班教师可享受顶班补贴。(补贴额度为:扣除当日工资的70%,30%作为幼儿园活动经费)
2、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额外加班,加班补贴按8元。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利用公司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第一章奖分
第二十一条:热爱公司,爱岗敬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建议被采纳后的实际效果,奖2—20分。
第二十二条: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及时制止,并延缓或排除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视排除险情结果,奖4—3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二十三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并采取正确措施给予排除,避免了重大差错、事故发生的,奖10—4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二十四条:当发现公司人员、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奋不顾身,把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力挽救人员、财产免受侵害的,奖10—4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二十五条: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主动义务加班,并不计较个人得失者,奖2—6分。
第二节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敢于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奖2—6分。
第二十七条:敢于举报危害公司利益的坏人坏事,积极为公司挽回损失者,奖4—2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二十八条: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处处维护公司形象者,奖2-1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三节工作水平
第二十九条:在本部门当月业务考试成绩名列第一者,奖10分。
第三十条:带新员工上岗跟班见习,严格、热情、耐心、规范,使新员工进步很快者,奖10分。
第三十一条:敢于承担责任,灵活、果断处理好客人投诉,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者,奖4-10分。
第三十二条:积极动脑,推出创新菜式或新配方被采纳推广者,奖6—20分。
第三十三条:业务熟练,操作规范,一个月内没有因工作水平扣分和投诉现象,没有出现常规性错误者,且是进步最快者,奖2—4分。
第四节配合意识
第三十四条:主动帮助同事解决思想问题、家庭问题或经济困难,使同事思想情绪稳定,全心投入工作,奖2—10分。
第三十五条:主动向领导反映员工中的思想倾向、不良习惯,使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况,奖2—10分。
第三十六条:工作配合中,主动想事做,主动抢事做,不怕脏和累,受到本部门或其他部门表扬的,奖2—6分。
第三十七条: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完成较难工作任务的,奖2—6分。
第五节服务精神
第三十八条:热情待客,主动帮客人排忧解难,受到客人口头或书面表扬的,每次奖1—2分。
第三十九条:服务热忱、大方、细致、殷情,得到客人点名服务的,每次奖1—2分。第四十条:每天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文雅,礼貌用语运用好,真诚微笑,开口服务好,一个月内没有因服务精神问题扣分和投诉现象,奖2—4分。
第六节职业素质
第四十一条:拾金不昧者,按情节和失物贵重情况,奖2—20分。
第四十二条:工作中拒收小费,或主动上交小费者,按情节和小费金额,奖2—20分。
第四十三条:为了公司利益,能忍辱负重,顾全大局,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不计较个人得失者,奖2—20分。
第七节其他奖分
第四十四条:及时发现消防隐患或动力系统隐患,并及时报告或排除隐患者,根据情节,奖2—10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四十五条:爱护家私、物品,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等方面做出较突出成绩者,奖2—10分,有重大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四十六条: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获得示范宿舍奖项者,对该宿舍每个员工,奖2分,其宿舍长,奖4分。
第四十七条:积极向《金湘玉大酒店》投稿,并被采用;积极主动办好本部门黑板报,奖2—4分。
第四十八条:一个月内,累计受到部门大会口头表扬三次的员工,奖2分;受到公司文字通报表彰的`员工,奖4分。
第三章优秀奖
第五十八条:优秀员工奖,根据《优秀员工评比办法》规定,各部门每个月组织评比一次优秀员工(含服务大使、形象大使、微笑天使、),各部门全体员工(不含干部)均参加评比。评定的优秀员工奖励标准如下:
1、服务大使每人奖励50元。
2、当月形象大使.微笑天使、每人奖励50元。
第五十九条:优秀部门奖。根据《优秀部门评比办法》规定,每季度评比一次优秀部门,优秀部门奖励标准如下:每人按评比当月奖金额(按总奖金分计算)嘉奖20%的奖金;同一部门在一年之内,先后3次被评为优秀部门的,该部门全体干部和员工按第三次评比的成绩,嘉奖一个月的奖金,同时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奖励外出学习考察一次。
第六十条:优秀干部奖。根据《优秀干部工作评比办法》规定,每季度对各级干部工作状况进行一次评比,每年年末组织年度优秀干部评比。优秀干部奖励标准如下:
1、年度优秀干部,奖励送国内学习考察一次;
2、季度干部工作评比奖励标准,按本奖励标准第六十一、六十二条执行。
第四章其他专项奖
第六十一条:在完成某项工作中,或处理突发事件中、或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议中、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经部门申请,总办调查核实,报总公司总裁批准,可以给予有功人员发红包、
奖罚管理: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专项奖、年度奖惩)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悠然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公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第八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九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十一条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章奖惩职责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奖惩工作的提出。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员工500元以下的奖惩决定。
第十四条COO负责公司奖/罚工作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第十五条总经理负责公司全体员工记过与记功(含)以上、奖罚单次金额超过500元或涉及晋/降级(薪、职)的决定的审批。
第四章奖励
第十六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二)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三)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优秀员工、合理建议奖、创造性劳动奖、拾金不昧奖、个人突破奖、幸运奖、项目突破奖、最佳管理奖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五)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的.一定效果者;
(六)具有节约意识,开源节流为公司节约成本支出的;
(七)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帮助他人的;
(八)拾金不昧(金额较大者适用专项奖励);
(九)能够及时协助或有效解决突发事件者;
(十)能主动加班加点完成紧急重要任务的。
(十一)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一)绩效考核成绩超过上级安排任务的五分值以上者;
(二)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三)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四)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五)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六)有效地防止公司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通报表扬。
(七)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第十九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建议给予晋薪或晋职奖励。
(一)表现优异,绩效考核结果符合本部门晋升条件者;
(二)在本工作岗位做出某项突出成绩者;
(三)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四)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五)其他符合晋级(薪、职)条件者。
奖罚原则
1、奖罚是手段,推动是目的。
2、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3、依章奖罚,无章从轻从无。
4、警示在前,处罚在后;处罚在前,安抚在后。
5、奖罚兼顾,刚柔并济;有主有次,有进有退。
6、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一如既往。
7、业务轻,态度重;初犯轻,累犯重;
过失轻,故意重;新者轻,旧者重;
疑者轻,明者重;处罚轻,奖励重;
员工轻,干部重;小事轻,大事重。
8、严禁以权压人,严禁以罚代管,严禁以权徇私。
具体的奖罚制度参照《员工奖罚细则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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