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15篇(经典)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为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筑起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实施。
二、培训质量考核要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培训质量管理要坚持严格、周密、细致、准确的管理原则。
三、教学部应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项目、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以及教员配备情况。
四、教练员要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指导,结合交通部规定的统编教材编制教案,经教学部审核后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大纲》能够落到实处。
五、教学部要建立学时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ic培训计时卡,确保每个学员的培训学时,对于达不到规定学时学习的.学员,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不能签发下一科目的培训通知单。
六、质量部应建立查课制度,对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落实检查。
七、教员部应针对教练员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每年定期举行教练员培训(轮训),使好的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得以推广,提高师资水平,保障培训质量。
八、质量部应对教练员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
(1)对每一个学员的每一个学习阶段进行考核;
(2)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结业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3)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驾驶证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九、质量部应根据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的量化考核分值对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即:优: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85分;并依据此分值创建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
十、对周期性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质量部应通知教学部对该学员本周期所学的内容进行重新培训。对拒不参加重新培训的学员,教学部应将该学员移交学员部,劝其退学。
十一、教练员所带学员在周期考核中,有20%以上不合格,质量部应及时通知教学部停止该教练员执教,教员部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对该教练员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有二次以上因培训质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员部应给其办理解聘手续。
考评制度
为规范完善我厂的规章制度,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企业团队,特制定本考评制度。本守则也是评价员工表现的依据和标准,大家应自觉遵守。
一、工作职责和服务态度考核
1.修理工班组(按车间班组制为单位进行考核):
1)听从办公室人员调度,同一个工作安排不超过两次,中午和晚上有维修加班的积极不推脱。(当月应得总工资的
2.5%作为考核)
2)电话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急救任务随叫随到,不推迟,(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3)应修车辆竣工后认真检查,客户满意,出厂后无返修。(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4)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2.办公室人员(按个人为单位进行考核):
1)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二、行为规范考评
1.全体员工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凡违犯者每次罚款10元。
2.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请假、旷工及擅离工
作岗位,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上班时间:8:00——18:00、下午13:30——18:00、值班人员上班时间全天24小时不离岗)
3.有事必须请假(原则上每人每月允许两天带薪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请假,特殊急事除外,两天以内由车间经理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由分管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罚。一个月内旷工2天者扣半个月工资,旷工三天者扣一个月的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对当月出满勤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学员奖30/月,办公室
及维修人员奖40/月,车间经理(含负责人)奖50/月。
4.日考核制度,凡事假超过公司规定的,按缺勤天数扣发应得工资。
5.上班时间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元(比如:上班期间喝酒、赌博、看电视,玩手机等)
6.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严禁吃、喝、卡、拿客户钱物,每次罚款200元。
8.凡出现违法、违章、违规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行为,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一律予以开除。
9.尊重客户一切以客户服务,凡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下逐客令者,首次批评教育,罚款10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10.严禁个人对外承修车辆,捞取好处费,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0元。
三、环境公共卫生考评(由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上班期间不分时段进行考核打分,打分实行三个等级分别为优、良、差,考评成绩在月末进行总结,本负责小组连续3次差评的扣100元,一个月内无1个优的扣50元,一个月全优的奖50元。)
