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望各住宿舍员工共同遵守。
一、住宿申请程序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支配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二、住宿须知
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支配,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运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运用,一经觉察,马上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宿舍水电费由公司担当一部份,各宿舍员工分摊其宿舍的另一部份。其他费用由员工自行担当。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舍外来人员,如有特殊状况应先到行政部报备,等行政部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自觉疼惜公物,宿舍内由公司供应的全部物品住宿舍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觉察恶意破坏者,修理费用由其个人全部担当并视情节严峻赐予纪律处分。
6、已入住员工需退宿的,须提前3天到行政部注销备案,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费用。
7、住宿员工离职必需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管理规定:
1、听从公司支配、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运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等。一经觉察,未收全部物品,视者视情节严峻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峻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3、运用电视、电脑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4、员工自己的财务自己保管,宝贵物品尽量不要放在宿舍内,否则出现丢失的后果自负。
5、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宣扬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峻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峻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四、宿舍公共卫生管理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所住的员工必需协作舍长的支配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3、宿舍外公共环境卫生由全部人员按值日表轮番清扫。
五、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马上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峻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听从公司支配、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阻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请住宿人员自觉遵守!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有房产和所租赁房产住宿员工。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传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是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第四条公司负责指定和选择员工宿舍的地点和住所。第五条公司负责支付员工宿舍的房租(包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其它如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住宿员工自行分担。宿舍统一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担任宿舍舍长或由公司指定,也可由内部住宿员工议定,但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2)留宿亲友者。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第六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第七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第八条公司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第九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卫浴设备、玻璃、门窗、床铺、行李架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第十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一)服从舍长管理、派遣与监督。(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公司指定人员清理,各住宿人员轮流监督整理。
(十六)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2)沐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十七)按时作息,在正常作息时间内不得干扰其它人的休息。(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一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监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报修,水、电、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二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公司议处:
(一)不服从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告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三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修定,解释权归行政部。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经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1.目的:
1.1根据工作需要,企业为轮岗或家不在本地员工配备单间宿舍,为了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详和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1.2范围:
1.2.1宿舍适用范围。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员。
2.管理部门职责:
2.1行政部: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员:厂区宿舍管理员由行政部指定人员,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员负责企业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职责
3.1.1.人事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修改、监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宿舍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住宿情况,储备足够的空房间,保证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组织6S小组、电工、保安队对宿舍进行6S大检查,主要检查:水电供应情况、有无乱拉乱接电源现象、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标准、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员工私自调换床位或房间现象、员工是否有乱窜宿舍现象、卫生是否干净;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按此制度安排、监督、执行等工作;
3.3.保安队负责对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3.4.所有员工必须按此制度执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员职责
4.1.1宿舍管理员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宿舍管理员必须按此制度执行,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4.1.2所有员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都必须由宿舍管理员按标准统一安排、统一分配;所有在入职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经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员如未按标准分配者,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标准给当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不按规定标准安排而超出标准安排的,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取消当事人住宿资格;
4.1.5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进行财产、安全大检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给予警告一次;具体检查内容:宿舍硬件设施(床、门窗、热水器、洗手台、冲水箱、风扇等)、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乱拉乱接电源现象、有无员工乱窜想象、乱换床位或调换房间现象等;对有违反者作出处理并通报表扬和批评;
4.1.6每月底安排电工对工厂、宿舍水电底数进行抄表,宿舍管理员监督电工抄表是否准确,建立水电台帐,电工抄表出现错误或宿舍管理员计算错误的,处以警告一次,具体水电支付标准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统一标准为:水费XX元/立方、电费XX元/度,公司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的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4.1.7入住宿舍人员水电费自付,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分摊水电费;中途离职人员由公司电工同保安人员到该宿舍抄水电底数,平摊自己应扣除部分费用;
4.1.8.宿舍设施维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电工进行维修,电工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在三天内修复,修复完毕经申请联络人确认签字后将《水电维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员登记台帐;所有维修事宜必须在三天内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否则,对宿舍管理员或电工作出警告一次处理;
4.1.9.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将水电费用支付情况、6S检查情况、公司管理信息等给予宣传或通报。
4.2住宿条件
4.2.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须满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4.2.3外宿则可随时申请;
4.2.4住宿公司宿舍员工水电费自付。
4.3住宿申请
4.3.1新进人员: 行政人员根据人员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长一人/间,主管两人/间,宿舍分为职员和员工宿舍两类;
