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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薪酬管理制度

(优)薪酬管理制度



(优)薪酬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薪酬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薪酬管理制度1

  1、除实验工作人员和经领导批准的人员外,他人不得进入。

  2、实验室内一切供水、供电线路管道的固定装置均由水、电工装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动。

  3、要求控温、控湿的实验室内,应注意观察情况,发现不合要求,应立即采取措施。

  4、严禁不了解仪器性能、使用方法者接触精密仪器。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对室内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等的'实验室更应加强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

  6、实验人员应该注意安全,在工作期间不能擅离岗位。

  7、实验工作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填写使用记录,待故障排除后再使用。

  8、实验完毕后和下班离室时应切断电源(必需通电的除外),水源、气源、清理实验场所,并关熄照明电、电风扇等,关好门窗。

  9、样品保管人、资料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样品和资料,谨防虫蛀、霉变和遗失。

  10、工作人员对发给的实验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更不得私自配制。

  11、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使用过的器皿、废液、废物等。

  12、实验室卫生采取包干制,责任和范围明确到人,定期清扫。

薪酬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与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与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责任心。

  2.4 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与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与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 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与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5、岗位职级划分

  5.1 集团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集团总经理;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副理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5.2 A、B、C岗位层级分别为八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六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鸥江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与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 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假、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 各类补贴:

  6.5.1 特殊津贴:是指集团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 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 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 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7.3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

  9.1 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与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与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 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与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20.83

  10.4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上海户籍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1.2非上海户籍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也可按上海户籍员工同等标准缴纳。

  11.3其他非上海户籍员工一律缴纳上海综合保险。

  12、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

  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

  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

  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二)规范严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三)稳健有效。保险公司薪酬体系应当既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又与合规和风险管理相衔接,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

  (四)公平适当。保险公司薪酬政策应当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被保险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本指引所指的保险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

  (四)中长期激励。

  第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标准。

  第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应当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应当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险公司设立保底奖金的,应当只适用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条 保险公司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另行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受前两款限制。

  第九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性质的激励措施和现金激励等。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限制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额度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根据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对延期支付制度进行调整。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应当包括适用人员范围、条件、期限、比例、风险及损失情形、程序、停发等内容。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结果确定的下两个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过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则。

  第十四条 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相关责任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结果与实际薪酬密切关联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和每一工作岗位的考核指标。总体业绩指标应当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

  岗位考核指标应当明确、清晰,充分体现该岗位的'业绩贡献和风险合规要求,并尽可能量化,便于比对和评价,同时与业务单位和公司总体绩效相挂钩。

  绩效考核指标应当符合岗位特点,不与岗位职责相冲突。绩效考核过程中,风险合规指标既可以作为构成性指标,也可以作为调节性指标,但应当保证与绩效考核结果显著相关。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风险合规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选取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风险合规指标应当重点反映以下风险:

  (一)偿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风险指标;

  (三)内控风险指标;

  (四)合规风险指标;

  (五)资金运用风险指标;

  (六)业务经营风险指标;

  (七)财务风险指标。

  每类风险指标的构成参照中国保监会有关分类监管的规定确定。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合规指标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关监管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层层负责、逐级考评”的原则明确考核人、考核对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确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当根据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进行调整。

  分类监管确定为C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类监管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应高于平均值。连续被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逐年下浮,直至与公司部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相当。但该公司新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前两个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条款限制。

  分类监管被确定为A、B类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据分类监管部分指标评价结果对相应岗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应当区分以下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二)关键岗位人员;

  (三)其他岗位人员;

  (四)不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常任顾问的工作报酬或费用等。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职责时,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发表意见,避免受管理层不当影响。

  董事会应当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励方案和年度薪酬预算总额;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情况;

  (四)按照监管规定提交的薪酬报告。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发挥薪酬委员会的辅助决策作用。薪酬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对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及关联性征求其他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

  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和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提出意见,促进保险公司薪酬与风险相挂钩。

  前款所列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其所监控业务领域的合规和风险状况关联,但相对独立于该领域的财务绩效。其薪酬水平应当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能够吸引与其职责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或者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发放的薪酬应当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监管

  第二十六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实施监管,不直接干预薪酬水平。监管内容重点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备性、规范性及其执行情况;

  (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设定对公司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薪酬管理报告,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时限提交中国保监会。薪酬管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备、规范;

  (二)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是否能够充分并准确反映岗位贡献和风险合规状况;

  (三)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励工作人员和树立以绩效和风险为导向的企业文化;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业务质量以及业务结构是否匹配,是否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敏感性,是否会激励过度冒险行为或导致风险损失;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当或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对公司战略或风险有重要影响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说明、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反馈监管意见、要求公司作为重大事项公开披露等措施进行处理:

