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薪酬管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除人力资源部另行的专案方式处理者外,本方案适用于辽宁星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员工。
第二条 目的 通过薪酬体系与结构的设计,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对员工为公司发展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给予合理补偿和激励。即:
(一)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二)使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结合;
(三)使薪酬与公司发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
第三条 原则 薪酬作为公司价值分配方式之一,全面遵循了公平性原则、竞争性原则、激励性原则及经济性原则。即:
(一)公平性原则:以薪酬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自我公平为导向;
(二)竞争性原则:以提高公司在人才市场竞争力和对外部的人才吸引力为导向,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的薪酬有一定幅度的调整;
(三)激励性原则:以增强薪酬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动态工资和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激发员工积极性;并开放多条薪酬通道,使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四)经济性原则:整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的目前的薪酬水平和未来的经济效益增长相一致,使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既要低于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同时也要低于公司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以合理的薪酬的增长激励员工,从而既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又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依据 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是: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并参考沈阳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 水平等多种因素。
第五条 总体水平 薪酬的总体水平将从未来可持续发展角度,并结合公司当期经济效益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公司薪酬体系包括五种: (一)年薪制 (二)结构工资制 (三)提成工资制 (四)固定工资制 (五)以谈判工资制为主的工资特区
第七条 对于高层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其特征是对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评估 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第八条 对于管理序列的中基层管理人员、一般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以 及技术序列所有人员采用结构工资制。
第九条 对于承担销售任务的员工实行提成工资制,其特征是薪酬与其销售 业绩密切相关。
第十条 对于临时聘用人员、后勤服务人员采用固定工资制,其特征是每月 支付固定工资。
第十一条 对于特聘人员采取谈判工资制等灵活的薪酬制度,具体参见工资特区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进出口部人员的薪酬方案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 离退休人员的薪酬另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针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参照公司行政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三条 、停薪留职是指为请假时间超过30天(不含)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办理的停止工资发放但保留其职务的手续。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员工凡因个人需要长时间学习进修的、结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员工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的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能到公司上班,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者,由员工本人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停薪留职申请书”(详见附表1),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按“停职留薪申请表”(详见附表2)内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两份,将申请书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门人事部存档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离岗,非因正当理由停薪留职者,申请不予受理。
第五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根据公司规定,需要签约《员工停薪留职协议书》(详见附表3)。
第六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擅自从事与公司同行业同类工作岗位者,一经核实,视其已离职;凡停薪留职满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者,视其已离职。
第七条、交接工作手续办理及复职管理
1、停薪留职人员的离职交接手续及工资发放等运作程序与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相同,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详见附表4)按规定进行审批;
2、办理停薪留职员工在约定的停薪留职时间期满后需回公司上岗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满后就业。停薪留职期满后不能回公司上岗的,
必须在停薪留职约定时间届满一周内续办手续,否则,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公司无义务为其保留原职位,停薪留职员工办理复职手续时,公司按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职位。
第八条、公司停薪留职人员待遇
1、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不再享受在职时的工资、奖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职期间个人档案、工资关系、工龄可保留。
第九条、停薪留职期满员工要求复职时,需填写“复职申请书”,(详见附表5)经原任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复职手续。
第十条、其他相关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办理。
附则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发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员工工资发放采用”逐级考核,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二、工资的`发放
第二条工资根据对员工工作绩效、考勤等方面认真考核后发放。
第二条工资发放采取下发薪制,即当月考核下月发薪。
第三条工资每月定期发放,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顺延发放。
三、工资结构
普通员工、领班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浮动工资/分红
标兵: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工资十荣誉奖金280+工龄工资+分红
劳模: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工资十荣誉奖金440+工龄工资+分红
功勋员工: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工资+荣誉奖金1000+工龄工资+分红
一、目的:
需要贯彻以人为本,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完善薪资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职能。
二、适用范围:
公司职员。
三、制订标准:
在原有薪资的基础上,参照同行相关的薪资待遇而设定。
四、参照依据:
原薪资标准、地方收入标准、市场行情收入标准。
五、薪资等级制度:
1、薪资构成:基本工资+项目津贴+奖金。
2、基础工资:作为该员工从事工作的基础保障收入,发放标准参照(薪资等级一览表)。
3、等级划分:分五个档,每档设二十五级。
(1)一档(高管):正(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2)二档(部门):总公司部门正(副)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分公司正(副)总经理、销售大区经理、事业部部门正(副)经理、高级专业人员;
(3)三档(主管):总公司部门助理或主办、总裁秘书、分公司部门正(副)经理、设计师、省级业务主管、中级专业人员;
(4)四档(主办):分公司部门助理或主办、车间主任、业务主办、初级专业人员;
(5)五档(职员):出纳、会计、文员、销售内勤、统计员、后勤管理员、设备管理员、仓管员、水电管理员、检验员、兑奖员、文员、驾驶员、接待员、工勤人员、工人;
(6)注:
A、凡未列入以上档次者,其薪资标准另行制订;
B、业务部助理在职权上高于大区经理,其薪资级别要比大区经理高;
C、公司与事业部、子公司是上下级隶属关系,本薪资制度中,已将此关系考虑在内。
4、说明:
(1)二档、三档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总裁任命为准。
(2)技师类员工原则上以三档起薪,特殊人才可享受二档或更高一级待遇。
5、工龄津贴:
(1)计算标准:以该员工进入公司满一年后始计,第二年开始每满一年每月20元。
(2)工龄工资以十年封顶,即工作满十年后不再递增计算工龄。
(3)工龄津贴统一在年终发放,凡在年终前离职人员(辞职、辞退、开除),均不发放。
6、学历或职称津贴:
(1)高中、中专生或取得(员)资格认证(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50元;
(2)大专生或取得(助理)资格认证(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100元;
(3)本科生或取得(师)资格认证(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150元;
(4)硕士生或取得(高级)资格认证(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200元;
(5)博士生或相关任职资格的(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300元;
(6)既取得学位又获得资格认证的只能享受一项津贴,但在晋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所取得职称资格认证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方可享受该项津贴。
7、特许津贴:特别人才津贴由本公司总裁特批。
8、发放标准:
(1)凡新进员工需要三个月的试用期,因工作表现优秀或对公司有较大贡献者,经部门上报,人力资源部核实,经审批后(根据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而定)可缩短试用期;
薪资发放依不同职务或工作而定;
(2)总裁助理需要试用期一档一级起薪,任命后一级三档;
总公司部门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试用期二档十三级起薪,任命后二档十七级;事业部部门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二档十一级起薪,任命后二档十五级起薪;总公司部门副理试用期二档六级起薪,任命后二档九级起薪;大区经理试用期二档三级起薪,任命后二档七级起薪;事业部部门副理试用期二档三级起薪,任命后二档九级起薪;
(3)省级A业务主管、分公司部门经理、设计师试用期三档七级起薪,任命后由三档十四级起薪;
省级B业务主管试用期三档四级起薪,任命后三档九级起薪;总公司部门助理或主办、总裁秘书、分公司部门副理试用期三档四级起薪,任命后三档七级起薪;
(4)车间主任需要试用期四档五级起薪,任命后四档十一级起薪;
分公司部门助理或主办试用期四档十七级起薪,转正后四档二十三级起薪;
(5)文员、出纳、仓管员、销售内勤、检验员、统计员、厨师、司机、水电管理员需要试用期五档八级起薪,转正后五档十五级起薪;
保安员试用期五档六级起薪,转正后五档十级起薪;食堂帮厨、绿化工、清洁工试用期五档二级起薪,转正后五档六级起薪;
(6)新进员工试用期薪资定级将在原定薪资点基础上考虑其工作经验及其它技能而高套两至三个级别。
(7)特殊情况经本公司总裁审批可高套级别。
(8)注:本薪资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发放,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朝着以人为本管理的积极方向发展,为今后出台标准提供依据,因此,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六、薪资考核:
(1)公司对各岗位分别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将分为差、不及格、及格、优良、优秀。
(3)其中优秀员工占公司全员的5%,优良员工占公司全员的5%,及格员工占全员的60%,不及格员工占全员的15%,差员工占全员的5%。
(4)需要考核一次达优秀者将给予调薪三级,考核连续三次达优秀者,给予晋级一档同级。全年考核达优秀者可晋升职位。
(5)需要考核一次优良者将给予调薪一级,考核连续二次达优良者,给予调薪三级。全年考核优良者,给予调薪五级。
(6)考核及格者不加薪亦不减薪。
(7)考核一次不及格者给予降薪一级;
接受公司相关职业培训,考核连续二次不及格者,给予降薪三级;由人力资源部对其工作全面了解与评估,决定是否调职;全年考核不及格者,给予降职。无职位者以辞退论处。
(8)需要考核一次差者工资将给予降薪三级,并给予调职;
考核连续二次差者或全年考核累计三次者以辞退论处。
(9)营销人员另有规定奖惩标准的,不在此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五部分构成。
(一)岗位工资、津补贴属于标准工资部分,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属于浮动工资部分。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即期收入,中长期激励属于长期收入。
(二)岗位工资是与员工岗位责任相适应的岗位报酬,在岗享受,换岗调整,离岗取消。
绩效工资(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集团公司经营业绩相适应的绩效报酬。
津补贴是对特殊岗位工作员工给予的津补贴。
中长期激励是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股权激励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应当科学合理的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条 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 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一)集团公司出具书面加班通知的;
(二)员工主动加班,事后得到集团公司书面认可的`;
(三)员工提出书面加班申请,集团公司批准的。
第六条 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原则
(一)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加班,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代替。
(二)休息日(周六与周日)加班,可按同等时间补休,补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休结束;未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加班工资基数按照标准工资计算,标准工资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工资管理规定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执行日薪月结制,月制度工作时间20.83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为计算加班费的依据),员工出勤按实际天数统计(包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第九条 员工当月的工资依据上月的考勤结算。
第十条 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第十一条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其工资应当在办理完工作交接同时支付。
第十二条 工资支付时间
员工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并向员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 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按规定核定、结算,银行代发,特殊情况下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十四条 工资中扣除的费用项目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三)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四)缺勤扣发工资;
(五)其他法律规定或集团公司规定的扣除项目。
第五章 各种假别的工资扣减标准
第十五条 凡涉及扣发工资的,以标准工资为基数扣发。
第十六条 旷工、事假
旷工一日,扣发一日工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七条 病假
(一)病假1个月以内及满1个月后进入医疗期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二)医疗期满在等待处理结果之前,参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八条 工伤
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第十九条 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一条 产假、节育假
(一)女员工休产假、男员工休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二)节育假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该员工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十四条 其他扣发工资的情况
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给集团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损害集团公司荣誉的,集团公司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向集团公司缴纳的赔偿、补偿等费用。
第六章 工资总额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总额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制定和运行本公司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分、子公司每年底将当年的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和下年度的工资总额预算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年度工资预算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 分、子公司要认真填报《劳动工资月报表》,准确、及时地反映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 分、子公司要积极配合填写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工资情况调查表等,以便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七章 工资保密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度,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是公司级的保密内容。
第三十一条 了解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的人员是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视为失职或不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有执行工资保密制度的义务,有不打听他人工资、不扩散工资保密内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责任。故意窃获保密内容并向他人扩散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 员工查询自己的工资,凭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先到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查询是否属于登记、核算或发放错误;发放没有错误仍有疑问的,再到人力资源部查询工资标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劳动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分子公司、改制单位可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似乎已陷入相互指责、抱怨、无法沟通的恶性循环中。中国企业如果不建立更全面、更灵活、更有效的薪酬战略,以便与新现实及企业战略相匹配,就会失去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总之,薪酬制度的设计要与员工的需求偏好相一致;薪酬制度的个性化、复杂化,将为薪酬制度发展的趋势。
有关“全面薪酬”,有四个重要趋势:
1、间接收入在经济性报酬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员工基本工资和津贴具有刚性特征,只能增加,不能降低或减少,否则会极大地降低员工工作满意度。很多企业在设计薪酬制度时,考虑到为未来预留提升空间,都将基本工资设计得尽可能低。但为了保持本企业员工收入在劳动市场上具有竞争性,会大幅度提高奖金和间接性收入,比如提供高额的午餐、交通补贴等。
2、员工将越来越看重非经济性报酬。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很多员工不把金钱收入看成是选择工作地点和工作单位的首要因素。换言之,员工本身及其家庭越来越不担心失去现有工作,而是在乎工作能否带来快乐、发展;人们追求的不是终身就业,而是是否具有终身就业的能力。这一趋势在80后、90后的知识性员工中表现尤其明显。
3、员工的追求已由满足个人需求,拓展到满足家庭需求和家庭社会生活的需求。员工不仅要体面的工作,更要体面的`生活;要通过自己的工作,使自己的家人以及社会生活从中受益。
4、企业用人哲学由“劳资双方”的雇佣关系,正在转变为合作伙伴关系和自愿投资者关系。在雇佣关系哲学下,员工是企业给多少钱做多少事。“岗变薪变”,工资和奖金都跟岗位走;要想提高收入,就得设法升迁岗位。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是一个员工,你会选择与别人合作吗?你会勤奋而不偷懒吗?