4.3.2外宿人员:外宿人员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时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入住。
4.4住宿须知
4.4.1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需变动宿舍或床位者须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4.4.2宿舍内铺位等资产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布局,不准随意挪动;
4.4.3住宿者需按标识要求将生活用品按规定摆放,以保持宿舍整齐、整洁;比如:被子要卷起来摆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摆放在床下;
4.4.4员工需增加设施应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购置;
4.4.5清洁宿舍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舍员必须保持整齐、整洁,物品按类摆放,宿舍内各员工轮流值日,全体舍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4.6节约用水用电,因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员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暖器、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门窗外。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人走灯熄、水关;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对宿舍做6S检查,每个月一次,评选出前三名与后三名,并对前三名的宿舍进行奖励,同时对后三名的宿舍进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抛物,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造成人身伤害的理应赔偿;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赌博,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一次,赌博者没收赌资;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并作开除处理;
4.4.10宿舍财产损坏或损失,经查实属人为原因导致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无人承认或无人举证,则由该宿舍所有人员一并承担赔偿;
4.4.11未经允许,不得拿、动、用私人物品,如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12宿舍内禁止吸烟,发现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记严重警告,第三次记小过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着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楼道走动;
4.4.14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探访至异性宿舍;
4.4.15公共楼道上的热水器只限于饮用用水,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随意在墙上钉铁钉、拉线、乱接电源,禁止在墙上、房门上乱写乱画,严禁破坏现有生活设施;
4.4.17为了确保住宿人员的安全,并保证同宿舍人员的休息时间,平日不加班者,须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过23:00时,则在公司值班保安处登记;周末员工必须24:00时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违反此规定;
4.4.18 员工在22:00时以后,所有的有声电器必须关闭,如有需要收听的则必须带上耳机,不得打扰其它人员休息;
4.4.19进入宿舍须出示厂牌或能证明是宿舍入住人员,凡有不配合保安员工作者,保安员有权不让其进入宿舍,利用他人厂牌蒙蔽闯关者,对当事人双方记严重警告处分;
4.4.20保安员在不影响员工休息或不侵犯员工隐私的前提下定时或不定时查房,查房内容有:清理离职人员、是否有异性逗留等现象,有无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现象,并记录查房结果报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离职人员办完手续后,离开宿舍时必须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严禁将废弃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乱扔等现象;
4.4.22严禁在宿舍内或走道上出现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现象;
4.4.2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子果皮等杂物,违者记警告一次。
5.0宿舍长职责
5.1以身作则,遵守并维护《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员加强宿舍室内外管理,督导舍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员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长呈报行政文员、人事行政主管处理;
5.3对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况予以监督;
5.4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制定卫生值日表,监督全体舍员做好卫生工作;
5.5监督舍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
5.6宿舍长有权清理自离与离职人员,如宿舍长知情不报,由宿舍长承担后果。
5.7宿舍长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岗位补助津贴;
5.8宿舍所有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宿舍长或宿舍人员到宿舍保安处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当班保安统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内由电工对指定设施进行维修;
5.9按时参加宿舍长会议,及时反映宿舍舍员生活情况,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0物品管理规定
6.1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钱包、现金、银行卡、手机、电脑等,身份证请不要和银行卡存放在一起,遗失后果自负;员工丢失物品应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报警处理;
6.2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所有物品带入宿舍时,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宿舍物品放行条》,经批准后按放行时间放行,请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7员工外宿
7.1外宿申请:临时外宿或时间较短(一夜),申请人填写《外宿申请单》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7.2需长期外宿者,填写《外宿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逐级批准后严格按《外宿申请单》上的事项详细登记便于备查;
7.3外宿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物品安全自行负责;
8.0宿舍借宿管理规定
8.1申请借宿人员一次最多申请三晚,公司每天不超过十人借宿,且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8.2担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借宿人员将《借宿申请单》交给当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员必须于次日08:00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当班保安有权立即将其请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请单须到宿舍保安或部门文员处领取,未申请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8.5.1厂内员工正常离职者(离职不超过一天);
8.5.2厂内员工之朋友、同学及亲属;
8.6.只限同性申请,异性则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处理
8.7.1遇台风、火警、盗窃、斗殴等自然灾害或治安案件现象时,请及时报警或报告保安,并协助公安或管理人员处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员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保安处理;
8.7.3保安员必须不定时对生活区、宿舍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8.7.4遇公安人员合法办案,宿舍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
8.8 探访
8.8.1每天18:00—20:00为亲友探访时间,原则上亲友探访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8.8.2亲友必须在员工的带领下,在保安处登记,探访人员不得超时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及维护集体利益,请务必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对应行政处罚。
9.住宿申请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员工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行政部报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通知员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进行统一编号。
9.4员工入住前与宿舍长对宿舍内物品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行政部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9.5入住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更换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除轮岗外入住人员的房租需每月缴纳。
9.7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9.8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9.9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9.10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10.宿舍设施与安全管理
10.1企业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企业财产,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10.2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1.宿舍卫生管理
11.1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2严禁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 。
11.4禁止在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养宠物等。
