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制度精华【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加班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职工作人员。业务人员,除到店客户外,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提交加班申请)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9:0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内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间最多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时长规定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份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加班小时数,(如3.5小时:计3小时,2.8小时:计2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当月调休或计算加班工资两种方式。当月未调休的,自动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隔月不予调休。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00以后开始计算加班工资,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予25元的晚餐补贴。
5、加班工资计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x8小时)x1.5倍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x8小时)x2倍
说明:加班工资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以上述计算公式为依据计算。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按以上公式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打卡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需要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需在当天加班开始前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当天,在结束加班并确定实际加班时长(加班小时数)后,由员工自行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7、调休是指:
1、因加班产生的加班时长(按加班小时数计算),加班当月不计算加班工资而选择调整休息时间的方式。
2、每周固定休息时间(以排班轮休表上的休息时间为准)作调整的休息时间。
如因以上第1种情况,需作调休的.,按以下调休时间计算。如因以上第2种情况,需作调休的,不计入以下调休时间计算范围。
调休时间的计算:
调休最少以2小时开始计算,(调休时间一率取整计算,如实际调休1.5小时,按2小时计算)调休申请需至少提前1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提交调休申请。调休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方可生效。
8、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9、加班部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的,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围:
1、因本职工作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或因公出差;
3、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况。
四、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汇总考勤数据,并将考勤数据交由财务部。
财务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五、罚款
1、未依本规定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列入加班计算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5分钟之内的,按30元每人次予以处罚,超过5分钟的,按每分钟10元予以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予以处罚。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1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200元。
六、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正,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状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状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帮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状况,对加班特别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支配、加班补贴总量进行建议,人力资源部和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方案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掌握。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支配加班时,必需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支配,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支配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
4、总量掌握原则。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掌握,以不超过部门原工资的5%为上限,部门可以依据月生产任务的松紧度以丰补欠。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⑴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⑴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⑴ 发生自然灾难、事故或者其他缘由,威逼生命财产平安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⑴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支配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大事、紧急公务处理等缘由,支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⑴ 工作日夜间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 8:00-16:00,16:00-24:00)为40元,法定节假日为60元。
⑴ 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赐予误餐补助,详细标准由公司依据状况确定。
⑴ 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准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⑴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综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⑴ 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⑴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⑴ 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组织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报《加班审批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主管副总或部门经理签署审核看法。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综合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掌握
1、公司全部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连续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照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状况统计核对。核对发觉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全都的行为;
⑴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中高层管理人员;
⑴ 因工作性质特别,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策划、司机、食堂、保安、绿化、保洁、宿舍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⑴ 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⑴ 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⑴ 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掌握(文件内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
⑴ 担心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⑴ 员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别状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⑴ 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发加班补贴。
(四)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 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支配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赐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车间)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支配员工调休。
⑴ 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详细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支配,调休审批程序参照《请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补贴
⑴ 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日工资标准根据岗位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即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补贴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⑴ 支配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支配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根据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支配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工作的,根据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⑴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其加班补贴在当月发工资时一起按上述规定支付;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根据调休优先的原则,依据工作支配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支配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支配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五)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别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猎取加班补偿,采纳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觉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虚报加班的,根据5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担当,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担当,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支配加班的,根据3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担当,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担当。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加班人员、频次、时间支配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判。
