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福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条本福利制度内容仅适用于管理处正式聘用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临时聘用员工不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
1.元旦一天(公历1月1日)。
2.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
3.清明节一天(公历4月5日)。
4.国际劳动节一天(公历5月1日)。
5.端午节一天(农历五月初五)。
6.中秋节一天(农历八月十五)。
7.国庆节三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8.女员工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公历3月8日),如逢休息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还可享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有薪假期,包括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具体内容参见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条根据国家和西安市政府规定,管理处为已调入人事关系的员工统一办理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及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之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及缴纳金额以人事代理公司规定为准。
第四条员工逢国家主要法定节假日,还可享受购物卡和其他福利慰问品。具体发放标准由管理处总经理审定执行。
本制度自提供的除法定公众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资数额的休假。
第十七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八条带薪年假的天数为: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其中公众假期。
第十九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二十条员工个人全年婚、丧、产、病、事假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条件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本人自愿,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
4、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选举任职的,任届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一般待任届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的条件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退休费计发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75号)文件规定,20xx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养老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退休费: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四、其他规定
1、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其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为10%,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为15%。
2、按黑政办发[20xx]75号文件规定执行,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的部分计入离退休费基数,原享受的护龄津贴和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在离退休时按100%发给。
3、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5]112号)文件规定,在警察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4、根据20xx年10月18日省九届人大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是职工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5%退休金,加发后不得超过本人基本工资。
5、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条件、待遇等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黑人办字[1997]176号)文件规定,因公致残人员,经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一等以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比例可加发10%;被评为二等以下的,加发5%。加发退休费后,最高不得超过退休前基本工资。对未评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不加发。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
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并携带本人档案及在职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审批程序
由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符合病退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经市领导签字,附相关佐证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七、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的审批程序
由基层单位填报相关表格,同时附相关的佐证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1、丧葬待遇。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10号)文件规定,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每人1200元。
2、抚恤待遇。根据民发[20xx]64号文件和黑民优[20xx]66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事业单位干部,为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
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3、遗属困难补助。由所在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带死者死亡及死亡前一个月的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4、工龄认定。由所在单位劳资人员携带本人档案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5、工伤认定。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印发关于划分因工伤亡的试行办法的通知》(黑人联字[1994]11号)文件规定,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呈报申请工伤认定,并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审批表》,及附带相关必备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八、受理
基层单位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承办人对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申报单位,要求当面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有疑义的,要报请主管局长审核。
九、办事时限
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经主管局长或局务会研究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福利体系,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提升企业凝聚力,表达公司对员工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满足员工在不一样方面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能够愉快地工作和生活,保障员工利益,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原则
本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匹配、绩效挂钩与灵活变更原则。
第二章福利体系构成
第三条福利类别
公司福利分为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两部分。
第四条公司为员工供给以下经济性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安康险及企业年金等。
二、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按必须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休假福利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可享受以下带薪休假福利: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与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工龄休假等。
四、其他经济性福利
公司在工作期间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冬季取暖费、保健津贴、交通补贴、医疗卫生费、回族补贴、独子费、妇女卫生费和节日慰问物品,并供给生日福利、体检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等。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供给以下非经济性福利
1、为员工供给教育培训的机会;
2、为员工供给良好的办公场所;
3、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授予员工各种荣誉称号等。
第三章福利待遇及发放形式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福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基本福利和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待遇。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云锡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每月为员工按必须的基数和比例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费用及企业年金,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保,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费比例也将随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发展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为员工按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数额进行一比一的住房公积金配比。员工可在购房、装修时进行公积金提现或在购房贷款时进行公积金置换,以减轻员工的利息负担,或在退休后进行一次性提现。
