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生产部员工教育培训考核管理条例
第一章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明确生产部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职责、生产培训方式、考试、考核办法,提高生产部员工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这电厂生产部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生产主管
生产主管全面负责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编制部门的培训计划,并按期总结,填写报表。
(二)布置、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值开展日常生产培训工作;定期参加各值学习班,组织交流培训工作经验。
(三)组织部门的规程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四)参加部门主持的主要生产岗位上岗考试及各主要工种人员技术考试。
(五)落实后备人员培训工作,协助运行值做好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组织部门的技术训练班、安全技术培训班、技术讲座等技术培训活动及考试。
(七)建立和完善部门员工培训档案。
第四条 运行专工
(一)掌握本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有针对性地编制本专业培训计划并实施。
(二)掌握本专业设备运行情况,对薄弱环节、新设备投运后、新技术运用等情况组织技术培训。
(三)组织本专业的反事故演习。
(四)经常检查、指导、督促、考核本专业范围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五条 运行值值长
(一)掌握本值人员技术水平,督促、指导本值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二)认真执行教育培训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三)编制值培训计划,认真执行并努力完成部门、公司下达的培训任务。
(四)组织本值成员学习所管辖设备的技术规范,熟悉设备情况及规程制度等。
(五)根据本值人员水平开展班组培训活动。
(六)组织本值人员做好安全知识问答、技术讲解、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
(七)及时做好各项培训的登记管理并按月总结,向部门汇报执行情况。
第三章 生产培训
第六条 新生产人员培训
(一)新生产人员在独立值班工作前,必须经上海中芬企业文化学习,现场基本制度学习,跟班学习和试行值班学习四个学习阶段,每个阶段需制订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培训。
(二)新员工必须学习公司《员工手册》和上海中芬企业文化,接受和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三)现场基本制度学习
新员工必须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本公司、部门相关管理标准,本岗位有关规程制度,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跟班学习。
(四) 跟班学习
1、新员工跟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由专业主值制订分期、分阶段的培训计划,学习有关设备构造、原理、性能,本岗位有关系统、运行方式、规程制度、工作标准等。在副值或助理的'指导下做些简单辅助工作,但不准操作设备、顶岗或进行业务联系工作。
2、跟班学习期间,应按阶段进行考问。学习期满,必须进行全面考试。考试合格,才准转入试行值班学习。如考试不合格,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经补考仍不合格,上报公司,建议辞退。
(五)试行值班学习
1、新员工在试行值班学习期间,允许在有经验的值班人员指导和监护下,逐步参加实际操作,进一步加强操作技能、安全技能和事故应变能力的学习。
2、试行值班学习期间,要加强实际能力考查。学习期满,必须通过独立值班考试,履行审批手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值值班。
第七条 新值长的培训
(一)培养值长应挑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三年以上本公司主要专业运行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
(二)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在各主要专业运行主值岗位上跟班实习,经各阶段考试合格后,再上值长岗位跟班实习一月。有条件时可外送有关院校学习集控知识。
(三)新值长由公司副总主持并组织全面考试,考试合格后经总经理批准,才能独立上岗工作。
第八条 在岗生产人员培训
(一)部门根据工作标准和技术等级标准,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在岗生产人员进行培训。
(二)针对生产中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积极组织知识更新的培训,以适应生产需要。
(三)每个倒班循环中的学习班安排3小时为各值集中学习时间,由值长做好考勤、学习记录。学习内容由各值确定,运行专工必须每月参加每值学习一次。
(四)部门对各值(专业)技术学习出勤、学习内容、记录、学习效果不定期抽查。
(五)技术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事故处理预案、技术等级标准、岗位规范和有关规程制度、管理标准。
2、本公司或电力系统其他单位发生过的事故、障碍、历年积累的设备异常情况资料汇编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等。
3、本值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异常、障碍、事故等。
4、反事故演习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及反事故措施、对策等。
5、现有设备和新设备的构造、原理、参数、性能、系统布置和运行操作方法。
6、安全经济运行方式和先进工作方法。
7、设备检修或异动后运行方式及新技术应用。
8、季节变化对运行设备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9、运行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示范等。
第四章 生产培训方式
第九条 常规培训
(一)技术报告会
为了解决本公司生产中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或推广交流先进技术。对工程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技术报告内容经公司副总审定认可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参加听讲和讨论。
(二)技术讲座
结合本公司生产上的关键问题,各专业存在的技术薄弱环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及各种技术会议精神,不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参加听讲和讨论。
(三)学习先进工作方法、工作经验
部门随时总结、鉴定生产人员的先进工作方法,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先进工作经验、经鉴定的先进工作方法,并在工作实际中推广应用。
(四)技术问答
为检查生产人员对设备运行、性能工艺的熟悉程度,可采用逐级提问的方法,一般每人每月二次。技术问答有专用记录本,各专业每月检查一次。
(五)技术考问
针对当前技术薄弱环节、设备存在的问题、各级事故通报的贯彻情况和预防措施的落实,专工先公布题目,后指定专人闭卷完成,由专工进行评分。各专业技术考问每周一次。
(六)技术比赛和技术示范
各专业可根据人员的技术薄弱环节定期组织专项技术比赛,化学专业还可进行实践操作的技术示范,用以交流、传授、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技术水平提高。
第十条 反事故演习
(一)反事故演习的目的
1、定期检查运行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
2、 使运行人员掌握迅速处理事故和异常现象的正确方法。
3、贯彻反事故措施,帮助运行人员进一步掌握现场规程,熟悉设备运行特性。
(二)反事故演习的组织领导
1、部门反事故演习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2、专业的反事故演习由支持值主值主持。
(三)反事故演习的具体规定
部门反事故演习每季进行一次。
(四)反事故演习的内容
1、本公司和其他企业发生事故的教训和异常现象。
2、设备上存在的主要缺陷及薄弱环节。
3、新设备投入前后可能发生事故,以及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季节性事故。
4、特殊运行方式及操作技术上的薄弱环节。
5、设备系统的重大复杂操作。
(五)演习前应对演习内容进行详细研究,制定演习方案,演习正确处理方法、评价标准。
(六)演习结束后,应召集演习人员进行总结评价,针对演习中暴露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七)演习结束后,应填写反事故演习记录。
第十一条 事故预想
(一)运行人员应根据季节特点和现场设备的实际情况开展事故预想,预想可能性的事故,做好预防和处理对策。
(二)事故预想应有现象、处理对策,每个倒班循环一次。遇有特殊运行方式、设备缺陷应随时进行。
第五章 考试、考核
第十二条 安规的考试在每年5月1日前考完,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技术摸底考试。规程修订后,应立即组织学习考试。对严重违反现场规程制度和安规的人员,给予不定期考试。
第十三条 部门建立生产技术考试题库,并不断完善。
第十四条 部门建立每位员工培训档案,每月定期向公司汇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的考核按照生产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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