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公司员工的考勤制度(11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型公司员工的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一、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项目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1.3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修订和发布、员工考勤及统计等工作。项目部负责项目现场人员的考勤,每月25日前将考勤结果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二、员工行为规范
2.1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2.2上班时,中午不准喝酒,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赌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发生3次以上者开除工地,并用不录用2.3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2.4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
2.5服从管理,文明施工,工人之间产生矛盾,由项目管理人员解决,工地严禁打架、吵架,违者一次罚款200元,违反两次者开除工地。 2.6严禁在工地赌博及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查实无论赌资大小均酌情处罚,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7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电视、手机上网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当月20%工资。
2.8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大家斗殴。
2.9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2.10作业期间,施工现场员工不在现场的给予罚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人工因擅自离开岗位予罚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
2.11项目部员工应作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为公司做好服务,作出
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原因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一次罚款2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2.12项目部员工对待业主、监理、友好单位应态度友善,发现问题应协调解决。严禁争吵,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2.13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考勤管理规定
3.1工作时间:
项目部不按具体工作时间计划制定上下班时间(保证每日工作时间9小时),考勤时间以项目施工时间为准,由项目部考勤员负责每日考勤统计,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间到考勤员处签到及签退,考勤结果每月25日之前报人力资源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或为出工者视为旷工处理。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50元,依次类推,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迟到早退旷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一个月3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劳务合同。外出办事人员,外出之前先申请,得到项目经理许可后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
3.2旷工:
以下情况未上班者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24小时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请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以虚假理由或持虚假证明请假的;部门或岗位异动,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拒不上岗的。
旷工半天的,无旷工当日工资;旷工且月累计不超过3日的,无旷工当日的工资,且每日按当日工资的200%予以罚款;连续旷工超过3日的,无旷工当日的工资,且每日按当日工资的200%予以罚款并视为自动离职。
3.3病假、事假
3.3.1病假
病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半日工资。病假超过1天以上的需持市级(含市级)以上经公司认可医院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无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含公休日、节假日。
3.3.2事假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本人请假处理,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无薪。
3.4请销假:未向项目部主管领导书面申请请假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向上级领导请假但未通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均按照以上罚款旷一扣三加大2倍执行。施工班长以下人员(含施工班长)请假一天的由项目经理批准,两天或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3.5违纪和奖励处理:
项目部考勤员应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职,经查实后,严肃处理。请事假一次扣除当天工资,正常休假除外。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部员工的考勤情况,依上述规定,核算员工的工资。
四、加班时间管理规定
4.1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规划项目加班,原则应该是:减少加班,降低人工成本。
4.2少量加班由责任工长申请,项目经理批准执行;大量加班应由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工程部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按批准方案执行。
4.3加班申请应明确加班需完成的任务,加班时间等事项。
4.4对安排的项目加班,各专业工长应加强巡视、考核,做好详细的加班录,登记加班工时审查表。需明确加班人员、加班起始时间、加班计划完成工作、加班实际完成工作等内容,由施工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交考勤员处每个月统一做加班时间统计,统计结果报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
为了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集团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职工必须在指定地点签到。
第二条: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负责。
第三条:各部室负责人要严格掌握本部职工的出、缺勤、公务出差及工作时间离岗等情况,坚持按日考勤,并将出勤结果作为考核及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喝酒、睡觉及闲谈聊天,不许携带小孩上班,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职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奖金30%,二次扣发当月奖金50%,三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
第五条:一般情况职工加班提倡奉献,加班者可安排换休。换休限期一般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无效。
第六条:若需要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报加班,同时报人事部,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职工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审批权限:中层以下人员请事假二天以内需本部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教育部备查。部室领导正职请假(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副职请假(出差)需经正职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备查。职工有急事请假应尽快通知单位,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无故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职工请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内工资、奖金照发,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中层下以人员因病休假需持医生的诊断书向部室领导请假,急诊应在最短内通知单位,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部室领导正职向总经理请假,副职向主管经理请假。病休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奖金发50%/月,病休两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
职工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发给生活费,上班时须持健康证明。
