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绩效考核方案[汇总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绩效考核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
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三、评选原则:
坚持以平时工作考核、学期工作考核考核为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以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坚持不评误工较多或有违纪行为人员的原则,做到评优内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学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运用评优资料,使评优手段、方式、标准、程序达到恰当、合理、促成评优双方理解,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
四、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四、实施方法: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从20xx年9月1日开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分为六部分:
教师出勤、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突出贡献。
(一)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二)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其它业务,如组织学生书法考级、金钥匙竞赛等,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钻研教材,不作复备式的书写)。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每年度对80%以上的班科统一组织质量调研,对教学效果较好的(班科数的前三分之一)给予不低于200元的奖励。如9班则奖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召开试卷分析会,通报成绩,介绍经验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5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级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已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四)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4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中,成绩进入同学科前1/4的教师奖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1)团体类:(以校、班、组为整体)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60元、40元;参加县、市级竞赛奖额分别是镇级的3倍、4倍(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
(2)个人类:学生个人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20元、10元;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奖额分别在镇级的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奖金按学生获奖的`个数统计)。
(3)学生写字阅读类:省市级的此类通知(书法展示赛、经典诵读等)由县级组织,按县级标准奖励。
3、教科研奖
(1)课题在省、市、县级立项后并能认真按程序开展研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分别奖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论文在省级以上(含本省级)正规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苏教育》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奖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级刊物(<连云港教育>)上发表,奖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奖金的三分之一,发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证材料,认证权属小教)。
(3)论文参加省级评比:如在“教海探航”、“师陶杯”等论文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获一、二、三奖的分别奖100、60、40元.在县级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会卷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30、20元。
(4)教研活动:承担镇、网片、县级教学研讨观摩课的执教老师,奖20、30、50元。
4、新闻报道:灌云教育信息网教育报道每篇奖作者20元,连云港市教育信息网每篇40元。在党报党刊上发表的按省市县分别奖500、300、100元。
5、表彰获得镇中心小学表彰的(按简报及奖状),奖100元每次。
(五)班务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贴通过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的考核进行重新分配。
(1)津贴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据班主任工作量发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级的学生数为主(学生数为期初清点核定为准,班额数的量化津贴由小教提供)。具体划档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贴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据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实绩发放,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围绕安全、常规管理、班队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学额巩固,参加县、镇、校各种活动及竞赛等方面定出细则,与津贴直接挂钩。
2、在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教干津贴参照执行。教干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较高类津贴。
(六)突出贡献:(由小教考核)
在各类创建及重大活动中,为集体争得荣誉或取得较好成绩的,奖励参与创建或负责群体1000、500、200元。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
素养竞赛、质量检测、辅导学生
三、考核细则:
1、素养竞赛(擅自不参加的扣1分/次):
只设团体奖,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但最后一名不得分。教两个班以上的,教两个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级均领先于平行班的,另加0、5分。
2、质量检测:
①平时调研:优秀加8分,良好加6分,合格加4分,基本合格加2分,待合格不得分,担任毕业班的各等级另加2分。
②期末检测:优秀加30分,良好加24分,合格加18分,基本合格加12分,待合格不得分,担任毕业班的各等级另加6分。
评比方法为:总评得分=当前班级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比值-接班时班级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比值。各等级评定方法:
优秀:平行班总评分最高的;
良好: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1分,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2分;
合格: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3分,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4分;
基本合格: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5分,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不超过6分;
待合格:语文、英语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相差超过5分的',数学学科平均分与优秀者超过6分的。
在平时调研中,教两个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级均领先于平行班的,另加1分。在期末检测中,教两个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级均领先于平行班的,另加3分。一年级初次调研按班级平均分统计。
备注:①在联盟及全市统一的期末学测中,凡班级总评进入联盟或全市团体前1/4的,均按优秀等级确定实绩,且学校第一名的另加6分;凡班级总评进入联盟或全市团体前1/2的,酌情按优良以上等级确定实绩;如班级总评位于联盟或全市团体后1/4的,学校第一名只能定为良好,其余班级实绩按上述标准降一档处理。
②专职术科教师的期末教学实绩,按《泰兴市横垛小学术科理论知识考核方案》和学生实践抽测结果确定,优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得11分,待合格不得分。
3、辅导学生(校级竞赛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1)个人项目:
①现场竞赛项目:省级3分/人次,地级2分/人次,市级1分/人次,区级0、5分/人次,校级0、1分/人次(特指体艺类并经本人实际指导的,由本人牵头组织<中层干部除外>但非本人实际指导的及金钥匙等类比赛酌情加分)。
②非现场竞赛项目:如学生征文、写字、小论文获奖(发表)等,校级每人次0、05分,市级每人次0、2分,地级及以上0、4分。累计加分,最高5分。
说明:教师有指导奖的,不另算且所有项目不重复计算。
(2)集体获奖:
省级20分/次;地级15分/次;市级一等奖(第1名)12分/次,二等奖(第2--4名)10分/次,三等奖(第5--8名)8分/次;联盟一等奖6分/次,二等奖4分/次,三等奖2分/次;校级第一名加0、5分/次。
四、考核结果:
1、每学期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总分,《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中提及的相关项目不再考核;
2、每年末,有教导处根据年度教学实绩单项考核结果,按学科班级数的10%评选教学实绩先进个人初步人选,初评人选经校长室审核后,由学校进行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在职称评定、岗位竞聘中予以政策倾斜。
五、细则
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和校务会集体讨论、修改,于20xx年10月19日—10月21日进行了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自20xx年10月22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如市局有这方面的新规定,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四、实施方法: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按年度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分为七部分:
师德、教师出勤 、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其它。
(一)师德
违反法律、法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的师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部分。
(二)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每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三)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玩或长时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或学校指定的其它业务工作,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
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教师业务量化积分比重分四个部分:一是各校检查30%,二是镇期中视导20%,三是镇期末业务检查40%,四是镇抽查10%。
附量化细则: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每课时一篇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四)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学科质量调研:在教学质量调研评估中,对教学效果较好的前三名予以奖励,分别依次奖励120、100、8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班平均分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2)镇不定期举行的教学质量单项调研奖励办法按第(1)项标准减半奖励。
(3)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2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200、15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绩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已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五)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1)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
