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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1

  为探索我院管理和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则:

  招聘员工本着以需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全面审核。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执业资格。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统招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1、申请

  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到综合办,征求相关科室意见。

  2、调查、审批

  人事部门根据医院核定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及岗位职位数进行调查和评估,对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报院领导同意后实施。

  3、招聘

  1)、医院需要招聘的岗位,在院领导同意后进入招聘程序,可采取网站、报刊、院内推荐等多种形式实施。

  2)、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各种证件)进行审查、分析、分类,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由人事部门通知面试和进行业务考核。

  3)、应聘合格人员名单报院领导同意后,通知上岗,体检合格者可签订试用期合同。

  4、聘用

  1)、试用期合格后,由医院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医院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院长、副院长由董事会招聘,与董事长签订聘任合同。

  3)、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

  a中层管理人员包括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科室主任,由院长聘任,分别实行:①竞争聘任,②推选聘任,③直接聘任等多种形式,聘前均实行民主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b科室护士长,由院长聘任,聘前由总护士长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4)、特殊人材的引进,对医院管理和经营管理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管理人才和带动医院技术水平、提升医院知名度的特殊技术人才,以优惠的待遇聘用。

  四、医院培训

  1、岗前培训

  由人事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工作。

  2、在岗培训:双方自愿,以上级职称带下级职称或高年资带低年资,并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预期目标。

  3、外出半年以上进修和短期专业培训:

  1)实行自愿的原则,能留得住的前提,以当地人员为主。

  2)明确双方能够接受的条件,如培训费用、工资及其它待遇、学成在院工作最少年限等。

  依法签订具有法定约束力的进修培训协议。

  五、强化聘期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学科带头人率先垂范,全院职工自觉抛弃不利于新单位的“过去”,尽快进入新的角色,为医院呐喊,为医院做事。

  2、医院高层管理者重视和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措施,把全院职工凝聚到为提高医院两个效益上来,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

  3、对不利于团结、和谐、工作、离心离德的话不说,事不做。坚决反对小派别、闹意气泄私风、播弄是非等不良作风;认真执行员工道德规范。

  4、综合办、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实施做好各类受聘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登记管理工作,并建立受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及业绩档案。

  1)、对职能部门负责人主要考核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工作效率、敬业精神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2)、对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主要考核业务开展情况、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医德医风、医疗安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内容。

  3)、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4)、职能部门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工勤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六、解聘、辞聘制度

  一是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稳定员工队伍;二是开发人力资源这个财富;三是注重人的能力、智慧和潜力的发挥;四是重视对人的培养。人才资源管理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质量、工作态度较差但又不够解聘条件的人员,先行诫勉,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经院长批准,院方有权予以解聘。

  受聘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院方予以诫勉、免职、缓聘、低聘,甚至解聘。

  1、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院纪院规者;

  2、以权谋私或损公肥私等行为,损害医院利益者;

  3、拉帮结派,闹不团结,影响恶劣者;

  4、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虽构不成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但多次给予告诫、警示和劝诫,仍不改正的;

  5、因管理不善或主观原因,给医院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者;

  6、收受病人红包或药品回扣者;

  7、本人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者;

  8、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x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聘

  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解决。

  第二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八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九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4

  一、全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落聘待岗制、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浮动制”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科主任、护士长聘用制度:

  ㈠各科主任、护士长于每年12月初写出个人本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在医院组织的全体科主任、护士长会议上做汇报,并将个人述职报告上交院办公室。

  ㈡医院每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职工中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通过民主测评打分、征求职工意见建议、考试等方式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并公示。

  ㈢院长每3年根据每年科主任、护士长的考核结果和平时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工作成效等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聘用一次,能者上,庸者下,空缺的职务实行全院范围竞聘上岗制(详见医院“中层干部及后备人才竞聘上岗制度”)。

  三、职工聘用制度:

  每年底对全院职工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院长和各科主任、护士长根据考核等次和平时的'工作表现、技术水平、工作成绩等每两年进行聘用一次。无科室聘用的人员待岗,自行在院内外联系接收单位。

  四、重点岗位人员聘用制度:

  药械科、总务科、财务科等有关岗位的人员医院每年底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每年聘用一次;药械科主任、库房保管、各药房小组长原则上每两年轮岗一次。

  五、各科主任、护士长及全院职工的岗位聘用工作具体由院办公室牵头,医务科、护理部协作组织有关人员实施。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安全,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住宿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第二条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规定如下内容: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公共设施、水电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医院配备其它公共资源。特别是在使用空调时要有节约意识,不得浪费。

  (三)宿舍内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整洁。医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妨碍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吵架等不正当行为。凡出现上述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100元,两次罚款500元。

  (六)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第三条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第五条宿舍内配备设施(如空调、桌子、椅子、门窗、床铺等)医院以完好状态交与住宿人员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情况,酌情由使用者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第六条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第七条1-2楼之间防盗门早晨与晚间开锁门由二、三楼人员负责安排。特殊情况可由值班人员临时开启。

  第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医院特安排专人对宿舍进行管理,住宿人员需服从管理。

  第九条住宿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医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三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50元。

  第三章医德医风罚则

  第二十四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条科室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100元。满意度在75%以下的扣发300元。

  第二十九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三十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三十一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发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发当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100元,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条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发当事人100元。病人对门诊的服务态度或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100元。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愿景

  全国知名康复医院;公司的样板医院

  第二条医院使命帮助患者提高生命质量、回归社会;

  第三条医院宗旨优质、高效、安全、诚信;

  第四条医院经营理念:仁心仁术、博爱惠民;以优质服务为基础;以病人需要为准则;以医疗技术为核心;以医疗质量为生命。

  第五条医院院训优质高效、团结求实、诚信奉献

  第二章员工守则和行为规范

  第六条员工守则

  一、员工必须爱党、爱国、爱人民、爱本职工作,严守职业道德。

  二、对工作积极负责,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员工必须认可和适应医院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营思想、管理理念、团队意识和行为规范。

  四、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②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积极、热情、主动服务。

  ③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各种设备和仪器。

  ④在工作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离岗;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维护医疗秩序和工作秩序。

  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客。

  5、全体员工要团结协作,维护医院整体形象。

  6、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全院各区域禁止吸烟,不要聊天、高声喧哗。

  7、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

  8、员工的办公桌内不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丢失自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员工着装要按照医院统一着装要求,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10、与医院同舟共济,艰苦创业,荣辱与共,并通过医院的发展壮大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其它规定详见医院有关管理制度。

  第七条行为规范

  1、着装:工作期间按医院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要保持整洁、干净;不穿拖鞋、短裤、背心上岗;不留古怪发型,不浓妆上岗,男士不留长发、长胡须。

  2、举止:落落大方,彬彬有礼,在患者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挖鼻孔、不抓头发、不吸烟、不整理衣帽、不说脏话、不嬉戏打闹;在工作中要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拿放物品轻。

  3、站立:姿势端正,直腰挺胸,目视前方,双腿站直。女士脚跟并拢,双脚自然成60度,呈“v”型,双手自然下垂相握于身前腹处。男士两脚平行与肩同宽,两手侧放,呈现端庄、大方、稳重之感。

  4、坐姿:轻、稳入坐,坐姿立腰、挺胸,上体自然挺直,面容平和自然、微笑,不前倾后仰,不歪歪扭扭,腿脚不能伸长和抖动,要求舒展、端庄大方。

  5、语言:与患者交谈“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做到患者至上,热情有礼。

  6、行礼(导医):在迎接患者时,应向前迈半步,然后保持站立姿势,上身略前倾,双眼注视对方的脸部。

  7、行走:行走时头要正、肩要平、胸要挺、两手自然摆动。非紧急事情不允许快跑和急走;要与患者礼让,让患者先行。

  8、态度:主动、热情、殷勤、耐心、细致、周到、亲和。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条招聘、录用及转正、辞职与辞退