报酬诱因要与公司战略相一致
企业不管付给员工什么,都应该有一个理由。付得对不对,就看这个理由站不站得住脚。有一位老板问我要不要给员工持股,我问他你为什么要给员工持股,他说这不是时髦吗。进一步沟通后,我发现他的本意是想借助股份留住核心员工。为什么担心这些核心员工跳槽呢?老板有钱但没有技术,员工有技术但没有钱,两者契合才是企业未来持续发展的根本。
如果是这样,员工持股问题就已转化为留住员工问题,及如何降低企业发展对少数员工依赖的问题。反过来,留住员工不仅仅是通过员工持股就能解决的。影响员工流动的因素很多,薪酬仅仅是其中一个,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员工薪酬要与企业战略相一致,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不要过于强调薪酬的“外部公平”。之所以特地指出这一点,是因为很多企业制定薪酬制度,老是说“看人家企业如何”,而忽视企业自身战略的需要。
1996年,一个硕士毕业生到华为公司工作,月收入大约有5000元,而这个优秀研究生如去其他企业,月收入当时市场水平大概在20xx元左右。显然,华为如果是用3000-4000元/月,同样可以招聘到这样的员工。正是因为华为的这种薪酬战略,使它在吸引中国一流人才上不输于当时炙手可热的外企。
打造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再好的薪酬理念,再好的用人哲学,制度设计和贯彻得不好,也不能产生好的结果。
薪酬沟通
企业关于薪酬的信息要透明,沟通要清晰,在操作过程中有承诺要兑现。
某国际连锁企业从十余年前进入中国起,一直没有第13个月工资(俗称13薪)的操作,但公司发现13薪的操作在中国越来越普遍。该公司研究决定支付员工13薪。但在讨论过程中,门店持续在国内遍地开花,新员工陆续上岗。集团政策未定时,新店新员工的薪资订立,是按没有13薪计算的。20xx年底13薪政策正式批准,并在全国各门店进行推广操作,包括和员工的正式沟通。
照理说,这是一件好事。某新店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也如此觉得。在入职前和他交流的总部人员曾反复提示该企业没有13薪,而他原先供职的企业有13薪,所以在入职后意外拿到13薪,他觉得很开心,自然也很欣喜地按总部要求和经理层沟通具体操作。
意外的是,在沟通现场,有几位经理提出在入职前他们不知道该企业没有13薪,而他们原先供职的企业都有13薪。他们认为13薪“原本是应得的”,没说清楚“简直就是欺骗”,有了也“不值得大张旗鼓地宣扬”。
一件原本很好的事,变成如此尴尬一幕。究其原因,在于招聘之初,这些细节问题没说清楚。
薪酬设计个性化
企业的薪酬设计要个性化,否则千人一面,缺少对员工的激励效果,有时甚至好心办坏事。
某五星级酒店高层为感谢广大员工一年来的工作,特让人力资源部准备一项福利:为每位员工准备一张当地高档商场购物卡,卡内金额比往常翻一倍。酒店高层本以为员工会喜欢,却收到很多抱怨。有的员工说:“商场里面的衣服我舍不得买,里面超市也尽是些进口的东西,贵得要命。看着金额翻了一倍,我能买到的东西还不如去年多。”有的员工说:“给超市的卡多好啊,我们领导不会是拿了人家的回扣吧?”有的员工甚至到商场要求退卡,引起围观,差点爆料到电视台。
薪酬设计必须科学,合法为先,人性随后
某国际化餐饮企业开业初,参照国外分支机构操作,员工夜班费大大高于国家法定标准,中餐厅员工还有两头班津贴。几年下来,中餐厅生意不温不火,员工对于额外的两头班津贴也习以为常。
为了平衡福利开支,企业对夜班费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取消两头班津贴。结果是中餐厅十几名年轻员工一起到人力资源部表达不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做解释,恳请理解企业的苦衷。员工较为平静地散去,但内心深处还是“意难平”。随后几个月内,中餐厅陆续流失好几名优秀员工。
从企业帐面看,短期成本节约是明显的,但考虑到优秀员工流失带来的成本损失、员工丧失干劲对服务造成的伤害等,可以说得不偿失。
所以,在设计薪酬之初,一定要充分考虑从长远发展企业能否承担一些“花哨”项目。一些福利项目既成事实,调整时要慎之又慎。因为那时员工的感觉就是“你是把钱从我的口袋里拿走”。
员工入职前就与员工统一关于全面薪酬的概念,避免日后的纠缠
把雇员当成薪酬的客户
个性化薪酬,是以员工为中心,将企业需求与员工需求相结合。企业在员工充分参与基础上,建立每个员工不同的薪酬组合,并随他们的兴趣爱好和需求变化,定期做出相应调整。每个员工可以按照事业发展、工作和个人生活的协调比率,决定自己的薪酬组合。
不同雇员处于不同的生活阶段,有不同的需求;一刀切的激励机制,不能产生最佳效果。最好的方式是把雇员当顾客,实行雇员薪酬方案定制化,根据雇员不同需求来安排各种薪酬成分,一个员工对应一个薪酬组合。
总之,定制化薪酬方案,不仅满足员工的差异化需求,也会提高员工满意度。当然在操作过程中,也会大大增加人力资源部管理成本,少数人群参加的某些活动可能产生一些不经济。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国内目前此类操作还处于很原始的阶段,大多数公司也还刚刚开始尝试诸如补充保险之类的分项操作。
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人都喊“压力大”的今天,企业需要为员工更人性化地提供员工需要的东西,帮助员工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才能更快地吸引到人才,让人才更努力地工作,也让人才尽可能长久一点地为企业服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第三条:职责
公司行政部是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审核公司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三)、核算公司员工工资;
(四)、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基准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福利、年终奖、项目奖等。
第五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1
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公司基准工资分为以下等级:
本制度工资级别是按工资收入(不包含通讯费、福利、补贴)来核定,不同于职务上的级别。第六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特殊人员的补贴等。第七条:绩效工资
公司设置的绩效工资主要包括普通员工绩效工资和管理人员绩效工资。
2
第八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法定福利中,根据公司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其它福利主要有带薪假、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通讯补贴、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具体如下:生日,转正员工发放100元
餐费,每位员工每月发放260元(项目部工作员工餐费不补贴)通迅费: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每月发放50至100元过节费(端午、中秋):每位员工发放100至200元
探亲费(双亲或配偶):转正一年以上员工。探亲天数:路程实际天数(按火车
和汽车行驶天数)+探亲假期中所含星期六、星期天+1天/年*工作年限,探亲路费实报实销(火车按卧铺报销),探亲期间视同正常上班。第九条年底奖金年终奖计算方法为:
基准奖金*业务量完成系数*利润系数*资金回流系数*级别系数*绩效系数*考勤系数
基准奖金为6万元业务量完成系数按下表取值
利润系数按下表取值:3
资金回流系数按以下表取值:
级别系数以工资级别÷10取值考勤系数按员工实际工作日÷300计算
项目奖:项目完工后,公司领导层综合考虑各因素,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金额。
第三章特殊员工(期间)员工薪酬
第十条: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第十一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十二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优秀员工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1至3名)。
二、奖金额度:由公司行政部拟订评奖方案,总经理做出决定。
第四章工资/职位调整
第十四条: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薪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公司行政部在每年元旦后拟订,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工资调整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③经营条件的不同;④职位的不同。
第十五条:员工职位、职务、薪级的调整
职位、职务调整及因其产生的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在工作单位内变动职位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填制《员工变动审批表》申报,经变动员工工作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五章工资核算
第十六条:基准工资核算一、日基准工资=月基准工资÷26二、小时基准工资=日基准工资÷8三、加班工资
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或抵事假,不能补休或抵事假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准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准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准工资×加班天数×3。
经理级以上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考勤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准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三)、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12天(工作不满一年,每月按两天算),超过部分,每天扣除日基准工资的50%;超过24天(工作不满一年,每月按三天算),超过部分,每天扣除日基准工资的100%。
(四)、事假扣除基准工资的100%。
第六章薪酬支付
第十七条:薪酬支付方式
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账户、卡。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公司规定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准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实际工作绩效期间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准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底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准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实际期间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准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底奖金:
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并多支付一个月基准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十九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二十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由公司行政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季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账户或发放现金。
第二十一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行政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也逐渐壮大原文。物业工作人员的薪酬成为了公司管理的重要一环。物业工资管理制度的完善,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还能够提高物业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本文将从物业薪酬管理制度的目的、原则、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目的