(2)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优质课两项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
(3)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中,成绩进入同学科前1/4的教师奖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1)团体类:(以校、班、组为整体)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60元、40元;参加县、市级竞赛奖额分别是镇级的3倍、4倍(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
(2)个人类:学生个人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20元、10元;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奖额分别在镇级的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奖金按学生获奖的个数统计)。(不含书法展示赛)
3、教科研奖
(1)课题在省、市、县级立项后并能认真按程序开展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分别奖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论文在本省级以上正规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苏教育》、《教育研究与评论》、《江苏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 奖第一作者300元;在本市《连云港教育》刊物上发表, 奖第一作者200元(发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知网认证材料,认证权属小教)。外省级刊物不作奖励。由教育部主办或主管的国家级刊物奖励同本省级。
(3)参加省级 “教海探航”、“师陶杯”论文评比,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第一作者200、150、100元;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获一、二、三奖的分别奖80、60、40元.在县级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会卷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30、20元。(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中获奖的不作奖惩)
(4)教研活动:承担镇、网片、县级教学研讨观摩课或讲座的老师,奖20、30、50元。
(5)宣传工作。根据教育局宣传工作要求,外塑学校形象,促进每位教师做好学校信息宣传工作,在灌云教育信息网、连云港教育网发布学校工作信息达局宣传工作规定。(县教育信息网每月4篇,市教育网每月2篇。)按月核算县级每篇5元,市级每篇15元。每年度发放县局任务规定内绩效额度不超过500元。
每月完成教育局规定报道篇数后,另发布的学校信息报道以每篇县级10元,市级30元作奖励,另奖励部分总额度不超过500元。
(六)班务管理
1、津贴通过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的考核进行重新分配。
津贴(班均每月120元)根据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实绩发放,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小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围绕安全、常规管理、班队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学额巩固,参加县、镇、校各种活动及竞赛等方面定出细则,与津贴直接挂钩。
每学期根据班主任考核积分分三类发放:第一类占班额的20%,发放标准为800元;第二类占班额的30%,发放标准为650元。第三类占50%,将班主任津贴余额均分。
2、在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教干津贴参照班主任执行,平均额度不超过班主任一类标准。
(七)借用教师绩效考核
外借其它单位教师绩效考核:以本镇在岗教师最低绩效的90%为发放标准。
(八)实施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一、 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平、实事求是、真实全面的的原则。
2.坚持学校、家长、学生及教师相互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组织机构
1、师德档案管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师德考核工作组:
组长: xx
组员:xx
三、 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师德考核基本指标),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黄埔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分表”)学校将直接运用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评分细则”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四、 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学校全部教职工。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度考核一次,在学校年度考核前进行,即每年6月上旬进行,6月中旬前终止考核,学校将于每年7月中旬前将考核实行情形及结果上报教育局师资处备案。
五、 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在年度考核前完成。程序以下:
(一)自我评议。被考核人照实作出自我评议,并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附件3)的对应栏目中。
(二)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同行评议。学校以年级组为单位,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师德调查问卷,回收并统计调查问卷,整理并分析教师师德表现及存在问题,将各项评议情形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对应栏目中。
(三)核实情形。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核实评议情形,并将师德表彰和师德师风情形填写到《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对应栏目中。存在《xx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动的,由办公室在《重大师德师盛行动事项登记表》(附件5)中予以记录。
(四)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综合研究,审核相干师德材料和各项评议情形,提出师德考核等次建议。
(五)审定考核等次。学校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的建议审定师德考核等次。
(六)公示。经审定的师德考核结果在全校范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认存档。办公室将考核等次记入《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判表》,交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并由办公室完成师德档案的归档工作。
(八)备案。办公室将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六、 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合格(80及以上)、基本合格(60 含 -79)、不合格(60以下)三个等次。
2. 凡有《黄埔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动之一的,师德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七、 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嘉奖等的重要根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嘉奖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嘉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敲,获得相干嘉奖与荣誉的教师,填写《师德嘉奖与荣誉事项登记表》(附件4)并存档。
3. 师德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在职务评聘、嘉奖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嘉奖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干部门处罚。
八、 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人事干部、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等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行,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亮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平。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学校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xx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学校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学校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同类学校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特别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xx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学校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xx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xx乡人均水平等有关情况,分配到各学校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学校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校层次和实际运作情况,由同类学校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学校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的具体实情按学期考核,年终予以发放。
二、考核及考核等级的界定
学校在学期结束时对全体教职员工按教学人员、后勤人员、内退人员和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分别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1、优秀等级
优秀等级的人员在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的基础上,由工作实绩积分(特殊贡献人员除外)靠前的人员进入评选程序,并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
2、合格等级
除优秀等级、基本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以外的所有被考核的人员。
——合格等级的人员同时满足五个方面的要求:①师德考核合格;②工作量达到市局规定的要求;③工作质量达标(所履职的岗位工作,不得发生有影响的安全质量事故,所承担的学科不得造成较大的差距);④出勤率达标(全年出勤率在90%以上);⑤继续教育学时达标。
3、基本合格等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基本合格等级)
①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②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较弱,质量和效率不高,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按学校要求履行义务的。(经常迟到、早退、中途外出,擅离工作岗位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等)
④工作量达不到规定工作量的80%。
⑤出勤率不足85%的。(法定假除外)
⑥受到校纪校规及其以上处分的。
4、不合格等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等级)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②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其工作实绩连续较差的。
③欺骗性请假、旷职、变相旷职的。
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产生消极影响的。
三、相关人员的.考核等级界定
1、离岗人员或退休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2、调进人员从调进之日起考核确定。
3、外借人员考核等级由学校征求外借单位意见,结合借用前的工作岗位的表现,由考核小组和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
四、奖励性工资发放办法及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小组提取总额的5%(后勤人员8%)之后,按教育教学人员、后勤人员、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内退人员分别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总额数,再按教职工人员的职级和有关规定计算到个人。
(一)合格等级人员的标准
