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方案15篇(精)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招聘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星洋学校是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园区湖东吴淞江源,东临桑田岛国际科技园,西接园区体育公园。学校为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原“苏州工业园区凤凰小学”成建制并入星洋学校,凤凰小学机构撤消),主要负责园区湖东区域内所划定施教区的义务段九年制教育,由园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学校规模为小学12轨、中学12轨,共108班。
学校以“立德立人立天下”为校训,以“至融致远”为校风,以“为师为范”为教风,以“知行合一”为学风,以“让信任和激励成为我们共同而持久的行动”为理念,倾力打造精彩纷呈的魅力校园、秀美和谐的文化校园、融合创新的智慧校园,梦想成真的理想校园,努力让学习更快乐,让教育更幸福,让人生更精彩!在关爱与分享中共同学习、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百姓信赖的学校。
招聘需求: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职优秀骨干教师或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小学部:语文、英语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以及学科教学和团队合作能力;
3、在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类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应届优秀毕业生: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xx届毕业生,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硕士以上学历、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5、省名教师、省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称号获得者;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苏州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享受园区教育局的奖励政策。
应聘办法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务必写清联系电话)、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以及近期照片1张邮寄至苏州工业园区榭雨街18号唐老师收(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应聘学科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如有实习意向,请在醒目位置标注)。
因人手有限,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退还。
联系方式:xxxx
学校电话:xxx
学校网址:xxxx
为做好2xxx年度南淮十三中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的开展,现就2xxx年度我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在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和监督下,由教科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考核,确保招聘质量。
二、面试对象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面试。
三、面试的有关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xxx年8月26日上午,面试地点在南淮十三中教学楼。
2、面试通知的办理:2xxx年8月24日下午由教科处通知考生2xxx年8月26日上午7点30分携带身份证到南淮市十三中教学楼二楼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内容包括教案设计、说课、回答“考官问题”。面试满分为100分。教案设计、说课、回答“考官问题”的'分值权重为2:6:2。
5、面试使用的教材及课题范围:新课标试验教材高一上册,具体课题到时间抽签决定(教材和与教材中心审定的法定教学参考书自备)。
6、面试流程
(a)、面试人员的报到排序:2xxx年8月26日7点3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按照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南淮市十三中教学楼一楼大厅候考。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算作自动放弃),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课题到教学楼二楼第一个教室准备。
(b)、面试实施的方式。应聘人按照“说课”、提交“教案设计”、回答“考官问题”的顺序进行。
(c)、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教案设计”、 “说课”、回答“考官问题”所占权重比为2:6: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d)、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工作能力和在校表现的材料分和面试成绩按照3:7进行权重,累计得分即为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再按照招聘职位职数的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7、有关要求:面试过程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报考人员自觉遵守面试的时间要求;进入考场后,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不得携带除面试指定的教材以外的任何参考书籍。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将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在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和监督下,由教科处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考官按学科文理科的不同分别组建。具体安排如下注意8月24日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函〔2009〕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省要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里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是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根据需求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的管理等都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09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教师3371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10人,省级“特岗计划”1661人左右。平均初中和小学岗位按照1.6 ∶1左右比例设置。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范围在19个县(市、区),包括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县、靖宇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伊通县、长白县、前郭县;5个边境县(市、区):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3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
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范围在13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梅河口市、洮南市、东丰县。
全省共计3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5、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列入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6、有志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限申报省级特岗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统一组织。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城镇在编教师不参加考试考核、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市、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注意解决好城镇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落实各项补贴和相关待遇资金,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发动、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以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6月底前)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上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公开招聘(7月初—8月20日)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政策措施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相应待遇。
4、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7、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调配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符合条件的城镇在编教师被聘为特岗教师后,原有工资待遇、开支渠道不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支付特岗津贴。满3年聘期后,回原学校工作。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特岗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设立“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2009年第一批省级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工资性补助和城镇在编教师的特岗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各市(州)、设岗县(市、区)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实施细则,于7月25日前上报省“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一、xx
xx教育是一家多年从事教育信息咨询,课外辅导培训、学习社区建设的教育科技单位。中心提出的个性化教育理念为“非常教育,非凡人生”。秉承该理念,中心致力于研究先进教学方法,开发先进教学产品,提供先进教学服务,帮助个人和社会获得更多更好的教育和发展机会。
业务方面,我们要求教师们备课前遵循三个步骤: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要因人而宜。课上教学要突出,目标明确、内容准确;重点突出,教法得当;指导学法培养能力,练习充分,作业合理,注重落实,效果良好。
我校于xx年、xx年中高考成绩喜人,中考考入一中、耀华,高考考入南开、财经、中国政法、哈工大、天津师大等重点校的学生不计其数。
二、培训模式:
1、小六—高三年级 标准小班教学模式 2、小六—高三年级 1-1个性化辅导
三、招聘活动目的:
1、为已考取资格证的学员提供实景教学的条件,提高学员的授课能力,为今后走上教师岗位铺下基石。
2、为学员在工作中积累工作经验。
3、为企业、学校、学生搭建更广阔的交流平台以缓解目前大学生就业压力过大的问题。
4、增强xx教育教师团队力量,实现学生自身价值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
四、招聘教师职位:
1、初中部招聘教师岗位
年级
科目
课时
月薪
上课时间
初一
数学、英语、语文
2小时
2500
至
5000
周六日
初二
数学、英语、语文、物理
2小时
周六日
初三
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
2小时
周六日
注:每一节课上课时间都为两小时,课时费标准为2小时课时费。
2、高中部招聘教师岗位
年级
科目
课时
月薪
上课时间
高一
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
2小时
3000
至
6000
周六日
高二
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文综
2小时
周六日
高三
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文综
2小时
周六日
注:每一节课上课时间都为两小时,课时费标准为2小时课时费,
课时费发放方式为:每月15日发上一月课时费(特殊情况可以周结)。
五、任职要求:
1、星火培训学员。
2、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3、性格开朗有亲和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普通话标准,工作踏实,吃苦耐劳,善于与孩子和家长沟通。
5、应聘相关科目的知识功底扎实,善于总结、归纳,英语要求发音标准、口语流利。
六、提高教学技能相关培训:
1、针对星火培训学员,xx教育将提供授课过程中的全面培训(免费、自愿):
①天津市中小学教育大环境讲解、天津中高考考试方向剖析。
②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技巧、课堂驾驭能力相关培训。
③教学心态、教学责任心的培养、微格教学、样板课试讲。
④各年级各科知识体系重难点解析。
2、教师资格证辅助培训:
①普通话综合素质训练。
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讲解。
③教案标准化培训、解答报考相关疑问。
七、面试相关事项:
1、地点:xx区中山路井田大厦701xx教育(地铁3号线中山路站b出口,前行100米)
2、联系电话:1337xxxxxx 李老师
(前往学校面试前,请先电话联系,了解面试时间、面试内容,以便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聘期3年。20xx年,我省国家特岗教师指标3232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1470名,农村岗位1762名,安排在38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一)特岗教师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鼓励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特岗教师。
