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制度【热】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管理层、作业层执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员工。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班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
工作日19点至次日早7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值班,均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管理
1、工作日19点至各分公司制定的晚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一般管理人员、作业层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或予以同等换休时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后,遇有业主、公区报修需要工作所计时间可填报加班,其余时间不予计算加班,可安排适当时间换休。
2、公休日值班原则上不予申报加班,但应安排员工在一周内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
3、国家法定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
4、因员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时间未完成工作任务,领导责令其加班完成的工作时间不得申报加班。
5、执行倒班或实行四班三运转工时制的员工不得申报加班。
6、因公出差期间占用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员工不予确认加班。
7、未申报、补报加班手续而发生的超时加班不予申报加班。
8、专职司机的加班
a)、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早七点前、晚七点后出车,可申报加班。
b)、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出车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认,公司行政部核审后,可申报加班。
9、员工每月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10、操作层部分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消除中控值班、变配电值班、空调运行值班、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电梯运行及维护、工程维修。以一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以年休假的方式补休,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完成,累计加班时间超过年休假的,按加班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申报
1、各分公司在每月上报考勤的同时上报下月员工值班安排表。
2、各部门经理要认真审核本单位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合理安排员工倒休与轮班,保证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随考勤表一同于每月20日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虚报加班的行为的责任人,一经确认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为了规范服务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守则。它涵盖了训练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中应遵守的制度,服务人员(学生)须以守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自己的素质,促进训练正常进行。
1.服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自己的实训内容,遵守训练中心的规章制度。
2.服务人员应服从老师安排,不和老师唱反调。
3.服务人员应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或旷工。
4.服务人员训练必须着工作服,仪容整洁。
5.服务人员不准留长发,长指甲,戴首饰要做到淡妆上岗。
6.服务人员在训练前应做好清洁工作,各项物品摆放整齐,吧台要检查器具物料是否变质,并作好开吧的准备工作。
7.训练时不准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更不允许用店里电话办私事(特殊情况除外)。
8.训练时不准私自会客,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服务人员应讲究文明,说话要用文明用语,对待客人要热情,做到微笑服务,客进有迎声,客走有送声。
10.服务人员点单时要熟练,要有适当的推介,不得强推,客人买单时要快而无误。
11.服务人员应爱护公物,不准大声喧哗,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做事轻),每天关门后应将训练场所打扫干净,关好电源,门窗,清理并检查现场,安全第一。
12.服务人员应对训练中心里的原材料,器具,耗品合理使用不准浪费,应对一些贵重物品应有专人保管以免造成损坏。
13.服务人员禁止在训练时间吃零食,抽烟。
扮演服务人员的学生如有违反以上守则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对其做出相应的惩罚。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培训教材:员工服务手册
一、前言
物业管理为一服务性行业,与社会服务工作甚为相似,主要服务对象乃业主,租户及来往的访客等。因此,在日常的管理行为,表现及态度,都必须注意每一小节,每个岗位的工作,都必须全心投入,尽量把服务标准提高,维持物业内外安全,清洁,方便,使用户能享受到宾至如归的服务。
二、项目简介
(略)
三、劳动条例
1.员工类别
员工为合同制员工。员工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履行雇员义务并获得工资及享受劳保福利。
2.聘用条件
本管理处招聘员工的主要条件是:依据其对应聘职位合适与否而定,并以该职位的职责要求所需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及健康状况、个人品行作为聘用的标准。
3.劳动制度
根据中外合资劳动管理规定,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公司要求后,员工需要办理前任职务完全辞职并将个人档案调至公司,或有关的劳动服务中心保管,才能成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4.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受聘时,必须细阅其内容。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
5.试用期
员工均须经过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未能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可解除其劳动合同或延长其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试用期若延长至六个月,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亦相应延长至最少三年。在试用期内第一个月,员工若单方面提出辞职,将需提前一天书面通知方能生效。在试用期内第二个月以后,员工若单方面提出辞职,将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方能生效。在试用期满后,员工若单方面提出辞职,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方能生效。试用期满且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者方能成为正式合同制员工。
6.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将根据工作表现考评与员工在取得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可将劳动合同进行修订、续签。如解除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7.调配晋升与辞职
管理处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品行、文化程度、能力和潜质调配或提升到相应岗位。正式员工如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呈交“辞职报告书”并抄送物业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若未能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而需即时离职者,则需向公司交付相当于一个月员工基本薪金额之款项后,方可办理手续离开单位。
8.裁员与辞退
若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冗员时,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人数。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公司的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提前通知有关员工及其部门主管,并按规定给予补偿;
(1)工龄满六个月以上到十二个月者发给一个月之个人基本薪金;不发放其它补贴;
(2)满一年以上者,按每年一个月之个人基本薪金累计发给(最多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但不发放其它补贴;员工若违纪达10分或违反本手册中所提及的严重纪律行为,公司可将该员工予以即时辞退,不予任何补偿。
9.入职手续
员工入职时须到公司人事部门填写员工登记表,递交劳动手册、待业证、身份证、学历证明、二张5公分近照,凭人事部门开具的[入职通知书]领取工作证、考勤卡、更衣箱钥匙等。
10.离职手续
凡离职之员工必须到人事部办理手续,交还公司所发给的资产配备,包括:工作证、制服、员工手册、衣柜钥匙、工具、备用金(如有)等。未能全部交还以上物品者,须按规定赔偿。否则公司除有权拒绝发放薪金与补贴外,将不予发给任何离职证明,并视情况需要循法律途径解决。
11.工作时间
本公司依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轮班制员工的周六、周日及例假作轮休制办理。午膳时间,将由公司编排。
12.超时工作
本公司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员工加班,均需事前申请并由部门主管批准,主管加班由总经理批准,特殊紧急情况需要事后第一时间知会管理处总经理。并补办审批手续。
(1)员工加班半小时以上才能计算加班时间,不够半小时不计算加班。
(2)加班费计算方法为员工底薪乘以12个月,再除以365天计算,计出日工资后再除以8小时计。
支付率为:
a.延长时间为基本薪金的150%;
b.公休日为基本薪金的200%;
c.国定休假日为基本薪金的300%;
(3)员工加班后若需要调休,必须先到人事部门填妥调休单,以此为凭,安排补放。
(4)调休必须事先递交调休单,由上一级主管批准。
(5)调休除需获得预先批准外,而且还必须在加班行为发生后三个月内处理。
(6)逾期调休,本公司将按实际情况不受理或以年休处理。
13.薪金
(1)薪金制度
本公司的薪金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员工各自不同的职位、岗位、业务技能、工作态度、合作态度和工作成果而确定员工薪金,本公司工资结构为:公司基本工资(底薪)+综合补贴。
公司综合补贴包括国家规定之各项补贴。
本公司采用模糊工资(即薪金保密制度),每位员工不得相互探听或以讹传讹,扰乱士气,违者按规定处罚。
(2)薪金调整
本公司将根据财政状况和每位员工每年工作表现评估来作为调整薪金的依据。每年月份进行薪金调整。做到无功不赏、无过不罚、赏罚分明、有升有降。薪金每年调整之行为,并不是公司的一个固定行为,亦不是每一个员工都能享受的待遇,公司保留最后决定的权力,员工不得异议。
(3)发薪日期
每月的第天为员工薪金及补贴发放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4)领薪办法
薪金及综合补贴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每月发放一次。
四、员工福利
年假
正式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后,(包括试用期)自第二年起将可获全薪年假四天,正式员工由第四年开始,每服务满一年,其年假亦相应增加一天,最多以不超过十四天为限。
上述全薪年假并不包括国定假期及公休日在内。年假应一次享用(特殊情况外,本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将年假分为两段时间享用,事前双方协议)年假之使用根据各部门之人手需求,由部门主管作最后决定。申请年假需于十五天前填妥申请表格,由部门主管批准,经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属有效。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上年度假期累积至下一年度,员工不按期享用年假,作放弃年假论,本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1.病假
(1)员工因病缺勤(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当天通知部门主管,事后必须呈交有效之医院证明并填备请假单向部门主管申报。
(2)经认可病假缺勤之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按照基本薪金可获发80%的工资。
(3)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的医疗期为:入职工年医疗期累积期少于五年三个月十二个月五年以上六个月十二个月在医疗期内的员工可获发基本薪金的80%,综合补贴将不发放,凡超过规定医疗期,作无薪处理。管理当局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保留其原职位。管理当局亦有权决定是否应予终止劳动合同。
(4)病假之中休息日均作病假处理。
(5)病假证明必须于24小时内呈交人事部备查,无出示有效之病假证明者,一律作事假或旷工论。
2.工伤
