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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3篇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外出办事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工。

  2、外出办事实行事先登记、按规定程序审批,外出办事速办速回的'原则。

  二、外出办事审批程序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办理公事,一天以内由相关业务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经业务经理同意,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2、各部门副职外出办理公事,一天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相关业务经理批准。

  三、具体要求

  1、员工外出办理公事必须本人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并明确填写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间、待归岗时间。

  2、因需要一早外出办理公事的员工,应在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相关的填报、审批工作。

  3、员工出差只需在《外出办事登记表》做好相关记录,不再重复签字审批,并将《出差审批表》后附。

  四、其他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到公司办理公事,本单位应在《外出办事登记表》做好记录,注明办事对接部门,不再走相关的审批程序。

  2、各项目责人如有紧急情况外出办理公事,可电话报请相关业务经理,经批准后外出办理,并在《外出办事登记表》中做好相应记录。

  3、员工外出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他地点或办理私事,待所办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尽快回单位报到。因其他理由在外停留或延迟回单位报到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外出办理公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

  5、外出办理公事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及所携财产安全。

  6、《外出办事登记表》统一由各部门、项目单位考勤员负责管理,认真做好记录,以便查阅。

  7、本制度以上、以内之界定:本制度所称以内,包括本数;所称以上,不包括本数。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外出定义

  1、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四、审批程序、权限和流程

  1、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

  7、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或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视为旷工。

  五、外出人员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差旅费构成

  1、长途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七、具体规定如下:

  1、外勤人员外出时,须在《外勤人员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即可。外勤人员报销:公司这边只报车费,工厂除了报车费,另外报销餐费和住宿费。但是没有出差补贴。外勤写外出单,出差写出差单。餐费按15元/餐补贴中/晚餐。

  2、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车/长途大巴为主,火车行驶6小时以内,乘坐硬座;6小时以上为硬卧。管理级人员或研发部人员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选择飞机出行,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纳也可综合市场票价,择优选择交通工具。

  3、普通员工一线城市餐费补贴5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40元/天;主管级以上人员一线城市餐费补贴7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60元/天。

  4、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出差具体情况(如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为外出人员申请出差补贴,补贴标准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出差负责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补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报销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不足一个月情况下,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6、普通员工住宿费用报销一般不超过120元/晚,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因公务出差,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邮件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2、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天。公司不承担任何食宿和交通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3、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或总工批准。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标准支付出差补贴,不报住宿费、餐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出差补贴不超过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出差结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18、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计作加班或安排调休。

  19、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八、出差费用报销审核

  1、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8、外出报销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住宿费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长途大巴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他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殴,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九、差旅费报销违规追究

  1、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情况。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处以罚款。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罚款50元,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罚款,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对员工外出的管理,及时与外出人员进行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员工外出是指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

  二、员工外出办事须提前在公司办公系统上填写《外出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外出,由主管副总批准。

  三、申请人填写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和事由等,送件后,将自动通知前台,并记录在办公系统中,以便备查。

  四、如在《外出申请单》中“是否考勤”栏明确选择“是”,此单方会流转至考勤员处做登记。

  五、员工外出回公司后,第一时间登录办公系统,自己做返回登记。

  六、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副总经理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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