(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有机结合。特岗教师的安排要根据各地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校布局调整以及学段、学科等因素,科学配置,发挥实效。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初中和小学,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一所学校一般安排3人以上。
(四)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队伍素质有机结合。为逐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
(一)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二)特岗教师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2)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取得的书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非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上述学科的特设岗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特设岗位。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岗位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岗前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特岗具体工作按《河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办法》(附件2)执行。
四、特岗计划的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按人均年24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岗教师的工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岗前集中培训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工作前期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设岗县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24000元的,高出部分由设岗县政府承担。
五、特岗计划的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6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优秀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设岗县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于服务期满,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任的,设岗县要全部落实工作岗位, 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重新择业的,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在辖区内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按我省规定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今后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获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三年服务期内一年以上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特岗教师,也可选聘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六、特岗教师的聘后管理和服务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设岗县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岗教师在聘用期内,主要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岗学校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省教育厅将建立特岗教师信息库,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对设岗县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特岗教师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三)聘任期内,根据本人意愿,特岗教师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各设岗县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xx〕7号)精神,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xx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3700名,实施范围为:池州市石台县,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安庆市潜山市、望江县、太湖县、岳西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颍州区、颍泉区,宿松县等25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徽省20xx年“特岗计划”分县区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xx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公告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要求
1.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设岗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县(市、区),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开考比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并在岗位计划表中明确。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2.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设岗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4.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各设岗县(市、区)结合“国培计划”或采用其他有效方式对特岗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和指导。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5.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xx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要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招聘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发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2)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9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4月19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调减或取消,并于4月22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23日8:00-12: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4月23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6日8:00-5月8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5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xx年特岗教师报名表》(5月21日-24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xx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xx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28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工作方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6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设岗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6月8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征集志愿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含报名阶段调减、取消岗位),由省教育厅视情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并发布公告。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2),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样本)》(附件3)。对未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未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师资处赵淼,联系电话:0551-62xxxx80。电子邮箱:sfc@ahxxxxu.gov.cn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到我县中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四)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和xxxx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五)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其中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中学10名,农村小学9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及学历、年龄等条件见《宁都县xx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就业派谴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xxxx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明由办证所在县市教育局提供证明),于7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扎实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参加东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为我校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学历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东北师范大学的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20xx年11月25日,8:300至14:00在东北师范大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加试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学校持《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我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含试用期)。
六、优惠政策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新绛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新绛县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的人才到我县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8年的,在聘用期间,可免费租用政府投资建设人才公寓(2人一间)8年,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申请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8年。在我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金额10%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8年补助完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县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网签或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县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服务期内可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交通补助。
(五)资金补助。引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后,可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的资金补助;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享受每人每月20xx元的资金补助;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资金补助。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8年内发放完毕。
(六)职称评聘。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年起停止发放各类补助,并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补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
组长:史小凯
副组长:赵保乐胡新辉张菁郑怀亲
成员:薛俊明宁俊栗鹏飞
王明立宁惠兰张彦斌