(1)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因工受伤之员工应即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医疗费可全额报销。在医疗期间,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将全数发放。
(2)员工因工受伤的缺勤,除员工的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外,其它均按照病假规则办理。
(3)可按照劳工条例所订,员工可在公司投购雇主责任险之保障范围内,依章赔偿。
3.事故
(1)员工因事故,而需申请假期者,均按照年假的申请办法及规例执行;若因年假已全数享用而员工因特殊情况,仍需请假者,则员工将不发放该段时间的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
(2)员工申请事假须于请假日前三天交部门经理审批,再经总经审批。
(3)各部门主管申请事假须总经理批准。
(4)申请事假每次当一天算。
(5)员工每年的累积事假超过七天者,公司将有权要求员工解释请假理由及有权将员工调整岗位,若调整岗位后请假情况未能改善者,公司将有权要求员工辞职。
4.婚丧假
(1)员工凭有效之结婚证书可享受结婚假期三天;员工享受婚假须提前三周凭结婚证书,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签署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后交总经理审批。
(2)符合晚婚条件(初婚男26周岁,女24周岁)之员工,则可额外晚婚奖励假七天(法定假或公休假不补),婚假必须一次使用。
(3)上述此等假期均为部份薪酬假期,员工可按假期日数获发底薪百份之八十;
(4)员工之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可给予连续三天的丧假;
(5)需到外地料理丧事之员工,可酌情加路程假二天;
(6)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予丧假一天(不加路程假);
(7)丧假亦为部份薪酬假期,员工可按日数获发基本薪金百份之八十;
(8)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是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或试用期内员工除外。
5.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分娩者可获预产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或难产假105天,或多胎产假120天;
(2)晚婚年龄的女员工(24周岁)初产妇可多获晚育奖励假15天;初婚男方(26周岁)在女方产后一个月内享受晚育奖励假三天。(凭初产之证明,男方可按日数获发基本薪金百份之八十);
(3)按规定女员工于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4)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应给予30天产假休息天,三个月以上至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应给予45天产假休息天;
(5)违反计划生育之女员工,按上海市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6)女员工怀孕经医院证明而需保胎休息,其休息时间按病假规定处理;
(7)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规定享受的产假的工资按基本薪金80%发放。
(8)享受此等遇必须是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或试用期内员工除外。
注:以上各项假期必须签具有关认可之证明书,例如:医生证明单、证明书、死亡证、户口登记证或预产期证明书等。并按照放假申请手续办理上述各项假期,请假期间,员工之综合补贴将不与发放。
7.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均需接受公司提供之业务、职业技术培训。凡由公司出资的专门培训计划,公司有权与员工签订变更合同劳动内容的书面协议。
8.奖励
(1)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2)防患于未然或在危急时刻为他人生命安全、保护公司财产方面有特殊成绩者;
(3)在防止大厦/小区财产,业主的贵重物品被盗、丢失等事故方面有成绩者;
(4)品行端正、技术突出、热爱工作、受其它员工拥戴的员工者;
(5)因对国家,对社会有特殊贡献,其行为为公司带来荣誉者;
(6)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9.奖励方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直属上级或部门主管提名,书面交总经理批准予以确认,人事部门备案,奖励形式为:-
(1)授予奖状
(2)颁发奖品
(3)发给奖金
(4)晋级
(5)特别加薪
注:对员工的奖励及奖励之基础,公司将保留唯一及最终决定权,员工不得异议。
五、规章制度(规则)
1.员工关系
员工之间应以礼相待,互相合作及谅解,员工应服从和执行上级指定的任务,若遇疑难或不满,亦应保持《先完成工作,后反映意见》的态度,事后向直属上司请示申诉,以便妥善处理。
公司将给与每名员工申诉及反映意见的权利及机会,但公司并不鼓励越级申报投诉,员工需采取遂级上报的方法,经反映但意见未获采纳或解释者,才作越级报告。
员工在报告中,应采取客观,不作人身攻击,必须反映事实的态度来反映事件,若公司在员工报告中发现虚报,假做或恶意抵毁他人及破坏工作气氛的情况,其报告将不受理,员工亦会受到相应的处分。
2.考勤
(1)员工上下班以电子钟打卡,到部门签到为准。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在值班前,必须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岗签到。
(3)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早退;下班后,不得在公司内无故逗留及穿着制服离开。
(4)员工必须依照部门编制的工作时间表到岗工作,如需调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5)凡未办任何书面请假手续的员工(在有特殊证明的情况下例外)无故不来上班者即视为旷工。旷工除扣除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外,给予书面警告。当月若无合理解释亦无可予接受之理由而第二次旷工者,即予以开除。当年累计旷工三次,予以开除。
3.钟卡
(1)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打卡,公司考勤一律以电子钟打卡为准。
(2)如因公差,外勤等原因未能打卡者,应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注明,方可生效。
(3)病假、事假等有请假手续未打卡者,由人事部门盖章方可生效。
(4)上下班忘记打卡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由部门主管补签,第二次作事假处理。
(5)因大雾、下雪等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注明方可生效。
(6)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钟卡,如因迟到或未来上班而委托别人代打卡者,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并作乙类过失处理,代替他人打卡者也作乙类过失处理。
(7)擅自涂改,损毁考勤卡者,作甲类过失处罚。
(8)人为损毁、遗失考勤卡者,补卡者需交人民币拾元。
4.仪表仪容
员工必须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个人及制服整齐、清洁。
5.员工证
(1)每位员工均由人事部发给工作证,部门主管有权随时抽查有关证件。
(2)穿制服之员工必须佩戴于衣服左上角,在大厦/小区范围内,员工必须佩戴员工证。
(3)遗失应立即通知人事部,除因时间过久而导致损毁者外,每次补领新员工证或姓名牌需交人民币拾元。
6.员工更衣柜
(1)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清洁与整齐。
(2)员工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大厦/小区,公司不负任何私人财物损失之责任。
(3)员工更衣柜内不准放置危险及易燃性物品。
(4)不得私自加配制锁或私自更换更衣柜锁。
(5)员工不得拒绝上级部门的不定期/定期检查。
7.制服
(1)制服的发放范围视工作岗位而定。所有制服的发放、保管,按规定办理。
(2)员工必须经常保持制服之清洁及完整。
(3)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将有大厦/小区标志的制服穿着离开大厦/小区。
(4)如因个人疏忽和滥用引起制服损坏或遗失,需由员工自行负责赔偿。
8.个人资料
员工必须如实按公司要求填写各类登记表及申报电话号码。员工必须将有关迁移住址、婚姻状况、生育子女等变更事宜即时通知人事部门,以便及时更正。若有谎报情况,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9.申请证明
凡要求公司出具有关个人人事证明的员工,必须填写申请表,公司有权决定出具与否。
10.安保检查
(1)员工不得携带与公司用品或工具相类似的物品或工具进入工作范围。
(2)凡需携带物品离开工作范围,须持有部门经理批准及开具的物品携带出门证。
11.拾遗
员工在大厦/小区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当天送交物管部登记。若遗失私人财物,应立即向人事部报告。
12.吸烟
在员工休息室以外范围,大厦/小区内任何地方均严禁吸烟,违者一经查获,每次罚款三十元。
13.私人来访和电话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得接待和会见亲戚或朋友。未经部门主管同意,员工不得在公司内接打私人电话,除紧急情况外,外来的私人电话不予接通,亦不代为传呼。
14.通知和通告
公司之定期及不定期的通知、通告、指示将张贴于通告栏中,员工应随时注意。
六、纪律处分
1.目的
为促进员工相互了解和廉洁持守,并为加强纪律服务精神。特此订立在职员工行为标准以保证物业管理的服务有效地达到预期目标,使大厦/小区管理服务更趋完善。
2.犯事处分方式
处分按10分制方式循序审定裁决。犯甲类过失扣2~4分,乙类过失扣4-6分,丙类过失加6-10分,扣满10分即时开除。犯规后满半年未再犯任何过失将取消其已扣发。员工若犯丙类过失情节恶劣,公司可作出立即开除之处分决定,并不须给予事先通知或作出任何赔偿。
3.犯规经济处分
凡员工犯甲、乙、丙类过失,将按以下标准扣除工资
犯规种类扣除标准
甲类过失50元
乙类过失100元
丙类过失200元
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对该员工做出无薪停职的`处理,而停职一般不超过十四天;
(1)在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期间;
(2)员工犯规累积达10分或犯丙类过失情节严重者,上级管理当局作出最后处分决定期间;
(3)员工因涉嫌触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或有关刑法,而受司法部门调查期间,停职期可顺延至有处理结果为止。若被证明无罪,停职期基本工资将作补发。
处理程序
(1)纪律处分的处理一般在事发后一周内作出;
(2)警告书由部门主管发出,将列明员工犯规的细节;
(3)员工须在警告书上签名,警告书副本将由人事部归入员工工作档案,如员工拒绝签认,则以见证为据,记录在案,而该警告书仍将视作生效。
(4)员工犯甲、乙类过失,部门主管可签发犯规通知,通知人事部、总经理阅。犯丙类过失,部门主管须先将处理报告交人事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
员工上诉
若员工不服任何处分,可于该处罚报告发出后的一星期内亲自或书面向人事部申诉,人事部将视情节轻重,召开纪律小组会议研究。小组成员将包括有关部门主管及领班或目击证人及至少一名高级行政人员(副总经理)和工会代表。小组的决定视为本公司最后的裁定。员工若对公司裁定不服,可上诉劳动仲裁委员会。
处分有效期
员工受处分后,如能知所悔改,以后的行为及工作表现亦无任何过失,甲类过失六个月后撤销,乙类过失一年后撤消,丙类警告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撤消。撤消意见由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门备案。
过失性质
(1)甲类过失
a.不按规定路线出入大厦/小区;
b.值班时未穿着整齐制服,不按规定配带员工证;
c.超出工作范围到其他部门闲荡;
d.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调班;
e.在工作时间洗澡,更换工作服、洗涤等行为;
f.私自在工作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除因工作需要收听天气转变或特别广播;
g.在大厦/小区内乱扔杂物、烟蒂、随地吐痰、破坏环境
卫生;
h.在大厦/小区内行为不检点,大声喧哗、追奔打闹;
i.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团结;
j.在工作时间内打瞌睡;
k.经常迟到早退(每五个工作日,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
l.在容许吸烟区以外的地方抽烟;
m.不礼貌地与客人、上司对话,引起客户投诉;
n.穿着印有公寓标志的工作制服,工作鞋上街、回家;
o.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
p.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大厦/小区财物的损失;
q.知晓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
r.犯有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2)乙类过失
a.旷工一天;
b.擅自涂改、损毁考勤卡者;唆使他人代他人打钟卡;
c.擅离工作岗位,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d.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e.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上司、同事;
f.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看书或干私事;
g.未经许可私自配制公司钥匙;
h.未经许可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或其他设备挪作他用;
i.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j.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故意消极怠工;