  (一)中途改变绩效考核指标或绩效目标,致使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实际薪酬总额高于原指标考核结果的;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风险状况严重不匹配或显著高于市场同等规模和业绩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为不符合监管规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评与公司实际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风险,需要进行风险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组织进行监管评价。

  监管评价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协助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监管规定作出说明或提交相关报告资料的;

  (二)绩效考核以及报送的报告资料弄虚作假的。

  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及其它监管规定予以处罚。

  中介机构在为保险公司服务过程中故意提供明显不实信息,致使保险公司做出错误决策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行业内公布该中介机构名称,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接受该机构的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由救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确定:

  (一)已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机构实施救助或参与风险处置的;

  (二)被中国保监会依法接管的;

  (三)申请破产或被关停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薪酬管理制度4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薪酬管理制度5

  新准则所称的“职工”比较宽泛,与《劳动法》中的“劳动者”相比,既有重合又有拓展,包括三类人员:

  1.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3.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职工薪酬是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支付或放弃的所有对价,企业在确定应当作为职工薪酬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项目时,需要综合考虑,确保企业人工成本核算的完成性和准确性。

  职工薪酬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主要指尚未试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3.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6.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如提供给企业高管人员使用的住房,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是指企业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重组、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是指除上述七种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的薪酬,比如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工具形式结算的认股权、以现金形式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等。

薪酬管理制度6

  1.薪酬的含义

  薪酬作为等价交换的结果,包括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各种经济回报形式。

  根据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分为两种类型: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则不能以金钱的形式表现,如参与决策的机会,较大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等。

  薪酬≠工资≠报酬,在 现代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实行的是工资制,对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报酬强调的权利,薪酬强调对等。

  薪酬=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2.薪酬的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具备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基本薪酬变动取决于三因素:1)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如通货膨胀;2)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职位升迁。

  可变薪酬:根据员工是否达到或超过某一事先确立的绩效标准而浮动的报酬。绩效标准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绩效也可以是组织绩效或是部门绩效。

  作用:1)对于组织提高效率;2)实现组织目标;3)加强部门协调。

  福利:国家福利和组织自愿福利。我国法定福利项目包括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等。

  组织自愿福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的健康保险计划,心理咨询服务,子女教育补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员工方面:1)提供经济保障;2)产生激励。

  组织方面:1)吸引和留住人才;2)控制经营成本。

  社会方面:薪酬构成了全社会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决定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则引发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薪酬设定的主要制约因素

  内部因素:1)本单位业务性质与内容;2)组织的经营情况与财政实力;3)组织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组织分配思想,价值观,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1)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与竞争状况;2)地区及行业的特点与惯例;3)当地生活水平;4)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5.薪酬管理及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战略,要为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仅是让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还要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的热情;给员工发放工资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层次的活动。

  薪酬体系的确定:

  1.确定制定组织基本薪酬的基础:

  (1)职位薪酬体系以及工作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体系

  (3)能力薪酬体系;

  2.确定薪酬水平:是组织支付给各职位,各部门或整个组织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决定了外部竞争力;结合市场竞争和组织能力,来决定采取领先型,追随型,滞后型还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确定薪酬结构:同一组织内部不同职位或不同技能等级所获得的薪酬之间的相互关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现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薪酬构成是指薪金报酬的各组部分在薪酬总体中的结构和比例。

  特殊群体的薪酬: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群体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预算,薪酬沟通等问题。薪酬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对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进行相应的活动。薪酬控制是指企业对支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和监控,以维持正常的薪酬成本开支,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财务负担。

  6.薪酬管理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组织中的类似岗位;

  2)内部公平性: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所获得的薪酬应该与所作出的贡献成正比;

  3)个人公平性:与其他人获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励原则:按贡献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竞争性原则:组织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经济性原则:必须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尽量控制劳动力成本,在竞争力,激励性和经济性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合法性原则:最低工资规定,反歧视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与作业

  薪酬管理对整体的组织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是管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体现;

  2)薪酬战略是组织基本战略之一:一个组织有许多子战略:市场战略,技术战略,人才战略等,其中的薪酬战略作用:

  1)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2)对各类员工的积极肯定;

  3)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

  4)谋求与员工共同成长;

  5)薪酬管理影响组织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的关系:

  1)薪酬管理与工作分析的关系;

  2)薪酬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的关系;

  3)薪酬管理与招聘录用的关系;

  4)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的关系;