三、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四、附件
《加班审批单》
加 班 审 批 单
一、为统一公司请销调休假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批程序:
(1)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三天(突发情事例外)书面提呈《请假单》申请,交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核签;
(3)主管领导核准
三、审批权限:假期二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五天(含)以内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领导请假,应由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四、员工办妥手续后,将《请假单》副联报行政部备案。
五、假满回公司,通报行政部销假。
六、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应休假尚未休假,可申请遗作集中补休。加班员工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由主管核准,部门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符合《劳动法》规定,方能加班。
七、各类休假标准(见附件)
八、假期计算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请假连续在5天(含)以下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5天以上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九、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十、事先确实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迅速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十一、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责任:部门主管、经理
程序内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或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或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或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第六条加班时光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景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景,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情景,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1.5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二条: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三条: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光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情景处置可突破加班时光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一)加班管理
1、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周内累计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内(包括48小时)者,视为正常工作,不以加班计。
2、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若上班时间未能按时完成,公司不确认为加班;只有员工在办公时间之外协助其他部门工作,或进行特别专项业务的,方可批准加班。
3、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按计划顺利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务,不能以此作为加班处理。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5、为了加强加班管理,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提前申请办法。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加班的员工名册、加班内容及工作时间,则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6、加班审批
(1)确因工作需要或临时额外性工作安排方可批准加班;
(2)部门员工申请加班,首先应注明预计加班工作量及预计完成时间,报本部门经理核定,并报执行总经理批准;
(3)各部门安排员工周六周日加班,必须在周五下班之前提交休息日值班表。经部门经理核准,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7、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周末和节假日的加班依据休息日值班表确定,表上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除非有特殊情况,实际加班时数计划能相差太运,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二)加班程序
1、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申请加班,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加班。
2、员工加班开始及结束要在考勤机上打卡,加班时间的计算将按加班考勤卡和加班申请单日批准时间对照计算,无效加班时间将不享受加班费补贴,加班卡和考勤卡分开,由个人保存。
3、每月综合管理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补贴计算
1、平日加班。平时加班公司按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加班补助。
2、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当月日平均工资的2倍。
3、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当月日平均工资的3倍。
4、综合管理部司机在工作时间之外接送客人按加班计算,其享受如下补贴:送站一次补贴10元;接站一次补贴20元,具体接送时间及内容事前或事后要及时到综合管理部填写登记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四)调休
1、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2、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经部门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审批,副经理及经理级以上人员加班须经执行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
加班申请单
申请部门
加班人员
加班日期
加班时间
始至止;共小时
加班原因
部门主管
行政部
总经理
备注:
(1)制定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加班审批管理制度,严格加班申请流程。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应由所在部门将加班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可以进行加班,规定员工非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公司加班。要求员工充分利用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并核准员工加班工资,实行加班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薪酬制度,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加班情况的发生。为了更好的向劳动者公示,用人单位也可以将加班审批制度约定在劳动合同中。
(2)正确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
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载明劳动者的工资数额,这样也避免了将来争议不清的状况。在发放工资时必须制定包含加班工资在内的工资对帐结算单,由员工亲笔签字后才能领取当月各项工资。这样做的好处是有效保存了相关证据,避免了以后员工随便追索加班工资情况的发生。
(3)利用调休取代休息日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有权优先选择安排劳动者补休代替支付加班费。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
(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
(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为规范公司加班、出差、请假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纪律》,特制订本规定。
一、加班与加班工资
1.管理人员及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因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在确定薪资水平及奖励计划时已计入可能发生的超时工作报酬,故不另行享受加班工资;经批准的加班可给予补休假。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可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或节假日期间加班,公司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补休假。
3.出差或客户应酬等交际活动不计加班。
二、出差制度
1、 出差定义
因公司业务需要前往日常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国家、省、市、地区被视为出差。出差按地区分为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按时间长短分为当日往返和需要逗留24小时以上的出差。
2、 出差规定
(1)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出差申请,并作好工作安排,保证离开期间不会给工作带来任何影响。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如下规定:
注意言行举止,展示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避免与出差目的无关的活动;
出差在外期间应与上级主管保持联系,通报工作进程。如有行程变动,应立即报上级主管批准方可执行;
出差任务完成后应及时返回;
出差回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情况。
3、报销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仅限于规定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与业务有关的费用和公司出差政策允许的.报销项目。任何个人消费由员工本人承担。
(2)所有报销费用均应出具合法的发票或收据,除非特殊情况并经批准,杜绝报销白条。
(3)员工应在出差结束后一周内填写“报销申请表”,经上级主管审批后至财务部复核报销。
(4)出差补贴因出差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不同。24小时内能够往返的国内出差,本市内每次补助15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次补助25元。24小时内不能往返的国内出差,本市内每天补助12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天补助20元。因工出国,国内行程每天补助20元,国外行程,每天补助50元。
三、 假期管理
员工可享受本制度规定的重要节假日,期间照常支付薪金。员工在转正后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以上假期均为有薪假期,发给基本薪金。
1、国家法定假日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元旦 1月1日
春节 3天(不固定)
清明节1天
劳动节 5月1日
端午节1天(不固定)
国庆节 10月1日、2日、3日
仲秋节1天(不固定)
2、病假与医疗期
(1)员工的病假按相关考核办法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扣薪。病假按连续天数计。