k.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l.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价值达500元以上;
m.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区域;
n.发表虚假诽谤性之言论,从而影响大厦/小区客户或其他员工之声誉受损;
o.私自收受客人所给的赏赐或财物而不上交;
p.未经公司负责人许可为客户提供私人服务及收受利益;
q.不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一定后果者;
r.拾到客人遗留物品而不按规定上缴。
(3)丙类行为
a.旷工连续三天;
b.殴打他人,相互打斗,不管谁对谁错;
c.偷盗大厦/小区内物品或客人之财物;
d.伪造文件,提供虚假资料;
e.泄漏公司机密文件和资料;
f.作出不道德的流氓行为;
g.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h.利用职权收取回扣,损害大厦/小区公众利益;
i.在社会上作出严重损害国家、大厦/小区声誉及利益之行为;
j.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大厦/小区财物损失达1000元以上;
k.知晓其他员工犯有应予开除之行为而知情不报;
l.参与赌博;
m.上班时饮酒或已受酒精影响;
n.犯有其他重大过失行为。
七、安全守则
1.安全规范
(1)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及作出预防。
(2)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当值范围之情况,关好门窗,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大厦/小区及客户生命财产安全。
(3)如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或有关部门。
火警
每一位员工都应熟记火警电话、119讯号、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处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及安放位置,在救火过程中听从消防中心的指挥。
如遇火警,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镇静,不可惊惶失措;
(2)呼唤同事协助;
(3)通知消防中心,清楚地讲明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及
本人姓名、工号,并报告有关人员。
(4)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材试将火种扑灭:
(5)如火势扩大而有威胁生命危险,必须引导助客户撤离火警现场;
(6)把火警现场附近所有门窗关闭,并将电掣关闭;
(7)火警消除后保持现场情况,任何人仕不得无故进入,以备调查。
2.意外
(1)员工如发现他人不慎发生意外受伤,应首先做好抢救工作,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及将伤者送往医院。
(2)如发生有不安全的设备足以引起意外,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通知有关部门或总经理;
(3)如果有危险区域的产生,必须马上加设警告标志,以警告他人不要靠近,以免使他人受到伤害;
(4)盗窃和死亡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情况,任何人不得无故进入,以备调查。
3.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的指挥,鼎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
八、修订与解释
1.修订
由管理部门商议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公司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随时对《员工手册》进行单方面的修订,其修订的内容将立即公布于全体员工。
2.解释
本《员工手册》的解释权,在物业管理处办公室。
本手册如有与国家政府、法令、法规相悖之处,应按国家的政策法规办理。
致:员工
本人谨此签收到“员工手册”,并经阅读,已清楚其内容,本人愿意遵守“员工手册”及本公司有关制度,忠于职守,努力工作。
部员工(签名)
年月日
九、员工招聘计划(包括程序)及制度
1.人力规划
人力规划是物业管理对未来人员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可能差异的分析。人力规划一般包括:--岗位职务-人员补充规划:指各类各级人员所需要的资历、培训、等要求年龄-培训规划:通过各种教育培训途径,为公司培养目前和未来所需要的各级各类合格人员-人力分配规划:包括工程分配,员工职务调配及工作调动
2.职工的分类
依据公司编制人力规划要求,公司人员划分为以下级别:--管理层人员-e及m级别-文级非管理层人员-c级别-工程技术人员-t级别-保安人员-s级别-其他人员-o级别(按特别需要而产生)
3.管理公司员工需求
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大多以经验估计法进行,按架构设计提出员工需求的指导性建议。再由各部门按此指导性建议的要求与部门拟定具体用为需求,再交由物业经理及发展商代表落实批准。
4.员工招聘
在完成了对整体员工的需求预测,员工招募需开始,而员工的招聘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确定人员要求-吸引人们前来应聘
a.从有关人仕介绍
b.从报章招聘
c.从人力资源中心
从求职者中挑选职工在挑选员工方式方面大多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证件挑选方式:按提交自己履历表、特长,公司推荐信考虑标准
直接挑选方式:以笔试、面试等作录用判断而具体工作,由经理主管级员工进行应聘。
十、员工考核
两种不同的评估方法
-定量标准:用得分作衡量标准
-定性标准:用评语或字符作衡量标准
1.评估项目简释
2.职员工作表现评核报告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费用报销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勤俭、必须、严谨、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2.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因公出差申请、审批、请款、报销等及因公出差审批及报销。差旅费报销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3.管理职责
3.1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差旅费的请款、报销、督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3.2财务总监因公出差申请的审批和报销的审核。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出差时间。
4.管理规定
4.1报销内容
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等),住宿费、行李寄存费、订票费等,其他费用(餐费、业务招待费、邮寄费、会务费、资料费等)不在此报销内,填《费用报销单》或《招待费报销单》分开填报),所有费用均应分清开支渠道并纳入费用项目中,开支渠道不清楚的项目不能报销。
4.2票据要求
铁路、公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工具使用全国统一规定的票据,行李寄存费、订票费凭票据报销(卧铺订票费不超过35元,座位订票费不超过15元),其他各类发票和收据一律要求具备“财政税务监制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开票人或收款人签章,票据大小写金额一致,不得涂改,凡不合格票据不予报销。(注意:对于住宿票、餐费等招待费票要有时间、地点,手撕票请自己注明时间、地点)
4.3工具要求
4.3.1出差人员原则上以火车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乘坐火车全程超过5小时的可以使用硬卧,因特殊情况或工作紧急需要乘坐超标交通工具,须按5.1条款事先取得批准方可全额报销,事后补办签字手续的,只能按票价的80%予以报销。
4.3.2员工在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除二人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并由归口经理层审批。
4.3.3员工在省内出差,只按标准报销往返公交车票,包车或乘坐的士的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4.4在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电话费、按实际出差天数实行包干管理。
4.4.1凡已享受电话费补贴的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再享受电话费包干补贴。
4.4.2员工如果在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扣除接待当日的伙食补助。
4.4.3员工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
4.5一般公出人员出差地点因特殊情况超出或变更“出差申请单”的预定地点时,出差人须事先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得到批准。办理报销手续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补签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
4.6公差如遇出差路线就近回家探亲的,一般人员须事先经本部门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应事先报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办理报销手续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补签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其回家探亲所发生的费用按探亲假标准执行。
4.7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4.7.1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其它费用,按上述差旅费规定,由调入单位报销。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托运费只得报销一次。
4.7.2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4.7.3与工作人员同居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的,其差旅费和托运费按照第一条规定报销。经调入单位同意,暂不随同调动的,以后迁移时的差旅费仍由调入单位报销。
4.8出差人员随上级同行时,该部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按同行上级的标准报销。随客户同行时,该部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按实际支出费用报销,统一由同行上级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
4.9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费用预算超标的,须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超标的原因及金额,经部门领导、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认可方可报销。
4.10非本单位职工和长期不在岗的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报销差旅费。各单位须聘请外单位人员出差办事时,也必须按上述程序办理出差申请、旅费借支、报销等相关手续。如有借公差名义为私人办事的外出行为,除责成当事人及时扣还借款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追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11出差人员不慎遗失交通票据,须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遗失交通票据的车次(航班号)、金额,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按票面金额的80%给予报销,不再享受其它补贴,遗失的其它票据的'费用一律由出差人自理。
4.12出差中由于伤病或特殊原因发生意外滞留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因特殊原因滞留的报告呈报上级。有医院诊断书或事实证明时可报销出差补贴和住宿的实际费用。
4.13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14现场安装服务人员报销规定
住宿费按80元/天·人、伙食费补贴按50元/天.人、电话费补贴按10元/天.人实行包干。
4.15驾驶员补贴规定
驾驶员(不含出差人员)长沙株洲地区当日往返:第一趟按10元/趟给予补贴,第二趟起按5元/趟给予补贴;湘潭地区河西公务出车:按照5元/趟给予补贴,当日第二趟起不计补贴,河东公务不计补贴;长株潭地区以外:当日移动超过300公里,给予出车津贴20元。工程服务性质及其它相关享受出差补助性质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以上工作补贴;以上补贴享受须在月度报销时根据派车凭单并填写报销单据后交财务核发,票据请按日期依次粘贴,附出车明细表。
4.1.17各部门领导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在批准出差任务的同时,应明确出差期限。凡无明确出差期限的公差,省内外一律按3天往返时间报销差旅费。
4.1.18出差请款应遵循请款报账管理办法。
5.管理程序
5.1申请
5.1.1出差申请与审批
各部门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请款联、报销联)”一式二联(附件一),部门负责人对“出差申请单”中填写的出差地点、出差内容、预计起止日期、预定交通工具进行审核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业务及服务性人员出差申请需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管理层以上人员出差申请需由总经理批准。
5.1.2超标交通工具使用