  一、招聘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为每一个应聘者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

  择优任贤原则。以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决定聘用。看文凭的同时更看重人品;看学历的同时更看重能力;

  内部优先原则。出现职位空缺,同等条件下,院内正式员工优先录聘。

  二、招聘流程

  1、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用人计划(含用人条件和理由);

  2、人力资源部根据编制计划和工作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报院领导;

  3、经院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事宜。

  4、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或考核)。

  5、人力资源部汇总招聘考试(考核)结果报经医院领导批准。

  6、发录用通知。

  三、录用流程

  1、被录用者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最高学位证、最高职业资格证、注册证、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其它相关等级证及培训结业证原件;

  (2)提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填写《武汉侨亚博爱康复医院员工登记表》;

  2、人力资源部审查提交资料合格后,开具相应接收函,并协助办理入档、保险转交等手续。

  3、签订《劳动合同》,如需要,同时签订担保协议、保密协议。

  4、进行入院教育(岗前培训)。

  5、培训完毕后,交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安排到任职岗位工作,科室部门安排带教老师;

  四、试用期管理

  1、医院员工除特别人才经院领导(或公司)批准外,均执行试用期制。

  2、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算起。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可适当缩短试用期。试用期内医院和员工双方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离职人员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工资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结算。

  3、试用期工资为核定工资的8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员工不享受除工资及相关补贴外的其它福利,且不能晋升职位和工资。

  五、转正办理流程

  1、员工本人于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向直属领导提交“转正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统一表格),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考核了解并进行转正面谈,确认后呈院领导批准。

  3、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的转正手续并通知本人。

  六、离职管理

  医院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一)终止合同

  下列情况者,可终止劳工合同:

  1.工作合同的解除

  凡出现下列三种情况,医院可以随时解除工作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A、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

  C、被有关部门注销医师、技师及护理等专业资格的员工;

  D、除此之外,医院或个人,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工作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2.员工辞职

  A、在正式合同期间,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须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报告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辞职流程表》,按表上要求分别处理工作、业务、公物移交手续。

  B、员工如未能按规定递交辞职书而擅自离职,医院将不发给任何证明。因员工擅自离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将依法追究。

  C、曾在本院接受过境内、外培训进修的员工,二年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制度被甲方终止合同,须不同程度补偿医院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受训后一年内辞职,补偿全部费用100%;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辞职,补偿全部费用50%。

  3.医院解聘:(具体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医院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流程

  1、被辞退员工直属上级将《员工辞退申请表》递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与该直属上级讨论确定后,报院领导审批;

  3、直属上级与人力资源部代表与拟离职员工面谈,确定离职后,

  8人力资源部发《员工离职通知书》;

  4、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离职通知书》交员工本人,一个月内,离职员工直属上级会同各相关部门督导员工完成《离职员工检查清单》和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检查资料的.完备性,并为其办理相应的工资结算和离职手续等

  (三)、辞职流程

  1、员工将本人的《请辞申请表》交直属上级;

  2、辞职人员主管领导与辞职人员离职谈话,并将会谈结果告知人力资源部。必要时,人力资源部或院领导与辞职人员面谈。

  3、劳资双方就此事确认后,人力资源部督导员工本人完成《离职员工检查清单》中的各项事宜,这一活动应确保员工本人签名,并安排工作交接;

  4、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对辞职员工进行工资结算;

  5、人力资源部与其它相关部门一起完成相应的更改工作,如修订通讯录、清理信息平台等。

  注意事项:

  1、员工辞职报告应提前30天提交;

  2、直属上级领导应在接到辞职报告2天内完成上述第二项工作;

