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机关公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个人无权直接派车,需要用车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优先保证机关领导公务用车。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长途客车或火车;多人同时到一个地方出差,尽可能安排同乘一辆车。
三、司机出车必须凭办公室出具的派车单,如遇特别情形,应电话告知车管人员,回来后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四、车辆修理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到定点修理厂修理,并作好记录,结帐由财务负责办理。在外地出差需要修理时,应电话告知领导,报销发票时,乘车人必须签署意见,回单位后到办公室补办修理记录手续。
五、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开具加油通知单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车人应签署意见,报销之前应先到办公室办理加油登记手续。
六、车辆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盗和破坏;严禁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七、司机要坚固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常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常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出车,确保车辆安全。
八、对司机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个月200元,每人每两年发放一次劳保工作服。
九、车辆修理和加油情形由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向“中心”主任办公会汇报一次。
1、领取考试监考安排表后,认真熟悉并明确本世纪次考试的性质、任务以及教务处对本次考试的整体安排情形;
2、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督考记录本并到排定的地地点值班,做好督考的各项工作。
3、了解各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查明情形。
4、教师发考卷做好各班试卷和谐工作,若有试卷不够现象,及时与考务办公室(教务处)联系解决。
5、考试期间要坚守岗位,巡回在教学楼值班,督促监考教师严格监考,若有违纪现象产生,请给予及时提示、帮助,并作出相应的`值班督考记录。
6、若有学生违纪作弊现象产生,及时查明情形后,严肃果断地作出处理,并作下记录。
7、考试期间要设防法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教学楼的安静。
8、考试结束到点,要督促监考教师按时收卷,不得拖延。
9、考试一结束,要巡回查看教学楼内的各个考场,查看是否有漏收试卷产生,并作下记录。
10、本次考试结束后,把督考记录本交回教务处。
11、督考结束后,对缺旷、迟到的监考教师给予爆光,并根据情形作相应的处罚。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建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进入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坐姿端正。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
第二条在办公室内应做到言谈举止适当得体,制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第三条爱惜办公室的各项设施,不得随便乱扔纸屑,烟头等垃圾,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集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第五条不得在办公室展开与办公无关的活动。办公室物品为公共财产,应保护爱惜。
第六条工作期间电脑不得用于私人用处,不得用于游戏,谈天等其他用处。
第七条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主管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随便翻办公室内的`任何物品,更不能擅自将物品带出办公室。
第九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十条办公室人员除了日常自己分管的工作外,要随时接受公司领导暂时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办公室人员要建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起桥梁作用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人员应遵照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漏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十三条办公室有客户时,办公室文员要主动热情接待,领导的客人要主动倒水。
一、认真实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节俭节省,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缺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当。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切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惜公物,谁侵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形特别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便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接待,要本着“节省、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之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之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之内(特别情形除外)。
十、各级举行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暂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罚。造成经济缺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当。构成犯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个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说明,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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