各部门出差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严格限制超标使用交通工具,如确属特殊情况和工作紧急需要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时,须另外填写超标使用交通工具申请单(附件三),由总经理批准,并在“出差申请单”的备注栏内注明理由,并注明是否往返超标使用交通工具。否则,均视为单程。同时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中增加乘坐超标交通工具申请单,由财务部门在复核栏中签字后,再上报公司归口副总审批。“出差申请单”的填写原则上一人一单,以便于核算。因公出差人员确需超标乘坐软卧或飞机等交通工具时,必须事先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单程或往返)方可执行,总经理出差时又由常务总经理批准;事后补签的按80%报销。
5.2请款
5.2.1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请款联)”在财务部门借支差旅费,财务部门根据出差标准测算,按预计出差费用的70%核定预支差旅费。
5.2.2如果出差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前次的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将依据“前账未清,后款不请”的原则,不予办理请款手续。
5.2.3出差金额可预支数在两千元以内且无特殊情况的,由出差人员预支,出差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一周内交至财务部门,于次周四统一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以现金结算)。
5.2.4出差金额可预支数在两千元以上的,由出差人员办好请款手续后交至财务部门,于次日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或现金支票。
5.3报销
5.3.1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制报销单—→—→财务部门审核单证—→领导签字—→财务部门报账,即:报账时由经办人填制公司统一的报销单,由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所属财务部门审核单证,财务审核后报公司导签字批准,领导审批后再交财务部门据以报账。具体报销流程见附件5。
5.3.2报销标准
1)各类人员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交通、住宿许可
项目
标准
董事
经理层
交通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轮船三等舱。
可住宿4星级及以上酒店。
伙食补贴
80元
住宿
按实报销
市内交通
按实报销
通讯/其它费用
按实报销
项目经理
副主任工程师
主管工程师
高级主管师
交通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
可住宿3星级及以下酒店。
伙食补贴
50元
住宿
280元以下按实报销
市内交通
50元以下按实报销
通讯
10其它费用
按实报销
一般员工
交通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
住宿直辖市、特区城市200元以下,省会城市150元以下,一般城市100元以下,县区城镇80元以下。
伙食补贴
50元/30元(省内)
住宿
按实报销
市内交通
25元以下按实报销
通讯
其它费用
按实报销
备注:
1、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补助、通讯费实行定额包干;
3、同意乘坐飞机的,可按实报销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限一人一份),凭据报销,包车或乘坐的士的费用自理。
5.3.3报销时限
1)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限在一周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并向财务部门核销借款,按出差的时间顺序、中转及出差地点、乘坐车次(航班)及费用、住宿费用、其他费用等内容填好“旅费报销单”(见附件二)报负责人批准,并把各种票据在“原始凭证粘贴单”(见附件四)上从左至右,按不同开支渠道分类依次贴好,连同“出差申请单(报销联)”交财务部门报销。
2)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的,每延长一周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在工资中扣除外,还将对责任人每周处以50元罚金。无特殊原因回来后超过一个月不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算的,免除差旅费补助,超过三个月的,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5.3.4财务人员根据出差申请、借款情况等仔细核对相关票证后,按照本办法中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出差人员根据报销后的情况,及时把余款补齐。
6.附件
6.1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6.3附件
附件一:出差申请单(以新执行单据格式为准)
出差申请单
申报部门:
出差人
出差地点
出差内容
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预支金额
(大写)万仟佰元整(RMB)
实借金额
(大写)万仟佰元整(RMB)
交通工具
□飞机(经济舱)
□火车(软卧)
□轮船(三等舱)
□出租汽车
备注:
批准人:
会计复核:
部门主管: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旅费报销单(以新执行单据格式为准)
差旅费报销单
申报部门:
月日时间至月日时间
出发
现地
飞机票
火车票
轮船票
汽车票/
市内交通
住宿费
招待费
出差补贴
备注
餐费
礼品费
其他
天数
金额
小计
报销金额合计
(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小写):xxxx¥
附单据:xxxx张
预支金额:xxxx¥
批准人:
会计复核:
部门主管:
出差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乘坐超标交通工具申请单
出差人
出差时间
所需超标乘坐交通工具事由
部门领导审批
总经理审批
注:1、获批超标乘坐交通工具人员,一律以经济舱为标准,高铁以二等座位为标准。
2、事由必须注明单程或往返形式,未经列明,一律按单程标准报销。
附件四:原始凭证粘贴单
原始凭证粘贴单
共粘贴原始凭证:xxxx张
金额合计:¥
第一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其中:
冬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8:00
夏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20:30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3 、请假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员工出差前报负责人批准,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负责人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第二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全体合伙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三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长话短说,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严禁将任何办公用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用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四节奖惩
一、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公司资料者
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如发现有以上行为者,轻则处理点名批评或者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处以50—500不等罚款。
第五节员工权益
一、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向公司合伙人直接提出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推动酒店工作,保障职工利益,在本市工伤保险政策未正式出台以前,现制定工伤处理暂行规定。
1、酒店员工必须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遵守岗位工作纪律,减少和防止劳动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
2、工伤范围及其认定、评残、待遇等,参照劳动部发布的'《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条例执行,够条件的,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及保险机构提出工伤报告,进行坚定确认,并享受有关工伤待遇。
3、发生工伤但达不到工伤上报鉴定条件的,即按内部工伤事故处理,具体办法:
(1)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个人申请、部门填写'员工工伤报告'、医疗诊治材料,一并上报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批。
(2)工伤较重的,可视情况给予工伤假,休息一周内的按出勤计发工资,超过一周的每天扣2分。
(3)内部工伤在指定医院就诊的,给予一次性全额报销,属非指定医院的,就诊费用自理。
4、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违反工作纪律或违犯操作规程
5、本规定未尽事宜,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一、目的:节约开支,保持宿舍卫生整洁,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二、卫生检查内容
白天不开灯,无故不开风扇,晚上睡觉后要关灯,人走后关灯和风扇,严禁长流水,用后及时关紧水龙头。床上被品整洁干净,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地面上无垃圾或积水,洗手间干净无异味,其他与卫生相关内容。
三、评比标准:优、中、差共三个等级
四、评比方法:
每间宿舍评选出一名舍长,专门负责该宿舍的卫生,由舍长安排每天卫生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每天例行检查,根据检查内容对每个房间进行优、中、差三等级,并进行登记,每月月末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评选出月内最佳宿舍3个和最差宿舍3个。
四、奖惩办法:
最佳宿舍舍长奖励2%的`工资,其他人员奖励1%工资。最差宿舍舍长罚款2%的工资,其他人员罚款1%工资。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将在员工板报栏中公布出来。
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总台每天要与饭店结清当天帐目,各员工予支资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一半,员工工资在一般情况下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学习管理制度: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学习两小时,学习内容包括事时政治业务训练和文体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可交替进行安排。
奖惩责任制:建立检查考试奖惩责任制,每月日下午进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各项业务技术的考试,检查考试合格者奖现金元,不合格者罚款元。
财产物资管理:各员工要爱护管理好饭店所有财产物资,各类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谁损坏谁照价赔偿,用当月工资抵扣,如不够者用下月工资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劳动管理制度:饭店员工每月休息两天(厨师配菜人员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请假(不发工资)回店销假,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
卫生管理制度:每星期六下午为集中打扫除时间,各员工按照自己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认真进行打扫清理,不许出现卫生死角。做到墙壁干净地面整洁无痪废弃物;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污垢斑迹;洗手间无蚊蝇异味。
工作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当天工作必须要当天高标准地完成,上班时间不许会客接打电话看电视做私活。
一、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大方整洁。
三、总部职能部门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男员工穿西装、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上班时间内必须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佩戴胸卡。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四、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总部职能部门女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女员工应穿职业女装,肉色丝袜。胸卡配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五、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梳理整齐。男员工发不过耳,并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六、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给予留职停薪处罚。
