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___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___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___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___、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___、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
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
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范本)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___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___、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___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___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
(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___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1目的
1.1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细化落实全员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更有效保障公司各阶段安全目标达成,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公司安委会结合公司各部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2.2公司安委会建立全员安全积分卡,对公司员工的基本情况进行备案,建立个人安全积分档案,积分情况将与员工月度工资、年度安全奖考核挂钩,并作为人事任免、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的依据。
3职责权限
3.1 安环组负责统筹监督公司“积分制”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考核争议项目的最终裁决;
3.2 管理部负责“积分制”涉及部门与个人规定奖惩内容的具体执行;
3.3 安环组负责实施安全“积分制”考核,并协助和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奖惩;
3.4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对本办法的执行。
4具体工作内容
4.1安全积分制考核由安委员统筹,并由安环组每月统计与汇总后提交管理部进行审议,确认无误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通报全司。
4.2设立安全红线预警,主动控制安全管理预防,凡积分低于-1分的员工将组织培训并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4.3安全积分考核周期以年为单位进行,并实行月积分,年度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年度积分考核结束后,所得分值将归零后重新积分,每个独立积分考核周期结束后由公司安环组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积分内容和标准。
5积分标准
5.1.见附件表格《安全积分及奖惩记录对照表》;
5.2以下八类潜在“不安全行为”(简称“八不准”)公司将重点对其进行整治,违反人员除了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罚外,另将额外扣除该员工个人积分,每项5分;
5.2.1 厂区内非吸烟区吸烟;
5.2.2非特殊工种或特种作业人员擅自操作特种设备或作业;
5.2.3违规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
5.2.4擅自拆除、封堵、停用安全装置或冒险操作故障设备设施;
5.2.5未经培训合格或授权,擅自操作非本岗位设备设施及进入危险区域;
5.2.6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
5.2.7违规丢弃或倾倒废弃化学溶剂及物品;
5.2.8擅自挪动、使用及故意破坏公司消防器材设施。
6奖惩措施
6.1员工安全建议所得积分立即计入员工安全档案,奖金于次月工资中发放。
6.2员工个人安全积分将一并纳入年终绩效评定,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时将计入加分项。
6.3年度考核周期结束后,对于积分排名第一的员工颁发“安全生产卫士”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
6.4 凡员工违反安全巡查项目,扣除当月绩效20元/条;其直接部门主管负管理责任,扣除当月绩效20元/条。
6.5 凡员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工伤,其直接部门主管负管理责任,并受工伤人数扣除当月绩效200元/人。
7相关事项补充说明
7.1积分项目涉及员工个人隐私或保密内容时,经安环组领导审批,可不予公布具体加分内容或人员姓名,直接标注加分分值即可;
7.2由于预期取得政府社保部门伤残鉴定结论时间较长,故事故发生后将由安环组依据国家《工伤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进行评估判定;
7.3考核周期内,积分人员因人事及归属发生变动,个人积分不变。
一、 员工出差安全注意事项
1. 行装整理
1.1. 请将证件、文件、手机、充电器等必备物品备齐。
1.2. 避免携带大量现金,随身携带的现金可分几处保存。
1.3. 避免将手机、钱包和现金放在裤子和上衣外侧口袋。
1.4. 严禁随身携带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危险物品。
2. 行程安全
2.1 在车站等公共场所应应了解安全须知,熟悉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2.2 加强时间观念。一般应于火车开动前30分钟提前进站。
2.3 乘车时一定要核对车次。
2.4 注意旅途安全。到茶炉间打开水,站稳扶牢。睡在上、中层卧铺,防止睡觉时掉下。
2.5 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2.6 汽车行驶当中,最好不要吃东西,尤其是糖豆、花生一类的食品。
2.7 不要将玻璃瓶、罐头盒等物品扔出车外,以免伤人。
2.8 提高警惕,全程留意您的贵重物品的去向,防止被盗被抢被骗。
3. 住宿安全
3.1 选择正规的宾馆,优先选择较低楼层或在安全通道的房间居住。
3.2 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3.3 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离开房间时要把贵重物品带走,睡觉前注意门窗是否关好。
4. 饮食安全
4.1 选择卫生状况良好的就餐场所吃饭。
4.2 吃东西之前一定要洗手。
4.3 忌吃生冷食品。
5. 工作安全一般原则