个体职级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后勤人员8%)-班主任费人均承担数-被扣取的金额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数。
(二)基本合格等级人员的标准
基本合格人员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下浮50%。
(三)不合格等级人员的标准
考核不合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离岗人员的标准
离岗人员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5%的(后勤人员8%)的奖励分配对象及分配标准
1、优秀等级——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1
2、先进个人——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2
3、工作实绩优良——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3
4、超工作量的人员——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4
以上条款中的X1、X2、X3、X4分别为不同的标准,由校务委员会和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扣款处理办法
个人因缺勤、迟到、早退、中途外出和违纪违规以及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所扣款额,由考核小组统筹,按考核分类用于受奖励的人员。
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相关情况说明
1、缺勤率:在85~90%之间的人员等级,由考核小组综合其工作实绩和表现确定其合格、基本合格的等级。
2、工作质量不达标:
①参加区、校级竞赛、抽测、期末考查等,工作实绩相比较形成较大差距的。
②备课草率、照搬照抄教案、无教案上课、作业批改不规范、不认真、不及时等。
③学校管理人员未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见分工安排表)
④不能按要求参加、完成相应义务性工作的。
3、安全质量事故:
①管理不到位(班主任、值班教师)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②食品卫生(班级饮水)造成中毒事件的。
③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心理和生理伤害的。
4、变相旷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xx〕24号)、《x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xx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特制定x亭隆实验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教育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全体教师为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质优酬,拉开差距。重视目标管理,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重点倾斜。奖优罚劣、优质优酬,适度拉开收入分配差距。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学校校长、书记由x区教育局负责绩效考核和发放。
四、考核程序
1、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人事秘书、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组成。下设年级考核小组,由年级组长和两名教研组长组成,年级组长任组长。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审议批准年级考核小组考核结果、仲裁教工考核申诉。年级考核小组根据学校考核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报锡山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绩效工资的考核以年度为单位,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采用“每月考核、年度汇总”的方法分段进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年7月30日和12月31日前负责完成对每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计算出每位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总得分。每次绩效考核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发放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可视情况减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具体方法按x文件执行)。减发部分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下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绩效考核不合格,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需参加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次连续两年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转岗或解聘。
5、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申诉期间原定结果不变。如果绩效考核违反规定程序、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等,影响考核结果的,应当重新考核,变更考核结果。
6、教职工因公执行支教、挂职锻炼或其他特殊任务,应参加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由学校对考核结果予以确认。
五、考核方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对教工实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不满总分60%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x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区级统筹的.项目和标准:
1、正职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全区统筹,标准为全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2倍,正职书记为正职校长的90%,由区教育局考核后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2、班主任补贴:按每月300元/班(全年10月)按实际班级数统筹于教育局按月发放。学校负责每月考核(考核办法附后),考核结果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结算。
校级统筹发放:非正职校长(书记)、学校中层职贴,骨干教师补贴、超工作量补贴、成果奖等合计提取校级统筹基金。
1、非正职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
(1)副校长:副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正职校长的80%,由学校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有学术荣誉的副校长,经考核合格,按照锡山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退任校长书记:退任正职校长、书记按学校现任副校长的平均数发放,退任副校长,按学校现任中层正职的平均数发放,由学校在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中层职贴:
(1)中层正职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500元/月,全年12个月计算。
(2)中层副职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400元/月,全年12个月计算。
3、其他人员职贴:
(1)年级组长、干事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350元/月,全年12个月计算。
(2)教研大组长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为200元/月;教研组长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发放职贴为100元/月。均按全年10个月计算。
4、骨干教师补贴:
(1)特级教师: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6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2)x名师: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5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3)x学科带头人: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4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4)x教学能手、锡山区学科带头人: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3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5)x教学新秀、锡山区教学能手: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2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6)锡山区教学新秀: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1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7)校级教学能手:经年度考核合格发放津贴5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8)校级教学新秀:经评选,一次性奖励500元。
5、超工作量补贴:
(1)因工作必须,由学校安排的节假日值班、加班,学校实行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日30元(不属于加班工资)。
(2)因工作需要经教导处安排的代班主任、代课。代班主任每天10元/班(班主任代职费由原班主任补给,因公外出除外),代课5元/节。
(3)超学校核定工作量的发放超工作量补贴。(超工作量由教师申报,考核组认定)
6、教育教学成果奖:
为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改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学校设教育教学成果奖,给在专业研究、教改科研、指导学生方面取得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所有成果奖都要通过教师本人在考核规定时间内申报,由考核组统一认定。
(1)综合、条线表彰奖:
级别 综合表彰 条线表彰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成员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成员
全国 500 300 400 200
省级 300 150 200 100
市级 200 100 100 50
区级 100 50 80 30
镇级 80 30 50 20
校级 50 15 25 10
注:政府、条线已发奖金或奖品,学校不再另发。不足标准部分由学校补足。
(2)会课竞赛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全国 400 300 200 100
省级 300 200 100 80
市级 200 100 80 50
区级 100 80 50 30
片级 80 50 30 20
校级 50 30 20
◆教师在教育系统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与会课同样奖励。
◆在片级以上的专题教研活动(校际交流)中所上公开课参照相应二等奖兑现。
(3)竞赛辅导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全国 300 200 100 60
省级 200 100 80 50
市级 100 80 50 30
区级 80 50 30 20
片级 40 30 20 8
校级 8 5 3
◆比赛必须是教育单位举办的,学校校长室批准,职能部门组织参加的。
◆同一个参赛项目,层层参赛按最高级别计发辅导奖。
◆同一个参赛项目,可由辅导者选择单项或团体计奖方式,取高分计发辅导奖。
◆团体奖翻倍,10人以上(含)群体参加的竞赛辅导奖,翻倍数值以参赛总人数与10的倍数值论定。
◆多人指导的项目所获辅导奖,奖金多人分成。
◆非现场比赛的,最高按区级奖励额计算,具体由考核小组认定。
(4)科研论文奖:
级别 获奖、交流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100 80 60
省级 80 60 40
市级 60 50 30
区级 40 30 20
◆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教育学会系统组织的评比活动中获奖、交流才能计发科研论文奖。
◆同一级别的设计、案例、课件获奖,获奖金额减半。
◆在正式教育刊物发表的论文、设计、案例(20xx字以上),获奖金额按同一级别一等奖翻倍。
◆同一篇文章多刊发表或获奖,只享受最高一次科研论文奖。
(5)课题结题奖
级别 课题组长 核心成员 一般成员
全国 400 200 100
省级 300 150 75
市级 200 100 50
区级 100 50 25
(6)教学质量均衡奖:
◆学年末语数英期终考试及格率达100%的,所任班级学科教师奖100元;
◆有明显进步的学科教师奖100元;
◆班级语数英三门学科及格率达100%的班主任奖100元。
(7)突出贡献奖:学校对一年中作出特殊贡献者,设突出贡献奖,奖金金额5000元以内,每年末由个人申报,经考核组认定发放。
(8)满勤奖:全年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无外出,享受满勤奖。1—6月奖励100元,7—12月奖励100元。
7、工龄补贴:
工龄补贴每一年补贴40元。
8、教职工考核: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员工。