第八条带薪休假福利
按照国家与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可享受第四条所规定的带薪休假福利,员工在享受公司带薪休假福利时,因工作缘故未能享受休假者,公司按必须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执行办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其他经济性福利
一、节日慰问费、节日慰问物品和冬季取暖费发放标准和时间
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每逢节日(法定节假日)来临前夕,为在职、离退休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或供给慰问物品,以示祝贺。
1、节日慰问物品以员工生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为主;
2、节日慰问费在每个节日前夕发放,取暖费在每年的12月中旬发放。
二、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和形式
根据不一样的工作岗位及环境设立两类保健津贴标准,保健津贴标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及环境的变化而作出动态调整。
1、职能管理部门(水电、维修工除外)、信息中心(档案管理员除外)、市场营销部等部门员工执行一类保健津贴标准,事业部、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等部门员工执行二类保健津贴标准,职能管理服务部门的水电工、设备维修工、档案管理员参照二类保健津贴标准执行。
2、保健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景随月工资发放。
三、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由于公司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公司目前未开交通车,公司每月发放员工必须标准的交通补贴,缓解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的问题。
1、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公交设施条件及年度员工交通平均成本,制定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2、发放形式:交通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景随月工资发放。
四、医疗卫生费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1、发放标准:医疗卫生费是对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补充福利,是公司在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年终财务决算后,在公司有支付本事的前提下,根据员工业绩考核情景,按必须标准发放的与公司及员工绩效挂钩的福利项目。
2、发放形式:医疗卫生费结合员工的出勤情景在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发放。
五、生日福利
为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良好、和谐的员工关系及工作氛围,建立良好的企业归属感,让每一位职工都体会到企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公司设立了生日福利项目,主要有以下资料:
1、温馨生日祝福:人力资源部将公司领导签名的生日贺卡转达至过生日的职工,并表示祝贺。
2、流行大片观赏:发放电影票,员工能够选择观看电影院上映的流行大片。
一、宗旨
1、为保障员工利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福利,是指除工资之外公司提供给员工的补充性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福利对象
具体是这三类人,但是不同员工群体在享受福利项目上有差异。
1、正式在职员工;
2、试用期员工;
3、离退休员工。
三、福利的种类
1、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项目,以及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及实际设置的福利项目。
2、国家政策规定的福利项目是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为: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
3、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项目包括:
(1)休假福利:
①法定节假日;
②病假;
③事假;
④婚假;
⑤丧假;
⑥产假;
⑦公假;
⑧工伤假。
(2)补贴福利:
①住房补贴;
②伙食补贴;
③岗位补贴;
④交通补贴;
⑤工龄补贴;
⑥通讯补贴。
(3)教育培训福利:公司积极为每位员工提供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根据公司各个层面员工的特点组织不同的培训,具体培训包括:
①员工在职培训;
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
③公费进修。
(4)健康福利:公司每年组织员工到医院进行体检,包括常规身体检查、乙肝两面三刀对半、肝胆脾B超、心电图、X光等,具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设施福利:公司为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培养的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设立的福利项目。具体包括:
①公司每年出资组织员工旅游一次;
②每年春节前组织员工举行辞旧迎新文体活动;
③庆春节新年晚餐及联欢活动;
④农历新年开工早茶。
(6)庆贺福利:专门为庆祝传统节日和特殊节日,以及祝贺员工重大喜事而设立。具体项目:
①过节费:每年中秋节、春节发给员工礼品(礼金)一份;每年三八妇女节发给女职员礼品一份;
②结婚礼金: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结婚(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公司发放结婚礼金一份;注:如夫妻双方同为公司员工,则一方享受;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两次以上者只享受一次。
③年终奖:按员工全年的绩效表现发放年终奖;
④开工利市:农历新年开工第一天,为当天准时上班的员工发放开工利市一份。
(7)特别福利:公司为核心骨干员工、及连续在公司工作多年具有一定忠诚度的员工提供的参与企业管理与决策的渠道,如加入持股会,实行员工持股。
四、福利待遇的给付
1、社会保险费用由财务部统一缴纳。
2、误餐费、住房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通讯费采取凭话费发票报销或公司按额度为每每部手机预存话费的方式,具体方式公司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3、享受休假福利的员工视同出勤,生育假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1.年假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可获得5天年假;
满五年未满十年者,可获7天年假;
满十年未二十年者,可获10天年假;
满二十年以上者,可获14天年假。
申请年假需提前十五天,经所属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不得将年假累积至下一年度。
2.法定节假日
所有员工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法定节假日受安排上班或值班,节后部门可安排补休或按规定给予加班费。
3.病假、事假
3.1员工因病未能上班,必须通知所属部门经理,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有本公司指定医院病假单方可获准病假;
急诊时须持区级以上医院急诊假单。
每月病假不得超过两天(含两天),薪金照发,每月病假超过两天的,按照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22.5天扣发薪金。
3.2员工因私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由主管副经理审批,事假例行不发薪,按照日平均薪金(22.5天计算)扣发薪金。
3.3各部门经理请假须由总经理审批。
4.婚假、产假、恩恤假、探亲假
4.1婚期: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
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予休息。
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复印件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2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申请产假须在预产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假。
假后须将医院证明或出生证明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3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
并给予员工一次性抚恤金300元。
申请恩恤假须经经理批准,假后将亲属的'死亡证复印件送经理办公室核实。
4.4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末婚远离(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职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
探亲假只能当年一次休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根据公司企业理念,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二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四条社会保险
1、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正式员工(包括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
2、公司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①基数: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总额,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具体内容参见相关保险规定条例。
②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第五条住房公基金
1、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正式员工购买住房公基金。
2、缴费比例:个人10%,公司10%。第六条各种补助
1、各种补助
2、节日贺礼
3、其他贺礼(公司列支)
第七条员工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培训实施要领。
第八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公司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公司时,须到管理部交还劳保用品。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第九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2、带薪年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公司每年给予带薪年休假,其休假数规定如下表: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参见《员工请、休假明细表》。
第十条女职工福利
1、公司按季度以购物券的形式发放女职工卫生费,标准为100元/人。公司列支。
2、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安排其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并限制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院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经部门内协调,可推迟1小时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