5.1 到相关方应了解相关方的安全须知,熟悉相关方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5.2 遵守相关单位的安全规定。
二、 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 术语和定义
外场是指在公司外部的进行安装、装配、调试、测试、试验等临时性工作场所。
外场试验是指公司在外场进行的试验、调试、测试、联试等科研生产活动。 外场施工是指公司在外场进行的安装、装配、架设等科研生产活动。
2 方针和原则
外场试验(施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和合作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应遵守“外场试验(施工)谁组织,安全生产谁负责”的逐级负责的原则。多个单位参加的外场试验(施工)项目,应全面配合、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管理。
3 安全职责
3.1 (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由项目的负责人委托该项目组的成员担任,其对外场试验(施工)的人员、设备仪器、作业环境等安全负责,兼职安全员应佩戴“安全员”标识。
3.2 外场试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大小自己担任或指定兼职安全员(原则上在本项目组成员中选择),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3.2.1 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事宜、记录各类安全事项,保管各类安全资料,并建立安全档案等;
3.2.2 负责外场试验(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仪器的安全性、与合作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协调、外场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2.3 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如登高作业、带电操作、封闭空间作业等)、交叉作业等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办理危险作业许可手续落实情况;
3.2.4 负责因气候、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向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后发出指令后方可工作;
3.2.5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应立即制止。
3.3外场试验(施工)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不同的岗位,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操作规定、管理制度等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4 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理一般原则
4.1 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
4.2 在外工作期间,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公司和家人保持联系。
4.3 发生状况时,应派一人打电话求救,说明状况、发生地点所在,扼要且迅速的叙述发生状况及原委。
4.4注意环境安全,脱离危险区域才施救;住宿或在外场工作,记住急救用具放置的场所。(如安全出口、消防栓、防毒面具等)。
4.5 尽量使伤者有适当之舒适姿势,解开衣领使呼吸顺畅。
4.6 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不能用手直接开金属门把手;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地、顺墙爬走;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方法等待救援或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4.7伤者若有窒息现象,应立即施以人工呼吸。
4.8检查伤者身体各受伤部位,并设法止血。
4.9伤者腹部受创或神智不清时,绝对不可饮食。给予伤者适当保暖,送急救中心再做进一步治疗。
4.10 应急救援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救援指挥长,一旦发生事故,由指挥长统一启动应急响应并指挥实施。
4.11 在外场试验(施工)时,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如手机、对讲机等,确保通讯畅通。
4.12 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通讯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报告单位外场试验(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再由项目负责人将其情况报告部门领导或公司应急小组,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若是火灾、爆炸、交通或其它伤人事故应立即与当地的公安部门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
4.13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5 操作流程
5.1 质量安全部每周一对出差员工及外场试验(施工)通过电话、内网、短信平台进行提醒,且对外场试验(施工)进行管理登记,各部门也可与质量安全部联系,以确保本部门员工的安全。
5.2 外场试验(施工)的准备,质量安全部根据每周的提醒内容,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管理登记表》、《外场试验(施工)安全责任书》,在实施外场试验(施工)应召开安全会议,对该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技术交底,明确外场试验(施工)的兼职安全员、各员工的安全职责及注意事项。
5.3 在外场试验(施工)过程中,兼职安全员进行每日的安全检查且要保持安全检查记录,外场完成后将记录交予质量安全部保存,质量安全部通过电话、短信平台对外场的兼职安全员进行每周的安全提醒,确保试验(施工)的顺利进行。
6 相关记录
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管理登记表
项目安全负责人简况及项目组成员名单
外场试验(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共应急电话: 报警求助:110
火 警:119
交通事故:122
医疗救护:120
公司应急小组人员联系电话:
制表:单位负责人:
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入住前学习本管理制度及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条入住员工即代表已明确此文规定,并自愿遵守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条人离开宿舍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灯具等;尤其是手机充电器、电脑电源不拔等情况,易导致“电火灾”。