  3、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医院扣发当月工资并保留追究造成相应后果责任的权力。

  第九条培训管理

  一、培训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发展。

  二、培训内容

  医院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法律法规知识,医德医风教育、行为规范、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理论知识。

  三、培训计划及实施

  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各部门年度培训安排、依据人力资源规划,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全年培训计划。针对员工、中层管理人员、医院高层管理者不同层次,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定期开展员工手册、素质教育、专业技能、经营管理、师资提高、岗位职责等培训。专业培训由各部门或各病区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备案。其它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师资由医院统一安排或外聘。

  每次培训必须进行培训考勤登记,不参加者按全员奖金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在每月奖金中扣除。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培训结果考核及运用

  1、列入员工年度考核内容,培训后实施专项考核。

  2、培训考核结果须取得受训员工上级认可。

  3、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受训者,依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扣除奖金;人力资源部将视情况予以转岗或辞退。

  4、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受训者,人力资源部将提请院长予以表彰或嘉奖。

  5、培训结果以文字的形式存档,作为使用的依据,并保存至受训者离职

  6、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写出总结分析报告,上报院长。新入职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内容和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第十条考勤管理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提前一小时或推后一小时打卡无效。除请假外,没有按作息时间到岗或离岗的,按迟到或早退论处;每次扣除20元,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迟到或早退三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代人打考勤的,双方按旷工一天处理;月旷工累计3天,解除劳动合同;考勤扣款按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执行。因手术或病人诊疗耽误没能按时打卡者,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

  各科室或部门委派一名考勤员,负责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各部门确定人选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临床科室委派护士长,医技科室委派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管理员工因病、因私或因公外出(指离开市区)请假,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以及婚假、年假等其他假期。

  请假流程:

  1、请病假员工必须提前1天(急诊除外),请事假或其他假期的员工应提前2天填写“请假单”,依审批权限规定签字批准;

  2、“请假单”在签字认可后立即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应尽早向主管电话请假,得到口头批准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应在1日内补填“请销假单”,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员工有年度休假或存休的,可抵消事、病假,但必须依照请假程序办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做相关休假的减免手续。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即可,请假1-3天的由医务科护理部(行管后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即可,超过3天的须由院长批准。

  2、各临床医技科室、职能部门主任请假在1天的,向上一级负责人请假,超过1天的须由院长批准。

  3、医院管理层人员请假均需由院长批准。

  4、请假到期按时返院工作的须及时销假(可采取电话方式销假),需延长请假的须及时说明原因,征得医院批准可待返院后补报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对无故不履行请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6、以上人员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临床科室还应到医务部或护理部备案,返院工作后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第四章薪酬福利

  第十二条薪酬

  一、医院根据员工从事的职位、责任、能力、贡献大小,确定薪酬标准、按月计发。

  二、员工应对个人薪金状况予以保密。

  三、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在下月15号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福利

  一、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共11天。

  二、年假

  (1)在本院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员工均享受有薪(基本工资)、年假待遇。

  (2)工作满一年至5年(含5年)的,每年享有假期5天;5年至十年(含十年)的,每年享有假期10天;十年以上的,每年享有假期15天。

  (3)年假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一次性使用。确因工作原因,未休年假的员工,本人书面提出申请,部门领导认可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经院领导审批后,可以延至下一年,但不能与下一年度的年假同时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可以按照上班待遇给予补助。

  三、婚假

  (1)除试用期间内,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都享有婚假。

  (2)达到法定年龄给予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符合晚婚规定,给予10个工作日带薪假期,试用期间内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四、产假和亲子假

  (1)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有生育指标),享有90天产假,包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的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执行;不享受生育保险的,医院发放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2)女员工符合指标规定怀孕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基本医疗手册登记医院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假期;怀孕超过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的假期,待遇同上条。

  (3)已婚女员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未领取生育指标)或避孕失败造成怀孕进行流产手术的,不享受产假待遇,按病假处理。