第十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三天(直第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生育假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50天。晚育的男职工给护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日在内)。
职工超计划生育,非法结婚及未婚流产的均不给产假,有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无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哺乳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休探亲假及婚假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参加各种文化学习,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占用的工作时间经请假后可按出勤处理。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一、工作时间
办公部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产部门:以临时通知为准,确保正常生产。
二、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公离开岗位的,应向上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形,依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六、七条)
三、各部门的考勤表必须由部门经理亲自对本部门的员工记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门经理签名后,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总经理签名,再送财务部,财务部按考勤表执行计发工资及奖金。
四、凡请病假者,应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或诊病发票等有效凭据,在看病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级主管核实。凡请事假者,要写书面请假条。请假为半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请假天数超过一天(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核实并上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员请假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以上人员必须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五、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如当周不休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享有调休的权利,未经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给予补休,超出8小时属加班时间(以考勤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时间给予补休或调休。冲抵后工时累计统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时给予加班工资。
六、迟到、早退(离岗4小时以内的)一次扣20元,离岗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早退三次的计一次旷工,旷工一次扣50元。
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处理。
八、休息休假
(1)员工按照排班安排,每周休息1天。连续生产时,按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轮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3日)三天
d、国庆节(10月1—3日)三天
e、妇女节(只限于女员工)(3月8日)一天按国家规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员和值班人员除外。
(3)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
a、事假:事假期间不得计算相应薪资。
b、病假:须提供公立医院医生证明给予请假,不计薪资和奖金。
c、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假为3天(须提供结婚证)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d、产假:女员工达到国家生育年龄,给予90天产假(请产假时须附准生证明)计发底薪。
e、丧假:遇员工直系亲属亡故者,给予带薪丧假3天(须提供死亡证明资料)。
f、工伤假:因工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经公立医院医生证明须请病假的计发薪资。
为了做到有据可依,根据公司/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办事处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17:30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迟到31分钟至1小时(含)的,每次罚款50元;迟到1个小时以上的每次除罚款50元外再扣除当日工资的50%。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50元。
三、请假制度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医院的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可享受7天的带薪休假,超过7天的按事假办理。
4、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办事处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2天申报,仅限当年使用。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1天带薪丧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办理。
四、请假、批假
1、员工请假,都必须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无法亲自请假的应在休假当天
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公司/办事处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手续。
3、请假单据都必须按程序签字审批方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登记
公司/办事处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旷工(每日共计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办事处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
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同意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办事处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办事处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办事处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事处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办事处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0%核发。
八、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统一交办公室备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以火车(非软卧)和汽车为主,不允许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除外)
2、差旅费标准:
交通费实报实销,只报不补,带车出差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住宿伙食补贴:
总经理及以上:按实际报销
各部门负责人:元/人/日
公司其他员工:元/人/日
九、离职
离职分为正常离职与自动离职。正常离职分为主动请辞与公司/办事处请辞。
1、主动请辞:试用期满后,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办事处,经办事处主任及公司/办事处领导批准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员工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其它收入计算到离职当日,离职三日内一次性发放。
2、公司/办事处请辞:在工作期间员工表现不符合公司/办事处要求,或自身行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制度者,经办事处主任批准予以辞退,公司/办事处提出辞退须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资、奖金、补贴计算到离职日,离职三天内一次性发放。
3、正常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须同公司/办事处交接各项工作。
4、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做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利益,给公司/办事处造成重大直接、间接损失者,将被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追究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5、自动离职者公司/办事处不做任何补偿,如有损害公司/办事处利益行为
将被追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罚款和奖金、补贴等福利的扣罚均由办事处将相关记录报至公司/办事处,由公司/办事处具体执行。如将来公司/办事处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规则推出,则按照公司/办事处标准执行。
十、附则