物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物业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卓越管理网。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使员工的工作成果与公司的经济效益相匹配,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二、原则
物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应该与员工的工作量、质量、效率、能力、成绩等因素相符合,避免出现意性和不公正的情况。
2. 激励鼓励原则:薪酬应该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3. 灵活适应原则:薪酬应该能够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具有一的灵活性来自。
4. 经济合理原则:薪酬应该符合公司的经济实际和可持发展的要求,不能超出公司的承受能力。
内容
物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工作职责、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员工的基本工资。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工作质量等因素,确员工的绩效工资。
3. 奖金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工作质量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奖金,鼓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4. 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保险、年终奖金、节日福利等,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感。
四、实施
物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应该遵循以下步骤:
1. 制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制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
2. 宣传制度:通过内部培训、会议等形式,向员工宣传薪酬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3. 落实制度:将薪酬管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和员工身上,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性和实施效果。
4. 监督制度:建立全的监督机制,对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总结
物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物业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制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够使员工的工作成果与公司的经济效益相匹配,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同时,制薪酬管理制度也需要遵循公平公正、激励鼓励、灵活适应、经济合理等原则,才能够真正实现制度的落实和实施效果的提高。
新准则所称的“职工”比较宽泛,与《劳动法》中的“劳动者”相比,既有重合又有拓展,包括三类人员:
1.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3.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职工薪酬是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支付或放弃的所有对价,企业在确定应当作为职工薪酬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项目时,需要综合考虑,确保企业人工成本核算的完成性和准确性。
职工薪酬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主要指尚未试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3.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6.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如提供给企业高管人员使用的住房,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是指企业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重组、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是指除上述七种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的薪酬,比如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工具形式结算的认股权、以现金形式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等。
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和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旨在通过科学的薪酬设计,提高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业绩表现。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薪酬结构:明确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提成比例等组成要素。
2.绩效考核标准:设定清晰的业务目标和业绩指标。
3.薪酬调整机制:规定何时及如何调整薪酬。
4.奖励与惩罚制度:对于优秀和不佳表现的处理方式。
5.公平与透明原则:确保薪酬制度的`公正性。
内容概述:
1.薪酬体系设计:包括固定薪资、浮动薪资(如提成)的比例分配,以及福利待遇。
2.绩效评估标准:设置具体的销售目标,如销售额、新客户获取等。
3.激励措施:如季度/年度奖励、晋升机会等。
4.管理流程:从绩效评估到薪酬调整的整个流程和时间点。
5.法规遵守:确保制度符合劳动法规和行业规定。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正式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员工。
1.2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给予合理补偿和激励。即:
1)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2)使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结合;
3)使薪酬与公司发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
1.3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公平性原则:薪酬以体现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2)竞争性原则: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资水平的调查,对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将做适时调整,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3)激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浮动工资和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另外,开放不同薪酬晋升通道,使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4)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薪酬总额的增长应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平均薪酬的增长应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1.4分配依据
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是:岗位价值、技能水平、个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并参考本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平均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等。
1.5特征
可计量性:将与员工薪酬相关的影响因素量化为工资数额,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
可预见性:除单项奖、公司特别奖外,员工根据其所在岗位、技能水平、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业绩,可以预期到个人的年度总收入。
2薪酬总额
2.1薪酬总额
指企业在一年内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公司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每年薪酬总额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一定百分比。
2.2薪酬预算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度末应根据公司本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计划、下年度各职级的预计人数等因素,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薪酬预算经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批准后执行。
2.3薪酬总额的核定
每个考核期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公司财务部、公司企划部、各部门提供的数据核定考核期内的各项薪酬总额,核定结果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2.4公司薪酬总额的增长速度应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平均薪酬的增长应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公司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3薪酬体系
3.1薪酬体系
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业务的特点,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薪酬体系:
1)固定工资制;
2)岗位绩效工资制;
3)计件工资制;
4)协议工资制。
4薪酬元素
公司员工薪酬包括下列元素,并根据不同对象有不同的薪酬组合。
4.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主要包括三部分,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年功工资等。
1)学历工资:是公司为吸引高学历人才、鼓励员工学习提高,而对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员工设立的工资单元。
学历工资按下列标准核定:
学历: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学历工资(元):50、100、200、500
2)年功工资:是为体现员工工作经验对公司产生不同价值而设置的工资单元,属于薪酬中的固定部分。
年功工资=本公司工龄×本公司工龄年功工资标准
司龄:1-5年、6-10年、11-15年、15年以上
司龄工资(元/年)20、30、40、50
3)职称工资:
职称:初级、中级、高级、教授级
职称工资(元):50、100、200、500
4.2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每月的收入不能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xx年为580元/月。
4.3岗位薪酬:是为了体现岗位价值设定的工资单元,主要取决于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其中岗位固定工资是岗位薪酬中的固定部分,绩效工资是岗位薪酬中的浮动部分。
4.3.1岗位薪酬的计算方法:
岗位薪酬=岗位薪酬基数×岗位系数
1)岗位薪酬基数: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结合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确定不同职系、不同类型人员的岗位薪酬基数。公司可以通过对岗位薪酬基数的调整实现薪酬水平的整体调整;