第二条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丝炉、自制电器(拖线板)等,违者规定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设备。
第三条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拖线板,更不允许私自将插座改造成拖线板,容易有触电、短路、起火的`危险。请选用合格的拖线板插座,并正确使用。
第四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拖线板)放在床铺及潮湿地面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短路起火,电击事故,违者将给予处罚。
第五条选用拖线插座应注意功率范围,禁止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线路上同时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时过热起火。
第六条严禁员工私拉乱接插座及线路,如必须增设线路请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联系酒店电工进行安装;违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电瓶车充电需由公司统一安装固定的充电插座,严禁私拉乱接插座。
第八条损坏的电气设备及发现电线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应及时停用并报管理员安排人员检修,确认安全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国家、公司规定的违禁物品、危化品等严禁带入公司宿舍;违反致事故发生者,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正确使用蚊香,燃着的蚊香应尽量远离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尽量熄灭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烟,使用烟灰缸存烟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调食物。
第十一条严禁破坏、挪用、堆堵、盗卖宿舍内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监控等;一经发现核实后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宿舍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上报酒店保安部。如火情无法控制经酒店保安部经理上报总经理后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第四章安全防盗管理规定
第一条同寝室内的员工应该团结互助,每次最后离开寝室的员工应随手锁门。
第二条非本寝室员工不得单独进入室内,或在寝室内长时间逗留。
第三条员工洗涤的衣物应在本寝室内晾晒,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区,本人应该随时查看,就寝前必须收入室内;如有遗忘,请互相关照、帮助收进室内保管。
第四条如发现物品被盗,应第一时间通知宿舍管理员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到员工宿舍进行处理。
第五条所有住宿员工应互相监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以及盗窃线索,应向酒店保安部举报。
第六条宿舍人员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杂物、垃圾、烟头等,宿舍内卫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员不定期监察;责令整改并依据有关酒店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宿舍严禁黄、赌、毒、酗酒、赌博、盗窃、斗殴等事件,违者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处理并终止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复制、转借等,更不允许社会人员未经酒店批准入住宿舍,由此导致财物失窃,人员安全事故等将追究其相关责任。钥匙遗失上报宿舍管理员进行复制,搬离宿舍需办理手续并归还钥匙。
第九条员工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宿舍丢失个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将协助调查,但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员工在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属酒店直接管理,发生盗窃等安全事件应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与酒店其它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合并互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由酒店行政管理层商讨处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监督实施。
酒店保安部
为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员工防备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处为本规范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制定、修订,以及本规范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企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平常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员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员工一般安全守则
(1)员工上下班必须经企业门进系统刷卡。
(2)必须把个人携带香烟、火种、手机寄存在门卫室。
(3)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饮酒者进入生产和施工区域;
(6)严禁带小孩、陌生人进入生产区域;
(7)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8)严禁在上班时间睡岗、离岗、串岗、长时间占用生产电话、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9)严禁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器具;
(10)未获得安全上岗作业证,严禁独立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11)严禁随意乱动厂内设备、设施和化学品;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严禁动用;
(12)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品和清洗衣物;
