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充分发挥福利的保障和激励作用,特制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公司福利形式主要有:假期福利、社会保险、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及其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正式员工。
第二章福利费用来源及用途
第五条福利费用是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其它福利及员工集体活动等。
第三章假期福利
第六条假期福利依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休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章社会保险
第七条公司根据南京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确定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医保统筹的参保基数,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
第五章节日礼金
第八条公司节日礼金有:元旦礼金、春节礼金、'五一'礼金、国庆中秋双节礼金等四种。具体发放人员、时间、金额如下:
1、每年元旦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2、春节礼金在每年春假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工每人200元;
3、每年五一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4、国庆中秋双节礼金在每年国庆节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员工每人200元。
第六章健康保障
第十条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在南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公司组织的`一次免费体检,体检费用为规定如下:
1、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200元;
2、公司部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层级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100元;
3、其他员工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40元。
第十一条午餐补贴:公司全体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110元,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第十二条高温费:公司在册正式员工500元,返聘员工、临时工200元。
第十三条独生子女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发放100元的独生子女费,一年发放一次,每年12月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支付上述各项基本福利后有节余,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报XX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12月中旬对下一年度福利发放做详细预算,并上报XX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保险
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满后,为其办理城镇社会保险或农村养老保险。
第二条困难补助
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从公司“爱心基金”中拨款。
第三条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第四条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第五条劳护用品费:每一季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条满勤奖:以工资形式每月同工资一起发放。
第七条工作年休假:所有员工享受工作年休假,与春节一同进行,具体天数由公司在年终
统一发文规定。
第八条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第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主管,自x年xx月xx日起执行。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3、名词术语解释
3.1.法定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3.2.统一福利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条件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具体执行及统一福利的发放。
4.2.总经办负责福利制度及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法定福利
5.1.社会保险
5.1.1.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1.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5.1.3.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2.住房公积金
5.2.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2.2.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3.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标准,依法进行调休。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为准。
6、统一福利
6.1.病假:当员工患有疾病,必须提供社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6.2.年节礼品:春节、中秋节等假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节日礼品福利。
6.3.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之间增进感情、加强沟通,公司将视业务情况,不定期组织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形式的康乐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
7、专项福利
7.1.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7.1.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
7.1.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7.1.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7.2.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7.2.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2.2.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7.3.丧假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7.4.产假
7.4.1.顺产: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7.4.2.流产: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休假42天。按病假规定执行。
7.4.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7.4.4.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7.4.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
7.4.6.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7天,假期工资照发。
7.4.7.产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7.5.哺乳假
7.5.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5.2.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7.6.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7.6.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7.6.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7.6.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7.7.工伤假
7.7.1.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行政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7.7.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8.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正式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7.9.季度劳保福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为正式员工发放下一个季度劳保用品。
7.10.结婚礼金:转正员工结婚,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如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只享受一份。
7.11.生育礼金:转正员工生育,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
7.12.“三.八妇女节”:公司女职工享有下午半天假及节日礼品。
8、附则
8.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27日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2)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的xx%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xx%。
第6条各种补助或补贴
(1)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x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2)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补助,正式员工每人xx元。
(3)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贺礼x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婚贺礼x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带给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8条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务必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务必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保用品。
第10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x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2)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相关说明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贴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事假务必员工本人亲自处理时,方可请事假并填写《请假单》扣除请假日的全额工资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
2.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标准工资的xx%确定
第3章员工福利管理
第11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务必将福利资金支出状况编制成相关报表,交付相关部门审核。