  (4)员工妻子分娩,可享受3天亲子假

  五、恩恤假

  (1)因员工的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去世,给予3天带薪假期。

  (2)逾期则以事假相抵。

  (3)恩恤费为500元。

  以上1-4项休假为带薪休假,程序与请假程序相同。

  六、工伤假

  (1)职工在岗位上工作,因受伤需住院治疗和休息的,需有医院证明和工伤事故报告,由院领导确认后按工伤处理。

  (2)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应在指定医院定期检查治疗,凭医院诊

  12断证明,按工伤考勤。

  (3)工伤人员医疗终结,依据指定医院可复工证明分配适当工作,本人拒绝复工的,按事假处理。

  (4)因工伤旧病复发,由原指定医院开具证明,按工伤待遇处理。(5)工伤休假期间照发全工资。

  七、放射假

  (1)专职从事放射线、同位素人员每年可享受20天放射假,原则上一次休完(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医院给与上班同等待遇的补贴。

  (2)来我院不满一年的放射人员不享受相应的放射假。凡一年中病事假累计满二个月(含)以上者,产假满三个月以上者当年不享受放射假。如当年休放射假以后再请病、事假、产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则在下一年度不再休放射假。

  第五章绩效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

  目的:准确评定员工所担当岗位具备的能力和职务工作完成情况,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开发和挖掘员工的潜力,并给予公正合理的待遇。医院根据员工所处岗位和职位不同分别设臵考核项目。

  考核对象及范围等具体绩效考核:按医院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奖励

  奖励分为表扬、物质奖励、职位晋升和年度评选优秀员工等4种形式。

  一、表扬包括科室表扬和全院书面表扬。

  二、物质奖励包括奖励奖金和晋升工资。奖金既包括月度奖金、年度奖金,又包括因突出表现而发放的奖金。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予以奖励:

  (1)及时准确完成既定目标者;

  (2)完成目标,成绩突出者;

  (3)具备较强的业务和管理能力者;

  (4)服务态度好,多次受到患者表扬者;

  (5)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且产生很好效果者;

  (6)妥善处理紧急事务、防止、挽救重大事故发生或其他情况使我院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同严重的违法渎职行为做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者;

  (8)爱护我院财产,节约资材有突出成绩者。

  三、晋级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逐级晋升;优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考核,报请院长批准后,可破格越级晋升。公司全体员工均可晋级;符合晋级标准,但无空缺职位的,享受拟晋级职位级别之待遇,暂不任命。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予以晋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的且符合标准的;业绩优秀、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一个财务年度内,考核成绩等级在优秀级(A级)的;

  四、年度评选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五、奖励流程

  (1)申请部门填写《奖励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据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3)人力资源部报院长批准后,予以奖励或晋升。

  第十六条违纪处罚

  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罚。违纪处理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奖金处罚、降级使用、降免职、辞退等6种形式。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口头批评,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一周内迟到或早退1次者;

  (2)未按时完成既定目标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聊天或吃零食者,玩游戏、看报纸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在禁烟区域吸烟者;

  (5)初次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

  (6)未经许可携带医院物品外出者;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书面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初次不服从上级领导者;

  (2)与领导、同事以及来访者发生争吵或一次服务态度不好者;

  (3)首次违反医疗或护理管理规定者;

  (4)不按医疗流程工作、各种报卡首次不按时上报或漏报、病历书写首次不规范者;

  (5)首次受到员工或客户投诉,确属本人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工资100元,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工作或午休期间饮酒者;(如是公务招待,须由院长认可;)

  (2)初次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3)虚报考勤者;

  (4)两次服务态度不好,经查属实者;

  (5)两次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者;

  (6)两次未按医疗流程办理、病历书写两次不规范者;

  (7)一个月内被口头警告累计两次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工资200元,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因疏忽致使办公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丢失或遗失重要的经营管理文件、物品或工具者;