1、员工因违纪的罚款,统一由公司/办事处办公室管理,作为公司/办事处集体活动经费。
2、本制度自公司/办事处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事处。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打卡工作的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二、星期天为休息日。
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会将以1x1.2倍的方式计算加班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1、出勤
(1)公司员工工作时间
管理部、事务部、工程部、为每周六天,每天6小时(暂定);
即: 8:00-11:00 ,14:00-17:00 ;
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因工作时间特殊,由各部门根据实据情况制定,原则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时。
(2)上下班按时签到打卡时间:
各部门员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钟签到打卡。
(3)员工因故未签到者,由所属部门负责人于两日内在卡上签署意见。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签到者,由经理助理签署意见;
(4)如未按时签到、又无正当理由,每迟到一次扣5元,管理层以上员工每迟到一次扣10元;如代人签到,扣代签到者和被代签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又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管理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操作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和一天加班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和两天加班工资;管理层入操作层员工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辞退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当月工资。
2、请假
(1)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写明事由及去向经批准后交管理部备案。
(2)操作层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操作层员工请假10天以上者,原则上须在本单位服务一年)。
(3)请病假须有医生证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规定执行。
(4)试用期间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上班时间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管理部不定期对员工上岗情况进行抽查,如检查发现无故脱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考勤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按部门按时签到打卡;操作层人员在本部门签到打卡考勤,部门考
勤员在每月5日上午前将上月考勤表及请假条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考勤员及部门主管人员承担责任。
4、员工加班按下列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1)管理人员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发安排轮休或补休,补休原则上不跨月。
(2)操作层人员每月加班时间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资计发。
一、考勤规定:
1.全体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30时。时间变更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2.本公司全体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迟到、早退定义:
1.公司全体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30分钟后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负责人证明者除外。
2.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无故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抵充,违者按旷工全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负责人证明者除外。
3.因公司生产问题,由生产部决定上下班时间,各车间班组当天生产任务完成后,可以报生产部门,由生产部决定提前下班时间。
三、旷工定义: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论处。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天数、事由、交接事项,经上级领导审批签字,交公司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后方能休假;如未将签批后的请假条交公司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而休假者,其休假天数按旷工天数论处。
2.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包括各部门、车间正职级等以上领导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各部室全体职员、车间班组长以上负责人请假超过3天的由总经理签批。
3.各部门工作人员请假1-3天(包括3天)由部门正级领导签批。
4.各车间主任请假1-3天(包括3天)由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5.各生产班组组长请假1-3天(包括3天)由车间主任签批,请假3天以上者由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6.各生产班组员工请假1天由班组长签批,2-3天(包括3天)由车间主任签批,请假3天以上者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7.请假3天以上的员工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清方能休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8.假期休完须超假期休息者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经批准后方能继续休假,假期满后回公司上班应将超假天数补办请假手续。
9.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休息者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0.领导签过字认可的请假条应及时转交公司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11.假期天数超过由未续补假期者,超过天数均按旷工论处。请假期未到,提前上班者,应到公司考勤管理人员处销假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计算。未销假者按请假单天数计算。
12.需要请假者如与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需要以电话向主管领导报知,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员工考勤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全年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做到有事请假,并填写请假条,经过领导签字同意方才休假者,年底奖励100元。
2.全年考勤没有旷工、迟到、早退、请假全年天数没有超过10天者,年底奖励200元。
3.全月考勤满勤者,每天奖励2元。全年考勤满勤者,年底奖励300元。
二、惩罚
1.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经查明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次罚款20-50元。
2.迟到一次,罚款5元。早退一次,罚款10元。
3.每月累计迟到五次、早退三次者,罚款40元。
4.每月迟到十次、早退五次者,罚款100元。
5.无故旷工半日者,罚款50元。
6.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
7.每月累计两天旷工者,罚款300元。
8.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罚款500元。
9.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5日者。予以开除:并扣除1个月的工资。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一、工作时间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换休完的请假按照日工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天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
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22×实际请假天数
8.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元;二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10元;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岗位二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经发现代替打卡,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50%;
11.公司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负责人考核登记,所有现场工程师要严格遵守相关考勤规定,并随时准备接受公司领导检查。
本制度自xx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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