(1)教职工病事假:事假一天,不得考核奖100元;病假一天,不得考核奖60元,以此类推。病、事假两天之内,能主动调上好课务的原则上减半扣发。教职工迟到、早退,每次不得考核奖30元。教职工每月可有一次不计入考核的外出假(每次不超过2小时,经级部主任同意,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当月超出的次数,每次不得考核奖30元。长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2)学校工勤人员,考核合格享受教师考核奖的9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奖励性绩效工资:
◆无论以何种理由、何种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或全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查证属实的;
◆品行不良、行为有悖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失教师形象的;
◆不能妥善和家长沟通,训斥家长并对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或由于失职,给学校、师生造成损害,有不良影响的;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取、收受家长财物,或擅自推销教辅用书及其他物品,经查证属实的;
◆开展有偿家教或变相进行有偿家教;或违反有关规定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经查证属实的;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利益的;
◆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新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见习期6个月以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7——12个月减半发放,12个月考核定级后全额发放。
学校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用于发放当年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零余额。
六、具体操作办法
(一)学校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区级统筹部分,扣除校级统筹部分,加上教职工病事假扣款部分,计算出余额。
(二)将余额除以全体教职工考核总分(不含校长、副校长)得出分值。
教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值×得分+相对应校级统筹-缺勤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部分必须由教工填写申报表,提供证书原件,经主管领导审核证明后交考核组认定。竞赛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单位举办的,学校组织参加的。
(四)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副校长不得超过正职校长奖励工资;中层干部不得超过副校长的奖励工资。
七、几点说明
1、方案未尽事宜按x、锡山区两级政府文件和锡山区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区教育局批准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如与上级政策法规相抵触时作及时修改。
4、本方案和考核细则为同一部分,同时执行。
八、附件
(1)x亭隆实验小学校级领导绩效考核表
(2)x亭隆实验小学中层干部绩效考核表
(3)x亭隆实验小学年级组长绩效考核表
(4)x亭隆实验小学教研大组长、教研组长绩效考核表
(5)x亭隆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考核方案、考核表
(6)x亭隆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表
(7)x亭隆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评分表
(8)x亭隆实验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表
(9)x亭隆实验小学班主任绩效评分标准
(10)x亭隆实验小学职工绩效考核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德育工作队伍,提升学校教育品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校从事德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工作。
2、德育业绩突出。认真履行德育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德育活动,德育工作的实效性较强,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3、注重德育研究。有科学的德育理念和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
4、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德育管理人员:所管理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申报泰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在县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
2、德育教研人员:申报泰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3、德育课教师:德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县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等。
4、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深受学生及家长的好评,在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优先推荐。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参评:
1、所管工作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2、所在学校(德育管理人员)或所带班级(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有学生发生违法犯罪事件的;
3、发生有偿家教行为的;
4、因教育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评比时间和名额确定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公布的名额确定。
四、评比程序和方法
采取个人申报、小组考核、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小组考核有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按照本细则进行量化考核,算出考核分。学校推荐有校长室按申报者的'现实表现和小组考核得分集体讨论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公示无异后,正式推荐上报。
五、评比细则:
1、思想政治(10分,有考核小组量化)
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工作态度(10分)
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班、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发现一次不良现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3、工作年限(10分)
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每超过一年加0、5分,加满10分为止。
4、德育业绩
所负责的德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普遍认可,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1)德育管理
①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作经验介绍、开设讲座或获得表彰,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所分管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在校际、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表彰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2)德育研究
①德育论文:所撰写的德育论文在县级、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7分、4分;
②德育课题: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结题)分别加10分、20分、30分、40分;
说明:作为核心成员参加上述课题研究的得相应层级的一半。
(3)德育课
①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评比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4)基本功
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强,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大赛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六、为与《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号)文件精神一致,今后学校市、县优秀德育工作者评比不再参考《泰兴市横垛小学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
七、本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讨论确定。如上级有此方面的新文件、新规定、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推进学校科学、规范管理的进程,根据《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关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锲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的潜能,促进教师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真正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使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的原则。
5、坚持向班主任、农村偏远地区教师倾斜的原则。
6、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
7、坚持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包干的原则。
四、基本内容
(—)绩效工资的核定
绩效工资按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两部分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只按月发放的津贴补贴工资,奖励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地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个工作业绩等因素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学校设立老师奖励性工资每学年人均1000元。
五、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能力与水平)、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
各项考核的赋分:职业道德(10分)、职业能力(25分)、工作表现(15分)、工作成效(50分)。
(一)职业道德(考核总分为10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爱岗敬业(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关爱学生(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团结协作(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等方面内容。要求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岚山区教育局关于对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考核办法:
(1)日常考核占30分。实行扣分制,扣分依据学校日常检查到的、家长或学生举报反映问题查实的。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者,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期末评议70分。组织评议占30分;教师民主评议占40分。评议标准为新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行。
一是组织评议30分。
1、团结同事、待人礼貌,从不说脏话、粗话。
2、遵守学校纪律、制度,早到晚归,不迟到或早退,很少请假。
3、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献计献策,言行积极向上,不乱发牢骚。
4、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注重从一点一滴为学生做榜样和表率,个人习惯及修养好。
5、课堂上不抽烟、开手机、迟到或早退。
6、做学生工作注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体罚挖苦学生。
7、管理孩子方面:培养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保证自己的孩子不到教学区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8、关心公共卫生,保护公共环境。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卫生的打扫工作,自觉保持教学区清洁卫生。
注:评议时,总分100分,最后按30%折算。
二是民主评议40分。(民主评议内容同组织评议,最后折算为40分.)