  (2)两次不服从上级领导,经劝导仍不听者;

  (3)在医院内赌博或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两次违反医疗或护理管理检查标准规定指标或各种报卡两次不按时上报或漏报者;

  (6)故意损坏重要公物者;

  (7)发生一般医疗差错者;

  (8)两次被员工或患者投诉,经查属实者;

  (9)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使用:

  (1)散布谣言,致使医院蒙受严重损害而有实证者;

  (2)违反重大安全卫生规定,致使医院蒙受严重损失者;

  (3)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4)发生重大医疗差错,且能挽回部分损失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免职使用(降职只针对管理层员工,降职处理不受级别限制):

  (1)工作能力较差,不胜任现职岗位者;

  (2)违反医院管理制度者,职级、待遇降一级,严重的予以免职或辞退;

  (3)管理人员未完成既定目标的,予以两个月的整改和观察期,职级、待遇降一级;有改观的,恢复原职级待遇;没有改观的,将免职换岗或辞退;

  (4)对部门管理不严,致使员工有违规行为且经常发生的,予以降职;严重违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免职;

  (5)依据医院考核制度,一个考核周期,考核成绩等级为不合格予以免职。

  七、辞退

  辞退是指由于员工本身表现不合格或业务工作调整给予员工解除职务的活动和过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

  (1)收受贿赂、回扣,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一经核实,予以辞退并退回所有款项、物品,处以收受金额两倍的罚款,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发生违规行为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或严重损坏社会公众形象的,予以辞退;

  (3)确因能力问题不胜任现职现岗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适合其发展的岗位,还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予以辞退;

  (4)受到员工或客户两次以上投诉,确属本人责任的;

  (5)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完成预期工作目标的;

  (6)对工作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

  (7)出现重大医疗事故者;

  (8)两次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医疗差错者;

  (9)为谋取个人利益,将医院的病例、文件、简报等,泄露给本院以外以及涂改、伪造医院病情证明者;

  (10)暗中兼职于医院同行业单位,偷窃医院情报者(情节严重者,将诉讼于法律);

  (11)在医院内殴打、漫骂患者和同事者;

  (12)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13)向竞争对手介绍患者病源并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1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正当行为影响医院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15)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16)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第六章附则

  一、本手册适用于本医院全体职工。

  二、未尽事项,按医院决议或通知执行。

  三、医院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院的发展状况及管理需要,经院办公会批准,可以对《员工手册》之条款进行修订。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四、员工离职时,按离职程序到人力资源部交回本手册。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8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管理,更好的贯彻卫生部门下达的卫生工作制度与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奖惩(暂行)办法。

  2、奖惩办法是以一种制约人员更好地、更准确地、更严格地、更自觉地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奖惩办法应以奖励为主,除给予荣誉奖励外,还包括奖金或越级聘用,在以奖优的同时,对于玩忽职守、服务态度不好、违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甚至造成了医疗事故、或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进行恰如其分的批评、惩罚、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甚至开除),以惩贬劣,达到促劣转化的目的。

  3、有关人员需要进行奖惩时,所在部门(科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正确的结论,上报批准。

  4、凡本院员工,不分亲戚、朋友、关系户,均适用本办法,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5、本规定由医院管理内部规定,解释权在院办公室。

  二、奖励

  1、年度优秀管理干部奖:奖金600元。

  (1)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

  (2)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发扬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重心的“三心”思想理念,不怕苦、累、脏,任劳任怨,服务热心、态度和蔼、有突出表现者。

  (3)在工作中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普遍称赞者。

  (4)服从领导、组织纪律性强、能团结群众、认真完成和超额完成医院制定的各项目标(经济任务指标和工作责任指标)。

  (5)模范执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带头使用礼貌用语,带头实干、有突出表现者。

  (6)热爱集体、一心为公、坚持原则,对待损害医院利益和不良医疗作风和歪风邪气敢说敢管者。

  2、年度先进工作者奖:奖金400元。

  (1)―(5)条同上。

  3、月度先进个人奖:奖金50元/月。(全院共选8人)