八、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一经查实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市进人领导小组同意,南阳农业学校拟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岗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报考者须是20xx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具有二年(含二年)以上从事中职教育或本专业相关企业工作经历。
5.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⑤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年龄和工作年限截止至20xx年8月31日。
三、招聘专业、名额及资格条件
岗位 专业 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
教师(13人) 电子信息工程(限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1 3 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2周岁以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2 3
机电技术教育 03 2
机械类(限机械设计与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 04 2
汉语言文学 05 1
英语 06 1
体育学类(限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07 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来源:高校人才网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考生自20xx年9月7日至20xx年9月9日登陆南阳农业学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20xx年9月10日至9月11日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查看网上通知),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工作由南阳农业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南阳农业学校咨询电话:63393808。
2.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持网上打印好的《报名表》两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两张贴于报名表,另外两张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代码)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聘任证、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每人按规定交纳考务费。
3.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的,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急需紧缺专业招聘人数,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应聘者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南阳农业学校网站公布。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南阳农业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由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报考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电技术教育、机械类专业的考生,考时事政治和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时事政治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报考汉语言文学、英语、体育学类的考生,考时事政治、公共教育理论,时事政治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公共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内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在笔试报名时一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前。加分人员须经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核把关,并报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专业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南阳农业学校组织实施,面试由异地出题、异地考官,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面试采用试讲(含实际操作)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根据笔试考试和面试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名额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按政审不合格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工作由南阳农业学校组织实施,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七、聘用审批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填写《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凡涉及与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九、组织领导为积极稳妥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南阳农业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日常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xxx学校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根据县一高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中公开招聘39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3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3人,足球2人],充实到教师队伍。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的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择优招聘的原则。
4、专业需要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㈠招聘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纳入我省一本招生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我省指定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院校需211综合大学毕业生。
㈡招聘条件:
1、本科毕业:一本以上(含一本)师范类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211综合大学本专业毕业生。(本省限河南大学、河南师大、郑州大学)
2、研究生:第一学历为二本以上学历,且本科与硕士期间所修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研究方向与学科教学相关。
3、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㈢资历要求
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往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我县在编教师和未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不予招录。
三、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上蔡县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监督下,由县教体局、学校具体实施。
四、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公告
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师资需求情况确定所招专业及其名额,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用人学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㈡、资格审查与信息采集
1、时间:20xx年4月21日—4月22日下午5点以前
2、地点:上蔡一高点津楼四楼会议室。
3、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交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综合性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③现场采集指纹、图像信息。
4、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4月22日下午6:00到上蔡一高点津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㈢、笔试
笔试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和教育心理基础理论(分值3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占笔试成绩2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折合为100分,则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占80%)+教育心理基础理论成绩(占20%)
笔试时间:20xx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待定
要求:①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②进场前指纹验证通过后方可入考。
成绩公布:4月23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张榜公布成绩。
㈣、面试
由县监察局牵头,人社局、编办、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①竞聘感言(2分钟);②说课(15分钟):说课内容从20xx—20xx学年高中一年级必修1、必修2教材中抽签确定。
按学科组成若干组面试评委会,每组评委会由5名专家、学者组成。5个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每组评委会另安排监督员、统分员各1名。
面试评委和考生的面试顺序考前分学科抽签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4月24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4月24日上午7:3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乘车前往面试地点
面试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成绩公布:4月24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㈤、考核、体检
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监察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办《20xx 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县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我县计划招聘小学英语教师3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靖西县20xx年特设岗位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
1、证件审核。应聘人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科生还须提交师范类的有关证明;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除了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还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还应提交各种获奖证书或其它个人求职推荐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相片2张。各种证件审核验证后退回原件。
3、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17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地点:靖西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6231510)。
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组织试教
(1)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制办等部门组织英语科评委和应聘人员进行试教。
(2)试教时间:20xx年7月18日。
(3)试教地点:靖西县实验小学。
(4)试教内容:现行小学英语第五册教材内容。
(5)试教形式:试讲一节课的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试教当天,由评委宣布试教课题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备课、写教案60分钟。交教案后,按抽签顺序进行试教。
(6)试教赋分100分。
(三)体检(具体时间另定)。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如有淘汰依次递补体检。
(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试教、体检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于20xx年 7 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县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组织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20xx年8月20日—30日;培训地点:县教育培训中心。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县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xx年8月30日
靖西县教育局