(二)职业能力(考核总分25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落实教学常规,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学会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并使之不断提高,积极从事教科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
2、考核办法:
一是常规教学(150分),以镇中心小学常规检查成绩(可结合学校常规检查成绩)计分,折算得分。
二是课堂教学(50分)
学期末,教导处组织分管业务领导,教导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根据日常听课,各种大型听课活动,教师日常课堂教学情况,对各教师进行评议打分。
三是常规教研(50分)
第一,听课与评课(40分)
Ⅰ、听课(20分):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5节。每少一节扣2分,扣完为止。
Ⅱ、评课(20分):每学期评课不少于15次,评课要填写评课表,内容要与听课表相符;要结合教师授课的情况,根据新课标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提出自己的建议或反思。不符合要求,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小组适时进行过程检查,公布检查结果,没有教导处签字的听课记录或评课不在统计范围。
第二,按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10分)。旷工一次扣3分,按照态度认真程度、端正与否,酌情扣0.5—3分。
(三)工作表现。(15分)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的考勤情况。
2、考核办法:
一是工作量(5分,此项成绩按实分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基础工作量:根据教学计划、教师编制和学校实际,依据岚教法(20xx)59号文《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指导意见》计分,折算后计入绩效成绩。
二是考勤(10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按照《教师考勤细则》计分,折算后计入绩效成绩。
(四)工作成效(此项成绩按50分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首的原则进行教书育人,育人效果良好。完成教学工作计划,所任学科学生成绩的合格率、优秀率达到预定目标。重视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综合成绩突出。
2、考核办法:
(1)教学成效(50分)。
Ⅰ.基础分(45分):任教统一测试科目教师,教学成绩评价以每学期的期末质量检测为准。计算方式是:全镇同年级同学科为一个考核单位,教两门测试科目的,取平均分,若是语文兼英语或数学兼英语,则语文或数学占60%,英语占40%。每门科目成绩的计算公式是:平均分最高者计30分,设为A,其他教师平均分设为B,其他教师教学成绩设为X,则:X=30*B/A。
Ⅱ.提高分(5分):分年级分学科相较上学期期末成绩,平均分每提高1分,计1分,计算方法是:设提高分为Y,则Y=(本学期平均分-本学期镇均)-(上学期平均分-上学期镇均)。该项计满为止。
教学效果成绩=X+Y。
音、体、美、劳、信息、综合实践、地方和校本课程等专职教师的“教学成效”考核(50分)。
第一种情况:每科只有1位教师。由全体教师测评(40%)和任教班级正副班主任民主评议测评(60%),综合折算,与其他教师拉平后,计入个人绩效成绩。
第二种情况:每科有2位及以上教师。一是理论和技能抽测(40%),二是课堂教学测评(30%),三是学科兴趣活动(20%),四是参加各级比赛获奖情况(10%)。综合折算,与其他教师拉平后,计入个人绩效成绩。
六、奖励分。
1、教干、教师迎接督导评估,按负责工作为单位所取得成绩分值折算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
2、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根据考核情况为0-2分。完成学校教学工作量的兼职图书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食堂采购员等各特室负责人,若工作认真无误得0-1.5分;其他工作人员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值班监护等工作任务且无重大过失,即得0-1分,否则不得分;负责学校的新教育、校本课程、少年宫等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无失误误工记1-2分。
可重复计分,但最高不超过3分。
3、学校安排的事务分(2分)。
协助学校完成突发性任务,每次计0.1分,最多不超过2分。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其他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学人员缺项部分的考核
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学人员的其他缺项部分(职业能力,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可由考核小组考核和通过民主评议的办法,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打分,具体考核办法为:由被评议人述职后进行评价。非同一测试科目教师的优秀数,不得超过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师总人数的30%。
(二)下列情况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1、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借调单位考核意见,由原单位发放,原则上不高于良好等次。
2、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同意,教师支教或借调到教育系统内部的,指教、借调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受援单位和借调单位提供考核意见,由原单位发放。未经区教育局统一借调到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原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4、当年退休人员及正常调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经教育局批准在职短期培训的教干教师,奖励性工资照发。
6、职业道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奖励性工资直接定为一般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不发放绩效性工资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体罚侮辱学生受到追究的;
3、拒不接受组织安排和分配的工作任务,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4、无理取闹,严重干扰社会秩序或学校正常工作的;
5、年度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天的;
6、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受到一票否决和黄牌警示处理学校的校长;
8、其他按规定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人员。
(四)、依据绩效考核成绩,按照3:7的比例划定出优秀、良好两个等次,若有工作态度、成绩特差的划定为一般。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单位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学校不的自行发放其他奖金、福利、补贴等。
(五)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人员,或经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批准的因年龄原因离开原领导岗位的教育干部,个人申请,可比照良好等次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不占用学校良好等次比列)。但本人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较好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考核结果视为不称职。
七、考核结果的最终确定和使用。
考核结果的最终确定:全镇各小学参照本《方案》制定本校的《绩效成绩考核方案》。结合本校实际,计算出教师绩效成绩并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于学期放假后一周内,报黄墩镇中心小学汇总。
八、实施。
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本考核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人本办学。尊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在学校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始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激励做事,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践行终身从教、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实效高效、力戒繁琐。
二、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xxx小学、幼儿园全体在职公办教师。
三、组织机构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xx中心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xx(总务主任)、xxx(教务主任)、xx(xx小学校长)
成员:xxx(工会主席)、xx(大队辅导员)、xx(教师代表)
xxx(xx小学教务主任)、xxx(xxx幼儿园负责人)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2、平时考核指每月的过程考核,定期考核指学期考核。
3、考核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两学期考核积分总和或均分评定等次。
4、不是学校中层及以上人员考核“优秀”等次必须服务学校年满二年。
5、凡是从xxx学校借调或上挂学习的人员在原单位进行考核的一律不能评优、评先。
6、考核优秀等次根据工作业绩第一年获得者,原则上采取第二年优先考虑,第三年尽量保全。
7、一学期内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考虑考核等级。
8、优秀、合格等次名额不足需递补或多余需删减时由考核小组成员票决。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或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3)违反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事无请假、在校不在岗累计超过6课时或旷课1课时;
(婚、产、丧假除外,公、私假须经教导处同意允许教师间功课互调)。
(二)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1)各年段、组结合常规检查教师每月的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德育工作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并如实作好记载。
(2)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绩效考核细则将月常规检查情况折算成积分或等级,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3)学校将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2、学期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学期绩效考核坚持发扬民主、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月考核汇总统筹考核。
(1)教职工填写《绩效考核评价积分表》,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学期个人总结。
(2)学校考核小组按照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进行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4)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
(5)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
(6)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由学校根据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具体确定分配等次和额度,分别在每学期末发放。要注意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六、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政治思想及师德师风