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员工人数20%的,将给予该部负责人一般过失单一张。
员工食堂管理制度(暂行)
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基本内容
1、食堂厨师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协调相关事宜。
2、员工餐由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原料由食堂负责人采购;整个烹饪过程必须保持卫生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3、厨师不得购买成品食物,必须用原材料烹食制作;厨房所采购回来的`食品,由行政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四、用餐规定:
1、用餐时间:
午餐:12:00——13:00
晚餐:18:00——19:00 2、用餐地点:公司餐厅;所有员工必须在食堂用餐,禁止将饭菜带出厂外。 3、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按就餐人数合理按排食物数量,不得提前或延后开饭。
五、用餐条件:
1、公司食堂只为在职员工提供工作餐,管理者和员工一样标准。
2、公司只为办公室人员提供午餐,如加班及特殊情况用晚餐者,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进餐。
3、职工家属如需在食堂用餐,需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就餐每天12元/人,小孩(10岁以下)每天8元/人,每天吃一顿也按一天计算,一个月间断着吃也按一整月计算,如需中断用餐,需要申请领导批准方可。
七、食堂制度:
1、食堂每日供应两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用餐,不准带与公司无关的人员就餐。
2、就餐人员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允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时保持食堂内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严禁将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倒入水池内,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用餐后的餐具需放在指定位置摆放。
4、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5、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6、员工必须在食堂就餐,严禁将食物带入宿舍、厂外,违者一次罚款10元。 7、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以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者一次罚款10元。
8、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菜,不喜欢吃或吃不完可少要或不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罚款20元或让其停止就餐5—10天。
9、所有就餐人员在早上8:30分前到门卫登记用餐,不填表不做申请补充视为不用餐,食堂有剩余方可食用,否则自行解决。 10、划勾无故不用餐者,每次罚款10元钱。
八、食堂要求:
1、工作时厨师需穿工作衣上岗并时刻保持好个人、操作间、锅碗等所有餐具卫生并摆放整齐规范,保持操作台、用具、水池等无油污、水渍等。 2、保证厨房内四周墙体、地面、门窗无灰尘、水渍、杂物、苍蝇、爬虫等。 3、保证菜品肉食的干净、新鲜、卫生,不可摆放在地面,要放在冷柜或食品架上并控制好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谨防食物中毒。
4、主食、菜品以及主菜、配菜要科学搭配、营养协调,保证菜肴色、香、味、型俱佳,一日二餐合理安排。
九、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所属。
(一)、主任岗位责任本所是合伙组成的,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全所工作负责。
1、全面主持本所的各项业务和行政工作,协调好全所律师人员之间的关系。
2、检查、指导、监督本所律师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
3、及时听取重大疑难案件和涉外业务的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检查律师的出庭工作质量,定期抽查案卷,有计划地访问法律顾问单位,听取意见,检查顾问工作情况,每季度对全所工作质量进行一次讲评,表扬好的,指出存在的问题。
4、审查涉外的、重大的、改变定性的、作无罪辩护的诉讼文书及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见证书等各种重要的法律文书。
5、每月定期如召开所务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听取合理化建议。贯彻合伙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
6、指定案件的承办律师和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人员,安排好本所律师人员的工作。
7、关心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生活、健康。
8、负责本所发展规划、人员招聘、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责任
1、对主任负责,接受主任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
2、协助主任指导、检查、督促本所的律师业务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汇报。
3、协助主任组织安排全所的政治业务学习。
4、受主任委托,审核本所承办律师草拟的各类法律文书。
5、根据主任的委托,为受理的案件指定有关律师承办,做到合理分配任务。
6、接受委托,主持某项业务或出席某种会议和向上级主任部门汇报工作。
(三)办案律师岗位责任
1、办案律师必须认真阅卷,会见被告人或当事人,注重调查,客观地、充分地收集证据材料。认真拟定代理意见或辩护词。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时,不得随便缺席,不得擅自易人。
2、凡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先由承办律师提出初步意见,当承办律师意见与多数律师意见不同而又坚持原有意见时,应由合伙人集体决定。
3、凡属下列情况的案件,必须报主任或合伙人集体决定:(1)作无罪辩护或改变犯罪性质辩护的刑事案件;(2)重大复杂的案件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涉外案件。
4、证书、法律文书、法律意见书以及以本所名义发出的函件和涉外的、重大的、改变定性的、作无罪辩护的诉讼文书,必须报主任审核签发。
5、办案律师办理各类案件均应由本所审核立案。
6、律师向个人调查取证,应尽可能两人进行。
7、实习及助理人员未经本所认可不行以本所的名义办案。
8、带实习生的律师应做好对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负责审查,修改实习人员起草的法律文书和指导其他业务活动。
9、律师对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应当保密。
10、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装订归档。年内分两期移交办公室。每月28日前将“律师工作情况月报表”交办公室累计上报市司法局。
(四)、法律顾问工作责任、
1、加强与法律顾问单位的工作联系,以大中型事业单位实行每月不少于一次到访(或去电话)以了解顾问单位近期工作情,并作好“顾问单位工作日志”记录。
2、为聘请单位草拟、审查或修改法律文书,参加经济合同谈判。对重大经济项目与涉外项目的谈判,须邀请本所律师集体讨论,确定谈判方案,向所领导汇报。
3、主动了解聘请单位签订经济合同横向联营协议以及经济纠纷的情况,积极代理聘请单位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4、应聘请单位的邀请,参加聘请单位的重大决策工作,帮助聘请单位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条件的应设立法律顾问室。
5、协助聘请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为聘请单位的有关人员上法制课。
6、受聘律师每半年向所主任汇报一次法律顾问工作,做好顾问工作总结,每年归档一次。
(五)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当好领导的参谋手,参与政务,管理事务,保障本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促进律师业务的发展。具体岗位责任为:
1、做好公章管理,使用有登记,有主任(或主任委托人)签名同意的案件才能加盖公章。
2、协助所领导做好上报下达的各项文秘工作。
3、协助所领导审核本所律师办案拟写的各种法律文书,保障办公秩序的正常进行,发现问题要作好指引(即各项制度的执行细则)。
4、协助所领导搞好内务的各项管理工作。
5、协助所领导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辅助人员的工作安排。
6、协助所领导搞好接待和理顺协调各方关系的工作。
7、协助所领导审计本所出纳及会计帐簿的工作,并负责核对报销凭证。
8、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有关的工作。
(六)律师助理岗位责任积极完成主任律师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日常主要的工作是:
1、协助调查取证、起草法律文书,向有关单位送达文书等。
2、负责各项业务数字统计,按要求依时上报本所办公室。
3、接听电话,并作好记录,及时报告主任律师处理。
4、应当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5、做好档案管理及案卷的归档工作,及时提供资料给主任律师参考。
6、整理好内务,做好接待当事人的工作。
(七)、打字员岗位责任
1、一切需要打印的文书,均需经所主任或办公室主任签发同意后方可打印。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不得与外单位、外人打印文件、材料。
2、确保打印文件、材料的质量,做到既快又好,尽量避免漏打错打。版面安排要得体,字迹要清楚,要节约用纸。对字迹模糊,稿面不清的文书有权拒绝打印。
3、受件当天打好(下午将下班时的受件除外),交回拟稿人校对后及时付印。
4、收件时登记好日期和审批人、交打印者姓名,交件时要求填写好日期、份数和签名。
5、负责管理本所复印机工作。
(八)、财务总监岗位责任:
1、凭证上岗,当好本所的财务参谋,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人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定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每周把本周收支情况综合报办公室主任存查。每月将全所收入、支出、盈专情况详细列表报主任审阅。
4、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5、遵守、宣传维护国家会计法、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6、对办案律师应收的律师费尚未收到款的部分,每月列出清单,分送办案律师催收,同时送办公室主任一份作为备查。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
1、搞好资金收付管理工作,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把好现金收付关,发现手续不符合时应及时提出。
2、做好现金银行付款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全面逐笔记录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每天与会计核对一次,做到凭证发票无差错,当日事当日作好。
3、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全部送存银行,中午、晚上留存保险柜中的现金不得超过500元,在任何情况下发生现金被盗、被抢或丢失均由出纳负责全额赔偿。
4、一切现金支出均必须经主任审批签字。
5、每天要盘点现金。要与现金日记帐面余额相核对,保证帐实相符,如出现现金溢余或短缺应及时查明原因,不明原因的由出纳人员自负。
6、每周核对库存现金一次,月终将银行余额与总账、银行对账单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不能查清的及时报告主任。
7、收费应按照所主任审批的数额开出发票,写清收费标准及时间。
8、做好本所人员工资、奖金的计算和发放工作。
9、负责购置办公用具和发放工作,购买物资需经主任审批。
(十)档案保管员岗位责任:
1、负责对律师每年办结之案件的业务档案移交工作;
2、对律师移交后的档案先检查一次,符合要求的进行装订;
3、分年、分人、分类进行分放,并编写好查找档案索引;
4、借出的档案要有登记、借阅人应按时退还,如借用人未按时退还的,档案员有权负责追还;
5、对业务档案按司法局要求切实做好保管,防止有损坏遗失档案事情发生。
(十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为了从组织上加强对本所各项工作的领导、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确保决策正确,保障和促进本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提供更多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订立本制度。
1、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讨论本所政务、业务、财务的重大问题。
2、讨论决定事项时,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集中,以保证议而有决,提高效率,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合伙人会议原则上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事情所主任可以随时召开会议。为更好实施本岗位责任制,希全体人世间员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总结,听取意见,不断完善本岗位责任制,对忠于职责、勤恳工作,自觉守纪和成绩优异的人员提请领导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犯制度的及时批评教育,使全体人员更自觉地为法制建设和开创法律服务新局面作出贡献。委托人须知:
一、律师承办业务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费并按规定如实出具发票。收费发票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财务专用章和收款人签名。委托合同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人签名。按国家规定协商收费的,必须订立收费协议书或在委托合同书内订明。
二、律师在执业中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其它利益。
三、律师在执业中不得向司法人员请客送礼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不得与委托人合谋作伪证。
四、律师在执业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五、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六、律师不应接受自己不能办理的法律事务。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七、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委托的事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代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
八、律师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九、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有权根据法律的要求和道德的标准,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法。
十、委托人应如实地向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
十一、委托人委托事项违法或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或者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
十二、委托人无正当理由中途提出终止委托合同的,已交付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三、律师办理业务严格实行一案一卡制度,“服务质量监督卡”要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发给委托人。在案件办结时,由委托人签名后寄给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备查。
十四、委托人认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确有违法执业行为,可向市司法局投诉,也可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投诉。
事务所关于做好办公室内部管理的几点意见:
为使本所内部管理做到文明、卫生、紧张、有序,要求全体律师、员工做到:衣着要整齐,举止要文明,仪态要端庄,待人要热情,以树立本所良好形象。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望全体律师、员工共同自觉遵守。
1、律师、员工对当事人或群众来访,要做到热情、有礼貌,接听电话应主动招呼:“您好,永隆律师事务所”,语言清晰、热情,使对方感到亲切。
2、讲究卫生,不准乱丢什物、纸屑于地上,不准弄污墙壁,不准在墙上打钉挂物,上班时间不要在办公室或接待处吃东西。注重洗手间清洁,便后要冲水,使用过的卫生纸、杂物应放于垃圾桶内。
3、要爱护所内的一切公物,保持桌椅、茶几的整洁。对所内的公物,如因人为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4、要节约用纸、用电。复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凡已立案的因业务需要复印证件及资料,要按实际需要复印,并经办公室主任同意。离开办公室外出时,一定要关上空调机及照明用电,并把办公室的门锁好。
5、律师、员工的个人贵重物品文件及现金,应妥善保管,下班后携带返家,不要放在办公室。超过下班时间离开本所时,如一楼的律师、员工已离去,则要负责关好大门。休息时间,律师、员工如要到二楼办公,开启拉闸后要顺手关上,以确保安全。
助理工作须知:
我所助理人员在协助律师办案时,须按以下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一、立案须知:
1、填写证据目录,详细记录所提交的全部证据的名称、内容、件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等情况。
2、证据目录须有法官签名、签收时间,否则等于没交。
3、诉状、委托书、指派函、工商资料或身份资料等必须齐备。
4、没有充分证据的案件,必须在立案前先发一封挂号律师信以补充证据。
二、交换证据须知:
1、详细记录双方参加证据交换的人员、提交的证据的内容、份数及页数、原件或复印件及交换证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
2、记录主持法官的姓名及对方是否缺席、法官有否笔录。
3、记录双方在交换时对各证据的意见,对方是否认可某证据的情况。
4、变更诉讼请求一般在此前提出,否则可能不获批准或要延期开庭。
三、开庭须知:
1、作好笔录,笔录须详细记录开庭时间、审判人员、书记员姓名、乃至电话、双方出庭情况,对方是否有代理律师(该律师姓名、所在律所名称)、法官所作的发言(详记其每一句原话)、双方的发言(尤其须详细记录对方的每一句原话),漏记时在阅读笔录时补充。
2、灵活应对开庭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必要时可申请延期以争取时间作充分的准备。注意灵活运用和解的方式结案。
四、日常工作须知:
1、每次发律函应用挂号信、发函后把挂号函件收据存于自留律函上。
2、与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代理人)的重要谈话或通话应记录在案:时间、谈话内容、对方的回复。
3、整理案卷时须注意把案卷整齐、分类,规范装订,防止案卷材料散乱、丢失。离开座位时必须将材料入袋。
4、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应周到、细致,十分熟悉案卷材料,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对方应对的各种情况并作好应对措施。
5、接待当事人,要实事求是,不应夸大其辞。
财务、物资管理制度
1、出纳、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制,严格把好财务关,做到截流开源,遵纪守法。
2、律师出差办案需预借差旅费的必须申请经主任审批。出差后及时报销结帐,出差借款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3、当事人交缴律师费,应由当事人直接交给出纳员,并即时开出发票。如经办律师要带发票外出向当事人收款的,应与出纳员办好单据领用手续,并尽快交回出纳结算,最长不得超过五天,如领用发票不按时结算或退回发票,发生经济责任由经办律师承担。
4、出纳员开出的发票除写明当事人单位名称(或当事人名字)、金额外,还需注明所办案件案号。
5、会计员根据律师移交的审批表的收款金额、核对收款情况。凡延收部分每月底列出清单向当事人追收,会计员负责检查。
6、未经主任书面批准同意,一律不得领取办公费和借取现金。未经批准而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出纳员负责。
7、所内购物或其他报销单据,必须凭主任签批报销。违反者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未经批准的单据入帐的,由会计承担责任。
8、所内的一切设备、办公用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爱护,保持整洁完好,损坏的要赔偿。办公室要把固定资产造册登记。
9、专人管理的物品(如电话、复印机、电话中继设备)要尊重管理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和移动,损坏的要赔偿。
10、节约用水、用电。照明灯在离开办公室时应随手关掉。如使用空调器离开办公室时间稍长时要关好,以节省用电和爱惜机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假期类别
第一节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员工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
(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青年放假半天。
(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按照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四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二节停工留薪期
第五条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
第六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员工本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三节带薪年休假
第七条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当年公历年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八条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标准如下:
(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脱产在校学习、培训、进修1年以上,且依法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七)当年累计安排不扣工资疗养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八)当年被执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判处刑罚,未能连续工作的。
第十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十一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批准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第十二条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任务,应服从工作安排;未休天数可补休或顶休。
第四节探亲假
第十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通知》(国发〔1981〕36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81〕劳总险字12号)的规定,凡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包括自幼至十六周岁以前,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或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下同)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十四条探亲假期:
(一)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四年中的任何一年),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单独计算。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探亲假:
(一)已婚员工当年因各种原因与配偶团聚累计达到30天者;未婚员工与父母团聚累计达到20天者,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二)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规定的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给予当年探亲假期,但可以发给规定探亲假期的工资和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休产假以后团聚超过半年以上的,则按病、事假处理,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期工资和报销往返路费。
(三)符合探亲条件的未婚员工,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书后,从下一年起不再享受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待遇。
(四)员工因病到配偶工作地点看病、休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五)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经过父母居住的地方,或者绕道不超过一百公里的,也可以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每年给增
加探亲假日5天,报销绕道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不再享受四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
第十六条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十七条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销国内段路费,国内段路费计算自单位所在地至出入境口岸(如从深圳出境的计算至深圳,从上海出境的计算至上海),国外段路费自理。
第十八条符合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在探亲期间的往返路费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81〕财事字第113号)予以报销:
(一)员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报销标准如下: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相关规定。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