11.5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宿舍管理员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任务,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楼内整洁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员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行政部。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和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节严重的。
5.经常破坏宿舍安静、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有偷窃等不法行为。
8、员工私自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
13.员工退宿管理
1、 员工退宿时应填写退宿单,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 员工退宿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罚款100元。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 5 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14.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
14.1安保人员/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14.2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安保人员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15.附表 :
1、《员工宿舍登记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
3、《宿舍检查评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书》附件4
5、《退宿单》 附件5
16.备注:
1、各项罚款由行政部统一制表备案,现金由财务部保管,用于员工宿舍建设专款。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制度报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员工宿舍用电安全,杜绝用电浪费现象。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起公司员工宿舍实行用电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给予宿舍员工每人每月60度用电补贴,超出部分按统一标准(1元/度)由住宿员工个人承担。
2、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改动用电线路和电表装置及铅封,若发现违反,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严惩。
3、注意用电安全和节约用电,人离开宿舍必须关门、关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4、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电磁炉、电炒锅等电器,一经检查发现,公司有权予以没收,若造成用电线路或电表超载损毁,将由当事人承担安全和经济赔偿责任。
5、每月抄表核数由办公室负责,财务部每月底从员工个人工资中扣除超出部分所产生的电费。
公司要求全体住宿员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宿舍用电管理工作。
1、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项链、戒指、现金、充值卡应做到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和被盗。
2、严禁盗窃他人物品,违者按盗窃价值10倍罚款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得将宿舍房门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处20元罚款/次;对因此而发生的室内物品丢失、被盗,追究转交人的赔偿责任。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搐、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一、目的:
员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公司视需要安排员工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管理
1、员工入住前需先到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2、宿舍的调配由公司宿舍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3、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物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4、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二)、纪律管理
1、严禁在宿舍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区。
2、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3、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
4、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5、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6、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0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热水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轮流值日,值日员工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按宿舍内统一标准摆放物品,及时清理,打扫室内卫生,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达到整齐划一。
2、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五)、探访管理
1、员工的亲朋好友来访,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提前书面申请,呈报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必须离开宿舍(辞职或解聘人员宣布后,应张贴于告示栏,知会全体员工)。
3、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全体人员必须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将情况反馈办公室,予以结算工资。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宿舍管理员可酌情予以10—100元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结合人员的变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入住条件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入职员工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房间、床位;
4.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门卫室收回钥匙并检查出厂物品; 5.已入住员工退宿须必到综合办公室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电费; 5.未经综合办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6.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因其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7.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作出罚款处理;
8.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上11:00后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人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9.违反1—8项的,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50—200元罚款。
第二条、住宿标准
1.公司各部门部长、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工程师或特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顾问。分配单间住宿,并按公司统一标准配置设施;
2.中层干部:部长以下至车间主任级别的管理人员、经理助理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不少于2人一个房间,任何人不得阻扰安排其他人,配置按公司统一标准。阻扰及拒绝安排其他人进住的,按每月500元收取房租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直至同意其他人进住日止停止收取房租费;
3.普通班组长:各部门一般行政人员,不得少于3人一个房间,任何人不得阻扰安排其他人,配置按公司统一标准。阻扰及拒绝安排其他人进住的,按每月500元收取房租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直至同意其他人进住日止停止收取房租费;
4.员工住宿每个房间不少于4人,按顺序以安排满第一间后再安排下一间为前提,任何人不得阻扰安排其他人;阻扰及拒绝安排其他人进住的,按每月500元收取房租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直至同意其他人进住日止停止收取房租费;
5.夫妻双方均在公司上班可以申请住宿夫妻房,但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作期间,夫妻有一方离职的,必须在2天的时间内搬出夫妻房,没有搬离夫妻房的,自夫妻一方离职的第一天起,按月计算收取房租费500元/月,不够一月的,按30天/月计算,每天按应扣额核收,直至搬离为止,同时不在享受相关水电等补贴,在发放工资时直接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房间配套物品损坏的,维修及更换费用有住宿人负担; 6.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200—500元罚款。 第三条、宿舍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等其它违禁物品; 3.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
4.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挑衅、起哄闹事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5.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6.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7.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8.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9.违反1—8项任何一项的,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100—500元罚款。 第四条、卫生值日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第五条、物品管理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3.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绩效工资中作价扣出; 4.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6.违反1—5项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30—100元罚款。 第六条、安全要求
1.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2.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3.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以免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4.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及使用明火;
