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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岗位职责常规工作任务条例

教导处岗位职责常规工作任务条例



教导处岗位职责常规工作任务条例

  1、每学期制订一个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意见或指示,完成本部门的岗位职责任务。计划由主任制订,全体人员完成。

  2、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三节”活动。(即: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

  3、每学期前制订一份全校课务安排表、一份总课程表、一份作息时间表。

  4、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计划、教案、作业的大检查和展评活动。

  5、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科质量抽测或验收,并进行全面分析和反馈。

  6、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期教师培训、一次教学观摩评优活动、一次工作总结交流。

  7、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专用室(含设备)使用情况并做记载和反馈。

  8、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学科竞赛。

  9、每学期至少全面检查整理档案一次(教务、人事、学籍档案按有关规定建档)。

  10、每周填写一张周记,记录本周完成计划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11、每周至少听一节随堂课,检查教案及作业并做好反馈和记载。

  12、每周至少参加一次教研组活动或备课组活动。

  13、每个午至少巡视校园一次,并做好记载和反馈。

  14、设立一份考试成绩登记表,记录各班、各年级平时和期末的考试成绩并进行统计。

  15、设立一份师生考勤登记统计表,进行记载上报和公布。

  16、设立一份“代调课登记表”,通知和记录代调课情况。

  17、设立一本教导处工作大事记,记录主要工作、活动的情况;师生奖惩情况;教师外出培训、听课、进修情况等。

  18、设立一本教师花名册,记载教师的年龄、性别、学历、入伍入校时间、职称以及任职情况。文章www.b9b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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