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5篇(热门)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9:00到12:30,下午14:00时到19:00。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xxxx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xxxx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xxxx次以上(含xxxx次)或缺勤、旷工x次以上(含x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条公司考勤使用OA在线打卡,所有员工均需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5时30分,每周实行双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节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月度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条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在《未打卡证明》(须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写)上核准签注外,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员工办理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如果时间超过1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超过3小时者,按全天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办事,不能及时打卡者,应先电回公司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时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事因、地点。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九条上班时间开始后迟到5分钟内打卡者,扣除10元;迟到超过5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翻倍扣除,起始为1元(第6分钟,10+1元;第7分钟,10+2元;第8分钟,10+4元;第9分钟,10+8元,第10分钟,10+16元,以此类推),迟到1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提前1小时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条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以内不扣工资,无全勤奖,迟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将约谈该员工。一个季度累积迟到超过10天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须于员工转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类假期的具体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半天
清明节:1天
五一劳动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春节:天
(二)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且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病休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员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发烧、胃炎等,请半天以内的病假时,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关病历和病休证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过1次。
2、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根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3、请假手续:突发疾病的员工,须在当日内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补办病假手续并附病历及病假证明;员工因身体不适可请假半天就诊,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无法提供病历及病假证明的,须按事假处理。公司对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或单据有疑问的,有调查核实的权利,如调查结果与提供的证明不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取消病假资格,给予成长,甚至予在解除劳动合同。
4、薪资待遇:病假、医疗期内按50%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三)婚假
入职以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龄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四)产(检)假、陪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六个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产检假;产前一个月每半天产检假。假期申请需提供保健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日。
男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享有3天陪产假,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增加7天,共10天陪产假。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五)丧假
亲属过世,员工可获3天丧假。亲属是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填写《丧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但不需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六)事假
1、员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发事情,可以请事假,事假理由必须充分。
2、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3天以上,需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需办理销假手续。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上班后1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证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事假期间,工资、补贴一律扣除。
第十二条员工请、销假核准权限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人员请假之前必须指定本人请假期间工作交接人,否则不给予批假。
2、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叙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由该部门负责人斟酌情形不准假或缩短假期。如果捏造请假理由蒙骗主管准假,经查明属实者做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人或电话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员工请假前,应先填写相关表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员工本人或授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请假超过3天(不含3天)的员工休假结束后,需填写《员工销假申请单》,报所属部门和人力资源中心签批。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请假3日以内(含3日),副经理级以下(含副经理级)员工,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需报部门总监审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副总经理和部门总监请假的,一律由执行总裁批准。
5、请假3日以上,无论级别,在部门总监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均需报至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员工需填写《员工销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再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制度篇3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
(7)妇女节: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条病假待遇:
1、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
2、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3、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4、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5、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6、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
第十五条事假待遇:
1、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
2、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
3、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
4、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管中心值班人员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公司领导及部门正副职为不定时工时制。
二、考勤管理
各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员工上月员工出勒情况以《员工考勤表》的形式,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人事岗。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及销假手续
a)员工请假应自行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应根据假期期限和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但因特殊原因确不能自行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委托他人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或事后申明原因补办手续;
b)员工请假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不论何种假别,均需填写《员工请假单》,相关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员工销假,须持员工请假单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其他员工休假,休假不超过三天由所在部门正职批准;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或连续超过三天,另需分管领导审批;
四、假期期限、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公假及法定节假日
a)公假期限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实际需要核给;
b)岗位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二)带薪年休假
1、期限及待遇
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五年为七天;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为十天;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为十四天。考虑公司实际,员工的年休假可在一年内一次休完,也可分二次休。
