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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2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1、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1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1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5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5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5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531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533尽量避免了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53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馈表》,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8、公司招聘管理规章制度

  1、规定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到岗为迟到;每次处罚人民币20元。

  2、规定上班时间超过30分钟未到岗,未进行请假者为矿工。每次处罚人民币50元。

  3、基本工资,当月事假超过3日者(特殊情况除外)除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外,当月基本工资加扣20%。当月病假超过5天者扣除日基本工资外,当月基本加扣10%。

  4、工作时间内在岗人员必须正规着装,不得吸烟,不得与无关人员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当月如违第一资处罚人民币10元,第二次处罚人民币30元,第三次处罚50元。

  5、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后,招聘部工作人员未到场、未进行接待工作者,第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第二次处罚人民币20元,第三次处罚人民币50元。

  6、按照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进行工作时间内出脱岗或在岗不按工作要求标准进行工作者,第一次处罚10元,第二次处罚30元,第三次处罚50元。

  7、在进行招聘工作时不允许有欺诈行为,向来应聘者解释清楚以下方面: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待遇状况、手续办理所需物件以及应聘成功后向应聘人介绍其部门负责人。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情况下不得私自取应聘人的各类证件与财物。违返以上内容者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予以开除。

  8、男性招聘部工作人员不得单邀约本公司女性职员一起购物、游玩、就餐(除食堂)、带入男寝室,不得向公司内女性职员支借财物。违返者予以开除处理。

  9、招聘部工作人员不得将本公司应聘者的档案内容外淀泻,不得将公司的应聘人员向其他公司进行推介,违者予以开除处理。

  10、招聘部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在公司附近逗留,违者第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第二次50元,第三次予以开除处理。

  以上制度为暂行制度可随时根据情况变动进行制度内容更改。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招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于胜任力的员工招聘机制,提高公司员工招

  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招聘,是指公司为了发展需要,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职位要求,

  招募与选拔有能力、有意愿到本公司工作的人员(不含由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接管理的各级高管人员)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各级机构的员工招聘工作

  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聘原则

  第四条各级机构的招聘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应根据职位和用人的具体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在公司内部招聘,公平竞争,择优选择。

  (二)定岗定编原则。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现状,在对人员需求和流动情况有效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定岗定编方案制定招聘计划。

  (三)人岗匹配原则。员工招聘应根据岗位胜任力要求,必要时应用胜任力测评工具,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的甄别和选拔,以实现拟聘人员与待聘岗位的有效匹配。

  (四)公开选聘原则。对于空缺的关键岗位,应面向太保全系统(必要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内、外部市场寻找和吸引符合待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五)先内后外的原则。当公司有空缺职位时,优先考虑内部征聘;当公司内部人员不能满足岗位用人需求时,再通过外部人才市场招募与选拔所需人员。

  第三章招聘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分公司应按照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负责本公司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六条员工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为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部门,主要负责:

  (一)根据公司经验策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对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进行分析和审核,并制定本公司的招聘计划;

  (二)制定和完善招聘制度,规范招聘程序;

  (三)确定招聘策略,设计并优化招聘选拔的测评技术和工具;

  (四)管理并优化各类招聘渠道,建立健全市场人才储备库;

  (五)对用人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主要测评工具等的技能训练,以确保评估质量和准确性;

  (六)组织本公司招聘工作的实施,并指导下辖机构实施招聘工作;

  (七)发布招聘信息,或授权下辖机构发布招聘信息;

  (八)为新入司人员办理体检、档案转移、劳动合同签订等入职手续;

  (九)及时在E-HR系统中录入并审核新入司人员的信息,并将招聘相关材料存档;

  (十)追踪和评估招聘效果。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用人部门是招聘工作的主要参与部门,主要负责:

  (一)拟定本部门(公司)的招聘计划,提出用人需求和招聘要求;

  (二)拟定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三)涉及招聘过程中所需的专业笔试题;

  (四)参与对应聘者的面试,对应聘者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评价与测试,并提出是否录用等明确意见;

  (五)对新入司员工进行辅导,并对其试用期的绩效进行考核与评估。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为招聘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公司年度招聘计划;

  (二)审核录用人员的.申请;

  (三)对人员是否录用做出最终决策;

  (四)对特殊人员的录用标准和所享受的待遇等进行审核。

  第四章招聘计划

  第十条招聘计划分为年度招聘计划及专项招聘计划:

  (一)年度招聘计划:指依据核定的人员编制,为满足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所需新增人力需求而制定的招聘计划。年度招聘计划一般应在上一年度结束前完成。

  (二)专项招聘计划:指未包含在年度招聘计划内,为满足年度工作计划外新增工作任务或项目的人力需求而制订的招聘计划。

  第十一条用人部门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招聘需求:

  (一)因员工退休、李志超等因素而需补充缺员;

