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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企业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企业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力,达到人与事最佳配置,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慎重地进行人事调整。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有在职员工的升、降、调、辞、退等活动。

  二、升职、降职

  第四条 晋升。员工因工作绩效优异,有领导才能、管理能力,由较低的职位上升到较高的职位。

  第五条 晋升种类:

  1、 中、高级职位的晋升;

  2、 职位轮换的晋升。为打破晋升只是垂直式的,鼓励员工横向调动,即轮换工晋升,使晋升者得到全面的发展,避免员工在同一职位太久而失去活力与创造力;

  3、 职称变更的晋升;

  4、 内部招聘的晋升。

  第六条 降职。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小的职位,其薪酬、权利、责任、机会相应降低。

  第七条 升降的依据:

  1、 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

  2、 相关资历和经验;

  3、 工作表现和品行;

  4、 适用性和潜力;

  5、 公司要求的其他必备条件。

  第八条 升降审批

  1、 一般管理人员(主管以下)的晋升和降职,均须有所在部门经理提名,撰写职务变动申请,同时备齐相关资料,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确定最后结果,并正式发文通知。

  2、 部门经理的晋升和降职,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正式发文通知。

  第九条 必备材料包括:

  1、 员工绩效考核情况;

  2、 员工培训及培训考核结果;

  3、 拟调整职位的任职资格;

  4、 其他材料。

  三、调动、借调

  第十条 调动。公司部门之间平行调动,薪酬做相应的调整。

  第十一条 借调。因公司需要,员工在公司部门间的异动,人事薪酬关系不发生转移。

  第十二条 审批。员工调动、借调须由申请人撰写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上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辞职

  第十三条 辞职。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任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调整活动。

  第十四条 审批。员工辞职之前,须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其直接上级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董事长及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辞职违规。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辞退

  第十六条 辞退。大厦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十七条 辞退依据。大厦辞退员工须依据劳动法规和大厦有关规定进行,必须经董事长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人力资源部门执行。

  第十八条 辞退审批

  1、 一般管理人员(主管以下)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建议,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董事长及总经理审批;

  2、 部门经理的辞退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报董事长及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补偿金。无过失辞退员工,员工享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以国家劳动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交接

  1、 职务变动的员工接到通知后,办理移交手续,于一周内完成工作交接。

  2、 员工辞职后,经与其直接上级协商,确定离职期限,并在离职前,做好工作交接。

  3、 被辞退员工应以工作为重,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交接者,公司有权采取处罚措施。

  六、退休

  第二十一条 退休。凡符合国家退休规定的员工,按国家规定或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二条 返聘。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可以执行返聘政策,但返聘年限最多不超过3年(含3年),并需上报大厦董事长及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 审计。大厦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异动时,大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离职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七、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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