1.修理车间卫生,由当日上班人员负责(具体负责人:当日修理车间值班组长)。
“优”评分标准:
①折换下来的废旧配件按要求及时放回规定的位置,不乱丢乱扔,摆放整齐。
②工具箱柜摆放整齐、工具分类存放,不用工具不能出现在车间地面。
③车间地面、维修台干净、整洁,维修车辆开走后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干净。
“良”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2.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文员办公室、材料室由本室上班人员自行打扫。)
“优”评分标准:
①办公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②地面打扫干净无纸宵、烟头、泥土等及时清理垃圾桶无装满
遗漏现象。
③办公电脑及电脑外设保持干净,无灰尘。
“良”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维修车上二楼维修间楼梯及厕所卫生,由维修车间保安负责。 “优”评分标准:
①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多余垃圾。
②厕所垃圾桶及时清理干净
③厕所内墙群无灰尘、泥土及蜘蛛网等
“良”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停车场、洗车场卫生,由停车场及洗车工负责。
“优”评分标准: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其它垃圾。 “良”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20xx-3-20
制定、执行员工奖惩制度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且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公平性:制定奖惩制度要合理公正,避免产生管理者任意扣罚或特权等问题。
2、透明性:奖惩制度需要广泛宣传,制定明确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并且公开制定明确的惩罚规定。
3、可操作性:奖惩制度的实施需要持续记录和跟进,及时入账入货,确保员工能够了解自己的`奖惩情况并且也可供日后管理使用。
4、及时性:制定奖惩制度要尽量及时实施,有助于吸引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
总之,企业的员工奖惩制度应建立在公平、透明、可操作和及时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帮助企业实现良好的成长和发展。企业为员工制定合理的奖励制度,不仅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同时也可以让员工更加信任企业,促进共同发展。
随着企业发展的不断壮大,员工队伍也越来越庞大,如何有效地管理员工成为了每家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而员工奖惩制度就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员工奖惩制度的基础上,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同时也可以纠正员工不良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本文将从员工奖惩制度的实施目的、实施原则和实施流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希望能对员工奖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所帮助。
一、实施目的
员工奖惩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具体目的如下:
1.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制定一套合理的'奖励措施,可以鼓励员工充分发挥自身潜力,不断创新和进步。
2.明确员工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员工行为。奖惩制度可以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标准,让员工清楚知道自己在工作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规范员工的行为。
3.纠正员工不良行为,推进企业正常运营。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的双管齐下,可以纠正员工的不良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
二、实施原则
员工奖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原则基础上,才能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共赢。具体原则如下:
1.公平原则。员工奖惩制度必须是公平的,不能偏袒某个员工或部门,否则会引起其他员工的不满和抵制。
2.灵活原则。员工奖惩制度需要灵活应变,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奖惩措施,不能一刀切。
3.激励为主原则。员工奖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在设计奖惩制度时,应以激励为主,以惩罚为辅。
4.规范原则。员工奖惩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等规范,员工行为和管理流程必须规范。
三、实施流程
员工奖惩制度的实施过程应该经历以下几个流程:1.目标确定。确定奖惩制度的目标,要明确减少员工错误行为数量、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效率等目标。
2.奖励措施的设计。设计一套合理的奖励措施,包括月度优秀员工、年度优秀员工和季度优秀员工等奖项。同时要明确奖励措施的标准和评选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3.惩罚措施的设计。设计一套合理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扣减奖金和调整职位等措施。同样要明确惩罚措施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4.实施和监督。奖惩制度实施后,要及时向员工宣传,让员工充分了解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流程。同时,还要建立有关奖惩制度的监督机制,确保实施过程得到监督和纠正。
总之,员工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可以提高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在实施员工奖惩制度时,必须遵循公平、灵活、激励为主、规范等原则,通过目标确定、奖励和惩罚措施的设计、实施和监督等流程,确保奖惩制度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标。
一、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严肃纪律,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生产作业人员。
三、制定原则: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奖罚分明。
四、制度内容: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行嘉奖一次。
1.1对生产工作有重大拓展革新具有实效者。