(13)严禁私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14)严禁在运转设备、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严禁跨越走板、栏杆、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机器;
(15)严禁在作业现场玩耍、嬉闹和打架、斗殴;
(16)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安全警告标志、标贴及警示指示。
4、防护安全
(1)作业前须按作业规定佩戴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准作业;
(2)工作服须系扣,扎紧袖口、裤脚和衣襟;
(3)女工应将长发整顿好,放入安全帽内;
(4)安全帽须系带,严禁坐、压安全帽;
(5)安全带须高挂低用,严禁将安全带的腿带拆除,严禁将安全带当绳索使用,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打拧;
(6)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子和易起静电服装进入防爆区;
(7)严禁私自拆除劳动防护用品的零部件。
5、操作安全
(1)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2)岗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操作法,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控制各项参数在指标范围内;
(3)启动机泵前必须盘车;
(4)动设备启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5)动设备严禁触摸、擦洗、拆卸、打扫运转部件;
严禁在运转部件附件探取物件、带手套作业;运转部件未完全停止前,严禁用手、脚、其他物件强制制动;
(6)严禁非电器工作人员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须告知电工处理,其他人不许乱动;
(7)电器设备必须保持干燥、通风,严禁湿手接触开关、电器设备;
严禁用水清洗电器设施;
(8)电器设备发生火灾,在未切断电源的状况下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
(9)进入高压带电设备区域作业须设专人监护,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10)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私装各类电器设备;
(11)严禁不切断电源进行临时电源的接引工作;
(12)严禁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隔离开关、跌落保险严禁带负荷操作;
(13)严禁随意操作挂有警示牌的电气开关;严禁随意拆除电气开关上的警示标识;
(14)班组长在作业前必须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操作;
(15)多种压力容器在承压状态下严禁敲打和维修,严禁乱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保护装置。
6、现场安全
(1)工作现场照明局限性,威胁安全生产时,应及时与电工联络处理;
(2)已安装好的安全罩或围栏等隔离装置,不得随便拆除;
(3)严禁随意靠近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
(4)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步进行高处上下交叉作业;
(5)车辆进入厂区须装阻火器;
(6)严禁在卷扬机、皮带机等动转设备上(周围)站立、逗留、跨越、穿越或行走;
(7)严禁钻到运行中的皮带下部架构内清理杂物;
(8)严禁私自移动、更改安全设施。
7、交通安全
(1)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办公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2)驾车员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
8、内部治安
(1)严禁攀爬、跨越各类围栏、围墙;
(2)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须接受门卫检查,严禁无理取闹、谩骂或殴打警卫;
(3)机动车辆须按规定进出企业生产区;
(4)警卫必须文明执勤,严禁故意刁难进出人员;
(5)严禁员工盗窃企业财物或他人财物;
(6)严禁员工酗酒闹事、谩骂他人;
(7)严禁员工损坏公私财物;
(8)严禁员工运用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9)严禁在职工宿舍内大声吵闹、打闹等。
目的:保护员工身体不受意外伤害
范围:冲压生产
一、具体措施:
1、进入工作场地工作前必须认真穿戴好劳保用品(包含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劳保护腕、劳保护颈、安全帽六种劳保用品)。
2、毛刺钳工工作时,必须戴护目镜。
3、手套划破时应及时更换,禁止戴破手套操作。
4、模修人员从事电焊作业时,必须使用护目罩。
5、模修人员从事车、铣、钻机加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6、工作场地禁止有积油、积水产生。
7、禁止非小冲人员和大冲班长以下人员操作电瓶叉车。
8、行车工发现模具吊绳钢丝断裂有10根以上时,应及时更换。
9、必须有效使用光电保护装置。
10、小冲操作人员尽量使用镊子和吸附钳等二类工具,只有在条料落料工序时,在手不伸入模区条件下,在使用光电保护器不能操作时,经组长同意,方可关掉光电保护器生产。
11、吊运材料时,人员严禁站在材料无约束方向,以避免材料滑出伤人。
12、大冲操作人员禁止用手抓边料,必须用废料抓钩,清理工作台及模具上的'边料。
13、滑块在下行过程中,禁止将手伸入模区纠正工件位置。
14、取放零件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抛甩。
15、吊运模具离开工作台时,应先检查确认螺栓是否拆出完毕。
16、模具吊运到存放区域时,需重叠的应当重叠平稳,重叠数量不能超过3层,只能小模具重在大模具上,避免中心偏移而造成模具滑倒。
17、模具吊上工作台定位时,使用的模具定位键必须有手柄。
18、吊运模具一次只能吊运一副,禁止2副以上重叠吊运。
19、必须严格按作业标准书设置参数,禁止私自更改作业参数。
20、严禁酒后上机操作。
21、严禁疲劳上班。
二、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组长、安全员负责检查,并将检查到的问题报告课长。
2、专职检查:由制造厂谭克宇负责检查出问题并报告相关课长及制造厂。
3、不定期抽查:由冲压课课长和助理负责。
三、处罚方式:
1、安全员、组长查出的违章由组长提出处理意见(只处罚当事人),报课长。
2、课长及助理抽查出的违章,当事人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和机长一并受罚。
3、公司、工厂检查出的违章,课长、班组长、机长和当事人一并受罚。
4、凡是安全违章,一律公布在冲压课安全违章曝光栏中。
四、处罚金额
1、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者,一项一次罚50元。
2、要求使用而未使用光电保护器者,一次罚50元。
3、私自更改作业参数者,一次罚50元。
4、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自己承担30%医疗费用。
5、野蛮操作伤害他人,承担50%医疗费用。
6、相关责任人,按逐级减半原则进行处罚。
7、凡是违章直接责任人,每次扣2分,作为薪资调整考核减分依据。
本办法如与公司安全管理条例有抵触,以公司安全管理条例为准.