2)岗位系数:在岗位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参见“附件4:岗位系数分布表”。
4.3.2岗位薪酬细分为:
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两部分的比例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和岗位所处的层级不同来确定。
原则上职能人员固定工资比例高于浮动工资比例,市场营销等业务人员浮动工资比例要高于固定工资比例;这主要是从更大程度的发挥激励作用的角度出发。
4.4年终奖金:是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员工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工资单元。年终奖金基数即本岗位的岗位薪酬。
4.5公司特别奖:对公司有巨大贡献的个别员工给予的一次性的特别奖励。
4.5.1包括以下项目:
1)创新奖
员工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或开拓业务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对改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或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由部门申报经执委会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考核档案。奖励金额在20xx~20000元。
2)优秀建议奖
对公司的发展或管理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被采纳,或十分关心公司发展经常提出建议的员工,经执委会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考核档案。奖励金额在500~5000元。
3)伯乐奖
为公司推荐急需人才经聘用后证明能够为公司带来预期的价值和贡献的员工或对下属积极培养并使其迅速成长为公司优秀人才的.上级,由部门申报经执委会评审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考核档案。奖励金额在500~5000元。
4)其他
除上面几种形式之外,其他方面为公司经营活动做出特殊贡献、付出超额劳动,均给予奖励。例如:工作模范、优秀员工、超额完成任务奖等,奖励金额在300~20xx元。
4.5.2公司特别奖的确定
1)公司特别奖奖金总额:公司特别奖的金额视公司效益情况、支付能力,及个人和团队贡献确定;
2)年度内个人获得公司特别奖的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总人数的10%人;年度内团队获得公司特别奖的部门或项目组,原则上不超过2个。
3)评比标准:个人、团队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如为公司发展提出了重要建议、其行为挽救了重大损失、其行为使得公司某一业务单元效益大幅增长等。由公司执委会讨论评比出最优结果,一次性核定奖励额度,在下年初支付。
4.5.3其他:
1)福利:是员工在公司所能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包括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2)津贴补贴:是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规定,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或在特殊环境下工作的人员等给予的额外补助。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岗位补贴等。
4.5.4以下规定的项目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缺勤扣除额;
2)违反劳动纪律的扣除额;
3)个人工资所得税;
4)其它应扣除项目。
5福利津贴
5.1福利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临时工、非正式员工等人员的有关待遇及福利按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5.2福利项:
公司给员工提供的福利主要包括项目有: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劳保用品、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费、集体旅游、员工宿舍、免费工作餐等。
5.2.1社会医疗保险:
1)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四项社会保险。外埠办事处工作人员(当地人员)在当地办理上述保险,公司每年予以报销一次;
2)新进人员在公司工作满1个月后,公司开始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应届毕业生,自其到公司报到之日起开始办理;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由公司参考员工个人工资基数,每年4月份核定一次;
4)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员工所缴部分由公司承担;
5)缴纳方式:北京的员工每月定期缴纳。
5.2.2补充医疗保险:
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公司为正式员工建立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外一部分医疗费用。具体看公司经营状况来确定缴纳额度。
5.2.3住房公积金
1)公司为正式员工及档案调入公司的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外地户口人员暂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2)缴费比例:公司和员工均为8%,员工所缴部分由公司承担;
3)缴纳方式:每月定期交纳。
5.2.4带薪休假:
详细情况参见《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5.2.5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组织各部门员工参加不同要求的健康体检,新进人员已经体检并由公司报销体检费的不参加。
具体时间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定。
5.2.6劳保用品:
公司未来保证员工的安全,向各部门、各岗位员工提供相应标准的劳保制服、劳保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措施。
公司日常劳保用品每半年发放一次,标准为240元/人。
5.2.7防暑降温费:
公司每年夏季发放防暑降温费或防暑降温用品,标准为20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5月~10月间。
5.2.8独生子女费:
公司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在公司工作满1年,且为北京市户口的员工,在其子女未满14岁前,每月享有5元的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公司每年年底集中发放,享受独生子女费的员工,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5.3津贴补贴: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津贴补贴项目有:住房补贴、交通补贴、专案津贴等三项,津贴补贴不是每位员工共同享有,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5.3.1住房补贴:适用于全部员工,按岗位系数分类,详见附件,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5.3.2驻外津贴:
5.3.3适用范围:各地办事处、驻外人员;
1)标准:30元/天;
2)发放: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3)交通补贴:适用于不享有公司提供的交通福利的员工,按岗位系数分类,详见附件,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5.3.4专案津贴:
是针对特殊人员及岗位设计的津贴单元,如项目经理津贴、生产部班组长津贴等。
说明:通讯费用不列入工资总额,实行实报实销和标准控制相结合的制度,详见公司相关制度。
6固定工资制
6.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设计师、总经理助理、副总工。
其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6.2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其他
6.3岗位工资的确定
6.3.1岗位工资的确定原则
在综合考虑市场薪酬水平、岗位评价结果、任务目标、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岗位工资。
6.3.2个人岗位工资的确定
1)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岗位系数。参见“附件4:岗位系数分布表”;
2)根据市场薪酬水平、任务目标等确定岗位工资基数;
3)岗位总额=岗位工资基数×岗位系数;
4)董事会或其授权的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的岗位工资进行审批;
5)根据任务目标、个人能力等实际情况,董事会或其授权的薪酬考核委员会可以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总额进行适当调整。
6.4固定工资制人员工资的核算发放
基本工资、其他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的工资项目,按月由人力资源部核算发放,岗位工资由董事会或其授权的薪酬考核委员会按年度审核批准后,每月固定发放。
6.5固定工资制人员薪酬调整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采用固定工资制,通过绩效合同的方式采取年度考核。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经理办公会根据对固定工资制人员的考核结果提出对固定工资制人员的岗位工资总额进行调整的建议,董事会或其授权的薪酬考核委员会批准:
1)年度考核结果为A,岗位系数上调一级;
2)年度考核结果为B,岗位系数保持不变;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C,岗位系数下调一级;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D,视情况可降职降级。
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7岗位绩效工资制
7.1适用范围
1)管理职系中公司所有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
2)技术职系所有员工(现阶段除公司高层领导之外的所有员工);
3)操作职系中除直接生产线上的生产工人之外的所有员工。
7.2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基本工资+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其他
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总称岗位薪酬。
7.3岗位薪酬的确定
7.3.1原则
在综合考虑市场薪酬水平、岗位评价结果、任务目标、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个人绩效工资水平。
7.3.2岗位薪酬工资的确定
1)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确定岗位绩效工资制人员的岗位系数,参见“附件xx:岗位系数表”;
2)岗位薪酬=岗位薪酬基数×岗位系数
7.4岗位薪酬的构成
岗位薪酬=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基数
其中,岗位固定工资=岗位薪酬工资×固定比例,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基数=岗位薪酬工资×绩效工资比例,绩效工资属于浮动部分。
7.5绩效工资的核算发放
中层管理人员月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最终考核系数,一般员工月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个人月度最终考核系数。
7.6操作职系需要和公司总任务量挂钩的人员绩效工资的核算发放(现阶段包括:检验员、包装搬运、库房管理员)
实行月度考核,他们每月的绩效工资与本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工作量挂钩。属于岗位绩效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有机结合,个人月度最终考核系数的计算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月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个人月度最终考核系数×产量调整系数