4、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5、怀孕期间的女职工,经报管理部备案,可在公司享受10元/餐的工作餐。
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工作日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7、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加班,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一条其他福利
1、员工健康体检
①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常规体检(血常规、B超、心电图、肝功、两对半、胸透、外科普查,已婚妇女增加妇科检查);特殊岗位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②体检医院为公司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由公司支付。
③对身体检查乙肝两对半无抗体的员工由公司支付该项费用为其接种疫苗。
2、为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公司可根据情况适当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三章员工福利管理
第十二条管理部于每年年底将福利资金支出情况编制成相关总结报表,并作出次年的福利资金支出预算,报役员室审核。
第十三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所有支出都需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 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五条
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
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八条 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
补贴福利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集团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20xx元/人,春节20xx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为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团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集团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4、工装福利
集团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 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集团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
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集团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四)工会福利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集团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集团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集团为司龄满1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00元/人;总经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集团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集团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团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四章 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 统筹保险由集团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
起施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具体内容及要求
1、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就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7)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8)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10)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相关文件及表格及记录表单
1、《薪酬管理制度》
2、《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薪酬保密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财务总监、薪资专员以及参与工资核算、审核、审批的相关人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节薪酬资料管理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处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第五条员工不能将自己的薪酬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酬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第六条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七条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⑴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
⑵人力资源部设专人负责对薪酬进行解释和管理,其他部门(财务除外)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
2、计划财务部
⑴计划财务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透过财务系统查询或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⑵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本部门涉及的薪酬项目(如保险金、福利、加班工资等),但不得解释、透露其它本部门未涉及的薪酬项目;
⑶计划财务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第三节保密程序
第八条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⑴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⑵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⑶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⑷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它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薪酬表报送计划财务部审核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财务部负责人,不得找人代为转交;
⑵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经计划财务部审核的薪酬表报送总经
理审批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报送到计划财务部; ⑵计划财务部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统一发放。
⑶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务必在工资发放后的当天将员工个人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⑷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联系。
4、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⑴对于新聘员工,分管副总和部门负责人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推荐权; ⑵对于员工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推荐权。
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第四节保密职责、处罚措施
第九条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及财务部薪酬审核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薪酬专员务必对有关薪酬资料等电子版加密;
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4、人力资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档,薪酬专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薪酬专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第十条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工资下调一档,连续3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2、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人员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3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发放现场秩序由工资发放人员监督管理,发放工资时有人违反现场纪律,如发现有代领或者其他违反保密要求的财务人员应及时制止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财务工资发放人员200—300元,扣罚所在部门主管300元。
第五节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3、名词术语解释
3.1.法定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3.2.统一福利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条件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具体执行及统一福利的发放。
4.2.总经办负责福利制度及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法定福利
5.1.社会保险
5.1.1.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1.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5.1.3.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2.住房公积金
5.2.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2.2.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3.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标准,依法进行调休。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为准。
6、统一福利