  5)薪酬管理与员工关系管理的关系。

薪酬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内部良性竞争,达到全员参与公司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服装厂全体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奖惩内容的核实调查,负责奖惩通报的拟制,并负责档案的记载。

  3.2财务部负责奖惩的实施。

  4、文件内容

  4.1员工奖惩和记功记过。业绩分反映员工能力和绩效,功过反映员工态度、品行和纪律性。

  4.1.1奖励种类分为:记大功、记小功、嘉奖、通报表扬。

  4.1.2处罚种类分为:记大过、记小过、记警告、记警示。

  4.1.3以上奖惩与经济挂钩并纳入员工档案。

  4.2奖励细则

  4.2.1主人翁奖:具有强烈的公司主人翁意识,能够积极主动地发现、告知或协助处理其他岗位工作缺项。

  4.2.2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将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门和个人。

  4.2.3优秀员工奖: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绩效考核优良具有表率作用者。

  4.2.4公司形象促进奖(此奖项针对部门及个人):公司部门及员工在对外衔接、联络、展示中表现优异,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者。

  4.3评比办法:

  4.3.1所有奖项均由各部门向行政部递交奖励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行政部接申请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奖励。主人翁奖、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公司形象促进奖实时评选,申请时间、受奖部门或人员、受奖次数不限

  4.3.2优秀员工奖:每年1月按全年销售业绩、全年奖惩记录评选上年度得奖者奖励措施针对主人翁奖、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公司形象促进奖等奖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等级。

  4.3.3公司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1000元;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员工者薪资向上浮动一级。

  4.5处罚细则

  4.5.1公司员工,所有A类处罚均为记大过一次

  4.5.2B类处罚均为记小过一次

  4.5.3C类处罚均为记警告一次

  4.5.4D类为警示,每两次警示为警告一次,每两次警告为小过一次,每两次小过为大过一次

  4.5.5员工记大过一次,取消年终奖,取消福利升级,工资晋级

  4.5.6员工记大过两次,降级一级

  4.5.7全年无任何处罚,晋级一级

  4.5.8员工全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5天

  4.5.9员工全年累积病假不得超过8天(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4.5.10事病假超过限制一律按旷工处理

  4.5.11确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5.12请假者必须以书面告知,口头传达一律无效。

  A类处罚:扣除当事人当月状态工资及部门奖金50%,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同时下调一级工资,取消年终奖,部门其他人员记小过一次。

  B类处罚: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状态工资50%,并扣除部门资金30%,当事人记小过一次。

  C类处罚:扣除当事人状态工资30%,部门奖金10%,并当事人记警告处分一次。

  D类处罚:扣除当事者当月状态工资20%,部门当月奖金5%,并给予警示。

  4.5.13财务部处罚行为

  A类

  4.5.13.1未经总经理签字认可或授权支付公司资金。

  4.5.13.2未经总经理授权同意私自动用公司印章。

  4.5.13.3旷工者。

  4.5.13.4私带货物出库者。

  B类

  4.5.13.5在收到销售部交来各卖场对账单之日起7天内(含星期天)必须开出增收款发票,30天内必须收到货款。

  4.5.13.6每月第二周和最后一周,随同资金周报附送银行对帐单。

  4.5.13.7每周六上午12点前必须提交资金周报。

  4.5.13.8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者。

  4.5.13.9未按三小时答复制答复者。

  4.5.13.10未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5.13.11每月7号前未送交报表者(6份)。

  4.5.13.12其他由总经理另行规定条款。

  4.5.13.13合同审查不严,具有明显的财务方面的漏洞并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5.13.14泄漏机密者。

  C类

  4.5.13.15当天的报表当天未完成。

  4.5.13.16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表者。

  4.5.13.17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听音乐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者。

  4.5.13.18发错货物或打错发货单者。

  4.5.13.19私自放无关人员入库者。

  4.5.13.20未按规定收发货品者。

  4.5.13.21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4.5.13..22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D类

  4.5.13.23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工作内容),可超前,不可滞后。

  4.5.13.24迟到早退者(无书面申请一律不算)。

  4.5.13.25窜岗者。

  4.5.13.26侮辱他人者。

  4.5.14销售部处罚行为

  A类

  4.5.14.1私自收受现金者。

  4.5.14.2未经总经理批准,超越权限,给予折扣者。

  4.5.14.3有攻击、侮辱客户行为,或影响恶劣者。

  4.5.14.4人身攻击以及和营业员发生争吵者。

  4.5.14.5有不诚实行为者,弄虚作假者。

  4.5.14.6有收受回扣,侵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B类

  4.5.14.7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计划者。

  4.5.14.8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帐者。

  4.5.14.9未能及时进行营销调节措施者。

  4.5.14.10未能及时进行人员调整者。

  4.5.14.11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报表者。

  4.5.14.12向营业员透露公司相关机密者。

  4.5.14.13未能按规定三小时答复制答复者。

  4.5.14.14未能按规定处罚下属人员者。

  4.5.14.15未能及时调拨货品保证销售者。

  4.5.14.16未能及时提供保障服务影响销售者。

  C类:

  4.5.14.17未按规定外出申报行踪者(走时登记、回时核销,并撰写报告)。

  4.5.14.18当天工作内容当天未完成者。

  4.5.14.19上班上网,聊天者,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者。

  4.5.14.20未按规定调拨货品者。

  4.5.14.21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4.5.14.22未能及时提交工作总结或其他安排者。

  4.5.14.23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D类

  4.5.14.24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工作内容)可超前,不可滞后。

  4.5.14.25迟到早退者(无书面申请一律不算)。

  4.5.14.26窜岗者。

  4.5.14.27侮辱他人者。

  4.5.15货品部处罚行为

  A类

  4.5.15.1私受厂商回扣者,损害公司利益者。

  4.5.15.2泄露公司机密者。

  4.5.15.3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5.15.4故意将不合格产品混入合格品者。

  4.5.15.5未经总经理授权,给予厂商承诺者。

  B类

  4.5.15.6未能按程序工作者。

  4.5.15.7未能及时调整货品者。

  4.5.15.8未能按三小时答复制工作者。

  4.5.15.9出差未按规定汇报汇踪者。

  4.5.15.10未及时提交工作总结者。

  4.5.15.11检验货品不及时者。

  4.5.15.12未按规定时限上货者。

  4.5.15.13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质量问题者。

  4.5.15.1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者。

  C类

  4.5.15.15当天工作在当天、在第二天未完成者。

  4.5.15.16上班上网、聊天者,或干与工作无关者。

  4.5.15.17未按规定程序质检货品者。

  4.5.15.18未按规定程序存放货品者。

  4.5.15.19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4.5.15.20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D类

  4.5.15.21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工作内容),可超前,不可滞后。

  4.5.15.22迟到早退者(无书面申请一律不算)。

  4.5.15.23窜岗者。

  4.5.15.24侮辱他人者。

  4.5.16行政部处罚行为

  A类

  4.5.16.1未能及时处理紧急事件者。

  4.5.16.2有攻击侮辱客户行为、影响恶劣者。

  4.5.16.3有不诚实行为,弄虚作假者。

  B类

  4.5.16.4对其他部门监督不力者。

  4.5.16.5未能完成规定完成的报表者。

  4.5.16.6未能及时提供保障,影响工作者。

  4.5.16.7对违规人员未按规定处罚者。

  4.5.16.8未能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者。

  4.5.16.9泄露机密者。

  C类

  4.5.16.10未按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内容)。

  4.5.16.11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者,或干与已无关工作者。

  4.5.16.12挑拨是非者,议论他人者。

  4.5.16.13迟到早退者。

  4.5.16.14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4.5.16.15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4.5.16.16未能及时提交工作总结者。

  5、引用文件无

  6、记录《奖惩通报》

  7、其它

  7.1本规定由行政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7.2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复之日起实施。

薪酬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企业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 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 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 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是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 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 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 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企业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企业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 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 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 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 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企业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 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 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第三章 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 企业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 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企业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 提薪标准

  第四章 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 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 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薪酬管理制度9

  1.目的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的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1.2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3.1薪酬构成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3.1.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3.1.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坏来确定工资。

  3.1.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的相邻薪点的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薪点。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6.4;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博士为2.4.7;见习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附表一《公司职业通道与工资级别对照表》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习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7.1转正定级后员工的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的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的第二个月体现。

  7.2正常年度调薪是公司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部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及员工个人绩效、能力、任职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例行性薪酬调整,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一次。正常年度调整并非全员普调;薪酬调整幅度,还需根据公司的效益状况、社会上同行业薪酬变化情况、通胀情况来确定。调整时,主要以员工上年度每月绩效考核的工作绩效为依据,同时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7.3异动调薪是指因员工具体担当的职位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3.1调整的基本条件为:因公司需要或员工个人因素发生职位晋升、职位调整、职务兼任、奖惩、解职等异动,根据公司制度需进行薪酬调整。

  7.3.2中层以下员工的异动调整由该员工的直接主管填写《异动单》提出薪酬调整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若为新任岗位,则在新任岗位上试用三个月合格后调整工资)。

