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制定学校学生管理年度、学期、月、周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学校各系(部)各处室配合,按《广东省技工学校德育大纲(修订)》规定,实施学生全面素质教育。
3、制定学校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督促各系(部)负责实施。
4、对各系(部)学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或监督,把握学校学生管理的总体方向,统一大家的思想。
5、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或直接做好招生、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就业和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6、审核各系(部)班主任提名人选报学校任命,制定班主任工作规范,做好班主任岗前培训与经验交流,指导各系(部)对班主任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与考核。
7、对生活指导科、学生管理科、学籍管理科、招生就业办等下属部门日常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审核其工作计划,考核其工作业绩。
8、负责管理学生的`学籍和档案,提出学生毕业、结业、肄业以及休学、退学、转学、处分的处理意见,办理学生休、转、退、复学手续等,按《广东省华立技工学校学生操行评定》(草案)的要求,审批各系(部)学生操行的等级,审批各系(部)毕业生的鉴定等。
9、负责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困难学生补助的审核工作。
10、负责组织召开全校性学生大会或学生家长会议。
11、配合教育管理部门做好教学外围管理。
12、配合保卫、总务、医院等各后勤部门,做好学生后勤保障工作。
13、发动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指导校学生会工作等。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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