其中产量调整系数=当月实际完成的产量/公司的产能。
7.7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跟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和员工个人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直接挂钩。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基数×个人年度最终考核系数×调整系数
其中:年终奖金基数=本岗位的岗位薪酬,调整系数是根据公司整体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7.8岗位绩效工资制人员的薪酬调整
根据岗位绩效工资制人员的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及其他表现,达到晋级或降级标准的,进行相应的薪酬调整,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计件工资制
8.1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工人、班组长等人员。
8.2薪酬结构
生产工人薪酬结构=基本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其他
班组长薪酬结构=基本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组长岗位补贴+其他
绩效工资是根据工作量来确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由人力资源部核算,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8.3生产部工资总额的确定
生产部工资总额是根据生产部总的生产量来确定:
生产部工资总额=总生产量×单位工件的工资含量
单位工件的工资含量:绣花机每台提取35元,加固机每台提取20元,客户返修机器每台提取10元。
生产部工人和辅助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应不大于生产部的工资总额,生产部有权进行一定比例的账面提留,但必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8.4生产工人、班组长月度绩效工资是按照完成的工件数量与单位工件的工资含量计算得到的收入。可结合工作或产品质量(一次合格率、废品率等)、成本定额、员工态度等指标的考核进行调整。
计算方法为:
月度绩效工资=完成的工件量×单位工件的工资含量
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严重违反规定和操作要求的行为要在月度绩效工资进行相应的扣减。具体情况见公司有关规定。
其中除此之外,各工序组长每月有150元的岗位补贴,是对本工序管理工作的补偿和激励。
8.5生产部内部员工工资的发放
每月考核结束后,由生产部负责内部的核算分配工作,并将分配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生产部有权制定生产部内部的薪酬分配细则,但是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批准)
8.6工时定额标准的编制
工时定额标准由企划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相关部门参加。
随生产技术组织条件的变化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时定额标准须定期修订,保证先进合理性。
8.7单位工件的工资含量的确定
单位工件的工资含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近期公司效益状况、下一年或下半年的生产计划、生产部工资总额情况,于每年年底或每半年确定下年或下半年的执行标准。
9.1适用范围
以外部招聘的特殊人才为主,外部招聘人员所从事岗位必须是公司现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的岗位。范围包括名优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9.2设立协议工资的目的
设立协议工资这种工资特区薪酬,向对公司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公司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公司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9.3设立原则
1)谈判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的员工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的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公司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9.4工资的发放形式
采用协议工资制的人员工资根据双方谈判确定发放形式。如为年薪制,应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如为结构工资制,应根据双方谈判确定的工资构成因素并参照前述各类工资制的规定发放。
9.5协议工资制人才的退出
9.5.1针对采用协议工资制的人才,年底根据劳动合同进行年度考核。
9.5.2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评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9.6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工资总额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确定。
10.1适用范围
以完全市场化的人才为主,所从事岗位为简单劳动,不需要特殊的专门技能技巧,只需要经过简单的培训即可上岗的工作,如生产车间工人等。人员来源主要为劳务公司。
10.2设立此协议工资的目的
设立此协议工资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0.3设立原则
1)谈判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与劳务公司谈判确定,不直接与个人谈判;
2)保密原则:为保障这部分员工顺利工作,对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为保证公司的稳定性,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采用劳务公司输出员工的形式,采取限额措施,不易一步全部采用协议工资制。
10.4工资的发放形式
采用协议工资制的人员工资根据谈判确定发放形式。如为年薪制,应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如为结构工资制,应根据双方谈判确定的工资构成因素并参照前述各类工资制的规定发放。
10.5协议此工资制人才的退出
10.5.1针对采用协议工资制的人才,年底根据劳动合同进行年度考核。
10.5.2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评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成本并不比公司正式员工低。
10.6实行此协议工资制的工资总额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确定。
11薪酬定级与薪酬调整
11.1薪酬定级的原则
综合考虑员工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技能水平、业绩情况、历史薪酬水平,确定员工初始薪酬等级。
11.2薪酬等级的确定原则
1)倒数第1级:主要针对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这些员工具有最低任职资格所需的教育与技能水平,但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和工作锻炼,才能完全胜任;
2)倒数第2级:这是对胜任或基本胜任岗位职责的现任员工的付薪水平,或者对来自类似背景,具有直接适用经验的新员工的付薪水平;
3)倒数第3级:这是对胜任岗位职责并具有优秀业绩水平的现任员工的付薪水平。但需得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对承担额外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的人员,可在原级别的基础上,上调一至二级,但需要经过公司主管领导的批准;
5)新录用的有经验同行业员工,参考公司同岗位人员的薪酬标准并考虑其在原单位的薪酬标准或谈判价格确定薪酬等级,不受以上级别的限制。
11.3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包括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个别调整分为自然调整和岗位变动调整。
11.4整体调整
薪酬的整体调整是指各薪酬单元全体员工的薪酬总额向上或向下调整。
薪酬的整体调整形式分为学历工资、年功工资、其他工资和岗位薪酬的调整。
1)学历工资、年功工资、其他工资的调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地区、行业工资水平、人才市场供给状况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2)岗位薪酬的调整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对岗位薪酬水平进行调整,调整方法是重新确定岗位薪酬基数,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据公司效益与本发展情况决定。
11.5个别调整
11.5.1自然调整
薪酬的自然调整是指员工因个人努力程度不同在本职系的岗位薪酬晋级通道内岗位薪酬向上或向下调整。
11.5.2岗位变动调整
1)员工职务晋升或平调,岗位薪酬依据“就近就高”原则调整,即若原岗位薪酬已高于新职务所在职系职档对应的最低职级的岗位薪酬,则按照原岗位薪酬水平在新职档中确定薪酬等级;若低于,则按新职务所在的职档对应的最低职级调整薪酬等级;
2)员工降职,岗位薪酬依据“就近就低”原则调整,即若原岗位薪酬已高于新职务所在职系职档对应的最高职级的岗位薪酬,则按新职务所在的职档对应的最高职级调整薪酬等级;若低于,则按照原岗位薪酬水平在新职档中确定薪酬等级;
3)职系间的岗位变动,按新的任职资格确定其在新职系中的职级和薪酬水平,今后在新职系中晋升。
12其他
12.1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
1)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内,按下表享受见习期工资,无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
2)见习期间工资表:(单位:元)
学历:中专及以下、大专、大学本科、硕士、博士
技术类见习期工资1500、20xx、2500、4500、6000
非技术类见习期工资1500、20xx、2500、3500、5000
中专包括技校、职高毕业生(非操作类)。
大学本科及以下人员的见习期为一年。硕士毕业生的见习期为六个月。博士毕业生的见习期为三个月。
3)见习期满后按照所聘岗位享受本岗位薪酬系列。套入原则为:本科以下人员为本岗位最低档,硕士毕业生为倒数第三档,博士毕业生为倒数第五档。
12.2新招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
1)新招员工不包括应届毕业生。新招员工在试用期内,按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80%计发。试用期间,不享受津贴;
2)试用期满后按照所在岗位享受本岗位薪酬系列。
12.3下列人员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的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执行:
1)工伤及病、事假休息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2)非生产出勤的产假、节育假人员;
3)自行联系脱产学习的人员;
4)待岗培训人员;
5)其他不在岗人员。
12.4工资计算期间从当月第一天起至当月最后一天止,并于下月10日之前发放工资。
13附则
13.1本制度的拟订和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经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薪酬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13.2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13.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三维数据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在岗入职人员。
第二条目的
建立员工薪资晋级机制,增强薪酬的激励性,以达到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的目的。