(2)员工需在病假的第一天通知其所在部门主管,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如在24小时内未能通知,则按旷工处理。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病愈返岗的当日须填写“休假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所在部门存档。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以作备案。
(4)1次病假(非工伤)连续超过60天或1年中累计超过60天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因病退职手续。
3、婚假
员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有以下连续天数的婚假:
双方均符合晚婚年龄 10天。
任一方未达到晚婚年龄 3天。
再婚 3天。
员工须在结婚登记办理后一年内连续休完婚假,如在使用婚假前离开公司,婚假则作废。婚假期间发放基本薪金。
4、产假及相关假期
(1)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如遇难产或多胞胎的,在提交医院证明后,可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发放基本薪金。
(2)产假期间公司将填补其空缺职位,假期结束后,公司内如有同等薪资和职位存在,将优先考虑;否则,公司将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3)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内发放基本薪金。
(4)带薪陪产假为3天,须在孩子出生30天内使用。
5、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带基本薪金丧假3天。丧假须在葬礼前后一周内使用。
6、事假
(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休假申请表”请假半天以内由班长批准,半天以上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两日以上的报公司领导批准,请假十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申请。
(2)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当月薪金。
(3))事假连续超过60天或1年中累计超过60天的,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7、补休假
员工因加班(经批准)积累之假期可在需要的时候申请休补休假,或以补休假冲抵其他休假,如病假、事假。
8、请假流程
员工申请以上假期,均须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如因突发事件未能按上述流程请假,则应在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在恢复正常上班后的当日补办有关手续。探亲假、年休假由人力资源部批准,中层干部请假一律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由公司领导批准。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正,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的合理加班进行基础审批和原始统计;同时担当掌握本部门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
2、人事总务部帮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状况,对加班特别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人事总务部负责根据《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时间及按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四、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方案的组织生产,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从严掌握。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支配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掌握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生产完成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总额掌握。
五、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大事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的状况。
2、双休日加班:即支配在每周六、日工作。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支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
下列状况及人员不予计算加班
1、参与公共消遣、社会活动及款待用餐的;
2、事业部长、职能部门部长以上的`人员的不予计算加班;
3、出差、培训学习、参与会议延长时间的;
4、部室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日延长时间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的超过
8小时按一个加班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5、弥补计件、考核定额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时间;
6、因人为缘由造成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补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造成事故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8、公司日常支配值班的人员;
9、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质特别,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或销售员工按业绩提成的;
11、其它大事经副总以上人员界定不赐予加班的。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长批准,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紧急状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照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总务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状况统计核对,核对发觉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的行为时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八、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支配员工调休,详细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不影响生产工作为前提支配。
2、员工超期假日可累计计算,优先用于与加班相抵。
3、加班工资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取消加班补偿。
2、为猎取加班补偿,采纳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觉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部门长罚款
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支配加班的,对部门长罚款
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觉工作效率低下,严峻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事业部长一次罚款200元。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加班人员、频次、时间支配不合理,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绩效惩戒,行政通报批判。
十、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加班申请表》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4、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6、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7、《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8、《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加班确认
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加班结算
(一)、加班工资结算
1、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2、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5、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五、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1、加班申请
案例中的加班是因为订单任务未完成,属于我们分析的计划性加班,计划性加班就可以提前申请。为了防止员工混加班费,只能完善制度,加班需提前写加班申请,部门主管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同意才能算加班,没有写申请的,一律不算加班。
2、检查加班情况
为了防止部门主管和手下员工一起混加班时间,人资部门要做好加班的检查情况,一旦发现空有加班之名未有加班之实的`,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以儆效尤。
3、日常工作中如何从根本上控制加班?
1、综合工时制
像这种生产型企业,订单多的时候加班多,订单少的时候很闲,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制度,具体的我曾经写过一篇打卡,大家可以移步去看看。
2、优化工作流程
案例中出现物料未备好,生产工人已经开始加班,却无所事事的混时间,明显是企业的工作流程出现问题。企业要做的就是优化工作流程,检查各部门的配合程度,精细化生产。具体优化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恕我不能提出详细建议。
3、绩效考核
是不是狠奇怪,加班怎么跟绩效考核扯伤关系了?很多时候员工为了混加班费故意拖延工作,上班的时间不完成工作,非要等到加班的时候才做,所以企业要避免加班,要从绩效考核入手,如果平时工作完成不好,故意拖延,达不到公司的绩效要求,那么下班时间自己要补上工作进度,不予算加班。
4、加强管理人员的管控
在原来的计划中,加班员工是重点监控对象,加班内容需要上级批准,加班时长也要受到监督。其实,监控的重点恰恰应当落在管理人员身上,因为他们手中握有对员工加班申请进行批准的权力,只有加强对他们的监控,设立批准申请的标准,才能保证加班的必要性和公平性。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审请提前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主管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设计工作、跟进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加班认定
1、设计部门只有在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设计工作项目,按正常设计流程无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因客户投诉创意方案及设计质量问题,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调整的反复设计和修改工作;
⑶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个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处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六)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七)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审批。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⑷加班补贴分餐补和加班工资:餐补为10元/餐;加班补贴工资为:10元/小时(注: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计时自每日19:00起计时,每30分钟为整数累计,每日加班时数累计不到2小时(含2小时)只计加班补贴,不享受加班餐补)
(八)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间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七、附则
1、《加班申报单》作为附件,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jiuye/renliziyuan/781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