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岗位职责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岗位职责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岗位职责是一个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将其归类于不同职位类型范畴。那么岗位职责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安全岗位职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1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第2条 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3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4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5条 厂长(经理)
1、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9、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0、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11、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2、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履行厂长(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及工业卫生工作情况。
第6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
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7条 车间主任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8条 工段长
1、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3、组织对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或参加本工段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组织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第9条 班组长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10条 车间安全员
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厂安全技术部门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参与有关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并检查落实情况。
9、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10、负责车间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
11、车间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1条 班组安全员
1、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2条 工人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3、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13条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安全技术规程。
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
第14条 设计部门
1、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委局颁发的标准和规范设计,使建设的项目不留事故隐患。
2、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严格按《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对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
3、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15条 生产计划、调度部门
1、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5、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6、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6条 技术部门
1、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3、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 审查。
4、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第17条 安全技术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6、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0、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1、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2、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第18条 防火(保卫)部门
1、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
2、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负责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参加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及验收。
5、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台帐管理。
6、组织对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19条 机动部门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压力管道、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3、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
5、在签订设备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6、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20条 质量检验部门
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安全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
4、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21条 基建部门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2、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3、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4、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按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6、组织或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第22条 供销、运输部门
1、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
4、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后方可发货。
5、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6、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
7、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
第23条 财务部门
1、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3、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字同意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24条 劳资、教育部门
1、贯彻执行《劳动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2、组织对职工和有关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3、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4、各种职业培训必须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
6、把安全工作业绩做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7、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8、根据生产实际设置特种作业人员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25条 行政管理部门
1、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2、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3、负责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26条 医疗、工业卫生部门
1、搞好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职工体检及建档工作。
2、做好工业卫生宣传和检查监督工作。
3、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
4、参加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做好安全生产和管理监督工作。
二、负责对新职工的企业级安全教育和职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三、组织制订或修订本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编制、汇总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组织编制本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六、协助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建立好台帐。
七、负责特殊作业证的会签及审批等的管理工作。
八、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九、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负责按要求组织安全评价,登记工作。
十、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十一、会同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二、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三、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管理。
1、负责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2、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作好会审记录,参与项目的峻工资料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3、规划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布局。
4、主持“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的编制及修改工作。
5、主持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和一般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编制。
6、负责项目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技术文件的处理工作。
7、核定分包商的施工方案。督促总体方案的实施。
8、负责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并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撰写施工技术总结。
9、组织主持关键工序的检验、验收工作。
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熟悉操作中控室的控制系统和相应设备,保证各生产单元安全运行。
三、严格按工艺卡片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熟练操作中控室的DCS系统,保证各生产单元的正常运行,圆满完成本岗位的'生产任务。
四、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台帐和报表,记录各单元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五、坚决执行班长、副班长正确的生产指令,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的职责。对外操发出明确的生产指令,并对外操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按交接规定时间到岗,交班时要交清当班重要事情的处理经过,不经接班者同意不准擅自离岗。
七、发生火灾、停电、装置自保等紧急事故,服从班长、副班长的指挥,采取相应的对策及应急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八、坚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想方案的演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器材,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处理。
九、严禁出现违章操作现象,杜绝违章指挥的指令,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职责描述:
1. 负责公司设安全设施、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保证处在完好状态。
