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制度(必备)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班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规范各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归入办公室存档登记。
四、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五、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20元/天(半天为10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六、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晚上加班时间超过两小时按一天计,两小时以内按半天
计。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七、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八、校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茶楼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茶楼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茶楼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茶楼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1.1. 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1.2. 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1.3. 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1.4. 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1.5. 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2.1. 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2. 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2.3. 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2.4.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5. 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 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2.6. 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2.7. 《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8. 《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加班确认
3.1. 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3.2. 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加班结算
4.1. 加班工资结算
4.1.1. 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4.1.2. 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4.1.3.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1.4. 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4.1.5.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五、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医院加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医疗服务质量:通过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2. 关注员工健康:防止过度疲劳,降低职业风险,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3. 规范管理:减少无序加班,增强组织纪律性,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4. 法律合规:符合劳动法规,保护员工权益,避免法律纠纷。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支配的休息时间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方案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掌握。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支配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间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平常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支配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根据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头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间如未准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状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状况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七、附则
1、《加班申报单》作为附件,与本制度协作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帮助执行。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在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做好与施工单位的联系,特制定本值班、加班制度。
1、逢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办公室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天一人,时间与工作日一致,值班表由综合协调组编制,如有个别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3、除工作时间外,因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工作组负责人安排加班时间与人员。
4、加班人员应填写加班单,由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协调组汇总。调休的`应在调休日的当月由各部门统一交综合协调组核销。
5、值班、加班过程中,确实需要外出,应向领导说明,经同意后方可。
附:《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职责(工程现场)
一、值班人员应做好与某某人民大会堂和施工单位的联系,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我方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汇报。
二、在施工期间,值班人员应协助施工单位注意施工安全,防止意外。
三、发现紧急情况时应视危险程度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如切断各种火源、电源,召集抢救人员等。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消防设备是否短少或损坏,对各类消防器材及时维护、保养,要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方便。
五、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办公室或施工现场。
六、做好值班记录,将值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提出整改意见,记载在值班记录本中。
七、严格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娱乐。
八、按时上岗到职,及时做好交接班,不准擅离职守,确保安全
1、加班申请
案例中的加班是因为订单任务未完成,属于我们分析的计划性加班,计划性加班就可以提前申请。为了防止员工混加班费,只能完善制度,加班需提前写加班申请,部门主管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同意才能算加班,没有写申请的,一律不算加班。
2、检查加班情况
为了防止部门主管和手下员工一起混加班时间,人资部门要做好加班的检查情况,一旦发现空有加班之名未有加班之实的,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以儆效尤。
3、日常工作中如何从根本上控制加班?
1、综合工时制
像这种生产型企业,订单多的时候加班多,订单少的时候很闲,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制度,具体的我曾经写过一篇打卡,大家可以移步去看看。
2、优化工作流程
案例中出现物料未备好,生产工人已经开始加班,却无所事事的混时间,明显是企业的工作流程出现问题。企业要做的就是优化工作流程,检查各部门的配合程度,精细化生产。具体优化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恕我不能提出详细建议。
3、绩效考核
是不是狠奇怪,加班怎么跟绩效考核扯伤关系了?很多时候员工为了混加班费故意拖延工作,上班的时间不完成工作,非要等到加班的时候才做,所以企业要避免加班,要从绩效考核入手,如果平时工作完成不好,故意拖延,达不到公司的绩效要求,那么下班时间自己要补上工作进度,不予算加班。
4、加强管理人员的管控
在原来的`计划中,加班员工是重点监控对象,加班内容需要上级批准,加班时长也要受到监督。其实,监控的重点恰恰应当落在管理人员身上,因为他们手中握有对员工加班申请进行批准的权力,只有加强对他们的监控,设立批准申请的标准,才能保证加班的必要性和公平性。
1、总则
为合理调配工作任务,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加班管理程序、标准,完善和加强非正常考勤管理,以
便核发工资、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3、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日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4、加班申报
(1)标准工作制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因节假日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3)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4)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5、换休规定
(1)由部门合理安排加班及换休,保证员工有适度的休息时间。部门未安排换休的,员工不可强行要求换休而离岗,否则按旷工计。
(2)部门安排换休的,员工可先填《请假单》,按照正规请假程序得到批准后,在本部门考勤员处注明。人力资源部凭《请假单》将预换休的《加班单》调出,相互对冲。
(3)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延至季度内补休,人力资源部预留相应的加班单暂缓发放。若季度内员工未能将加班时间换休的,年底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折算成现金发放。
6、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单》。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4)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5)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6)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7)计件制工时超额完成的奖励工时属考核奖金发放内容。(8)不符合本制度及附件中核算细则所述要求的。
(9)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
7、加班纪律:
(1)加班时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除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外,同样按照《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2)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