第三条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
依据事业部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情况、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社会物价指数以及同地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等,确定公司员工总体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及结构
第六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0%。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资历、学历和技能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对经营业绩的贡献率来确定。
第八条事业部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将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归入到管理类岗位、技术类岗位2大类。
第九条工龄工资
为体现员工本事业部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事业部的贡献,设工龄工资作为工资的辅助项。工龄工资按实际到职年限,每满一年按50元发放。离职人员因诸多原因又重新回到公司任职,其工龄自复职月份起重新计算。
第十条年终奖
实施全员销售激励。年终奖由“年终绩效奖金”和“销售提成”组成;“年终绩效奖金“与“销售业绩”挂钩。
第十一条奖金
指工资体系以外的奖励,如:超特殊贡献奖、创新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订立的薪酬治理规定。
第2条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正、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全部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一般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 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别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全部员工(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其次章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 月薪制适用于一般员工。一般员工的工资治理实行月薪制,依据员工的效劳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第8条 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依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局部: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第9条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治理人才,依据详细状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 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别嘉奖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构造和内容
第11条 依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详细状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 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依据各岗位的实际状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一般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第13条 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员工业绩工资依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 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参加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头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 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由于试用期等缘由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16条 论何种缘由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17条 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肯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一般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18条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依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力量综合得分打算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19条 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一般员工层。
第20条 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1条 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2条 一般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3条 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第24条 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别状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5条 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商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26条 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状况确定。
第27条 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商定。
第六章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28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第29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鼓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本钱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供应详细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完毕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争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别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鼓励的问题。详细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依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1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2条 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需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3条 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依据考核状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34条 公司有权自主打算内部全部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5条 本规定是公司企业治理制度的组成局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36条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争论,否则将视情节赐予惩罚。
第37条 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头试行。
工厂办公管理制度是规范企业内部运作的重要文件,旨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与合规。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与休假管理: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规定休息日、假期及加班政策。
2、员工行为准则:设定员工在工作场所的行为规范,包括着装、礼仪、沟通等。
3、文件与信息管理:规范文件的创建、存储、传递和销毁流程,保护企业信息安全。
4、设备与设施使用:规定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责任。
5、内部沟通与协作: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促进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
6、安全与卫生管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清洁,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7、培训与发展:设立员工培训计划,鼓励个人职业发展。
8、纪律处分与奖励制度: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同时激励员工的优秀表现。
内容概述:
这些方面涵盖了员工从入职到离职的整个工作周期,旨在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流程,确保每位员工了解自己的职责和权利,同时也为管理层提供了监督和指导员工行为的依据。此外,还包括了对工作环境、资源管理和员工发展的全面规划,以实现工厂运营的高效和有序。
但独立学院院校薪酬普遍存在与母体院校差距较大、管理制度缺乏公平性、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是促进独立学院院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各地高校纷纷开立独立学院院校,以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由此带来各独立学院院校竞争日益激烈。在这样的环境下,要取得长足发展,争取更多优质生源,要求独立学院院校在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对优秀教师管理方面不断提高水平。目前独立学院院校教师以青年教师为主,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不仅可以满足青年教师的物质需求,而且通过绩效考核得分等方式可以体现出教师对学校的贡献度,同时也体现了学校管理层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认可,增加青年教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所以,充分发挥独立学院院校薪酬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将有力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吸引优秀青年教师。
一、独立学院院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在独立学院院校教师供求关系的平衡过程中,参与者都希望能够找到需求、供给及对应价格的平衡点。但由于国内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独立学院院校发展的初级阶段,使学院院校教师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学院院校方面希望以相对少的支出,来获得最大的收益;而教师作为经历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希望在付出相应的劳动之后,获得与自己教育背景、所在地区相对应的收入。在独立学院院校及所属教师博弈期的现阶段,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一)与母体院校的平均薪酬差距较大