第12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x元以上者需提交总经理审核。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核部门
修改日期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具体内容及要求
1、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就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7)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8)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10)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相关文件及表格及记录表单
1、《薪酬管理制度》
2、《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管理工作,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以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津贴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津贴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差异性原则: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津贴根据个人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3、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有关福利、津贴的制度、形式及执行都是公开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除外)。
第四条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员工入司通过7天试工期后公司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及为其代办大病救助保险(个人自费)
2、各种年节福利
员工年节福利包括春节:150-300元/人、中秋节100-200元/人。以购物卡或现金方式发放。
3、各种补贴
(1)结婚贺礼: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公司给予结婚贺礼600元;正式员工工作未满1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公司工作的贺礼加倍。
(2)丧事慰问金: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公司给予慰问金500元。
(3)教育培训:为了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供相关培训,公费进修等。
4、员工年度体检
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每两年一次的体检,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体检工作。
5、专项福利
5.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每月享有5元通讯津贴(集群号);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5.2特殊津贴
针对特殊岗位员工,将按对应岗位给予岗位津贴。
5.3年资(一线员工)津贴:员工在企业服务一年后,享受80元/月年资;服务满两年后,享受120元/月年资;服务满三年后,享受160元/月年资(封项)。
5.4每年年底评选一定名额的优秀员工或优秀干部给予奖励。
5.5每年春节为返乡员工报销来回车费(具体标准以每年公司规定为准)。
报销条件:①在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期期间,未有提前离岗、延期返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②春节期间,因公司工作需要,特定值班日未有提前离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③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日和特定值班日期间,总经办领导特别批准提前离岗和延期返岗的人员。
5.6离职老员工返厂福利
①离职老员工(指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正常离职人员)重新返厂工作,公司持积极肯定态度,鼓励优秀老员工返厂工作,视情况对给企业发展付出心血的老员工给予年资和周年奖(五周年、十周年)福利;②针对离职老员工返厂专项福利,在该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由总经办做出福利批示,行政部按指示执行工资核算。
6、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 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五条
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
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八条 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
补贴福利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集团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20xx元/人,春节20xx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为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团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集团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4、工装福利
集团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 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集团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
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集团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四)工会福利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集团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集团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集团为司龄满1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00元/人;总经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集团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集团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团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四章 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 统筹保险由集团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
起施行。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归属感,充分体现公司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构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编制依据
依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编制。
4、术语和定义
公司供给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5、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物资类福利的申报、采购、发放。
财务部依据人事行政部确认的标准发放货币类福利。
6、福利待遇的种类
6.1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五险一金)
1)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员工入职时,公司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6.2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6.3读研补贴
6.3.1申报补贴资格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表现优异,获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批准的员工。
2)参加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招生考试并被录取。
3)所选导师须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工程中心教员。
6.3.2审核流程
1)每年6月1日~6月15日、12月1日~12月15日期间,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各部门领导进行推荐,以推荐书的形式递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报备。推荐书须包含以下几点:被推荐员工的品行评价、本事评价、业绩评价及推荐理由。
2)每年6月中下旬、12月中下旬,公司领导对被推荐员工进行资格考评,每名被推荐员工做相关技术主题报告,资料包含以下几点:个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读研的`目标、个人职业规划、对公司发展提议。
3)每年1月初、7月初公布拟推荐读研员工名单。名单公布后入选员工可选择考试时间进行报考(每年有2次考试,分别在6月、10月),每次保留入选员工一年资格,逾期作废。
4)被评为公司突出贡献、优秀员工的优先推荐。
6.3.3享受待遇
1)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基本生活补贴1000元月,工作补贴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时间和公司相关规定计算。
2)绩效奖金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时间和公司相关规定计算发放。
3)享受正式员工福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计生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生日福利、过节福利、通讯补贴、年终奖)。
4)公司工龄连续计算,读研毕业后,读研期间的工龄自动补算。
5)公司报销学费。享受此款待遇须顺利毕业,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公司报销全部学费。但如有课程发生补考或毕业论文因为质量问题被延期答辩的,只报销部分学费,具体比例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6)享受以上待遇者,入学前须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最少在公司工作3年。
6.4娱乐活动
1)部门活动经费: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而设立的项目,为每位员工按照300元人·季度(含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签订实习协议在三个月以上实习生)的标准供给补助,此经费包括部门内部聚会、创立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员工迎新、春(秋)游等活动。
2)人事行政部在每季度末向财务部供给本季度末部门总人数,各部门持发票向财务报销下季度部门活动经费。
3)公司将不定期地组织运动比赛、联谊活动等。
6.5餐费补贴
1)公司为每位员工按照20元人·工作日的标准发放餐费补贴。
2)长沙地区发放方式:50%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50%发放至公司个人餐卡内。
3)其他地区发放方式:全额由工资内发放。
4)出差享受差旅补贴,不再发放餐补。
6.6节日礼品
1)公司每逢端午、中秋,为员工发放价值100元人的节日礼品一份。
2)每逢三八妇女节为每位女性员工发放价值50元人的节日礼品一份。
6.7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为员工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6.8生日福利
公司依照员工法定身份证上日期为所有正式员工生日供给100元人的福利,发放方式或为生日礼品或开展生日活动。
6.9通讯补贴