1、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铜仁市教育系统“十不准”及相关禁令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1)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使用普通话,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发现学生不良言行要及时纠正、处理。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安全措施,无责任事故。
(3)廉洁从教。不为学生有偿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
不兼教兼商;
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礼品;
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教辅资料。
(4)家校联系。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开好家长座谈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或家访。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荣誉的事。
(二)出勤
1、考核内容: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参加学校集会和活动情况。上下班,例会签到(退)情况,上课期间教师请病事假、产假、婚丧嫁娶假情况。
2、考核办法:参照《铜仁市xxx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三)工作量
1、学校领导班子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设置学科教学工作量,其他教师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应承担相应的学科教学工作量外,还承担有其他非教学工作量(含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的进行相应加分和减分。
2、全体教师的工作量由教务处及总务处根据需要实行台账管理。
(四)教育教学过程
1、考核内容:①备课;
②课堂教学;
③作业批改及辅导;
④教研活动;
⑤教育培训及资源运用;
⑥课堂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2、考核办法:教务处每月对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批改及辅导情况、参加教研活动情况、远程教育培训及资源运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实行台账管理。
(五)教育教学质量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1)教育效果。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善于结合学科特点,寓德育教育于教育教学之中,针对学生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养。班主任能较好地协调与科任教师之间的关系,科任教师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对班主任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级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所任教班级学风浓、班风好。
(2)教学效果。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单元、期中、期末考试合格率、优生率,以及(转化后进生)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所教学生品德和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所任教学科教育教学效果好。
(3)教研业绩。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获奖情况.(4)专业发展。考核教师学历提升、专业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情况。
(5)获奖情况。各级评优表彰,所教班级和学生参加活动获奖。
2、考核办法
参照《铜仁市xxx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铜仁市xxx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执行。
(六)获奖加分
积极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或因个人事迹突出被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表彰,为个人和学校争得名誉者实行加分。凡各级优秀奖获得者均不加分。
为确保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15号)和《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精神,结合我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统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兼顾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利益、适当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要突出体现班主任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双溪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平
副组长:吴祎张金霞
成员:学校行政人员和年级长
四、考核对象
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教师和工勤人员。
五、考核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两个方面。
(一)师德考核。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教师的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力弱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将以上规定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称职的必备基本要求。
(二)、履职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各学校要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考核,承担多个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分别进行考核。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效果、班主任工作以及教育教学贡献等方面。
2、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履职考核参照其他职责确定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六、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考“德”占考核总量的20%;考“能”占考核总量的30%;考“勤”占考核总量的20%;考“绩”占考核总量的30%。具体考评标准由各乡镇教育组会同学校参考该方案制定
(一)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负责考评。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师考评。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七、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行政绩效考核等次由总支和本校校长根据该校的行政绩效考评小组的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绩效考核分优秀(综合考核分为90—100分)、合格(综合考核分为75—89分)、基本合格(综合考核分为60—74分)和不合格(综合考核分为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超过20%左右。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因病事假等离岗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的,适当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视考核等次发放,要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离岗退养人员;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3、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和各学科工作量系数比例
(一)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比例
班主任和行政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左右,超课时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其他综合考核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5%左右。
(二)、各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指导比例
1、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标准暂按《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112号)执行,即初中教师周课时14—16节,小学教师周课时20—22节。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两课时,多出节次按超课时发给津贴。
2、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
小学语文、数学为1.2,其他学科为1。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召开绩效考核办法的行政会和教师会,指导绩效工资方案的施行。
(三)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考核工作要抽调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参加。并成立三个考评小组:考评组成员原则上由6-7人组成。
1、行政考评组。(张金霞、陈加胜、张远胜、石秋燕、李先平、张远发)
2、班主任考评组。(张金霞、陈夕信、王杰、陈恢家、徐晚仙、张远志。)
3、教师考评组。(张金霞、朱瑞丰、陈加胜、张远胜、陈夕信、周光恩、陈细先。)
考核人员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四)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校绩效工资实施后,要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为做好我校教师待遇保障工作,根据《泰兴市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发放指导意见(试行)》和市教育局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我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师德表现的考核,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度。
2、奖优奖勤、促进发展。重点教学工作量饱满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考虑参与学校管理和相关中心工作等因素。
3、客观公正、规范实施。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程序规范。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四、考核小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为方便管理,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工作小组和当年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一致。
五、考核数
全校考核总数由市教育局统筹发放,其中教师工作奖考核总数=市局下拨总额-班主任工作奖总额-争先创优奖总额。
六、考核项目
1、班主任工作,包括班级常规管理、专题活动、家校联系、班级安全等方面;
2、教师工作,主要考核教师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自身建设包括敬业奉献、遵章守纪、为人师表、学识提高等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包括出勤、工作量、服从工作分工、达成工作目标(教学业绩)、创先争优等内容;
3、校长工作,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七、考核细则