1.2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1.3 领导有方,使生产工作顺利有相当成效者。
1.4节省原物料和废物回收利用有显著成效者。
1.5其它各项表现优良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惩处。
2.1未佩戴工作证,工作服装穿戴不整齐,每人次5元。
2.2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3在生产区域吸烟、进食者,每次罚款500元。
2.4不服从主管领导,与他人嬉戏打闹、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罚款100元。
2.5擅自离岗、睡觉者,每次罚款100元。
2.6严禁跨越或坐在机器设备任何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2.7酒后上班闹事或影响工作者,罚款500元。态度不好或一月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
2.8工作任务当日未完成不能下班,直至完成。加班不计加班费,任务
未完成强走者,每次100元或做自动离职处理。
2.9携带违禁品或浪费原物料者,每次罚款500元。
2.10车间卫生清洁不彻底,工器具摆放不整齐,5元/人/次。
2.11未及时关闭水、电、气、汽等能源阀门开关及门窗者,5元/人/次。
2.12未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导致产品大批量或机器设备发生异常者,每次罚款100元。
2.13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擅自外出者,罚款50元或记旷工一次。
2.14由于工作失职或督导不利,导致产品出现质量异常者,每次罚款50元。
2.15乱丢垃圾杂物,随地吐痰者,每次罚款50元。
2.16故意破坏、丢弃公共财产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恶劣者,给予开除处分。
五、本制度未尽事项以公司规范制度为准则。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zz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奖惩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
2.综合服务部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
3.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
4.总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1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2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33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1.4总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1.43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惩罚术语
2.1警告
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
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
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
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
2.17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警告的。
2.2记小过
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
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
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或探询、评论他工资、泄露本人工资者;
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
2.26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小过的。
2.3记大过
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
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
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
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
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
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
2.38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
2.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
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
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
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
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
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
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
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
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
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
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
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
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
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
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
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
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418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其他应予以辞退或开除者。
五、奖惩规定
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一节 劳动纪律
第一条 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的决定、指示和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贯彻力、执行力。如果出现对公司指示要求执行不坚决,规章制度面前摆困难、讲价钱、推诿拖延,责令当事经理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免去职务。
