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员岗位职责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岗位职责,任何岗位职责都是一个责任、权力与义务的综合体,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和责任应该尽多大的义务,任何割裂开来的做法都会发生问题。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岗位职责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水管员岗位职责,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知识和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2、接受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向村委会、镇水管站汇报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3、对本村管辖的农村水利工程(灌溉、排涝、农村饮水、河道、塘坝、水土保持、涉水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程)做好巡查、检查、管理和看护工作,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充当起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维护员的角色。
4、对本村在建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充当起工程质量监督员和施工安全员的角色。工程竣工后,积极开展农村水利运行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5、汛期负责对管辖内河道、堤防、水库、塘坝、排水闸等防洪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村委会和镇水管站。
6、及时处理水利工程管护中发现的问题,对自己权限范围内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和镇水管站。
7、负责农村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报,配合水政监察机构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8、完成镇水管站安排的其他水利工作。
为加强村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建后管护和涉水事务管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县全面建立村级水管员队伍。为规范村级水管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村级水管员任职条件
1.年龄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一般管理和使用知识;
2.身体健康,常年居家务农的本村籍男性居民;
3.热心村级公益事业,自愿从事村级水管员工作;
4.各村(社区)对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优先聘用。
二、村级水管员聘任程序
1.村级水管员采取个人申请,所在村(社区)两委对照任职条件从申请人中选定合适人选并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后予以试用,并签订试用合同,新任水管员试用期不少于六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各级对其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水管员,由所在村(社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年满60周岁的原则上不予聘用。
3.对经公示无异议,由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决定予以试用的村级水管员应报所在乡镇核查备案,所在乡镇核查备案中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要求所在村(社区)予以解聘,并重新进行选聘。
三、村级水管员的培训、管理和职责
1.各乡镇应在县水务局的支持下采取以会代训或专业培训等方式对新聘任的村级水管员进行水利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培训,村级水管员应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2.水管员必须接受并服从所在乡镇、村(社区)和主管部门对其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向村(社区)、乡镇农办或水利站汇报本人负责的`村级涉水事务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根据村(社区)委托对本村辖区内的水库、泵站、水闸、排(灌)沟河、渠道和塘坝等小型水利工程做好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和乡镇农办或水利站,并认真做好巡、检查和隐患排查、上报等工作记录,协助村(社区)做好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供用水和防汛抗旱等涉水事务。
4.应及时发现并监督处理水利工程运行和管护方面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不能单独处理的应快速上报村(社区)和乡镇农办或水利站处理。
5.对辖区内发生的影响农村水利设施安全的突发事件及时快速向村、镇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水政监察机构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
6.协助村(社区)完成乡镇和主管部门安排交办的其他水利工作。
四、村级水管员考核
1.村(社区)日常考核。村(社区)负责对所聘水管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考核办法的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由县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另行制定),并在每年的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乡镇。
2.乡镇复核认定。乡镇应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标准对村(社区)上报的水管员考核结果进行认真复核。通过查阅其工作档案资料、实地检查其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和管理工程的现场情况、座谈走访村民代表、问卷民意测评等方式,分别对每个村级水管员进行复核认定,确定考核分数,认定考核等次,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附有村级两次考核结果的乡镇年度复核意见汇总后书面上报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3.县级抽查考核。乡镇复核意见将作为县级考核的主要依据,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将根据乡镇审核上报的复核意见于次年年初结合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考核验收一并组织抽查考核。
五、村级水管员待遇
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村级水管员按规定标准给予工作补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水管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并建议所在乡镇、村(社区)予以解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知识和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2、接受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向村委会、镇水利站汇报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3、对本村管辖的农村水利工程(灌溉、排涝、农村饮水、河道、塘坝、水土保持、涉水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做好巡查、检查、管理和看护工作,并做好每周两次巡查记录和备案,充当起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维护员的角色。
4、对本村在建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充当起工程质量监督员和施工安全员的角色。工程竣工后,积极开展农村水利运行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5、汛期负责对管辖内河道、堤防水库、塘坝、排水闸等防洪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村委会和镇水利站。
6、及时处理水利工程管护中发现的问题,协助保洁员清理沟渠两侧违章种植,对自己权限范围内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和镇水利站。
7、负责农村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报,配合水政监察机构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8、如发现未巡查做假记录,不及时上交巡查记录表,每次罚款50元
9、完成镇水利站安排的其他水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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