(3)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扣20—50元/次。(4)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罚款20—50元。
8、附则
(1)《员工加班规定、核算细则》作为附件1,与本制度配合使用。(2)《考勤管理流程-加班流程》作为附件2,与本制度配合使用。(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附件1:
《加班申请流程》
加班调休制度管理制度
加班调休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加班管理,避免工资争议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应该休息的时间工作。
实践中,几乎每个用人单位都会安排员工加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也往往会接受单位的加班安排,甚至出于种种原因主动自愿地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双方对加班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导致加班争议成了劳动争议中最常见的类型。
对单位来说,只有未雨绸缪,事前建立规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潜在的加班工资争议风险。
明确工时制度
我们国家的工时制度可以分为三类: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其中,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有三项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
2、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3、每周至少休息1天。
关于加班工资支付有三项标准:
1、平时加班1.5倍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倍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资。
可见,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限制比较严格,而且企业负担的经济成本较大。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再以加班计算。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⑵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基地苗木养护,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⑷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1)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给予值班补助和餐补,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
(2)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如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3、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生产部、研发部、基地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
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或倒休。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1)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策划、工程部门员工;司机、食堂、保洁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2)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3)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文件内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四)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5天(含5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公司不提倡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加班的,可优先按倒休计算。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5天(含5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五)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四、附件
《加班申请单》[page]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 部门: | 职务: | 编号: | ||
加班时间 加班类别 | 年 月 日 时 ---- 年 月 日 时 共计: 天 小时 □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 □延时加班 | ||||
加班原因: | |||||
部门经理 审 批 | ( )准 □补贴 □调休 ( )不准 签字: | ||||
加班完成成果: | |||||
部门经理确认: 行政部经理签字: 总经理签字: | 人事审核及处理: 签字: |
备注:1此申请单为员工加班前进行填写及审批。
2加班后请将此表交部门经理签字后送到人力行政部。
3人力行政部依此表核算员工加班补贴或调休天数。
4此表最终为行政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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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班
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因生产或工作需求部门负责人可适当安排相关人员加班以便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员工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才有效,部门每月将《加班申请单》报综合部汇总。(员工保留《加班申请单》存根,以便后期调休或算加班工资之用)。有指纹考勤机的部门的加班记录应与考勤机上的记录相符合,如有出入按指纹考勤机的记录为准。
(2)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记时起点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的依据。(加班补贴或调休见以下调休制度)
(3)各部门在员工加班后,应尽量安排员工调休,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调休应在一年内使用完毕。由于工作关系,无法安排调休的,综合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计发员工的加班工资。如因当天请假影响工作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2、 调休
(1)除员工经公司认定的.加班工时可作为调休使用以外,员工因工作关系,当月应休未休的工时可根据具体加班工时进行调休(所有调休在每年12月31日时清零),另是否可累计调休应视部门工作情况而定。
(2)若当月无加班工时(且又无预留的加班工时)的情况下,如要请假可用带薪年休假或事假,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调休。调休事先填写《调休申请单》并由部门经理的批准后,每月报综合部。
(3)重大节假日前后若无特殊情况不可进行调休和请假(特殊情况包括结婚、亲人去世),另省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安排调休或请假。
车间加班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它:
1. 维护生产秩序:通过规范加班,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避免因过度加班导致的生产混乱。
2. 保障员工权益:防止员工被无端剥削,确保其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3. 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安排加班,避免无效工作时间,提升整体生产效率。
4. 遵守法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5. 关注员工健康:预防过劳,减少因健康问题导致的生产力下降。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
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70%*1.5*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
加班调休。
9.
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一、为统一公司请销调休假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批程序:
(1)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三天(突发情事例外)书面提呈《请假单》申请,交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核签;
(3)主管领导核准
三、审批权限:假期二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五天(含)以内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领导请假,应由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四、员工办妥手续后,将《请假单》副联报行政部备案。
五、假满回公司,通报行政部销假。
六、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应休假尚未休假,可申请遗作集中补休。加班员工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由主管核准,部门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符合《劳动法》规定,方能加班。
七、各类休假标准(见附件)
八、假期计算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请假连续在5天(含)以下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5天以上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九、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十、事先确实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迅速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十一、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xx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xx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xx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xx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xx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xx小时,超过xx小时按xx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xx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xx、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xx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xx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xx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xx延时加点工时xxxx倍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xx公休加班工时xxxx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xx法定加班工时xxxx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xx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xx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xx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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