目前,大多数独立学院院校的表面薪酬与母体院校基本持平,但是,从整体薪酬来看,独立学院院校明显落后于母体院校,例如,母体院校教师享有的福利待遇明显优厚,出差、培训等各项补贴均高于独立学院院校教师,晋升通道也比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多样化。因此,独立学院院校的高级教育人才引进难度大、人才流失率高,在很多重要教学岗位上只能依靠母体院校的教师资源来补充,长久下去这种方式也违背了创办独立学院院校的初衷。各母体院校的管理层应重视独立学院院校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合理,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在得不到满意的整体薪酬的环境下,很难培养出符合学院院校发展目标的教师。
(二)独立学院院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缺乏公平性
与母体院校的整体薪酬相比较,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原本就存在较大的心理落差,优秀教师自然会对提高自身薪酬存在较高的期望,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管理制度中的绩效考核方式不合理,导致教职工之间的绩效工资没有区别,不能体现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特点与优势,教职工干好干坏所得并无明显差别,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公平性无法体现,绩效工资应有的激励作用不能发挥,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很少有独立学院院校教师愿意在教学上进行创新。
(三)独立学院院校薪酬结构不合理
独立学院院校的薪酬结构一般只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虽然部分学院院校有自助性福利和非物质性薪酬相应的制度,但在实行上很不理想,独立学院院校教师很难享受到应有的整体薪酬。这种现象对原本有自主意识的优秀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归属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长久下去,必然会造成优秀教职工的流失。另外,部分独立学院院校甚至在薪酬结构设计中未将教师、管理与工勤三种差异很大的岗位的工资体系区分开,不能体现独立学院院校的岗位差异和付薪差异。
二、独立学院院校建立科学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20xx年开始,我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开始新一轮的改革,全国高校正式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对于独立学院院校来说, 吸取各自母体院校的薪酬改革的经验,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符合独立学院院校自身发展的目标,同时,独立学院院校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所属教师的薪酬主要来自于母体院校和部分自创性收入,独立学院院校应在符合自身经济情况的前提下,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一)设置符合独立学院院校自身情况的岗位和任职条件
1。独立学院院校岗位设置。目前,我国独立学院院校中大多资深教职工均来自于母体院校,为使该部分优秀人才能够尽心为独立学院院校的教学工作作出贡献,并留住人才,独立学院院校的岗位设置应尽量与母体院校相似。整体上可参照我国高校进行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的三类划分,各独立学院院校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再进行细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教授岗位一至四级,副教授岗位五至七级,讲师岗位八至十级,助教岗位十一至十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高级管理岗位一至四级;中级岗位五至六级;初级岗位七至十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个等级,技术工岗位一至三级,普通工岗位四至五级。虽然目前我国独立学院院校达到各岗位中高等级的人数较少,但这样的等级划分明确了职工晋升路径,也可以缩短来自于母体院校的资深教职工的适应期,同时也给独立学院院校自主招聘和自身培养的人才有了明确的自我提升方向。
2。设定符合独立学院院校自身情况的岗位任职条件。在我国,高校具有规定各类岗位任职条件的权利。各高校会将取得一些特定成就或成为学术组织的负责人作为高级岗位的必需条件,如教授、副教授等。独立学院院校目前的发展阶段按照一般高校的规定要求来设置岗位任职条件显然不适用。因此,独立学院院校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结合各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或组织来设置适合自身情况的岗位任职条件。例如,专业技术岗的高、中和初级职称的比例问题,目前国内高校应达到的标准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20%,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30%,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50%。鉴于目前独立学院院校正处在竞争激烈的发展初期阶段,可以适当提高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的要求。如,建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30%,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40%,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下降至30%。 3。对岗位编制进行严格管理。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教职工的利益,对岗位编制的管理必须要严格执行,评审和聘用需分离执行,必要还可以增加监督团队。同时,经档案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定并进行公示后,可执行年龄已满的教职工退休的手续。同时,为适应独立学院院校发展的需要,对一些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设置一些较灵活的岗位调整和职称聘用的方法。
(二)以3P模式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岗位、绩效、工资为一体的薪酬模式,进行不同岗位的职责分析,确定岗位类别,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使用绩效考核工具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工资的发放。以此形成设岗定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为一体的'管理制度,来完善和规范独立学院院校的整体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在具体的实施办法方面,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学院院校教职工的建议,整体实施办法需要与学院院校教职工实际工作内容和业务紧密相关,从量化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进行综合的绩效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执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在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应有来自于不同部门的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以此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是薪酬组成中最灵活的部分,由于绩效考核可以体现教职工的教学成绩和工作贡献,设计完善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可以对提高教职工对学院院校的肯定程度和工作积极性会起到非常好的效果。在绩效工资的设计中,根据岗位不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比例应有所不同。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例,绩效工资可由科研绩效、教研绩效、超课时量工资等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可以灵活的设计发放的频率和时间节点,可将年度绩效平均到每月份或每季度当中,并且按照固定比例发放,剩余部分在本年度末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最终核算。独立学院院校可适当提高绩效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以此来体现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激励性质,从而增加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强化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中的福利和奖金
独立学院院校进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设计时,可以增加符合独立学院院校特点的薪酬,如与学院院校经营状况和学院院校本身重点学科密切联系的福利和奖金。在传统节假日分发福利给学院院校教职工,不仅能够表达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而且能够通过少于工资奖金的支出,来达到更好的增加教职工归属感和荣誉感的效果,从而增加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奖金发放上,可以明确与学校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并且在管理制度中尽量明确,以此增强教职工与学院院校荣辱与共的意识,增强代入感,将学院院校发展与个人需求的满足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目前人才流动频繁的社会现状中尽量做到稳定现有人才,吸引外部人才,来达到独立学院院校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六)提高薪酬定位水平
与母体院校相比,独立学院院校由于所处地区、学院院校收益等各方面原因,整体薪酬水平处于明显的落后地位,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以满足独立学院院校的发展需求,独立学院院校应提高其薪酬定位水平,在目前非物质性薪酬满足程度受条件限制的情况下,以物质性薪酬来吸引并挽留人才。同时应该通过广泛开展交流、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来弥补非物质性薪酬的不足,以激发本院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并尽量的增加达到薪酬上限的的岗位普及率,为在校工作的人才提供更多发挥的空间。独立学院院校提高教职工的薪酬定位水平是建立合理的、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
(七)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
独立学院院校加强薪酬绩效管理的同时,还需要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强化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考核标准,强化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加快人力资源的积累。在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设计时,需要强化学历、培训经历、教学经验、获得的荣誉等反映教职工人力资源的重要因素,重视人力资源管理重视专业性、技术性等方面的考核,以此作为提高独立学院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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