第二条 应当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始终把维护公司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不得假公济私,谋取私利。凡在工作中以权谋私,以各种形式窃取公司利益的,在追回损失的基础上,扣除当月全部奖金,情节严重的免去职务。
第三条 应当坚守工作岗位,因事外出必须向公司请假。在工作时间出现不假外出,擅离职守超过3小时,一经查实扣除奖金。多次出现不假外出,免去职务。
第四条 餐厅经理、副经理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公司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不得随意缺席,非特别重大原因不得请假。
第五条 应当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不得收受员工财物,不得接受员工请客吃饭及其它请客活动。
第六条 应加强对各档口的管理,结合档口经营状况,对档口进行绩效考评,并实行末位淘汰。对经营状况差、问题多的档口,由餐厅经理以书面形式报请公司调整更换。餐厅经理不得擅自更换档口负责人,不得先斩后奏。
第七条 餐厅经理对餐厅管理工作负总责,出现问题应主动承担责任。餐厅经理在受到公司处罚时,应当正确对待,勇于担责。
第八条 餐厅经理应虚心听取用餐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妥善地处理与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防止问题扩大化。
第九条 餐厅经理应教育员工团结协作,和谐相处,树立良好形象。如果出现员工之间当众吵架打架、恶语相向,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追究餐厅经理管理责任。
第十条 餐厅经理多次出现或出现多项违规违纪问题,应当依据制度加重处罚。
第二节 食品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 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严格管控主副食进入渠道,严把质量审察关,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食堂。
第十二条 餐厅全体员工必须持证(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员工在患有感冒、肺炎、皮炎等传染性疾病时,必须离开餐厅,待病情完全治愈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 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杜绝食物中毒。
第十四条 食堂餐厅应积极做好防蝇灭鼠工作,消灭虫害,阻止病毒污染,杜绝役情传播。
第十五条 各个食堂餐厅应扎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物
第十六条 餐厅各档口必须严格落实食物留样制度。公司检查中,若发现餐厅留样出现份量不足、品种不齐、记录不准确、留样变质、留样时间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扣除餐厅经理1个月奖金。
第三节 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一切工作以安全为前提,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餐厅应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水、电、气设施,保证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禁止外人操作。
第十九条 餐厅对各类事故隐患应做到早发现早排除,在公司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如电源线裸露、燃气泄露、超负荷用电、机械设备带故障运行等隐患,每发现一项,扣除餐厅经理资金50元。
第二十条 餐厅应加强对各类物资的'安全管理, 扎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烂变质,凡因管理不善出现物品被盗,食品霉烂变质,扣除餐厅经理奖金50元。
第二十一条 餐厅应规范内部秩序,净化内部环境,拒绝陌生人员、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禁止员工将无关人员、无关物品特别是有毒害物品带入操作间。如有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或员工带将有毒及危险物品带入操作间,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扣除餐厅经理100元奖金。
第二十二条 餐厅各级各类人员应始终把安全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积极预防,群防群控,确保万无一失。如果餐厅出现火灾、食物中毒及重大安全事故,扣除餐厅经理1个月奖金。问题特别严重的,免去经理职务,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节 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应模范遵守公司制度,上班期间穿着工服,保持仪容严整,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 餐厅经理应督促各档口按时供餐,不得延误。
第二十五条 餐厅经理应监督各档口严格按公司要求统一实行涮卡收费,不得收取现金,不得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收费方式。
第二十六要 餐厅各档口必须诚信经营,不得随意提高饭菜价格,不得出现短斤少两,不得售买过期食物,不得以任何形式欺诈用餐师生。
第二十七条 餐厅所有员工应当高度重视上级的检查活动,并予以积极配合。特别是在预有通知的情况下,应当充分准备,拿出最高工作标准接受检查。
第二十八条 餐厅经理应加强对各档口经营活动的管理,保持档口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档口负责人如果准备终止经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由公司另行招聘补充人员,确保档口经营顺利接续。
第二十九条 餐厅经理与副经理之间应当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聚力餐厅经营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向全体员工公布投诉电话,公开听取广大员对公司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员工有问题、有困难可直接向公司反映。餐厅经理不得隐瞒,不得阻挠,不得打击报复。
第五节 卫生管理
一、个人卫生
1.上班时间,打赤膊、穿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每次扣10元。 2.留长指甲、长胡须、长头发,带戒指,涂指甲油,每次扣10元。 3.在食堂餐厅、操作间、仓库等地抽烟,每次扣10元。 4. 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每次扣5元。 5. 工作服、围裙、袖套太脏,每次扣5元。 6.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每次扣10元。
7. 用手直接在盆中抓拣菜(食品)吃,每次扣5元。 8. 在食堂随地吐痰,每次扣5元。
9. 在食堂内洗头、洗衣服,每次扣5元。 10. 餐前便后不及时洗手,每次扣5元。 二、食品卫生