5、员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员工自理。乘坐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的,参照乘坐飞机的规定报销。
(二)员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员工自理。住宿标准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员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四)员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有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五)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十九条员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按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64〕中劳薪字第296号)规定,'如果军队干部一方已经利用年休假期探亲,职工—方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一次探亲假,假期最多不超过三十天。假期内工资照发,往返路费由职工自理。在同—年内,如果职工已经享受探亲待遇,而军队干部一方又利用年休假期进行探亲时,职工原报销的路费应予以退回'。
第五节病假
第二十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的,应凭县级以上指定医院(含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历和证明疾病诊断的相关资料原件(如:化验单、光片、心电图、b超等),并由员工所在单位审核批准,方可休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医疗期,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根据县级以上指定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资料,由各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
第二十一条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如下:
(一)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员工医疗期、累计病休时间简明表
实际工作年限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医疗期累计病休时间
十年以下五年以下3个月6个月
五年以上6个月12个月
十年以上五年以下6个月12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9个月15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12个月18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18个月24个月
二十年以上24个月30个月
(四)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六)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如下: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员工,如果从20xx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该员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次类推。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及法定甲类传染病)的员工,应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并经当地劳动鉴定机构确认批准,可实行长期医疗期。
第二十三条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函〔19
96〕40号) ,有下列情形的规定如下:
(一)员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工休息治疗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的,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只要合同期满,便可终止劳动合同。
(二)员工的劳动合同期将满,经医疗诊断,怀疑患有某种绝症,但又不能马上确认而需待查,且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可以比照第一种情况处理;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不适用医疗期有关规定。医疗期已满仍不能确认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对于某些已经确认患有特殊疾病的员工,可以适当医疗期。
(三)患病员工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各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于患重病或绝症的员工,可以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第六节婚假
第二十四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23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二十五条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六条再婚员工可享受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七节丧假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员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假期为5天。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二十九条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八节产假
第三十条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三十一条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第三十二条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员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
第九节计划生育假
第三十四条员工积极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实施各种节(绝)育手术的,享受计划生育假,规定如下:
(一)男性结扎休假10天。
(二)女性放置节育环休假2天,一周内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取环休假1天。
(三)单纯做女性结扎手术者休假30天。
(四)怀孕3个月以下做人工流产手术者休假21天;人流手术加绝育手术者休假50天。
(五)怀孕6~7个月单纯引产者休假40天;引产加绝育手术者休假60天。
(六)因手术引起并发症者,可依据诊断结果适当休息时间;超过规定的休假时间及人流、引产一年超过一次者,按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执行。
第十节哺乳假和哺乳时间
第三十五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又无哺婴设施的女员工,其工作又能离开的,可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单位同意,按照陕劳人险发〔1983〕59号,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三十六条产假期满后上班的女员工,在婴儿不满一周岁以前,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哺乳期。若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哺乳期。
第十一节事假
第三十七条员工私事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处理,也可用带薪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
第三十八条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每次请事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年累计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第十二节请销假管理
第三十九条各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员工请销假管理。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为审批人。
第四十条请销假一般程序:
(一)申请:员工本人应在休假前向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休)假类型、事由、天数,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病伤急诊,可在诊断后24小时内,提供相关材料,提出病假申请。
请年休假的应由员工本人于当年计划休假前至少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批:
1、请(休)假3天以内的,经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2、请(休)假4天以上的,经员工所在单位(部门)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3、企业负责人、各单位领导班子等请(休)假时,需向上级组织部门或派出部门报告。
(三)休假:员工应在批准的假期内休假。
(四)续假:参照请假程序办理。
(五)销假:员工休假结束返岗工作后,应在两日内到综合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提前结束休假返岗工作的,自销假之日起恢复相关待遇;销假遇节假日的可顺延。
第四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超过半个工作日及以上时间的;
(二)伪造、涂改请假证明及相关材料骗取休假的;
(三)无合理原因,未及时销假或办理续假手续的;
(四)各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或认定为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各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三条年休假、探亲假应尊重本人意愿,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在保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安排好员工休假,不得因安排员工休假而增加人员编制或影响正常工作。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结合实际适时安排员工休假,不能正常安排员工休假的,应安排补休。
第三章附件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
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行政部据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见行政出差申请表)。
(2)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员工出差后,必须每日下午4点前向主管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6)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7)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第十条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业务人员施工监理期间每日补住50元,电话补助10元。
出差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公司行政、财务部、市场部等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住宿费凭票据报销,标准按以上各级别标准报销。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到地市级、县市级地区出差,当日完成工作能够返回的分别综合补助50元,能够当天返回的,须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需相关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公司的参展(培训)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出差补贴标准
(1)员工在出差当天的9:00前出发、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补贴,否则不予计算出差补贴。
(2)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号出差12号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
(3)出差补贴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另行确定。
(4)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属业务特殊范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下属与上级一起出差时,下属将扣除住宿补贴。
第十三条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
表2、出差报告单
第一章总则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企业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
1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当日事务应当日办理完毕。