  (1)无病事假。

  (2)同年度先进条款(2―5条)。

  (3)工作中,无迟到、早退、串岗、溜岗,无处分、批评、罚款等不良表现者。

  4、立功奖:临时拟定。

  (1)打击不法分子和犯罪分子损害医院财产者。

  (2)勇敢地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突出表现者。

  (3)免除重大损失,在合理化建议中,使医院(门诊)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节约奖:

  (1)成本核算,材料节约奖。

  (2)设备保养好、无设备维护费、自行修理者。

  (3)按成本材料预算,计算节约部分给予奖励。

  6、绩效奖:

  (1)年初制定目标任务。

  (2)签定完成任务目标责任状。

  (3)完成任务目标给予奖励,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再奖励。

  三、处罚

  1、公共处罚:

  (1)医护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规定戴工作帽、戴胸卡,包括着装不整,不注重仪表、仪态,穿响底鞋、拖鞋,留长指甲,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女职工上班不浓妆艳抹、披过肩头发、穿奇装怪服、涂彩色指甲油、戴吊式耳环、手饰上班、穿露出工作服外的衣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男职工不理头发、不刮胡子、露纹身,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医护人员上班工作时间吃东西的、在服务对象面前抽烟、吃零食、双手叉腰、翘二郎腿,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5)工作人员上班不注意环境卫生、整洁,室内物品零乱、窗门帘不规范,各种台(桌)面乱放东西,不关抽屉,乱放衣帽、乱投(倒)垃圾、乱丢烟蒂、乱吐痰、乱倒茶水,室内无人开灯、开风扇、开空调,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夜间空调未关处罚40元)。

  (6)员工不注意公共及食堂卫生、穿工作衣帽到餐厅就餐,餐后桌面上残留食物不清扫,使用后的橙、椅不归位,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工作人员打水用餐不注意礼貌、不敬老爱幼,没有让病人优先,每发现抢先插队一次处罚20元。

  (8)上班时间不注意工作方式,乱喊乱叫,哼歌唱曲,进不敲门、出不关门,使用后的物品不放回原处,看电视、录像、小说和非专业性杂志,打非办公电话、聊天、发短信,注意力不集中、思想松弛、打瞌睡、到非办公(值班)地点睡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考勤处罚:

  (1)迟到、早退按1分种1元计算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视旷工1天,1天扣四天的工资;忘记打卡,每次按1元进行递增另需部门主管签字,否则按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2)串岗一次,处罚20元。

  (3)溜岗按1分钟1元计算处罚,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1天,旷工1天扣四天工资。

  (4)代刷卡(指纹)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被代刷卡者处罚50元。

  3、其他处罚:

  (1)严禁私开处方到外店取药,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给举报者奖励1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2)严禁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班代(重)班,未经科室领导同意和院长批准处罚200元。

  (3)严禁个人用车,公车私行,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及院长批准,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车辆的各种违章处罚按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4)医务人员对服务者要热情,严格按规章程序操作,如有社会人士和患者及患者家属举报(投诉),经查实确认属实,给予被举报者处罚50元,奖励给举报者。

  (5)岗位责任完成不彻底,或出现问题差错不上报,每发现一次在负责承担问题差错的经济责任外另处罚20元(问题差错按行政处罚和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6)劳动卫生定为每周(五下午四点开始)一大扫,每天(早8点后)一小扫,如无故不参加者处罚20元。每月不定期检查三次,卫生责任区打扫得不干净,每次发现有70%以上不干净者处罚20元(卫生按区域划分承担责任)。

  (7)后勤工作尽可能作好,如发现开水不开、冷水无水供应、米饭不煮熟,门卫正常叫喊不开、关门,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8)布置的工作任务(包括临时性工作)不按时完成,因特殊情况工作任务完不成者不逐级上报,每次处罚20元。