1.售卖的米饭存在生硬、夹生等现象,每次扣责任人50元。 2.米饭有异味、杂物等,每次扣责任人50元。
3.发面制品出现碱大发黄、碱小板结未发起等,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油炸食品有异味,每次扣责任人10元。 5.面制品馅心不足,每次扣责任人10元。
6.待售的饭菜在售前未加盖、布或罩,每次扣10元。
7.菜肴加工出现严重炒糊、烧焦仍照常售买,每次扣责任人50元。 8.饭菜里有苍蝇、蟑螂等每次扣责任人50元。 9.上一餐饭菜未回锅加热出售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 10.出售过期、腐败、质变的菜,每次扣责任人50元。 11.肉、蔬菜出现未洗先切或洗涤不净的现象,每次扣50元。 12.经洗切后的荤蔬菜入筐后,着地放置的每筐罚10元。 13.掉地上的熟食未经处理捡回再售,每次扣50元。
14.经加工后的半成品荤菜用筐装(必须用盆装),每次扣10元。 15.待售饭菜中有杂质、泥沙,猪肉上有毛,鱼有鳞或鳃,每次扣10元。
16.生熟食品混合存放,易污染物品与干净食品混放,每次扣10元。
三、餐厨用具卫生
1.炊具、厨具、餐具用后不及时清洗或清洗不干净,每次扣5元。
2.该消毒的餐具不消毒,每次扣5元。
3.售买窗口出售食品不用专用工具,直接用手抓,每次扣5元
4.餐具不够洁净或未放入符合卫生标准的柜内,每次扣5元。
5.菜墩用后不侧立、有发霉迹象一个扣10元。
6. 饭车、蒸柜、切肉机、压(和)面机、馒头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未及时刮机并清洗干净,每次扣10元。
7.冰箱(柜)内有异味,存放食品生熟不分每次扣5元。
8.冰箱(柜)内存放杂物,不按时清洗,每次扣5元。
四、公共区域卫生
1.餐厅、操作间、备餐间、洗碗间、更衣室、仓库、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凡清扫不干净,每项扣10元。
2.锅台及周围打扫不干净,地面、面板、切菜板、墩头用后不清理,售饭窗口、餐桌、椅(凳)清理不干净或摆放不整齐,玻璃门窗有积灰,墙壁、天花板上有蜘蛛网,每项扣10元。
3. 售饭台面不干净或售后不及时清理,每次扣5元。
4.下水道不通畅,洗碗槽有油污饭渣,地面有积存垃圾,每项扣5元。
5.垃圾不用专用桶装或不按规定倒在指定地点,每次扣5元。
6.防蝇纱门、纱窗未关闭,门帘未挂每次扣100元。
第六节 服务质量
1. 不遵守开饭时间,提前开饭或关门,每次扣责任人5元。
2. 不公布价目表或不按规定价格供应,每次扣责任人5元。
3. 窗口售卖饭菜时出现份量不足,多打金额,每次扣5元。
4. 开饭时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使用禁语,每次扣责任人5元。
5. 开饭时,与就餐者吵架,对骂,每次扣责任人5元。
6. 与就餐者打架(正当防卫除外)打人,除赔偿医疗费、各种经济损失外,扣除责任人1000元,并予辞退。
7. 低价位主副食达不到数量要求,每差一个品种扣责任人10元。
8. 荤菜的主、辅料配比不符合要求,每次扣食堂负责人10元。
一、我国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现状
1、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识
目前,我国多数事业单位领导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度偏低,且法律意识十分淡薄。部分领导者只有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才意识到需要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未能做到从合同签署初期就及时与相关法律人士联系,咨询相关信息,利用法律至始至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2、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在事业单位中,合同管理工作对专业性及技术性的要求普遍较高,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这不仅需要拥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对法律相关知识有充分的了解,还要懂经济,会管理,并能真正运用到实际中。但就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严重缺乏此类综合素养较强的人才。一方面,特定的专职人员少之又少;其次,现有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致使合同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3、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控制
目前,事业单位存在多个部门拥有多个的现象,很大程度加大了管理的难度。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主要有两大环节,分别是合同的签订环节与合同的履行环节,可具体到立项审批,市场调查,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落实,结算款项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等。许多事业单位针对合同流程管理的衔接能力较弱,合同在签订前的市场调查工作管理不到位,在签订中的审查管理不给力以及签订后的落实监督管理不具体。同时,合同签订后,未能建立专门的合同归档部门,未能完善合同签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导致合同后期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二、事业单位强化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增强法律保护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一)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协商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一、美容院福利制度;
1、在美容院满两年以上的人员每月以10元的现金作为医疗费用补贴;
2、在美容院满三年以上的人员每月以20元的现金作为医疗费用补贴;
二、美容院奖励制度;
1、销售团对奖;
1)各美容院每月达成本店总业绩目标;
完成90%奖励现金100元/美容院,
完成100%奖励现金200元/美容院,
完成130%奖励现金500元/美容院,
完成200%奖励现金1000元/美容院;
完成300%以上奖励现金1500元/美容院
2)当月达成本店总业绩目标;
完成90%店长及销售主管奖励现金各50元/月,
完成120%店长及销售主管奖励现金各100元/月;
完成150%店长及销售主管奖励现金各150元/月
完成200%店长及销售主管奖励各200元/月
完成250%店长及销售主管奖励各300元/月
完成300%店长及销售主管奖励各400元/月
完成400%以上店长及销售主管奖励各500元/月
2、销售个人奖;
1)任意A级店美容师一个月累计业绩是所有A级店美容师业绩最高者奖励现金100元/月;
个人业绩需要达成至少75%;
备注:要求在没有任何服务投诉事件的前提下;
2)任意B级店美容师一个月累计业绩是所有B级店美容师业绩最高者奖励现金100元/次;个
人业绩需要达成至少75%;
备注:要求在没有任何服务投诉事件的前提下;
3)任意人员个人业绩累计连续三个月都能达标100%,奖励现金200元/次;
备注:要求在没有任何服务投诉事件的前提下;
3、连续两个月销售开单和所有客户余额都没有错误的美容院,奖励现金30元/次给该店负责人这块工作的人员;
4、每月本店服务客人累计人数最多的美容师以20元/次的'现金作为奖励;
5、每月本店评选出最有团结精神、最有责任心、乐于助人、最受欢迎的人员以现金20元/次作为奖励;