2.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消防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检查
3.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储、周转过程进行监管
4.生产车间使用设备、电源隐患及员工的`违章行为等进行及时排查、纠正。
5.遇突发事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
6. 对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
7. 负责工厂行政类工作
任职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45岁,最好是电气,机械,化工与安全相关专业。或有工作经验一年以上。有安全员证,办公软件熟练
一、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二、严格遵守上级有关生产的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标准。
三、严格按工艺卡片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熟练操作中控室的DCS系统,保证各生产单元的正常运行,圆满完成本岗位的生产任务。
四、坚决执行班长正确的生产指命,对外操发出明确的生产指令,并对外操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具体任务,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的职责。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到岗,按工厂的规定进行交接班。
七、发生火灾、停电、装置自保等紧急事故,服从班长的指挥,采取相应的对策及应急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八、坚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想方案的演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器材,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处理。
九、严禁出现违章操作现象,杜绝违章指挥的指令,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做好安全生产和管理监督工作。
二、负责对新职工的企业级安全教育和职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三、组织制订或修订本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编制、汇总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组织编制本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六、协助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建立好台帐。
七、负责特殊作业证的会签及审批等的管理工作。
八、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九、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负责按要求组织安全评价,登记工作。
十、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十一、会同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二、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三、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大全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管理。
1、贯彻实施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及工程部管理人员的领导。
2、熟悉本岗位、本专业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质量要求、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安全交底和工程图样、安全文明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好每道工序的质量自检工作,确保每道工序符合质量要求。
3、尊重建设方工作人员,尽心尽职为建设方提供完善的服务和优质的工程产品。
4、尊重监理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为施工宗旨。
5、勤学苦练,不断提高本岗位、本专业技能,对本岗位、本专业在施工过程出现错误负全面责任。
6、认真完成项目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二、遵守公司及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配合班长作好各方面的工作,及时将化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
四、在化验班长不在的情况下,肩负起班长的职责,保证化验班组的正常运转。
五、熟悉各项化验工作,对化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对化验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六、负责检查并维护化验设备的性能完好,检查指导化验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化验结果的准确性。
七、负责了解和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并指导化验人员的规范化操作,同时配合班长作好人员培训及考核。
作为一名工厂安全员,其需要履行怎样的岗位职责如果你想了解这一岗位,可参考以下这则工厂安全员岗位职责,希望各位从中有所启发。
1.车间安全技术员在生产主管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主任(制度职责大全车间主任)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防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设备装置检修、停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 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制度职责大全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一、负责办公室工作组织,工厂各类会议安排及通知,会议记要的整理。
二、主管领导不在时,负责处理工厂内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厂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催办工作。
六、负责工厂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厂人员考勤及工资表整理及工资发放工作。
八、负责分公司的计划生育工作。
九、负责安排工厂日常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
十、承办厂领导交办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新工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及时督促检查各班组、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实施情况。
三、对各工种人员进场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四、按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和要求,结合现场的实际,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实施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
六、负责组织各班组的安全自检、互检,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七、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八、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加以制止,遇重大隐患,有权先暂停生产,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经劝阻无效,有权采取经济处罚。检查特殊工种操作证,无证上岗者可停止其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程序和建设单位、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按公司精细化管理办法完成本部门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牵头编制本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负责落实。参与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3、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标准、规范、指南、实施细则等资料,并严格执行。
4、根据本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负责本项目检验批复检和报验工作。
5、牵头优质工程的规划、检查、申报联系工作;参与制定“样板示范段引路”规划方案及实施。
6、牵头辨识风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参与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牵头编制重大风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清单,参与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实时监控、更新,参与应急演练。
7、制定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8、制止安全、质量、环保等违规行为,建立并执行奖罚制度。
9、负责对员工和作业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试。
10、参与“四新”技术在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开展QC活动,参与编制、总结工法。
11、编制各种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计划,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参加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实行环闭,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
12、牵头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等各级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环保检查迎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环闭跟踪,并及时回复。
13、对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按报告制度逐级上报。参与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14、参与竣工初验、复验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在本维修厂安全生产领导组和安办的领导下,负责本维修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按规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员证书,而后按时参加复训。自觉学习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3、参与编制并落实维修厂长远规划,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修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每月按时报送本维修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做好总结的报送。
5、对维修厂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参加或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检查落实。
7、经常对工作现场(包重要的生产岗位和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隐患,情况危急时,有权下令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维修厂职工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向上级汇报,或向上级提出处罚建议。
8、监督本维修厂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并培训员工,使其掌握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维修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职工保护工作。
10、参与建立健全维修厂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11、承办维修厂领导及安全生产领导组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事项。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材料的收发工作。
2、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按月编制要料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及时向材料部门要料,并负责调运。同意项目部采购的材料,要采取“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算成本”三比一的方法,优质优价,货比三家,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3、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有权拒绝。
4、负责做好材料的进退场计量、验收,做好材料报表,收集材料的.各种相关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5、对各种材料,有计划调进、拨出,堵塞材料漏洞,减少损失,降低原材料成本。
6、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严防周转材料损伤短缺,长改短用,严格执行周转材料制度。
7、办事认真负责,不营私舞弊,假公济私,以次充好。
8、做好工程的分段结算,增收节支,凡超出部份,找出原因,杜绝散失浪费,做好材料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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