休假期内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a)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当年不休年休假;
b)年度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当年不休年休假;本年度已休年休假后,累计旷工超过以上天数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c)员工病、事假本年累计超过三个月、工伤休假超过半年,当年不享受带薪休假。如在休假后,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d)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当年不享受带薪休假。如跨年度,则取消时间较长的当年的年休假权利;
e)被公安机关拘留、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本年度己休完年休假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权利。
(三)婚假
a)婚假期限:正常为三天(不包括核给的路程时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三年(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者,奖励始假十五天。配偶在异地工作,去对方工作地结婚的,持对方工作单位证明,可另按实际需要核给路程时间。再婚者不再享受奖励婚假,但可核给路程时间;
b)工资及相关待遇:正常婚假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奖励婚假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奖励婚假在五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
c)婚假应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6月30日前一次休完,逾期不休的假期自动取消;少休的,不再安排补休。
(四)丧假
a)丧假期限为三天(不包括核给的路程时间)。异地办理丧事,另按实际需要核给路程时间。员工在探亲假或婚假期间,直系亲属亡故时,按规定另给丧假;
b)待遇: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五)产假
1产假期限
a)正常生育给假九十天,含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产前假和七十五天的产后假。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
b)己婚二十四周岁以上女员工生育第一胎时,另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即135天;
c)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给假二十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给假三十天;满四个月不满六个月给假四十五天;满六个月以上给假九十天;
d)女员工在病假期间生育,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另给产假。病假六个月以内的核给产假,产后继续休病假的其产前产后合并计算。
2产假期间待遇
a)女职工产假期间由支付工资改为发放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女职工生育前岗位工资金额预付生育津贴,待医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公司后,扣除预发的岗位工资,剩余部分由公司支付给本人;
b)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分娩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当地社保相关办法实行定额补贴;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生育后按规定领取定额生育医疗补贴。生育期间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护理假
a)配偶分娩期间,男员工可给予三天护理假;如果双方系晚婚晚育的,男员工可给予七天的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b)男员工护理假期间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护理假在五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
(七)哺乳假
a)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b)哺乳时间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八)病假
1、医疗期期限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c)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病假期间待遇
a)因病休假六个月以内,月累计病假不超过20天的,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绩效的1/21.75计算;
b)月累计病假20天以上的,在公司连续工龄不满五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现行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百分之七十;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为百分之八十;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为百分之九十;满二十年以上者,为百分之百;
c)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核发病假工资。
3复工规定
医疗期结束后,须提出复工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复工。员工连续病休三个月及以上,要求恢复工作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试岗三个月。试岗期间旧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继续休养,其试岗前后的病假连续计算。试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5.3.7.2条款所述工资标准执行。医疗期满仍无法工作,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事假
1事假待遇
员工休事假扣减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绩效考核结果核算)。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薪资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
2不扣发工资的事假
a)员工本人参加劳动合同鉴证工作(0.5天);
b)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员工请事假。或者经领导确认的与本人关系紧密的亲属、朋友亡故,员工本人请事假的(2天):
c)员工参加婚检(1天);
d)新入职员工办理相关档案转存手续(1天);
e)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考试(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f)经公司领导确认的其它情形。
(十)工伤假
1工伤假的管理
员工因工受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2待遇
a)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b)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辅助器具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复工规定
工伤假结束后,须提出复工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复工。员工连续休假三个月及以上,要求恢复工作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试岗三个月。试岗期间旧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继续休养,其试岗前后的工伤假连续计算。试岗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执行。继续修养后仍无法工作,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探亲假
1探亲假期限
a)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两年休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
b)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c)已婚员工探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限一方),时间为三十天(下半年结婚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
d)员工已离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视作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两年休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
e)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f)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
2探亲假待遇
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但扣减绩效工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当月依考核成绩核发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扣完当月绩效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类推。员工个人主动申请探亲假在十天以内的,公司不再扣减绩效工资,根据当月考核成绩核发。
五、违纪处理
1、迟到
员工于正式上班时间至上班时间后半小时之内到岗工作,即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减绩效工资20元。
2、早退
员工于下班时间半小时内,非为公司业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罚20元。
3、旷工
(1)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准假期满未按时上班的。
(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的。
(4)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或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视为旷工一天。
(5)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等造成的休息。
每旷工1天的,扣减标准不论大小月,每天按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1/21.75计算,另外对旷工员工进行如下惩罚:
(1)当月累计旷工少于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30%;
(2)当月累计旷工4—7天,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50%;
(3)当月累计旷工8—15天,扣减当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100%;
(4)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加班
(一)加班的申请及审批
a)员工加班应遵循“提前申请”的原则。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员工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
申请加班应“一事一议”。当日需要加班的,应在当日下班一小时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前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补交申请。
b)员工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c)员工每月加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6小时。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体系如下:底薪提成奖金―罚款=工资.