6、每月本店评选出最佳笑容漂亮宝贝1名奖励贈品一份;备注:评选方式无名投票(客人或員工皆可投票);
7、每月本店评选最佳值日生1名奖励赠品一份;
8、每月本店评选出一名最积极配合美容院加班人员奖励奖励护理项目一次任选;(护理要求在上班以外的时间);
9、美容师当月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的投诉问题及没有迟到、早退或请假之类,奖励护理项目一次任选;(护理要求在上班以外的时间);
10、有任何新产品或新项目推广,第一個月美容院目标达表90%给予店長及销售顾问各50元/次现金奖励;
11、本月区督导所负责的区域店均;
达标80%给予区督导100元现金作为奖励;
达标100%给予区督导150元现金作为奖励;
达标120%给予区督导200元现金作为奖励;
达标150%给予区督导250元现金作为奖励;
达标200%给予区督导300元现金作为奖励;
达标300%以上给予区督导400元现金作为奖励
12、员工提出好的建议美容事业中心被采纳的给予产品(100元)奖励;
13、半年个人业绩累计销售现金金额滿20万(退款需扣回)的人员可以申请2天旅游,人员旅游时间由店长报备;旅游费用及具体时间由美容事业中心安排;
14、每月前台文员报表准确和管理仓库物品数据无误者以10元现金作为奖励;
15、连续半年没有客人投诉服务或退款要求的店以现金100元/美容院作为奖励;
16、对于每月,A级店提发100元,B级店提发50元购买蛋糕作为当月寿星祝福,(如一个月当中同时有多人生日,也同样按A级店100元,B级店50元作为寿星祝福),若当月无人生日的不得申请,以CLOE人事资料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的积极__,确保小区保洁工作优质完成,根据物业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__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每次扣保洁员100元。
5、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3倍罚款。
6、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50元。
7、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100元。
8、垃圾桶6-9月份每隔2周消毒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消毒一次,未达标者罚款50元。
9、楼梯间内地面每周拖擦一次,地面保持清洁、无积灰积土,每个单元楼梯间内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未达标者罚款50元。
10、楼房外墙、楼内墙体、用户防盗门或楼梯扶手上发现粘贴广告及时清理、用户防盗门上无乱写乱画、防盗门上无明显污迹,未达标者罚款50元。
四、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执行。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1.1目的
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的成绩,防止和纠正违规失职行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员工的奖励和惩罚工作。
1.3奖惩种类
1.3.1奖励,指对员工工作业绩或行为的正面激励,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行政奖励:嘉奖(包括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劳动模范等称号),职位晋升。
2)经济奖励:包括发放奖金。
1.3.2惩罚,指对员工工作业绩或行为的负面激励,
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行政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职位降级、辞退。
2)经济惩罚:罚款。
奖励条件
2.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嘉奖
1)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节约资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效果的;
2)尽忠职守、品德优秀、克己奉公、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3)细心维护工厂财务和设备,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4)绩效考核优异的。
2.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金或晋升职务。
1)在科学研究、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2)对企业经营管理有重大改革、改进、经采纳成效显著的;
3)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的;
4)提前完成施工和抢修任务,显见效益的;
5)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发生的;
6)对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7)绩效考核特别优异的。
惩罚条件
3.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2)擅自运用他人经管的设备、工具的;
3)污染工厂环境的;
4)防碍生产工作秩序的;
5)造谣中伤他人的;
6)上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为较差的。
7)其他违反公司规章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获准假擅离工作岗位的;
2)因个人原因,延误公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对上级的命令有不同意见,而违抗指挥的;
4)指挥不当造成重大错误的;
5)对同事有胁迫、恫吓行为的;
6)在厂区内吸烟或酒后上班者;
7)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者;
8)寻恤滋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9)违章操作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
10)违反指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
3.1.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职。
1)泄露公司秘密的;
2)一年内记过2次的;
3)由于渎职、失职、失察造成重大损失者;
4)上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为差的。
3.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5)员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其它原因受到公司处罚的;
7)绩效考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为差的。
奖惩的组织实施
4.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奖惩的组织和实施单位。
4.1.1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公司奖惩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提交的奖励或处罚申请进行审核与调查,在确定事实无误后根据制度规定实施奖励或惩罚。