  7.3.3中层管理人员的异动调整,由主管领导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

  7.4特别调薪是指员工具有特别贡献、具有突出绩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有了突发性的变化,而对部分职位、部分人员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5特别调整的工资级别控制,以保证薪酬水平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合理性,既能留住优秀人才又不打破内部总体平衡的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员工的岗位工资晋级。进行特别调薪的基本条件为:

  7.5.1本集团公司内(含本公司)被评为优秀的员工。

  7.5.2员工做出特别贡献或业绩,可使公司长远受益时。

  7.5.3对于避免重大事故发挥了关键作用的人员。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创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人员。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严格管理,使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的人员。

  7.5.6生产部门全年绩效考核结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产一部/生产二部/生产三部的员工)。

  7.5.7经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或经本公司考核获得相应技能资格,其专业技能水平达到相应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的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技能人员。具体文件《员工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不调整薪酬,则面临关键岗位、关键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况发生时,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调整时间还相差二个月以上。

  7.6定期普调。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在城市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2—3年提出调薪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7.7危机调薪。当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可启动危机降薪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员工的薪酬标准。

  7.8职位晋升与工资级别调整需依据公司《员工职位晋升与工资晋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谈判工资。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虑实行特殊人才谈判工资机制。特殊人才标准主要为:市场上稀缺的管理、技术及销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专业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资水平由双方根据人才市场供求关系,最新市场劳动力价格情况、同行业工资水平、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对特殊人才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如个人工作业绩及能力明显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标准,或已非市场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薪酬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造价咨询业务管理,拓展公司造价(预算、结算)业务市场,明确公司投标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造价咨询工作效率,明确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造价人员。

  三、薪酬组成及奖励制度

  (一)、固定工资(底薪)、加班费、提成工资、福利、绩效奖、职务工资、保险,其他。根据各人选择的计薪方案(以上所列几种工资的组合)结合公司制度计算。每个人的计薪方案一经确定,不能随便变更,必须经部门负责及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

  1、保底工资:

  各专业造价员保底工资4000元/月,辅助造价员保底工资2500元/月,年【季】度计算,达不到保底工资,按保底工资发放,超过则按实际发放。

  2、提成工资

  造价咨询的生产提成以该项目最后造价为基数标准核算,提成计算是以作业合同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计算基础,确定提成比例,各人应得提成是以其各自完成的工程造价与该项目的各专业提成比例的乘积计算。

  3、每单位工程(按建筑安装、市政、公路、水利四大专业)的提成最低标准为100元/次。

  4、项目负责人单独提取本项目提成总额中的10%,作为项目的总体协调费用,全过程负责该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项目的收款、作业人员的提成计算以及审核核对工作。各项目需形成责任协议(盖谁的章谁负责),项目内部可合适订立奖惩措施。

  5、提成工资的发放方式:

  预算成果打印盖章送业主时支付以预算总价计算的提成的30%。 审核报告文件审定时支付以审核价格计算的提成的30%。 项目完全完成之后并收回来款项后发余款,并结合奖惩方案。 未核对工程量清单前,提成按标准80%发放,核对后发放余下的20%。

  6、以上系数为可叠加系数。

  (二)、奖罚条款产:

  1、每个人的业绩按季度累计完成工程超过5千万的予以奖励500~1000元;年终奖按照个人为单位计算.1亿为0.03‰, 3亿为0.025‰,5亿以上为0.02‰。(计算基础为审核后的建安费,分段累加计算)

  2、咨询作业价和最终价相差10%以上,其提成按标准乘0.8系数;相差15%以上,其提成按标准乘0.6系数;20%以上无提成费用。园林差值可放宽*1.5,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无本专业造价员证书提成按此标准乘0.9系数,医社保照常缴交。

  因某证书注册于其他单位致公司无法使用,社保由其注册公司缴交,公司不予缴纳,并由员工填写,自愿不交纳医社保申请,不管是否已取得证书,提成按此标准乘0.9系数计算;

  4、部门经理根据个人能力合理安排项目责任人,被安排人员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各种理由推脱;

  5、作业成果要求:

  (1)、合格品:内审和外审造价误差在±3%以内,资料归档完整;

  (2)、造价基数:为业主或政审批部门或收费结算确认的该项目造价作为提成的基数,不得将项目投资拆分计算基数,基数仅指项目责任人自身完成的.工作部分;

  (3)、提成包括项目奖励、加班、交通电话等所有生产中发生的费用;

  (4)、非项目责任人成果原因造成的坏帐,生产提成正常发放,若因项目责任人成果原因造成的项目收入打折,生产提成按打折同比例发放。

  (5)、若因项目责任人成果问题导致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取消提成发放,并对项目责任人员予以500~2000元的处罚处理;