2、新进员工(助理人员)的起始工资标准规定如下:
2.1新进人员公司统一收取学习保证金300元(可先交100元,其余的从工资中扣除)。
2.2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第一个月底薪为1000元,没有提成及奖金;同时扣除1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如会洗发及按摩了,底薪为7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剩余的保证金。会染发(上大牌)了底薪一样为700加洗护提成和大发提成。
2.3只会洗法,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第一个月为底薪7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2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会染发了为底薪700元加提成。
2.4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入人员工资为本制度第1条所规定的内容(其中底薪为700元加1500元保底)。
2.5助理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底薪增长为800元,助理工作三年以上底薪为900元。
3、助理人员提成规定如下:
3.1外卖(向外销售产品):扣除产品成本后按30%提成。
3.2小头(单剪、单洗、单吹):实习发型师按20%提成。有3年工作经验的按2.5提成。
3.3大头(烫、染、营养、离子):(见员工薪资规定
4、上岗制度:
4.1没有经验和基础的.新进人员,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不上牌)。
4.2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前三天不上岗(下牌),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
4.3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入人员,前三天大小牌都不上(只有底薪),天天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一小时。
4.4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300元。
4.5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入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700加洗护提成。
4.6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进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准染发只能洗发(下大牌),工资为底薪700元加提成。
5、本公司老员工(助理)按第1条执行,其中底薪为700元加提成加1500保底。
6、助理人员不准预支下半月工资。
7、新入人员在工作中不合格或自动辞职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应间隔30分钟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旷工1日论。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三日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送于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填写说明单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计算。员工打卡时应确认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当未记录的,视为忘记打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当月考核系数下降0.01。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⑤员工跟班、加班或上连班的按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打卡,中途吃饭时间在半小时内不需打卡。如发现中途(下班)离开不打卡或故意延长加班时间的,视情节严重处罚50-200元。
4、违纪界定
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和睡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或早退的,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计增加,下月重新开始计算。
2、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批假权限
员工休假(含补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规定和相关请假制度执行。
1、中层管理人员:3天内(含3天)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一般人员:3天内(含3天):部门领导批准; 4~9天:部门领导审批→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10天及以上:部门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个人申请→部门审批→办公室批准。
4、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向部门领导报备,并在办完事回公司后报告。
5、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需电话请示,并在销假后第一时间补办书面手续。
五、监督管理
1、车间生产一线(按产量考核)人员上下班按实际时间打卡,由各车间(部门)考核。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
2、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公司高管等属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如在公司期间应按时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制度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打卡的现场监督和考勤记录的定时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记录中的异常情况反馈至各部门,由部门领导调查缺勤的实际情况,并书面说明后随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和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项目部驻地外聘、临时施工人员。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基地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为午餐休息时间。夏季、冬季调整工作时间时,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项目驻地施工人员作息时间视工程进度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基的满勤为当月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数,按照22天/月计算;工程部人员按照自然月的天数计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上午9点至9点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两次。
项目部、库房等地没有安装考勤机的,由考勤员统一填写员工考勤表,主管领导签章后每月末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基地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打卡异常记录表上填写原因,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各部门和项目部应于每月的2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汇总。
第八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比规定时间晚上班,视为迟到;比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下班,视为早退;
2、旷工: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申请批准,擅自不上班的;
2)未经申请批准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1小时,6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4)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吵架、打架、嬉闹致伤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视为旷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时间计算天数。
5)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6)脱岗时间界定:无正当理由的,没有履行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离开公司办私事超过30分钟者,视为脱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条节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5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
因公出差人员。
因故请假的人员。
临时事务、事后填写《特殊原因迟到、旷工登记表》,经各部门主管签字核准,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9:00―下午18:00,大小周。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指纹打卡时间要求为早9:00前(上班前)和晚18:00后(下班后)。
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特殊原因迟到、旷工登记表》上登记(由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面的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核实后上报人事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人事部备查。