4.1.2人力资源部每年度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公司奖惩方案(嘉奖、晋升、降级),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公司各部门是奖惩的提出和配合实施单位。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或行为表现提出奖惩申请,报奖惩小组审核,在获得批准后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和奖惩小组进行实施。
4.3惩罚申诉
员工对处分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决定十日内向公司办提出申诉,但未改变原决定之前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附则
5.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订,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
5.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为了进一步提高餐厅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会馆为其赠送礼品。
2、业务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会馆的利益出发,为会馆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会馆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20元。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3、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会馆参观。
6、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7、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8、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二)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50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的。
2、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4、下班后无故在会馆逗留。
5、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6、在更衣柜内存放会馆物品、食物或饮料。
7、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8、拒绝会馆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9、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10、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11、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以下条款的给予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偷盗同事或公有财物。
2、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会馆或他人财物。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料,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假公济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两次。
11、触怨刑律,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后果的。
以上奖惩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第一章奖罚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激励员工,推动工作,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出的奖罚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奖罚标准。
第二条:本奖罚标准,是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实施管理的依据。凡本标准已明文规定的,即可依章奖罚;本标准没有明文规定的,一般不予奖罚。
第三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本奖罚标准,对公司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公司制度和本奖罚标准的特权。
第四条:对员工实施奖罚时,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要做到“八轻八重”,即:“业务轻、态度重,初犯轻、累犯重,过失轻、故意重,新者轻、旧者重,疑者轻、明者重,处罚轻、奖励重,员工轻、干部重,小事轻、大事重。”
第五条:工作中允许员工有失误,同时给予员工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做到“警告在前,处罚在后”;“处罚在前,安抚在后”;“严禁出口伤人、骂人”;“严禁以权压人、以罚代管、以权徇私。”
第二章奖励形式与权限
第六条:奖励以精神与物资奖励相结合。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奖分、文字通报表彰、月奖金、发给红包、调换工作岗位、提升职务、优秀部门奖、奖励送国内学习考察等十多种形式。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按各自管理权限,有权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干部、员工直接给予口头表扬、奖分、评议奖金、文字通报表彰、调换工作岗位。
第八条:保安、宿管员按其工作职责,有权对干部、员工建议奖分。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建议和申报对本部门的干部、员工给予重奖。其建议以“请示”类公文上报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以“决定”或“通报”类公文公布重奖奖项。
第十条:各级干部,有权按公司印发的《优秀部门评比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本部门进行评比奖励。
第十一条:给予奖分是实施奖励最频繁、最快捷的一种形式。每奖励一分价值人民币5元。
第十二条:给予奖分,由决定给予奖分的当班管理人员(干部)按其权限直接填写《员工奖罚单》,简明扼要地写清对给予奖励的基本事实,同时要经其上一级签名审核,经被奖励员工本人签名认可。凡无上一级签名和无被奖励人签名的奖单一律无效。
第十三条:对某一名员工、干部的某一件事一次性给予奖分的权限如下:
1、保安、宿管员1—2分;
2、见习干部1—2分;
3、部长级干部1—3分;
4、主管级干部1—4分;
5、经理级及其以上干部1—10分;
第三章处罚形式与权限