18.公司职员在递交文件时,要将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
19.注意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0.对待客人、来宾应保持热情、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待客人委托的事项应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怠慢对方或敷衍、搁置不办。
21.与客人有不同意见时,不允许大声争吵,须保持冷静,做好解释工作。当其询问公司有关业务及人员情况时,如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婉言谢绝,非本职范围内的,不得信口开河。
22.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越权处理有关事务。属本职业务范围内的`事务须对外签署时,应事先通报部门经理及公司授权批准后方可签署;非本职务范围的业务,须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3.公司各部门办公室人员(或加班)下班时,应关闭所有灯具、空调、电脑设备等电源开关,紧锁房门后方可离开。因上述原因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损失。
24.电话管理制度
a.严禁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
b.非业务需要严禁上班时间上网。
c.接听电话要快,必须使用普通话,吐字要清晰,语气要适中。
d.接听用语:“您好!_______”。
e.要耐心细致的回答顾客提出的问题。
f.要认真做好电话来访纪录,明确记录访客电话、出游意向、时间、人数、工作单位及其他特殊要求,并立即向业务经理汇报。
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员工的出勤管理,严肃公司的工作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全体成员
三、考勤管理的部门________负责公司考勤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准确及时,严格纪律,重在管理。
五、考勤制度的内容内容包括上班签到、病事假及各类休假规定。
(一)考勤记录
1.公司实行月考勤制度,每月为一个考勤周期。作息时间由公司统一规定,以总经理通知为准;
2.员工考勤实行上班点名制度,即每日上班时间由考勤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填写考勤表,不得无故涂改,一天两次。门市部以电话点名方式,总公司值勤人员打电话过去,门市部人员不要接听,然后用门市部电话打过来,作为出勤依据。
3.员工上班期间如因公外出,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由所属部门领导签批,并保持联系畅通,否则纪律检查一经发现视为旷工;
4.如员工上班前需提前办理公务或临时紧急出差,来不及在公司“外出登记表”上登记,可回来后补填并由部门主管签批,如下午外出办理公务下班后来不及赶回,次日早晨可补填并由部门管签批。凡未按该程序执行,事后隐瞒真相而补签“外出登记表”的一律视为无效。
5.公司各部室人员如因公出差,需填写“外出登记表”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备案,以计考勤;
6._________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考勤员考勤记录的监督和对员工上班期间的纪律监督;
7.上班十分钟后,考勤员须对出勤人员进行检查、核实,如发现问题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8.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9.公司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报给魏总,否则按旷工处理。
10.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______分钟以上,______分钟以下者,以半天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______分钟以上者,以旷工______天论处;
11.公司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______元;一个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______次(含______次)者,扣发工资______元/次,并通报批评。
(2)旷工一天,扣发______天工资。连续旷工______天或全年累计______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或作开除处理。
12.每月______日前,财务部将考勤汇总统计据此核算工资交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二)病事假
1.员工因病因事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准,一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单”经审核批准后须报财务部存档;
2.原则上公司不受理口信、电话请假,若情况特殊,须先以口头方式请假,事后补填“请假单”,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三章奖惩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积极进取的环境,惩处违规违纪的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对公司员工日常行为综合管理的奖惩,其它单项奖惩规定如与本办法有相抵触之处,则按本办法执行。
1.奖惩管理的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鼓励争先、鞭策后进。
2.奖惩管理的主管为_________。
1.上班迟到每次罚款______元,每月超过______次每次罚款______元。
2.早退、中途离岗每次罚______元,无故旷工每次罚______元,每半个工作日按一次计算,每月旷工______次以上予以辞退。
3.请假根据实际天数每天扣除______元,无请假条按旷工计算。
4.考勤、打扫卫生不负责任者每次罚款______元。
5.损公肥私、索要小费、私拿回扣、私自接团带团、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每次罚款______元-______元,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所有人员得到团队信息后必须立即向计调部回报,以计调部记录为准。第一信息费按团队毛利润______%提成。业务费用按团队毛利润______%提成。如不汇报者每次罚款______元。
7.持证导游出团补助为______元每天,无证每天补助______元。不含餐团队每人每天补助______元。游客写感谢信到公司,每次奖励该带团导游______元现金。导游所有索道费一律不给予报销。
8.不服从直接管理人员安排,消极推违或公开抵抗者每次罚款______元;在公司争吵不听劝阻者,争吵双方均罚款______元;
9.每月工资领取______%,余额年终根据任务完成比例结算,超额完成任务者奖励超额部分的______%,全年完成任务______%以下者予以辞退,财务,计调每月工资领取______%。出差赴县城(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报销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______元、餐费______元。因公务到外地出差(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______元、餐费______元。
10.每年业务额第一名且毛利润超过______万元,公司奖励______元现金;每年业务额第二名且毛利润超过______万元,公司奖励______元现金;每月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业务毛利润最高且完成任务者,公司奖励______元现金。
11.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行之有效者,每次奖励______元现金。
12.公司适时对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任劳任怨,不计得失,表现优秀者年终给予奖励,根据工龄工作每满一年在原工资的基础上涨______%--______%。
第四章导游员管理制度
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带团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社旗、出团预算书、确认书、意见表、团款。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最少要表演三到五个节目,结束时要致欢送词。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地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与游客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地陪联合鼓动游客购物,擅自增加景点与购物点,严禁私拿回扣,发现老乡店要立即中止。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两天内账目交清。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每餐最少要看三次,住宿时要检查好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地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地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宿游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十七、导游带团返回,周末团及长线团休息一天。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对财务人员的要求
1.所有参与财务管理的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按章办事。
2.总经理审批一定要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如果因特殊情况超出必须经股东会研究同意方可执行。主管会计要及时做好各项报表和帐目,现金会计每周六要及时准确地把收支情况报给现金会计,并要谨慎审核各项开支实行钱帐分开。
3.现金会计和主管会计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帐目要每月一结,每月一公布,做到帐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处以______元--______元的罚款。
二、办公室开支审批
1.所有办公室开支要先做出预算,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复后凭借条从现金会计处借款,凭发票报销。无批条擅自开支的不予报销,由个人自理。如总经理不在,必须经电话同意后方可执行。
2.办公开支______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若时间紧急且有人外出必须电话征求同意后方可执;______元以下(含______元)由总经理签字。
3.各位员工的开支要及时报给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处报帐。
4.所有报销单具一律粘好,并干净、利落、美观。
三、团队帐目审批
1.所有团队、散客一经签定合同,应及时把所收团款交到财务部,不得个人保留团款,一经发现处以______元---______元的罚款。
2.原则上团款专款专用,导游外出带团需从财务部借款时,现金会计必须查看该团团款回收情况,以计调部出具的预算单上所需金额为准借出费用。如需垫款必须经总经理同意,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现金流量
3.所有团队的支一律由计调部出具团队预算单并签字后报给财务部,财务部要严格审核各项开支是否在预算内,各种票据数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后,方可予以报账。
4.所有团队团款出团前付______%,余款在团队返回后______日之内必须全部结清,出现呆帐、坏帐追究责任,谁造成的损失谁负责;散客出团前必须全部交清费用,否则不予发团,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5.所有团队在报帐时必须有合同、计调部预算单、行程、报销清单、意见反馈表、导游日志,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报帐。
四、业务经费开支审批
1.公司所有因业务需要的开支必须事先征求业务副总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2.业务副总审批时必须严格把关,根据团队竞争情况灵活把握,节约一切不必要开支,把业务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内,单团经费原则上不超过该团毛利润的10%,并且单团单列。
3.业务经费包括:请客、送礼、乘车费、团队加酒等其他开支。
4.总经理对业务经费进行监督。
五、门市部
1.门市部的所有团队收入一律及时汇到财务帐户上,不得擅自保留团款和挪用团款。
2.门市部的所有开支一律列好所需开支清单并用传真方式传至总公司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财务把所需费用汇至其门市部帐户上,然后凭发票报帐。
3.门市部每月来总公司报2次帐,并汇报门市部的近期情况。
六、工资、奖金、出差补助
1.员工当月工资于次月______日发放,门市人员工资由财务部直接汇至门市部帐户上。
2.业务奖金一旦团款全部收清,立即发放,门市的业务奖金由财务部直接汇至其帐户上。
3.出差时需通知业务经理和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出差补助由总经理签字后报给财务。
4.下乡镇跑业务时,费用一律列入各自团队的经营费用当中。
七、财务部与计调部的合作
1.财务部与计调部之间要协作共进,互相帮助,共同把公司的核心工作做好,为公司的其他工作做好后勤工作。
2.计调部每天下班之前把当天的所出团队情况报给财务部,以便财务及时掌握所出团队的情况,并做好团款的预支。
以上各条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员工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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