6.1.病假:当员工患有疾病,必须提供社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6.2.年节礼品:春节、中秋节等假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节日礼品福利。
6.3.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之间增进感情、加强沟通,公司将视业务情况,不定期组织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形式的康乐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
7、专项福利
7.1.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7.1.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
7.1.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7.1.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7.2.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7.2.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2.2.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7.3.丧假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7.4.产假
7.4.1.顺产: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7.4.2.流产: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休假42天。按病假规定执行。
7.4.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7.4.4.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7.4.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
7.4.6.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7天,假期工资照发。
7.4.7.产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7.5.哺乳假
7.5.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5.2.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7.6.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7.6.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7.6.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7.6.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7.7.工伤假
7.7.1.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行政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7.7.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8.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正式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7.9.季度劳保福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为正式员工发放下一个季度劳保用品。
7.10.结婚礼金:转正员工结婚,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如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只享受一份。
7.11.生育礼金:转正员工生育,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
7.12.“三.八妇女节”:公司女职工享有下午半天假及节日礼品。
8、附则
8.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27日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假期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及分类
员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调动假。
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妇女节:半天(仅限女性员工)
国际劳动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备注:以上假期为法定假期,是带薪假期;当期放假通知具体时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年假:
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年假期间薪资照发;
年假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具体如下: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不兑换现金、并不累计。
在确保完成部门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时间的`安排由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后可连续休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间断累计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度使用(即入职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难以安排,当年无法完成休假,经公司领导审批,可延期至2个月内休完。过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可以申请病假,请假时间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病假结束后且应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病假手续;;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病历本、药物清单及缴费发票,经人事行政部认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为名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病假工资:员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内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薪酬总额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超过20天以上,但在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制定。
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事假:
员工因有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事假,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如确有急事,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获得批准后,事后2日内须补办手续;
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含)。
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对事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事假按工资100%扣发。
婚假:
法定年龄结婚可获得3个连续日
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如员工的结婚证书非本单位工作时取得的,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适用于转正员工;
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丧假:
此假为带薪假期;
全职员工可依据以下定义分别获得带薪丧假3个连续日。
定义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丧假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产假(此假为带薪假期):
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准生证、计生证、病例等):
女员工可以获得带薪产假连续98天,但是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控制政策;
如员工超过24周岁(第一胎),可再增加连续15天假期;
流产假:如员工出现流产,则: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给假14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可给假42天。
产后哺乳假待遇:女员工生育后一年内,员工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假,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陪护假:
此假期为带薪假期;
男员工因小孩出生可获得连续10天带薪假期;
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明”为依据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用完。
4、职务代理人管理
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天,应指定职务代理人,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
当事人确定职务代理人后,应清晰、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开展工作。
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于签名后加(代)字。
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时,代理人与当事人应同受处分。
5、假期申请程序及权限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照假期审批权限报批,原则上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带薪假期,须提前三日办理申请手续,原则上申请假期不得与法定节假日连续;
《请假申请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员工休假结束后,须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
6、节日补贴
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公司设立节日福利。
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凡在岗员工均享受公司节日福利。
三八妇女节,凡在岗女员工均享受节日福利。
7、祝贺礼金
结婚礼金: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生育礼金:公司员工凭子女出生证明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8、员工体检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满一年员工进行体检,当年度入职的员工,参加公司下年度组织的体检。
9、五险一金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在岗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所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公司统一代缴代扣。
