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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外派管理制度【精选】

员工外派管理制度【精选】



员工外派管理制度【精选】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外派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目的

  为明确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薪酬福利、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司本部与调入单位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外派参股、控股企业的管理层、骨干职员、一般职员。

  3、定义

  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本部或兄弟单位外派至调入单位的人员。

  类别:支援人员(3个月以内含),常驻人员(3个月以上)

  4、职责

  4.1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5、程序要点

  5.1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

  所有外派人员签订泉州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

  5.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

  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当地公司留存复印件或传真件;

  5.3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

  5.3.1工资支付:

  骨干职员及管理层等外派人员的工资原则上由泉州本部发放,而一般职员工资由当地公司发放(详细名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给财务审计部和外地公司)。

  5.3.2社保购买:

  所有外派职员的社保在外派期间由泉州本部统一在本部购买。

  5.3.3年终奖

  外派人员的年终奖跟随工资发放单位发放。

  5.3.4外派津贴标准:

  外派人员的工资水平参照泉州本部执行,在此基础上的额外外派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给出最终评定。

  5.3.5通讯费: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限额500元/月;

  总监级(含)以上人员,限额300元/月;

  经理级人员,限额200元/月;

  主管级(含)以下人员,限额100元/月;

  话费报销以实际通话记录为准,话费超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5.3.6住宿:

  所有外派员工按照调入单位的制度,统一执行。 5.3.7探亲交通补贴:

  支援人员由个人申请,公司领导审批进行临时审批安排。常驻人员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原则上外派人员第一次到外派单位统一购买飞机票;

  2)在自外派之日起满半年职员享受以下待遇:

  (1)外派人员的交通工具为: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飞机或动车;

  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汽车或火车硬卧铺。

  (2)外派人员的探亲频次:所有外派人员探亲在符合服务半年后起每半年一次。

  (3)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可以供家人同等使用,但仅限个人所获的相关待遇。

  (4)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实报实销,不可逾期使用,不可累计。

  5.3.8探亲假:

  在5.3.7中经理级(含)以上给定有薪探亲假每次5天,副经理(含)以下给定有薪探亲假每次3天。

  5.3.9其他福利

  1)外派职员的“员工发展基金”跟随工资发放地从工资中扣除;

  2)除了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薪酬福利外,其他福利对于外派职员跟随工资发放地发放;

  5.4外派人员考核

  外派人员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回调考核:

  1)日常考核由所在地单位实施和执行。

  2)回调考核由泉州本部实施和执行,考核方式主要采用述职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用于对回调人员的晋级或晋升主要依据。

  3)外派人员在服务满后回调享有优先晋升权。

  5.5人事任免:

  外派人员统一由本部人力资源部任命。

  5.6人事管理:

  5.6.1外派人员,受公司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离职,需在公司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由调入单位发放外派人员最后工作日的工资。

  5.6.2外派人员在合同期或约定期满后,提出申请不回调,劳动关系转入调入公司,工资福利按照调入公司标准执行。

  5.7外派人员自调入地调回公司本部工作后,外派津贴、通讯补贴、探亲交通补贴、探亲假等自调动之日起取消。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6.2本制度之前与之相关说明等文件在公布之日起取消。

  6.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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