  (6)、钢筋建模导出砼、模板: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250元/幢,10000m2以上300元/幢,特殊情况另行调整;

  四、差旅补贴: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出差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自行坐合适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一般以公共汽车、动车为主。如公司派车则不另行交通补贴报销;

  4.其他未详细单列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五、违章处罚制度

  作业人员故意不遵守规章制度,违章违法给公司造成的经济与名誉损失,公司保留对作业人员依法追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薪酬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为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目,公司实行公平合理薪酬福利管理体系,端正员工工作态度,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优秀员工保留度和提升员工对公司忠诚度,根据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结构

  1.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薪酬是根据员工职务、岗位、技能、学历等因素确定相对固定工作报酬。

  3.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浮动薪酬根据员工工作绩效表现确定不固定工作报酬。

  4.员工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缺勤扣款、违规罚款等。 5.员工薪酬发放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公司计发劳动报酬有异议,须在收到劳动报酬之日起两周内提出异议;收到报酬两周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员工认可公司已经足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技术、销售三类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适用于行政、人事、财务、生产管理等工作各级管理人员。 3.技术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以及系统成套项目工作等相关人员。

  4.销售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市场销售工作人员。 5.员工薪酬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1)管理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2)技术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3)销售系列分为三个等级:

  四.薪酬计算方法

  1.薪酬计算方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薪酬标准确定:

  ⑴ 固定工资根据员工职务及所属薪酬系列,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再根据员工薪级,确定对应员薪酬标准。参见《员工职务等级表》、《员工基本薪酬等级表》

  ⑵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绩效标准,每月根据其工作表现,每一层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系数,计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 x绩效系数,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办法》。

  五、员工福利

  员工除了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法定带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经考核合格,还享受以下福利: 1、工龄补贴

  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补贴30元/月。工龄补贴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⑴ 员工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补贴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学习、培训员工,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龄补贴,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龄补贴。

  ⑶ 事假当月或跨月达10个工作日以上;病假当月或跨月达30个工作日以上从达到之月起取消当年度工龄补贴。

  ⑷ 每个工龄年度中违规违纪累计3例以上(含3例)员工,及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重伤事故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工龄补贴。 ⑸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国家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理,取消其当年度工龄补贴。 2、考勤补贴

  根据《员工考勤补贴等级表》确定各职务补贴标准,每月根据其实际考勤表现,计算实际补贴额度。具体为:

  考勤补贴=补贴标准 x(1-∑考勤系数),考勤系数确定方法:

  3、年终效益奖

  根据企业效益决定,具体发放办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文件为准。在公司亏损情况下,无年终效益奖。年终效益奖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发。对于年终效益奖核发时已经离职或提交离职申请员工、年度累计请假30日员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转正员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终效益奖。 4、特殊人才津贴

  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300-500元/月,二档为500-800元/月,三档为800-1000元/月。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六、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薪等,为标准薪酬百分之八十;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大学以下标准确定:专科(本科无学位)1级;本科学历(高级职称、研究生无学位)2级;双学士(正高级职称)3级。

  3、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间参加绩效工资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其它福利。

  七、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薪酬进行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调整后薪酬生效日以办公室部人事调令为准。

  八、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员工,月薪结合每月出勤天数核算,计算周期为每个自然月,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日薪资标准为月薪资总额/21.75天。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薪酬为次月10日,如遇节假日等发放时间顺延。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薪酬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薪酬中扣除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劳动者本人因违反公司制度,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金。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款项。

  3、薪酬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薪酬计算公式如下:

  略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绩效工资、考勤补贴。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C、丧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

  E、护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F、工伤假: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G、事假:按日减发岗位基本薪酬。针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总经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H、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在医疗期内按照基本工资60%支付其病伤假期工资,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

薪酬管理制度12

  1.目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薪酬体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3.1薪酬构成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3.1.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3.1.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好坏来确定工资。

  3.1.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相邻薪点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薪酬薪点,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6.4;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博士为2.4.7;见习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习期、试用期内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7.1转正定级后员工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第二个月体现。

薪酬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资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资绩效密切的结合起来。

  3、实现薪资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制定原则

  本规定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四、管理机构

  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

  2、薪酬委员会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2.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2.2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3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2.4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人力资源部职责:

  2.5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介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6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交的考勤、考核资料。

  2.7负责协助及复审财务核算员工工资及奖金。

  财务部职责:

  2.8拟定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资调整议案。

  2.9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考勤、绩效等资金进行工资的核算、复审、报批及发放。

  五、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六、岗位职级划分

  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4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监级;二层级:B经理级;三层级:C中级管理级。