员工出勤情况第月底由人事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员工早上9:00以后打指纹卡,罚款30元作为团队基金,迟到2个小时按旷工处理。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xx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员工办公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精选篇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日常考勤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报批程序:
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假期计算及待遇:
事假
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病假
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年假
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加班的规定:
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
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300%
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1.本公司均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2.上下班时间:7: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员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补休一天,计件人员无补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请假或旷工,计件人员若因工事抽调通宵加班者按时间计算。凡通宵工作人员均有10元宵夜补助;
5.到上班时间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罚1元;
6.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
7.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而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每分钟扣罚1元;
8.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不足一小时按旷工一小时计算,超过两小时而不足半天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均以三倍扣减相应工资;
9.因生产需要加班时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18:00至实际情况,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加班者按旷工论处,旷工计算方式按考勤制度第8条;
10.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除外);
11.本公司员工均应亲自打卡。若有替代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各记警告一次(警告罚款30元/次);
12.对故意涂改、损坏、伪造工卡者,均记小过一次(小过罚款50元/次);
13.上下班时均按规定的时间打卡,不得打连卡,违者记警告一次(警告罚款30元/次);
14.下班人员应听到铃声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卡,违者警告一次(警告罚款30元/次);
15.员工一下班忘记打卡者,最迟不能超过第二日需持本部门签批的签卡证明单到行政部签卡,签卡一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50%,签卡两次者扣除当月当月全勤奖100%,签卡三次者记警告一次(公差签卡除外);
16.迟到、早退不论时间长短都要打卡,此条款由保安负责监督执行,若有拒绝打卡者以旷工论处,监督不严者给予警告处罚;
17.因公出差应事先出具直属主管的出差证明交从事部备案方可,因特殊情况事先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回公司后不超过次日,凭签卡单办理签卡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8.若本月的全勤奖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忘记打卡需扣除的金额应在当月的'薪资中扣除。
19.打卡时间:
1)早上上班打卡:7:30一8:00
2)中午下班打卡:11:30一12:00
3)下午上班打卡:13:00一13:30
4)下午下班打卡:17:30一18:00
5)晚上加班打卡:17:30一18:00
晚上加班的的下班时间根据实际下班时间打卡为准;
20.公司的签卡事务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其他人员签卡将视为无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罚;
21.计时人员(月薪资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资,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半的薪资(均以三倍扣除计算方式),计件人员旷工一天,按当月平均工资三天扣除,以此类推;
22.如发现在签证考勤当中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将对当事双给予警告处罚。
一、总 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三、工作制
1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五、考勤办法
1、 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 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 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 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 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办事。
(6) 调休。
六、考勤统计及评价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七、附 则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公司每天综合办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全勤奖。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
5、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科长核准。
2、4-6天由经理(主任)核准。
3、7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元宝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整。
下午:自14时至17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
第四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五条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六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员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八条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九条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部门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的1%,充为福利金。
第十条员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一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4.伪造出勤卡者;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X天以内的(含X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X天以内的(含X天),由副总经理批准;X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X分钟至X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X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X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X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X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X次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发当月X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X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X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X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以上,X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X天以上者(含X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X天处理;当月累计X次的,按旷工X天处理;当月累计X次的`,按旷工X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X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X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X元;
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X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X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范本),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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