  (二)因组织架构、部门职责调整而产生的人员需求;

  (三)因部门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现有人员无法满足需要。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部门的招聘需求,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

  第十三条招聘计划的编制流程

  (一)提出招聘需求。用人部门应在每年年底根据定岗定编方案提出下半年度的招聘需求;在年度经营过程中,用人部门如有年度招聘计划外的招聘需求时,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招聘需求中应详细说明招聘原因,拟招聘人员的岗位、职责、人数、依据能力模型确定的能力要求等,报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并按照审批权限有相关决策机构审核确认;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及支公司的招聘需求均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核确认。

  (二)招聘需求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应对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进行分析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招聘人数及职位是否超出公司核定的编制、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等。在审核过程中如存在异议,应及时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

  (三)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应对现有人力资源状况进行分析,结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各部门的招聘需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包括经验、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招聘方式、招聘渠道、招聘工作时间表、甄选程序、到岗时间等。

  (四)审批与备案。招聘计划须报总经理室审批后方可实施。分公司(含全辖)的招聘计划应报总公司备案。

  第五章招聘渠道

  第十四条招聘渠道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招聘渠道的选择,应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十五条内部招聘。当公司出现空缺岗位时,一般优先考虑内部招聘,以促进内部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同时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路径。

  第十六条外部招聘。当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公司用人需求时,应考虑外部招聘。外部招聘可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参加招聘会、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等途径招聘所需人才,以引进竞争机制,吸纳优秀人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六章招聘流程

  第十七条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定后的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包含公司介绍、招聘职位、工作内容、任职要求、工作地点、公司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对报名须知(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须验证证件等)做出明确说明。招聘信息的内容应真实、文字应严谨,不得使用涉及民族、性别等歧视性用语,避免出现由此产生的用人用工风险。

  第十八条资格审查。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一)对应聘者的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核实与分析,初步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岗位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

  (二)在筛选和审查过程中,应注意时间或信息的空缺和遗漏、学历或经历的时间差异、学历或经历的时间重叠、学历与经历不一致、工作变动频率等关键因素,并适当考虑人员应聘者的来源、性别、专业工作年限等人员结构及分布。

  第十九条专业笔试。由用人部门(或专业条线)负责专业笔试题目设计和评分,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通过专业笔试,了解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判断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

  第二十条胜任力综合评估。胜任力综合评估包括智力与性格测试、核心能力与领导力等各项测试环节。通过科学的测量方法,对应聘者的智力、态度、性格等进行评估,以衡量应聘者的智力水平和个性方面的差异。

  第二十一条面试。对专业笔试合格、胜任力综合评估符合公司文化和职位素质要求的人员应聘者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及分管领导共同实施,对于管理序列的职位及高级经理以上层级的职位,应尽量采取两种及以上工具、实施两轮及以上面试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应聘请上级公司高级管理层、专业条线领导和外部专家等参与面试和综合评估,面试工作包括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和面试结果整理等环节。

  (一)人力资源部门是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根据岗位胜任力要求,选取合适的面试工具(包括情景测试、小组讨论、案例分析及演讲、结构化面试以及文件筐测试等),设计面试题目,通过面试了解应聘者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二)人力资源部门通过面试,详细了解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工作经历以及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并如实告知应聘者要求了解的有关情况。

  (三)用人部门通过面试,详细了解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职能能力,并进行评估。

  (四)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分别做好面试记录,认真填写《面试评价表》,明确面试结果。

  第二十二条背景调查。根据需要,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他国检查证件原件、证件认证、查阅档案等途径,核实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情况。人力资源部门需将背景调查的内容及结果制作成书面文档,作为应聘者信息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入职体检。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

  第二十四条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专业笔试、面试和综合测评等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总经理室审批。

  第二十五条办理入职手续。

  (一)由人力资源部门向拟录用人员发出工作邀请函,并如实告知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拟录用人员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二)人力资源部门应与拟录用人员在其入职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

  (三)在办理入职手续时,不得扣押拟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拟录用人员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拟录用人员收取财物。

  第七章试用期管理

  第二十六条对新入司的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对新入司的员工(包括应届毕业生、社会招聘人员、以及其他方式引进的人员),应加强试用期管理。

  (一)导师辅导制度。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协助用人部门和新入司员工共同制定辅导计划,明确辅导目的和工作目标,并指定导师负责新入司员工的工作引导。

  (二)新入司员工追踪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会同用人部门对新入司员工的工作胜任情况和绩效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对试用期的员工应每两个月至少走访一次。

  第二十八条试用期考核

  (一)在试用期期满之前1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门应会同用人部门,由新入司员工的直接上级、同事等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其工作中的典型行为、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等,对其在试用期间所展示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职业操守、与公司文化的兼容性以及工作绩效等进行却面考核,部门负责人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对该员工是否符合正式录用条件签署意见。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不仅限于):