  四层级:D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传达科技职级岗位对应表

  序号

  职级

  对应岗位

  1

  A总监级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分管副总、总监

  2

  B经理级

  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各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

  3

  C中级管理者

  Php、java、集成、dephi等中、高级研发工程师、全盘财务

  4

  D专员级

  助理工程师、技术支持、推广专员、财务、出纳、行政人事专员、客服专员、文案、策划专员、销售员等等

  2、A、B岗位层级分别为8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4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深圳市传达科技有限公司职级薪资表》。

  七、薪资体系

  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定岗定薪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办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董事长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或者特殊岗位

  年薪标准: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假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20%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度(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为依据)

  3、月薪制:除实现年薪工资以外的规定员工,本制度适用于月薪制。

  4、日薪制

  日工资制的人员不属于公司的规定员工,标准是根据工作性质不同由相关使用部门拟定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七、薪酬组成

  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管理津贴+绩效奖金+全勤奖金+话费补助+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技能津贴+其他

  1、职级工资:是根据对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

  职级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

  岗位工资:是指对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或主管级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予以的津贴。

  职级工资标准

  类别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

  经理级人员

  3500

  3700

  3900

  4100

  4300

  4500

  4700

  4900

  5100

  5300

  专业技术人员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10000

  11000

  12000

  中级管理人员

  3000

  3200

  3400

  3600

  3800

  4000

  4200

  4400

  业务人员

  2500

  2600

  2700

  2800

  2900

  3000

  4000

  4100

  行政后勤人员

  3000

  3100

  3100

  3300

  3400

  3500

  3600

  3800

  2、管理津贴

  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的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满一个月时间的,按照时间比例计算发放津贴;代管经理职务的,也发放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事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职务

  职务津贴

  总裁助理

  1000

  总经理助理

  1000

  财务经理/副理

  1000

  研发经理

  20xx

  项目经理

  20xx

  销售经理/副理

  1000

  商务经理/副理

  500

  策划经理/副理

  500

  客户经理/副理

  500

  技术支持经理/副理

  500

  行政人事经理/副理

  500

  3、技能津贴

  仅针对研发类中高级员工给予一定的技能津贴。

  职位

  职务

  6级

  5级

  4级

  3级

  2级

  1级

  研发类

  项目经理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美工/平面设计

  3500

  3000

  2500

  20xx

  1500

  1000

  java工程师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xx

  PHP工程师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xx

  集成工程师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xx

  dephi工程师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xx

  前端工程师

  5500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4、奖金津贴

  奖金津贴分为全勤奖金、工龄奖、及绩效奖金

  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当月无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上级安排加班无不参加的员工,给予每人当月100元全勤奖。

  工龄奖: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以此类推,每年满一年,工龄增长一级,每月工龄工资增长50元,上不封顶。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研发部根据每完成一个项目为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门以月底为考核周期。

  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传达科技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5、员工福利

  包括住房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出差补贴、生日津贴、五险一金等等。

  员工享受福利的条件

  5.1、住房津贴、午餐津贴:员工入职后从事相关岗位即可享受。

  5.2、通讯津贴:主管级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或者经常外出人员根据职级及标准享受。

  5.3、出差津贴:因公出差员工按照《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5.4、生日津贴:转正后的员工,在职期间每年生日享受生日津贴100元。即日以红包形式发放。

  5.5、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深户、非深户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相关福利标准见附件《传达科技员工福利津贴表》

  6、职员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详见《传达科技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8、职员薪酬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薪酬“补杂”项补发。

  九、试用期薪酬

  8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的60-80%。

  8.2试用期间员工,不享受绩效奖金。

  8.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绩效奖金,奖金金额根据绩效评定标准核算。

  十、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固定时间内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执行。

  十一、薪酬的支付

  1、薪酬计算方法:

  A、当月应发工资=月工资合计/当月应勤天数x当月实勤天数+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其他应扣款项

  B、月工资合计=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管理津贴+工龄奖金+话费补助+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技能津贴

  C、职级工资=基础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岗位工资

  D、当月应勤天数=每月总天数—周末总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E、当月实勤天数=当月应勤天数—请假天数。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薪酬支付时间:

  A、正常发放:每月15-2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B、工资发放部门和形式:所有人员工资由财务部统一发放,以工资卡(工商银行)和现金两种形式。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具体参见《传达科技假期管理规定》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年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婚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D、陪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F、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G、病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十二、薪酬保密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赢利与发展积极提供贡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金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到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金保密管理办法。

  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任何泄露、探听他人薪酬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处100—500元的处罚。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十三、附件