依据《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班主任工作和教师工作进行考核。
八、奖项设置和考核方式
教师奖励性补贴分基础性补贴和考核性补贴两部分,基础性补贴按年内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到人,考核性补贴由市教育局统筹并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一)班主任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春秋两学期“教育工作”考核得分,设ABC等奖若干名。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为A等奖,每学期奖150元;位列全校后5名的为C等奖,每学期奖50元,其余的奖100元。奖金总额按每学期100元/班直接从市局下拨总额中提留。
(二)教师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设A、B、C三等奖,且AC等奖差距不少于3000元。
A等奖:人数不超过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20%名;
C等奖:人数不低于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10%名;
B等奖:剩余人数。
说明:担任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和“教育工作”不再重复计算。经教育局备案的借出人员一并列入考核,其考核等级参考借进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由考核小组确定。产假、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的,其教师工作奖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三)校长工作奖(各等级奖金等同于“教师工作”)
由考核小组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经考核为优秀的,且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的得A等奖,考核为称职的得B等奖,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得C等奖,不称职的不得奖。
(四)争先创优奖(奖金在全校奖励性补贴中提留并发放)
1、专业奖励(同类活动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教师在联盟及以上级开设公开课、讲座、经验交流或上课、基本功在联盟及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得重要奖次,按层级和类别奖100元/次、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2倍)
2、个人表彰(校级)
教学实绩先进个人奖200元/年,其他单项奖100元/年(不含优秀班主任)(2倍)
3、集体表彰(不能认真履职的不得奖)
①学校获市及以上表彰(不含某类某个某次活动获奖)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创建验收的,牵头的负责人奖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增加100元)
②学校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兼职的按最高职务计):(2倍)
三等奖,教师每人奖200元/年、语数英备课组长奖300元/年、术科教研组长奖400元/年、语数英教研组长奖500元/年、中层副职奖700元/年、中层正职奖800元/年、副校级及以上1000元/年。
二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1、5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一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2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4、教学实绩(2、5倍)
①在学校的平时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50元;期末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100元。
②在联盟及全市统一的期末学测中,班级总评进入联盟团体前两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四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六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班级总评进入全市团体前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0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二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平时学测按上述1/4奖励。
说明:所有数据以学校、联盟和市局统计为准;如遇学校、联盟、全市同时学测,只按最高级范围统计。
5、其他贡献(同类的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仍担任语数英教学的,奖励200元/学期。(2倍)
②节假日加班或为学校作出其它贡献的,如学校获得其他荣誉或所负责的活动团体获奖的;为学校引进或开展重要活动的;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等,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奖50元—1000元/次。
6、宣传报道:国家级50元/篇,省级40元/篇,地级30元分/篇,市级20元/篇,校级10元/篇。(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增加10元、5元)
(五)上述前四项汇总,即为教职工本年度奖励性补贴考核奖数额。
九、相关问题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或有岗位拒不履行的不享受教师考核性补贴。
2、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难绝症病人的考核性补贴按班主任工作奖提留后的平均数发放。当年度内退休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3、为鼓励教师扎根泰兴教育,扎根农村教育,凡从我校调出、辞职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可按C等标准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
4、、未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借用学校物资,拒不归还的及其它师德严重失范行为,其考核性补贴均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十、有关说明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修改,20xx年5月11日上午校务会和考核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20xx年5月11日中午教师会全体通过。自20xx年度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起实施,原《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办法》(20xx修改稿)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2、本办法由学校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结果确定和运用
1、设置单项奖励性绩效津贴:管理岗位津贴(指副校级、中层干部、班主任、年级组长)、临时性工作津贴、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分配办法:
①获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的班主任奖励津贴按1的.考核权重计算;副校级、中层主任、副主任等分别按1.3、1.2、1.1的考核权重计算应享受的奖励性平均绩效津贴。年级组长按每月40元享受奖励性绩效津贴。
②临时性工作津贴(指多代课、学校分配加班、突击性事务等)、按实际完成的质量确定奖励数目。
③教职工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取得突出成绩的,由校长室集体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2、计算办法:由学校根据本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减去“管理岗位津贴”、“临时性工作津贴”和“突出贡献奖励津贴”,然后依据考核分值核算到每位教职工。
3、支教人员奖励性绩效津贴发放,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获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原则上不享受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此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的基础性岗位津贴。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教师的迅速成长,挖掘教职工的创新潜能,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为人师表,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树立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
2、奖勤罚懒、多劳多得,打破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的思想,形成肯干要干的工作范围。
3、奖优罚劣、注重实绩,激发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热情,促进教育事业的大力发展。
4、规范实施、实事求是,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态度,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教师、职工。
四、考核内容:
考核从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两方面进行,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出勤履职、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争先创优等。
五、考核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有校长任组长,成员有: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总账会计。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有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教导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三名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兼顾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有教师会选举产生,一学年一选。
六、考核办法: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教职工“个人自评”10分,“民主测评”30分,“学校考评”60分,分春秋两学期进行,两学期的考核得分各按5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一)个人自评,10分。教职工个人对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打分,填写相应考核表。
(二)民主测评,30分,责任人:常务副校长。
语数英专任教师按照低、中、高三个年级段分组进行民主测评。满分30分,27分及以上为优秀,测评时优秀人数不超过20%,否则测评分无效。其他人员根据岗位特点,由学校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评。
(三)学校考评,分平时工作、教学实绩、创先争优三块,基本分为60分,最后得分可超过60分。总负责:常务副校长。
A、平时工作,1—7条,基本分为30分。
1、师德师风,满分10分,实行扣分制,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教职工能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优秀的思想品质,能树立好教师的良好形象。经《横垛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20xx修改稿)》评为合格及以上的得10分、基本合格的扣2分,不合格的不得分,且扣发其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出勤履职,满分5分,实行扣分制,牵头人:常务副校长,负责人:各科室。
教职工要严厉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自觉服从学校(含部门)工作分配,履行自身工作岗位职责的加5分。出现下列情况,从该项分值中扣除,可为负分。