第十四条:处罚以批评教育与罚款相结合。处罚有:口头批评、罚分、文字通报批评、扣除月奖、C级员工、最差部门、调换工作岗位、降低工资级别、降低干部职级、撤销干部职务、严重警告、留店察看、经济罚款、经济赔偿、劝退、除名、开除等十多种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各自管理权限,有权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干部、员工直接给予口头批评、罚分、文字通报批评、扣除月奖、C级员工、最差部门、经济罚款、调换工作。
第十六条:保安和宿管员,按其工作职责,有权对干部、员工直接口头批评、罚分。
第十七条:对员工降低工资级别、降低干部职级、撤销干部职务、严重警告、留店察看、劝退、除名、开除处理,应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其中对一般员工的处理最终审批权为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对各部门见习干部(含见习工作人员)以上干部的处理,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凡对员工的较重大处理,都应有处理的事实调查材料,有被处理员工的自我检讨材料,有处理决定的正式公文。
第十八条:给予罚分是对员工教育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每罚一分价值人民币5元。第十九条:给予罚分,由决定给予罚分的当班管理人员(干部)按其权限直接填写《员工奖罚单》。简明扼要地写清给予处罚的基本事实,同时要经其上一级签名审核,经被处罚员工本人签名认可。凡无上一级签名和无被处罚者本人签名的罚单一律无效。
第二十条:对某一名员工(干部)的某一件事一次给予罚分的权限如下:
1、保安、宿管员1—2分;
2、见习干部1—2分;
3、部长级干部1—3分;
4、主管级干部1—4分;
5、经理级及其以上干部1—10分;
第1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2条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0---20元)。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6)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
7)连续半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10元奖励;
8)连续一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
9)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50---100元)。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3条奖励程序及其他奖励: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
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季无重大责任事故(主要指被盗事故、人员死亡、重大火灾)每班每
人奖励10元;半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20元;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100元。
3、军容风纪、业务技能、出勤率等各方面表现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连续半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30元奖励;连续一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10元的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20元的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50元的奖励。
4、见义勇为奖。当班过程中为保卫公司财物及厂区内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抓获盗贼、破坏分子及肇事者,给予立功保安员50--100元奖励。
第4条违纪行为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5条行政处分
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降级(降薪
或撤职)、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给予当事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
并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同时给予(5----10元)的经济处罚。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并扣以(10-20元)的处罚。
3、留用察看: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扣以(50-100元)的处罚。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员工违规或违规屡教不改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6、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由各岗点负责人书面提出,送安防部专门人员和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事部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7、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8、其它应进行处罚的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视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当事人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2)发生监守自盗,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开除,并给予停发工资,扣除基础股金(或押金)的处罚,并记入所在班组绩效考核。
第6条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第7条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第8条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第9条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岗点负责人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主管部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安防部经理审批后,上报人事主管部门实施。
3、安防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事主管部处理。
4、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含部门主管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第10条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但罚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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