  1、《深圳市传达科技有限公司职级薪资表》

薪酬管理制度14

  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组成。

  2、员工工资需扣除国家规定员工个人应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职工的工作能力、岗位、职务、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职工各人的工资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根据公司效益以及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评审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公司决定。

  第二章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职务等级基本工资范围

  第三章补助津贴

  1、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

  2、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

  3、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4、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资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正常出勤的月工资÷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第五章奖金

  公司根据职工完成业务指标的情况和对公司贡献的大小,发给奖金。具体计算方法、发放时期和发放次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章工资计算

  1、工资总额。

  (1).组成:基本工资、交通费津贴、工作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假期的工资。

  (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部分项目: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及讲课费、出差时的餐费津贴、出差补助费、独生子女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算期间。

  工资的计算期间力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3、人事变动职工的当月工资计算。

  (1).当月中途进入公司的职工,工资按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当月中途离职的职工,按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一次性计发工资。

  (3).上述职工的当月工资,根据本规定中工资构成的不同类别及其计算方法分别计算。

  4、月工资收入计算。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①月工资收入是指列入本规定所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工资;

  ②计算日前12个月内该职工的工资之和除以12;

  ③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时工作制)。

  5、工资调整。

  职工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其月工资,除特殊的情况外,以变动之日为界限分别计算。

  6、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以法律规定为准,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满1个月的按月额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日额计算。

  7、事假工资

  员工经单位批准的事假,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期间事假超过三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8、其他假期工资

  员工年休假、休探亲假期、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工资发放

  1、公司用人民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日发放上季度的奖金,每年度的第月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2、如遇以下情况,公司可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为1个月: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公司一般通过银行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持个人申请的卡领取薪资。员工须于每月日前将个人准确的卡号书面呈交部。由于员工延误或错误提供卡号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含公司同事)有关薪资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惩处。

  八、工资的扣除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政席规定或法定的授权委托,下列费用可由公司在工资计算和支付时代扣。

  1、政府规定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受职工本人委托缴纳的其他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

薪酬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五部分构成。

  (一)岗位工资、津补贴属于标准工资部分,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属于浮动工资部分。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即期收入,中长期激励属于长期收入。

  (二)岗位工资是与员工岗位责任相适应的岗位报酬,在岗享受,换岗调整,离岗取消。

  绩效工资(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集团公司经营业绩相适应的绩效报酬。

  津补贴是对特殊岗位工作员工给予的津补贴。

  中长期激励是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股权激励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应当科学合理的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条 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 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一)集团公司出具书面加班通知的;

  (二)员工主动加班,事后得到集团公司书面认可的;

  (三)员工提出书面加班申请,集团公司批准的。

  第六条 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原则

  (一)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加班,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代替。

  (二)休息日(周六与周日)加班,可按同等时间补休,补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休结束;未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加班工资基数按照标准工资计算,标准工资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工资管理规定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执行日薪月结制,月制度工作时间20.83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为计算加班费的依据),员工出勤按实际天数统计(包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第九条 员工当月的工资依据上月的考勤结算。

  第十条 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第十一条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其工资应当在办理完工作交接同时支付。

  第十二条 工资支付时间

  员工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并向员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 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按规定核定、结算,银行代发,特殊情况下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十四条 工资中扣除的费用项目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三)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四)缺勤扣发工资;

  (五)其他法律规定或集团公司规定的扣除项目。

  第五章 各种假别的工资扣减标准

  第十五条 凡涉及扣发工资的,以标准工资为基数扣发。

  第十六条 旷工、事假

  旷工一日,扣发一日工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七条 病假

  (一)病假1个月以内及满1个月后进入医疗期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二)医疗期满在等待处理结果之前,参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八条 工伤

  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第十九条 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一条 产假、节育假

  (一)女员工休产假、男员工休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二)节育假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该员工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十四条 其他扣发工资的情况

  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给集团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损害集团公司荣誉的,集团公司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向集团公司缴纳的赔偿、补偿等费用。

  第六章 工资总额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总额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制定和运行本公司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分、子公司每年底将当年的'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和下年度的工资总额预算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年度工资预算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 分、子公司要认真填报《劳动工资月报表》,准确、及时地反映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 分、子公司要积极配合填写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工资情况调查表等,以便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七章 工资保密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度,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是公司级的保密内容。

  第三十一条 了解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的人员是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视为失职或不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有执行工资保密制度的义务,有不打听他人工资、不扩散工资保密内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责任。故意窃获保密内容并向他人扩散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 员工查询自己的工资,凭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先到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查询是否属于登记、核算或发放错误;发放没有错误仍有疑问的,再到人力资源部查询工资标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劳动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分子公司、改制单位可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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