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通用
1、全面负责完成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作。确定监理部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2、主持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细则。组织实施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方关系。
3、检查和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监理部门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4、审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工程材料与构配件,必要时组织对其加工、生产的过程进行检查、抽验。
5、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等重要文件。审批并签署承包商提交的重要申请、计量支付证明文件和竣工结算。
6、组织受业主委托的图纸会审。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负责与业主商讨、草拟监理合同的补充或变更条款;签署监理对外发出的指令、文件、报表及报告。
7、主持开工预备会议及工程例会;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的调查。负责协调监理部门与业主、施工单位及公司内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
8、主持工程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审批承包商的竣工申请报告。审核签认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定资料。参与业主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明书。
9、整理并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负责监理部安全管理领导工作。
1、在项目前期招投标活动中参与编写招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协助修改和审核最终投标文件,协助完成投标各项工作。
2、协助完成监理合同签订,全面负责并完成项目监理合同的实施;
3、组建监理机构人员分工;
4、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组织并审批监理人员编写监理细则;
5、组织监理项目组人员熟悉掌握工程情况;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熟悉国家、地方府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及管理程序,公司编制的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规定,指导监理人员掌握项目监理工作开展所需的基础知识;
6、负责管理监理机构日常工作,定期向监理单位管理部门报告;
7、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报部门经理同意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8、主持监理工作各类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各类文件和指令;
9、指导承建单位编写项目各类报表;
10、审查承建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1、审定承建单位的开工申请、技术设计方案、实施方案、系统测试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进行工程进度的检查;
12、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负责指定专人做好监理日志;
13、主持审查和处理项目变更;
14、组织项目质量和其他事故调查,跟踪、督促检查的工程质量或事故的整改结果;
15、组织监理机构人员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16、管理并督促监理人员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卫生及文明施工现场情况;
17、审核承建单位竣工验收申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测检测验收有关工作,签认竣工验收文件;
18、组织安排监理人员按期收集项目文档,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文档的编制;
19、审核签认承建单位的付款申请、付款证书和竣工结算;
2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项目延期;(注:不允许第三者代理);
21、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工程文档等)移交;
22、主持整理项目的监理资料;组织监理人员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文档,及时向公司归档项目监理文档;
23、主导完成监理服务费的回款工作。
1、执行监理部管理工作目标;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完成监理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监理服务成果文件。
2、全面负责领导和管理项目监理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开展监理服务活动。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3、对承建的工程项目,负责拟定总体策划方案和科学可行的监理规划,报总工审批后实施。
4、指导、检查下级的各项工作,协调出现的`工作争议,考核直接下级的工作绩效并做出定量评价。
5、审核、签署工程资料、报表及结算等资料,对项目监理部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面的和总体的责任。
6、按时参加公司及业主组织的会议及相关生产专题会议,对工程监理实施状况作阶段性汇报或总结。
7、代表公司加强与业主及其他相关社会主体的联络,协调工作关系。
8、协助监理进度款的回收,协助工程竣工后的结算款的办理,收集项目竣工资料和监理档案归档工作。
9、负责项目监理部人员学习与培训工作;对项目监理部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负领导责任。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确定监理项目的团队组成和职责分工;
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参与项目重要阶段的各类会议;
4、签发开工、停工指令、支付证书、验收文件等文件资料;
5、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项目延期等事宜。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给业主及总包单位提出审查意见;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5、审查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6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查工程延期;
7、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8、审查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9、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选择确定本项目部门的负责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
4、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作会议;
5、参加编制监理规划、检查各专业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工作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适时调配、调整监理人员。
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资金流计划。
4、审批承包人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
5、主持次监理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6、签发合同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7、组织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和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8、主持处理变更、索赔和违约等事宜,签发有关文件。
9、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
10、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
1、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2、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3、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5、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7、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8、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0、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1、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2、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
3、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4、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7、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8、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9、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项目竣工预验收。
10、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现场全盘负责;
2、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3、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4、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5、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6、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给业主及总包单位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审查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5、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查工程延期;
6、审查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和收到设计文件后、召开___次工地例会前,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3、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5、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7、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8、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0、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1、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2、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代表企业对施工生产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指导安全员工作;
2、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监理工作标准化;
3、参与ISO体系评估、督促与改进工作;
4、负责检查本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情况、主持本项目安全生产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检查、主持本项目合同进度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主持本项目工程会议及信息管理,负责所在工程的监理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
5、执行监理内部管理文件及业务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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