  1、伪造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的;

  2、无合法身份证件或提供虚假身份证件的;

  3、未提供合法的原单位离职证明的;

  4、 提供了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但处于竞业限制期间的;

  5、夸大、伪造实际工作经验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8、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1、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对不符合正式录用条件的员工,公司应在其使用期满之前,由其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陈述事实与理由,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向拟辞退员工发出离职通知;同时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门应分别与其沟通,通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试用期满前办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八章招聘评估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年度招聘工作进行及时评估,招聘评估的基本流程包括:

  (一)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听取用人部门对招聘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每年对招聘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就招聘人员组成、招聘程序、新入司员工表现、数量等做出评价。

  (二)招聘工作结果汇总:对招聘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程序、招聘到岗情况、人员能力水平、招聘耗用时间、招聘费用、特殊情况说明,职位空缺填补时间、单位招聘成本、聘用比率、招聘人员质量、聘任书接受率、一年人员保持率等。

  (三)与招聘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工作成果和问题,要求招聘人员对工作汇总中的结果做出评价、就结果汇总中和计划要求的差异做出说明,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同新入职员工进行沟通:就招聘人员素质、招聘程序、个人工作表现和应聘动因分析,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汇总。综合上述内容,编写招聘分析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阅。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上级职能部门应对所属机构招聘工作中的招聘流程、招聘技术与方法、招聘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例行审计或专项审计。如发现招聘工作未能合法合规进行的,应对相关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以及分管领导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招聘工作未能合法和合规进行的情形包括不限于:

  (一)未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招募人员的。

  (二)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未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招聘方式开展招聘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因招聘工作严重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第三十二条处罚方式包括不仅限于: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三十三条在新入司员工的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前2个月,用人部门应结合年度考核对该员工的绩效和职业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供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与该员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为集团公司制定的统一制度,各专业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可在此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依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随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进行相应修订。若与现行法律法规出现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4

  一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来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第二条 原则

  公司以 “人才是企业之本”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使公司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含临时员工)的招聘管理。

  二 招聘组织

  第四条 招聘组织管理

  一、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对公司部门经理以下职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的招聘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办公室承办。

  三 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条 招聘形式

  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的选择,原则上采取“先内后外”的顺序,同时根据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1、 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2、 内部招聘形式

  在征得应聘员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招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1)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公司内部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职务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2)中层管理以上职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用人部门申请,办公室审核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3、 内部招聘流程

  (1)内部招聘公告

  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的职务说明书,拟订内部招聘公告。

  (2)内部报名

  所有员工征得直接上级同意后,都有资格向办公室报名申请。

  (3)筛选

  办公室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内部评审,公司普通职位、一般管理职位的评审结果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办公会通过后生效,中层以上岗位可参照公司有关竞聘方案。

  (4)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二)、外部招聘

  1、 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采取外部招聘方式。

  2、 外部招聘组织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办公室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人事管理者、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3、 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职系和岗位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织。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1)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办公室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招聘会招聘

  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通过人才招聘会招聘。

  4、 招聘流程

  (1)面试

  办公室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面试由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二、办公室分管领导;三、资深专业人士。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面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应聘人员约谈记录单》(附件一)上,报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聘任。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提交总经理进行讨论决定。

  (2)录用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三甲医院近3个月以内的体检结果,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5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6.0本制度相关支持表单

  《增补员申请表》

  《员工登记表》

  《面试评价意见表》

  《xxx招聘面试信用评价表》

  《xxxx招聘面试技能评价表》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制度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要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3、权责单位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工作。

  二、增补规定

  1、增补申请时机

  (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因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增补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签核。

  (2)将主管签核之申请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总经理审批。

  3、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公司技术、管理级以下的职位会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内部选聘,由总经理核准。技术、管理级以上的职位不会公布(包括技术、管理级的职位)。

  (2)外部招聘

  通过原厂、顾问的引荐、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互联网和大专院招聘优秀人才。

  三、注意原则

  1、增产未必须增员

  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提高效率的解决问题。

  2、因事设人,避免因人设事

  健全的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级管理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人尽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

  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订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7

  员工招聘是指根据酒店的经营目标、人员编制计划及酒店业务部门对所需员工的工作要求即录用条件,由人事部主持进行的征聘、考核与挑选合格员工的业务活动过程。

  酒店人事部能否招聘、甄选与录用高质量的合格人选,是关系到整个酒店员工队伍素质高低的第一步,直接影响到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酒店员工招聘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包括制订招聘计划与进行招聘宣传)、选择阶段:(包括招聘报名与招聘考试)和录用阶段(包括政审、体检和入职报到)