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xx〕14号)的要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松山区教育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招聘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2人(详见《20xx年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公共基础课教师具有高中,且与招聘岗位一致;实训指导教师需在聘期一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其他条件详见《20xx年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生(20xx年9月1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松山区政府网、松山区职教中心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条件、招聘计划。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2日—9月24日18:00止。9月25日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方式:由于疫情原因,全程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
(2)《20xx年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扫描件(粘贴近期蓝底1.5寸免冠照片);
(3)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本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压缩包形式提交到邮箱: @qq.com;
(4)资格审核合格者,招聘小组于9月25日17:00前电话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在此期间的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电子版材料与原件不一致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招聘小组于9月25日17:00前电话告知考核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考核时携带“提交材料”原件。
2、考核内容
(1)公共基础课教师
试讲(100分):讲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讲授同一内容,具体内容在备课前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
试讲过程中不能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①技能实操(100分):应聘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在指定设备上完成技能操作考题,同一报考岗位在同一天技能实操或试讲内容相同,技能实操时间为120分钟。
②试讲(100分):讲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讲授同一内容,具体内容在备课前抽签确定,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
技能实操及试讲过程中不能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③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实操×70%+试讲×30%。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公共基础课教师以试讲成绩排序,实训指导教师以实操成绩排序,试讲和实操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所有学科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现场领取体检表和考察征求意见表(含公函)。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同工同酬教师聘用期满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聘,合格者视岗位需要双方协商续聘事宜。
同工同酬教师参照同类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代课教师按松山区教育局核定的临时代课教师工资2500元/月兑现工资。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按赤峰市现行《防控政策》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因素出现空缺岗位,可以按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xx;监督举报电话:xx。
本方案由赤峰市松山区职教中心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吸引省内外高层次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我市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面向全国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48名,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对象
1、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xx、20xx、20xx届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xx、20xx、20xx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6月至20xx年6月期间出生),对年龄、学历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三、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20xx年漳州市赴省外专项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xx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xx年7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xx年7月10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其它条件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单位代码+岗位代码)+姓名。报考者要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相关材料,确保网络报名成功。采用网络报名的报考者报名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00至6月24日下午5:30,并于6月27日上午参加招聘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请报考者于6月27日上午9:00—下午5:30到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和复审相关资料。招聘地址武汉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6—2XXXX62。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下: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xx年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发现报考多个职位的考生,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此次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xx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六、考试方式
1、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2、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并由报考人员与招聘学校当场签定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仅面试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面试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
1、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九、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聘用核准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招引人才符合《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的通知》(漳委发〔20xx〕7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说明
1、已经在编的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已签约的对象解除就业协议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我校自20xx年3月6日面向全国发布招聘优秀教师启事以来,反应热烈,共收到全国各地教师投来应聘报名简历1800份。根据我校教师招聘计划,现定于20xx年5月10、11日进行应聘教师考试(z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考试另行安排)。为保证考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xx年5月10日(笔试)
20xx年5月11日(面试)
考试地点:z市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德政楼二楼会议室(笔试)
z市第一中学1号教学楼(面试)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xx年5月9日(周五)
报到地点:学校招生办(z市体育中心一楼)
报到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办理准考证
三、考试对象
4月30日前报名的教师(含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z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通用技术、计算机、体育、美术、音舞类教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应聘教师均需参加我校招聘岗位学科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5月11日的面试考核名单。
(二)面试
1、面试以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
2、小学、初中、高中面试说课内容于面试前随机抽取(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3、面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
五、考试科目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我校招聘考试食宿自理(我校网站提供考场周边酒店联系方式);
2、应聘人员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
3、应聘人员进入试室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七、试室安排
笔试、面试试室安排表在5月9日应聘教师报到时发放。
八、确定签约人员
我校董事会根据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签约对象。签约人员须于十天内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证明(可邮寄,统一顺丰快递,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当自行放弃录用处理)。
九、组织机构及分工(略)
十、具体日程工作安排(略)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明溪县委编办审核批准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11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明溪一中2名、职业中学3名、明溪二中1名、城关中学2名、第二实验小学1名、沙溪学校1名、第一幼儿园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在1992年6月至20xx年6月期间出生);
5.往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18日,20xx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截止20xx年9月30日。所有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xx年明溪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含体检、协审等)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一招聘岗位若涉及不同用人单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自行公开选择确定岗位。组织考察在20xx年6月-8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18日(星期日) 9:00-11:30
地点:三明学院北区钢构篮球场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经组织考察(含体检、协审等)合格,且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享受明溪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xx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应聘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XX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取得双学历(位)的应聘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应聘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明溪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3.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必须在我县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提出解聘申请。
附件:
1.《明溪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2.20xx年明溪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
缺急需专业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0598-2883861(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598-2883831(明溪县教育局纪检监察)
明溪县教育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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