6.9.1补贴标准
(略)
6.9.2补贴管理
1)以补贴的形式发放到当月工资中。
2)原则上鼓励员工使用公司固定电话作为日常通讯工具。
3)职务、岗位变动时,从变动后的次月起按新的职务、岗位进行调整。
4)享受通讯补贴的对象,必须确保通讯畅通,无特殊情景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二次扣除当月补贴。
5)员工须坚持手机畅通,员工的手机号码若需更改,需告知前台,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
6)通讯补贴如有特殊情景,应填写《特殊补贴申请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管理中心副总裁审批方可执行。
6.10车辆补贴
6.10.1补贴对象
使用私人车辆执行本职业务的人员,重点是销售人员。
6.10.2补贴标准
(略)
6.10.3车补管理
1)车补以补贴形式发放到当月工资中。
2)员工享受的车补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原则,公司不再支付车辆相关的规费、维修养护费、保险费、油费、清洁费以及在本市内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等一切费用,且原则上不再报销本地出租车费。
3)享受车补的车辆出现任何的违章行为均由车辆所有者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职责,同时与交通事故、违章行驶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事故处理费、对交通肇事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车辆维修费、罚款等),由该车辆所有者承担。
4)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
5)特殊情景下公司需使用员工车辆的,该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6)员工因病、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扣减车辆补贴。
7)车辆补贴如有特殊情景,应填写《特殊补贴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管理中心副总裁审批方可执行。
6.11住院慰问金
员工重病住院(一个月以上)治疗(包括因工负伤),住院期间公司一次性给予慰问金或以慰问品体现。
一、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三、名词术语解释
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2.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四、制度执行者
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
2.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
3.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五、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③.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六、统一福利:
1.午餐补助
①.公司员工每天可享有_____元午餐补助。
②.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与当月薪资一起发放。
2.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员工生日时,公司将员工举办生日庆祝活动,标准为____/人,以等额生日蛋糕、礼品等方式发放或集体举办庆祝活动,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3.年节礼品:元旦、春节、十五、端午节等假日,员工享有节日礼品。
4.健康保障
①.健康体检: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常规体检。
②.健康医药箱:公司为员工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突发疾病需求。
5.员工业余生活
①.部门活动: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时间组织各类活动增进交流。
②.公司组织各种郊游踏青、集体文娱活动、岁末聚餐联谊年会等,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③.培训进修: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将组织各种培训进修活动。
④.图书角:公司统一为员工征订杂志图书,提供便利阅读条件。
6.休假福利
①.婚假:入职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
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7天。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无其它福利。
②.产假:入职一年以上女员工可享有90天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假后另行安排工作。
③.护理假:正常生产享受3天带薪假,剖腹产享受7天带薪假。
④.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受三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两天带薪丧假。
七、专项福利
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享有一定的通讯补贴。部门经理每月享有______元通讯津贴,总监每月享有______元通讯津贴,特殊人员每月享有______元通讯津贴。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③.每月____日前向财务部提交正规发票后方可享有通讯津贴。
2.特殊津贴
①.结婚礼金: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_____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领取一份。
②.慰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可领取吊唁金,标准为______元/人。
特殊津贴标准
津贴类别
享有对象
津贴标准
发放时间
发放方式
结婚礼金
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
元/人
申请婚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红包,员工亲自签收
慰唁金
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
元/人
申请丧假时
行政人事部准备信封,员工亲自签收
八、附则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2.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实施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当年计划,如年收入低于年计划,有关条款将作适当调整。
第二章 员工福利分类
司员工福利分为以下部分:
(1) 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丧假;
(1) 员工保险:社会保险制度;
(2) 员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3) 员工教育进修:员工专业培训、进修,提倡高学历继续教育;
(4) 贺仪:员工结婚礼金、员工生育礼金、生日贺礼、丧亡补助金;
(5) 其他:员工健康检查、员工免费午餐、员工国内外旅游。
第三章 员工年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第四章 员工保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所需交纳的保险及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员工住房公积金
公司实行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所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员工教育进修
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具体步骤详见《培训管理流程》。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x元,大学本科人民币x元。具体工作程序参见《培训制度》。
第七章 贺仪
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500元。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300元。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贺卡。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500元。
第八章 其他
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免费体检。
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条件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本人自愿,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
4、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选举任职的,任届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一般待任届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的条件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退休费计发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75号)文件规定,20xx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养老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退休费: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四、其他规定
1、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其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为10%,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为15%。
2、按黑政办发[20xx]75号文件规定执行,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的部分计入离退休费基数,原享受的护龄津贴和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在离退休时按100%发给。
3、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5]112号)文件规定,在警察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4、根据20xx年10月18日省九届人大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是职工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5%退休金,加发后不得超过本人基本工资。
5、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条件、待遇等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黑人办字[1997]176号)文件规定,因公致残人员,经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一等以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比例可加发10%;被评为二等以下的,加发5%。加发退休费后,最高不得超过退休前基本工资。对未评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不加发。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
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并携带本人档案及在职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审批程序
由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符合病退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经市领导签字,附相关佐证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七、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的审批程序