5.凡是违反1—5项规定的,给予100—500元罚款。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不在执行,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待不断完善。
一、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为员工配备集体宿舍。为了明确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寒冷拥有一个严冬、详和、舒适、宁静的寒冷、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三、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3.2宿舍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四、宿舍安排及规范:
4.1宿舍人员安排:
1.1公司所有员工住宿均(管理人员除外),水电、电视费用自理公司根据情况适当补助。
1.2新员工如需要入住宿舍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公司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后通知新员工入住。
1.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及床铺进行统一编
4.2水电费用扣除标准:由所住的宿舍全体人员按登记所住天数及总耗用量平均分摊,水电费用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费。
4.3宿舍日常管理规范及奖惩:
4.3.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
4.3.2宿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员工,如有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3晚上10:30以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开电视、放音响,影响寒冷的正常作息。
4.3.4个人床褥、衣服、鞋、桶及个人日常清洁用品须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齐卫生。宿舍卫生要定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员工予以警告或处罚。
4.3.5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垃圾应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
4.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所有员工宿舍均不允许私自拉电线、装接电器、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能使用煤气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预防火灾事故。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4.3.8员工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
4.3.9节约水电,上班前需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4.3.10凡在宿舍酗酒或闹事,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1凡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管制凶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财产及跟人安全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一、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1、使用和保管好电器,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违者予以罚款500元。
2、将自身贵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盗。
3、床铺安装牢靠,以防砸伤。
4、在宿舍禁止抽烟者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电吹风等功率大的电器,如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杂物,保障各出口的通畅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宿舍卫生每班上班前讲自己宿舍打扫干净,不得有垃圾、烟头等,如有违反罚款50元
2、禁止在宿舍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澡,洗澡地点为卫生间茅坑处。如有违反直接开除。
3、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及时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4、床铺卫生及被褥每天叠放整齐,如有违反罚款50元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
三、宿舍纪律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声喧哗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赌博
5、禁止有偷窃行为
四、员工住宿制度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
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7、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水电费、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1、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10元罚款/次。
2、讲究集体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20元罚款/次。
3、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20元罚款/次。
为了加强职工宿舍的管理,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凡在公司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随意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
二、每个宿舍要选出一名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人员的管理,卫生值日的安排,确保宿舍的卫生清洁。
三、宿舍无人时不准开长明灯、空转电扇,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电源、电动车充电、使用电炉等,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xx元,无责任人对所住宿舍人员每人罚款xx元。
四、住宿人员要增强节约意识,用完水后(水房、厕所)要即时关闭水龙头,禁止长流水现象,如发现违反者(本厂职工)罚款xx元,外单位人员将酌情处理。
五、住宿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对宿舍现有的物品保持原状,不得随意拆除搬动。
六、住宿人员,不得随意将污水、垃圾乱洒乱扔,请自觉将垃圾扔进垃圾桶内,否则罚款xx元。
以上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公司将不定时抽查,如经发现按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管理部负责;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申购、维护及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管理部申请住宿(并办理相关手续)。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吵闹、吸烟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集体宿舍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管理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管理部负责随机检查,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为了保持员工宿舍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和公共秩序,让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了该管理制度。
1.该制度旨在保持员工宿舍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和公共秩序,让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
2.项目经理部应该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职工宿舍的管理,各施工队应该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任何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的人不得入住,一旦发现,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民工必须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和监督。 5.室内不允许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的棉被、垫被、床单在起床后必须折叠整齐;毛巾应按规定挂成一条线;鞋子应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牙刷、餐具等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地方。
7.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其余衣物必须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禁止将烟灰、烟蒂和其他杂物丢弃在地上,应持续地保持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让人感觉舒适。
9.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不当行为;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允许外人或亲友留宿,更不能男女混住,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应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应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应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目前宿舍内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在完好状态下交由各队使用,如有管理不善或恶意破坏,责任由队负担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但凡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保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保护宿舍卫生,室、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清扫室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前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九、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觉,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jiuye/renliziyuan/723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