起重工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到全面工作的起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索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体,应合理设置溜绳。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厂房、生产线、设备、设施等,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操作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电气、起重、车辆的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许可证操作。
(4)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趾及脚跟外露凉鞋、拖挂;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集聚静电的服装。
(5)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连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7)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8)检修机械、电气设备前,必须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地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电源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9)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V。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近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许骑自行车。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11)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易燃或承载压力的容器、管道动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向安技部门和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2)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具不准随便挪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3)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4)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液化气站、乙炔站、空压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班、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产过程产生有毒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启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工作。
(16)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
(17)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18)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记录;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20)各类操作人员除遵守以上内容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时,均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和相关物品使用手续。
三、日常管理
1.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3.宿舍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装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私接电路。
4.入住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5.入住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入住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7.集体宿舍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员应根据公司规定缴纳水、电等费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住房,不得无理占用。
2.入住人员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作价赔偿。
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制定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请矿属各单位及全体干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二、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
1、安监科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9、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10、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1、跟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进行处理。
12、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3、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4、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5、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6、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7、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8、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四、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跟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办、设备办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安安监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安监科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六、员工不安全行为奖罚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奖罚考核。
1、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奖罚。
1)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XX元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XX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2)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XX元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XX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元。
3)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XX元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XX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4)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5)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2、不安全行为考核方法
1)
全矿不安全行为考核管理由安监科统一负责。安监科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罚款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罚款情况。
2)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XX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XX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XX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XX元。
3)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绩效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不得进行评优选先。
架子工
1脚手架材料
1-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1-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1-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1-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1-5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1-6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1-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1-8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1-9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2-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2-3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2-4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2-5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2-6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2-7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2-8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2-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2-10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2-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2-12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2-13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2-14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3-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架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牢。
3-2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3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4-1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4-2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挑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4-3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4-4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4-5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4-6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4-7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上、电杆等物体上。
4-8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5-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5-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1.目的
为了加强外出培训人员的管理,全面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体现以人为本,杜绝员工外出培训期间人身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出培训人员和外派人员的安全管理。
3.术语及定义
无
4.职责
4.1领队职责
4.1.1领队负责外出培训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活动的组织者和培训队伍的安全责任人。
4.1.2培训期间,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培训人员学习情况和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4.1.3培训期间,根据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好培训人员的食宿。
4.1.4培训期间,进行人员岗位的查岗和宿舍的查岗,严格控制人员私自外出行为。
4.1.5领队负责外出培训人员的技术学习、安全活动和文体活动的监督,并作好各项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用专用记录本。
4.1.6领队负责外出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学习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安全考评鉴定,考评结果作为今后上岗凭据。
4.2人员职责
4.2.1外出培训人员必须服从领队的'统一指挥和管理,严禁无组织、无纪律行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
4.2.2认真学习并理解实习厂家的有关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安全规定。并严格遵守。
4.2.3认真学习和掌握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并按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4.2.4熟悉厂区、车间周边环境,防止撞击、物体打击,高温灼伤和低温度冻伤等多发安全事故发生。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外出培训人员学习前必须进行一次“安规”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习。
5.2按学习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外出过夜。
5.3学习期间不得酗酒,不得独自离开住宿地,禁止赌博或变相赌博等违法乱纪活动。
5.4往返住宿地与工厂上,注意乘车交通安全和个人财物安全。
5.5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必须向领队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5.6进入实习现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任何设备,不得独自进入厂家生产现场察看设备及系统。未经厂家人员许可,不准触动或操作运行、备用的任何设备。
5.7如遇有事故发生和重大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学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服从领队指令及时撤离实习现场。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消防法规。
2、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3、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4、坚持经常性对电源、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室内,严防事故的发生。
6、安全出口禁止堆放物品或堵塞,保证出力畅通无阻。
7、坚持夜间定人值班,严防盗窃和其他的事故发生。
8、下班时对场所内认真细致检查,落实断电制度。
9、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危险保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使用。
10、自觉接受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切实配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网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新员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2、教育培训要有记录;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jiuye/renliziyuan/768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