由基层单位填报相关表格,同时附相关的佐证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1、丧葬待遇。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10号)文件规定,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每人1200元。
2、抚恤待遇。根据民发[20xx]64号文件和黑民优[20xx]66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事业单位干部,为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
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3、遗属困难补助。由所在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带死者死亡及死亡前一个月的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4、工龄认定。由所在单位劳资人员携带本人档案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5、工伤认定。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印发关于划分因工伤亡的试行办法的通知》(黑人联字[1994]11号)文件规定,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呈报申请工伤认定,并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审批表》,及附带相关必备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八、受理
基层单位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承办人对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申报单位,要求当面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有疑义的,要报请主管局长审核。
九、办事时限
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经主管局长或局务会研究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福利管理,力求在提供良好的可持续平台基础上形成劳资双方对奋斗目标的一致认同,真正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福利制度。
具体福利包括以下几项:
一、保险
公司为员工办理的保险主要包括五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司员工于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公司即办理保险。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节假日福利
节假日福利公司将以购物卡、礼品或现金形式发放。
(1)春节
(2)端午节
(3)中秋节
三、午餐补贴:
因公出差的员工,公司给予餐补每人每餐15元,每月随工资一同发放。如出差已公费用餐,则不享受餐补。
四、通讯补贴:
因工作性质需要,技术部员工每人每月补助话费80元,技术部经理以上每人每月补助话费160元;销售部员工每人每月补助话费100元,销售部经理级以上每人每月补助话费200元,凭当月缴纳话费的发票报销,每月随工资一同发放。
五、生日礼金: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营造快乐和谐的氛围,公司将在每位员工生日当天发放100元生日礼金及生日贺卡。
六、休假:
员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节假日。
七、旅游:
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的短途旅游,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八、培训: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公司培训规划。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专项的内训或外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法定福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班车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餐意外伤害保险
带薪休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
福利补充商业保险门急诊、住院综合医疗保险
女员工生育保险
员工子女医疗保险
节日慰问费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第二章法定福利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X 7%
1、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xx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xx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
2、大额医疗互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
个人月缴纳额=3元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
(1)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20xx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xx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X 1.5%
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0.5%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
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在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在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X费率(0.7%)
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
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2)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四)缴费标准
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购、建、大修自有住房;
2、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
3、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
、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
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
(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
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可保留在该员工个人帐户内。
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额。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
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司统一福利项目
第八条工作餐
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第九条班车
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第十条带薪休假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补充商业保险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章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第十二条节日慰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正式员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
春节500元/人;
五一劳动节500元/人;
国庆节1000元/人。
第十三条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及手续
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
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
一、目的
为了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体现公司热爱、重视员工的精神,实现公司福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共同发展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人力行政部
3.1.1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1.2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1.3负责福利的管理申报、申购与发放;
3.2财务部
3.2.1负责福利项目费用报销;
3.3公司主管领导
3.3.1负责对福利申请的批准与监督;
3.3.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相关慰问。
四、福利项目
4.1法定假期、公休假及福利性假期;
4.2福利金:节日礼金(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婚礼贺金、住院尉问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通讯补贴;
4.3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4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
4.5其他福利:生活补贴、体检、旅游、购车补贴等。
五、福利项目内容及标准
5.1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正常上班期间每周的休息日;
第一条本福利制度内容仅适用于管理处正式聘用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临时聘用员工不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
1.元旦一天(公历1月1日)。
2.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
3.清明节一天(公历4月5日)。
4.国际劳动节一天(公历5月1日)。
5.端午节一天(农历五月初五)。
6.中秋节一天(农历八月十五)。
7.国庆节三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8.女员工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公历3月8日),如逢休息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还可享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有薪假期,包括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具体内容参见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条根据国家和西安市政府规定,管理处为已调入人事关系的.员工统一办理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及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之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及缴纳金额以人事代理公司规定为准。
第四条员工逢国家主要法定节假日,还可享受购物卡和其他福利慰问品。具体发放标准由管理处总经理审定执行。
本制度自提供的除法定公众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资数额的休假。
第十七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八条带薪年假的天数为: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其中公众假期。
第十九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二十条员工个人全年婚、丧、产、病、事假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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