10、高温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岗员工均享受高温补贴。补贴额度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并调整。
11、其他福利
凡在岗员工每月享有不定时聚餐、员工生日会等其他福利。
每年度公司将不定时举行员工旅游、年会等大型活动。
12、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解释、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实施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当年计划,如年收入低于年计划,有关条款将作适当调整。
第二章 员工福利分类
司员工福利分为以下部分:
(1) 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丧假;
(1) 员工保险:社会保险制度;
(2) 员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3) 员工教育进修:员工专业培训、进修,提倡高学历继续教育;
(4) 贺仪:员工结婚礼金、员工生育礼金、生日贺礼、丧亡补助金;
(5) 其他:员工健康检查、员工免费午餐、员工国内外旅游。
第三章 员工年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第四章 员工保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所需交纳的.保险及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员工住房公积金
公司实行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所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员工教育进修
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具体步骤详见《培训管理流程》。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x元,大学本科人民币x元。具体工作程序参见《培训制度》。
第七章 贺仪
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500元。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300元。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贺卡。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500元。
第八章 其他
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免费体检。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福利制度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和经济性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员工职务发生变动,福利待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待遇标准必须在该职务福利待遇标准范围之内。
第一章福利待遇的种类及奖励
第五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法定福利待遇,以及根据公司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
一、司龄工资
二、贺仪(员工生日、生育)
第二章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七条司龄工资
一、司龄工资,按照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限的长短进行配比。
二、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基本工资增加100元。
第八条节日费
一、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国庆和春节前给员工发放过节费。
二、中秋节100元、国庆200元、春节500元过节费。
第九条贺仪:
一、生日慰问金:公司在员工生日之际给予其100元生日慰问金或礼物,以示祝贺;
二、员工在子女出生6个月内,知会综合管理部后,公司将致贺仪人民币200—500元的礼金或礼物;
第三章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现金支付的福利待遇随当月工资核发;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公司当月考勤情况执行。
第四章关于福利补贴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节日费发放
(一)公司每年在春节、国庆、中秋节日前一周内由综合管理部制作员工节日费用发放表,计算费用总额。
(二)节日费用发放表先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对员工的到岗时间进行核对,审核后报分管行政人事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签发。
(三)财务资金部根据审批后的节日费用发放表安排发放。
第十三条贺仪费发放
(一)员工生日慰问金的发放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生日日期进行统计记录(生日时间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并将制作的生日发放表在财务资金部进行备案。
(二)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办理有关生日慰问金的财务手续。
(三)相关员工在综合管理部办理慰问金领取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各项福利发放的台帐,员工福利费用均按照员工个人进行登记建帐。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行。
一、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三、名词术语解释
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2.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四、制度执行者
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
2.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
3.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五、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③.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六、统一福利:
1.午餐补助
①.公司员工每天可享有xxx元午餐补助。
②.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与当月薪资一起发放。
2.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员工生日时,公司将员工举办生日庆祝活动,标准为xxx/人,以等额生日蛋糕、礼品等方式发放或集体举办庆祝活动,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3.年节礼品:元旦、春节、十五、端午节等假日,员工享有节日礼品。
4.健康保障
①.健康体检: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常规体检。
②.健康医药箱:公司为员工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突发疾病需求。
5.员工业余生活
①.部门活动: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时间组织各类活动增进交流。
②.公司组织各种郊游踏青、集体文娱活动、岁末聚餐联谊年会等,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③.培训进修: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将组织各种培训进修活动。
④.图书角:公司统一为员工征订杂志图书,提供便利阅读条件。
6.休假福利
①.婚假:入职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7天。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无其它福利。
②.产假:入职一年以上女员工可享有90天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假后另行安排工作。
③.护理假:正常生产享受3天带薪假,剖腹产享受7天带薪假。
④.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受三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两天带薪丧假。
七、专项福利
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享有一定的通讯补贴。部门经理每月享有xxx元通讯津贴,总监每月享有xxx元通讯津贴,特殊人员每月享有xxx元通讯津贴。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③.每月xx日前向财务部提交正规发票后方可享有通讯津贴。
2.特殊津贴
①.结婚礼金: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xxx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领取一份。
②.慰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可领取吊唁金,标准为xxx元/人。
特殊津贴标准
津贴类别、享有对象、津贴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结婚礼金
1、申请婚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信封,员工亲自签收
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xxx元/人
2、申请丧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红包,员工亲自签收慰唁金
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xxx元/人
八、附则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2.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了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体现公司热爱、重视员工的精神,实现公司福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共同发展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人力行政部
3.1.1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1.2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1.3负责福利的管理申报、申购与发放;
3.2财务部
3.2.1负责福利项目费用报销;
3.3公司主管领导
3.3.1负责对福利申请的批准与监督;
3.3.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相关慰问。
四、福利项目
4.1法定假期、公休假及福利性假期;
4.2福利金:节日礼金(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婚礼贺金、住院尉问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通讯补贴;
4.3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4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
4.5其他福利:生活补贴、体检、旅游、购车补贴等。
五、福利项目内容及标准
5.1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正常上班期间每周的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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