  1招聘计划

  制订有效的招聘计划的依据是:社会劳动力市场的供应状况与酒店业务部门对补充员工的需求申请。

  (1)内部招聘:针对某些少量的空缺,在酒店范围内部张贴向员工进行招聘,应聘员工必须首先获得所在部门主管的允许才能报告,参加考试后决定是否录用。

  (2)员工推荐:通过酒店员工推荐他们熟悉而符合酒店招聘要求的人参加应聘,由员工向人事培训部索取求职申请表介绍推荐人员参加考试。

  (3)社会招聘:酒店人事部通过报刊或电视等媒介工具刊登招聘广告,采取信函报考或集中报名面试等方法进行招聘。

  2业务部门的用人申请

  人事部编印《员工聘用申请表》,分发给酒店各业务部门,由各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及员工流动情况,提出员工聘用申请,统一由总经理审批、人事部经理核准,纳入员工计划。

  3制订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一般包括需要招聘的部门和工种、所需员工的人数和职位要求;人员来源渠道和相应的招聘方式;招聘实施的具体方案(报名与考试场地、参与人员、规模与经费预算等)。

  4办理计划申报手续

  对于人数规模较大的社会招聘,一般要以酒店组织出面,由人事部向市人事局及劳动局办理用工申请手续,所需刊登的招聘启事广告必须由当地人事局与劳动局审批盖章后才能准许刊出。

  (二)招聘宣传

  人事部要以对外公布招聘启事或简章进行宣传,向招聘对象介绍酒店情况及征聘人员的联位要求。招聘简章(启事)的内容:

  (1)酒店介绍;

  (2)招聘岗位与要求;

  (3)甄选方法与录取条件;

  (4)报名办法;

  (5)录用待遇;

  (三)招聘报名

  (1)书信报告;

  (2)面试报名;

  (四)招聘考试

  (1)面试:酒店人事部及业务部门主管,通过与应聘者的面谈,对应聘者的外貌、身材、仪表举止等予以评分,还可了解到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性格、才识、应变能力和发展潜力,主考人员应及时填写《招聘面试考核表》为录用提供依据;

  (2)笔试:酒店人事部将在员工试用期和培训后,按酒店招聘要求编印考卷用于笔试;

  (3)操作技术考试:人事部按招聘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对某项操作技术进行实际演习与操作示范,由用人部门主管对考核成绩进行评分记录,作为录用依据。

  (4)资历证件审核:人事部对酒店一些特殊技术工种检查其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专业等级证书;

  (五)录用手续

  (1)政审;

  (2)体检:人事部要求应聘者参加常规的体格检查,确定应聘者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

  (3)入职报到:应聘者经过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程序后,被录用者会到酒店人事部发出的《录用报到通知单》,在规定的日期到酒店人事部办公室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填写员工个人履历表、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新员工入门培训课程。

  集团公司招聘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新进员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体系,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所有岗位的招聘录用。

  第三条:集团行政人事部为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招聘原则

  第四条:员工招聘实行下列原则:

  (一)编制控制,按计划用人;

  (二)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章 权责划分

  第五条:权责划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负责集团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

  2、负责招聘计划的制定;

  3、负责招聘渠道的选择及招聘广告的发布;

  4、负责招聘简历的筛选及面试的组织;

  5、负责应聘人员的招聘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实习员工的转正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录取人员的手续办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单位:

  1、参与面试;

  2、参与应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实习员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评;

  4、参与员工转正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 招聘计划制定

  第六条:根据集团各单位定岗定员,用人单位每月制定招聘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录用程序

  第七条:岗位类别:集团公司所有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二类,分别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岗位、一线司乘技术类岗位。

  第八条: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1、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安排;

  2、岗位职责掌握情况;

  3、根据工作职责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某某集团招聘录用评分表附后)。

  第六章 招聘管理规定

  第九条:公司三职等(含)以下行政岗位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眼试用期均为1个月(驾驶员、乘务员试用期为7-15天),四职等以上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招聘录用的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原则上,对人员的招聘过程实行全过程参与,如因时间、地域等原因,不能够参与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单位招聘,受托单位及部门应严格按招聘程序及标准开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监督,如发现受托单位及招聘人员违规违纪现象,要追究受托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对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检查审核,发现问题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招聘要严格按照年度定岗定员核定标准执行,若因工作业务量增加,需增岗位、增编人员,需履行人员增补签批手续,如未履行签批手续出现超员现象,扣除招聘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条:集团所有岗位招聘需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标准、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参与招聘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一经发现,被录用人员立即辞退。参与招聘人员视情节给予5-10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降职、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鄂市地区各级人员及某某、锡市地区四职等以上(含)行政人员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某某、锡市地区三职等以下(含)行政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员由当地公司自行负责招聘,其他各用人单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开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线员工)。如有自行招聘现象发生,扣除单位负责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员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集团员工招聘录用审批手续及其它未规定事项按《某某集团组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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