(1)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上推诿扯皮的;视情况扣0、5-1分/每次。
(2)未按学校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如物资的上交、回收,资料、表册上交,上课听课、论文撰写,泰微课、一师一优课等,不完成的一次扣1分;不按时的,一次扣0、5分。
(3)出勤:
①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擅离课堂每次扣0、2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②旷课1节扣0、5分,旷课旷职半天以上(含半天)扣2分/半天。
③学校组织的教师集会、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集体备课、升旗仪式、大课间等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请假一次扣0、1分(天灾人祸除外),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④上午、中午、夕会督班缺席一次扣0、1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⑤事假、病假、产假等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销假的相关规定(试行)》和《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执行。
⑥公假人员外出,必须自行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导处备案,未安排好的扣0、5分/次。
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工作,如经学校分工,但仍不参加的,按其分工需服务的次数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扣20元,年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一次性扣除)。担任了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公私假时均要自行协调好督班事宜,否则,按20元/次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工作量,基本分10分,实行加减分制,可超过10分,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1)基本工作量(四舍五入):
①教学岗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达到下列节数的,得10分,未达到的扣0、2分/节。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2节,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及其他专职学科16节。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2;中层副职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2/3。
教研组长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5/6;备课组长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1/12。
②管理岗位:能按学校的分工,完成分管工作的得10分。(专职)
③教辅(工勤)岗位:能按学校的分工,完成学校所分配工作的得6分。
(2)超额工作量:
①教学岗位(可累计加分):
周课时数超过基本工作量的,每超一节另加0、5分。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担任专职术科教学的另加0、5分,担任语数英学科教学的再加1分。
②管理岗位:
中层及以上干部兼任跨职中层岗位的另加0、8分,兼任教研组长的另加0、6分,兼任备课组长的另加0、4分;教研组长兼任备课组长的另加0、4分;支部委员另加0、3分。(可累计加分)
工会主席、副主席另加1分,工会委员另加0、5分,工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另加0、2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③教辅(工勤)岗位:
负责图书室、阅览室的另加2分,负责其他各功能室或其他教辅、工勤岗位的另加0、3分。(专职除外)
④课后服务: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领取了课后服务费的不再加分)加0、05分/次。
说明:上述各项,未认真履职的`不加分(以日常记录或临时督查记录为准)。
(3)临时工作量(以学校日常记录为准):
由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辅导、校报编辑、加班或节假日值班等临时性工作的,每次酌情加0、05—0、5分。(中层干部职责范围内的除外)
(4)个人工作量得分=基本工作量+超额工作量+临时工作量。
4、学识提高,此项实行扣分制,负责人:教学副校长
按上级规定完成学历提升学习或继续教育,未完成者扣0、5分/年。
5、教育工作,即班主任工作,含少先队、学生资助、关工委、科技等,实行加减分制。牵头人:德育副校长,负责人:政教处、安全办、资助办等。
根据《泰兴市横垛小学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20xx修改稿》、《泰兴市横垛小学少先队工作单项考核细则》和《泰兴市横垛小学安全工作单项考核细则》和其它工作分学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为优秀,每学期奖100元。(奖金从全体班主任的绩效总额中提留)。
6、安全工作(所有教师),牵头人:安全副校长,负责人:安全办。
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对学生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如发生跌伤、流血、骨折、出走等安全事件,能自行处理好,无任何后果的,扣当事教师1分;不能自行处理,造成后果,上交到学校处理的,酌情扣当事教师2-10分。(以检查记载为准)情节特别严重的,除扣10分外,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本学年(年度)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师德和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7、教学常规,基本分5分,实行加减分制,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导处。
(1)语数英学科:每人基本分5分,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备、讲、改、辅、听、学等教学常规检查一次。被检查人员按低、中、高年级段的不同学科分组考核,优秀每次加0、5分(优秀人数不超过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据教导处的检查记载。)
(2)专职术科教学:每人基本分4分,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备、讲、辅、听、学等教学常规检查一次。优秀每次加0、5分(优秀人数不超过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据教导处的检查记载。)
(3)专职教辅、工勤人员及其他特殊岗位:每人基本分3分,工作效率高、主动性强、有创新、有特色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酌情加0、5至1分。工作上推诿扯皮、拖拖拉拉,且完成质量不高的,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酌情扣1-3分,不能能按学校要求,完成份内工作的,扣除基本分。
B、工作业绩(8—9条,基本分30分,实行加减分制,此项可超过30分):
8、教学工作,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导处。
见《泰兴市横垛小学教学实绩单项考核细则》。
9教辅(工勤)工作,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优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加11分。
C、争先创优(10—12条,实行加减分制。):
10、教科研工作,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见《泰兴市横垛小学教科研单项考核细则》。
11、专业性荣誉,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泰州市名教师得3分;泰兴名教师、泰州学科带头人得2分;泰兴学科带头人、泰州市教学能手得1、5分;泰兴教学能手、泰州市教坛新秀得1分;泰兴市教坛新秀得0、5分。(按最高项一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12、指导培养教师,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经学校认定的师徒结对,师傅的工作得到徒弟认可的,徒弟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的(以材料为准),师傅分享一半。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1、临时工作量不计入教职工年度考核总分,但列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2、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根据年度考核总分,按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适当兼顾不同岗位),优秀等次的须积极参加了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且在两次语数英期末检测中取得一优一良或以上等次;专职术科的指导的学生须在泰兴市级体艺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或泰州市级体艺比赛中荣获三等奖一次或荣获泰兴市级及以上团体奖项。
3、由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教师岗位年度考核。
4、根据考核得分折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
(1)基本奖:从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人均提留1000元后,平均分配。
(2)考核奖:
人均提留的1000元,作为学校考核奖总额,根据各人考核分,按ABCD四组分别进行考核,折算出各人相应的考核奖。
A组:原则上为教龄不满1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xx元以内;
B组:原则上为教龄10年—1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1000元以内;
C组:原则上为教龄20年—2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400元以内;
D组:原则上为教龄超过3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0元以内。
说明: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下一组的教师可自愿申请到上一组。如:B组教师可自愿申请到A组,但A组教师不可自愿申请到B组。
上述二项汇总,即为教职工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
5、本考核得分适用于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
八、一票否决项目:
教职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扣发或不参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的;②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擅自征订教辅材料的,经查实的;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④非法参与越级或群体上访,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⑤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⑥学校安排的课务拒不执行的;⑦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破坏学校发展,经查属实的;⑧其它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九、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难绝症病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担任了专职管理岗位,本人工作表现和业绩经考核小组认定为优秀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经教育局备案的借出人员按市局文件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修改,20xx年8月13日校务会讨论通过,20xx年8月13日——20xx年8月19日进行了校内公示,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十一、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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