  4、值班处罚: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值班,如有违反,每次处罚20元。

  5、会议(活动)处罚:

  (1)职工大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2)院务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30元。

  (3)院长办公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40元。

  (4)死亡(疑难)病例讨论,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取消该效益提成、抢救(手术)加班补助,另外每次处罚20元。

  (5)早八点交班,非特殊情况如有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组织集体活动(义诊、文娱、体育、社会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以上如有虚报、假报、错报、经查实确认属实,每次处罚原处罚金额的10倍。

  7、以上处罚在当日内(24小时内)兑现,报财务科登记,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奖惩说明

  8、员工在年度工作中连续五次以上评为先进个人,可提升一级基本工资;五次以上评为先进科室,可获团体奖一次(旅游一次)。

  9、在月度工作中连续做十次以上好人好事,或受到三次以上患者送锦旗、奖匾等,可以提升基本工资(另议)。

  10、员工在年度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三次以上作出开除处理;各级领导在员工年度差错事故3倍以上的调离该职位,并另行安排或开除处理。

  11、员工在月度工作中被处罚五次以上(包括五次)作出除名处理。

  12、学术及建设性意见方面奖励

  1)在学术上有重大突破、贡献者,科研项目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医院给予奖励(奖金由院务会讨论);

  2)以内江三桥医院的名义有论文在各级刊物发表者(国家级300-800元;省级200-500元;市区级150-200元),刊登费在论文发表后,凭发票报销;

  3)医院设精神文明奖,职工为维护医院利益和形象,而遭受到他人无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次奖励100-200元;

  4)医院设“金点子奖”,职工及科室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社会及经济效益显著者,奖励100-300元;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新员工思想教育,提高新员工职业道德素质,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每年新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新招工入院的职工进行为其两周左右的岗前教育,使新员工全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义务和责任,尽快适应医院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我院新聘任人员,必须参加医院集中举办的新员工岗位培训,未参加岗位培训的新员工原则上不许上岗。岗前培训的考核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第二条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年新员工培训需求意见和职能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课程。

  第三条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安排,各职能科室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的具体宣教工作和技能培训。

  第四条岗前培训一般定于每年7月份,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方式。集中岗前培训时间为期8-12天。主要内容和负责培训部门如下:

  1、医院基本概况,劳动纪律教育、人事管理制度、福利政策等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医院行风建设、医德医风,行业纪律和廉洁行医,员工服务意识及礼仪教育。(由工会、党办、监察室负责)。

  3、医疗核心制度、病历书写、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死亡病历的`报告管理,法律知识讲座(依法行医)及案例分析;如何有效预防医疗事故等。(由医务部负责)。

  4、爱婴医院知识学习及考核。(由妇产科负责)。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基”考试相关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基本技能操作。(由科教部负责)。

  6、医院感染诊断监测报告,职业安全防护,手卫生,学习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

  7、护理质量管理、护理文件书写、优质护理服务,护士规范化培训,医护沟通、医患沟通及其技巧。(由护理部、医务部负责)。

  8、做好一名优秀员工的必备条件,医护人员的哲学理念与人文修养,人际关系及如何做好职业生涯管理(由主管院领导负责)。

  9、法律、法规教育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由医院投诉办公室和保卫科负责)。

  10、素质拓展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11、其它新员工要求培训的知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安排相应职能部门负责)。

  第五条参加岗前培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相关考核必须要合格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第六条培训后,人力资源组织对岗前培训的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进行培训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及存档备查。

  第七条培训后,全体新员工与院领导合影留念作为资料存档。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篇10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情况。

  3、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为: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工作中成绩突出。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责任事故。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责任事故。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召开科务会,先由被考核个人总结、述职。

  (2)科室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成立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在科室对每个职工提出考核意思的基础上,进行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年度考核。

  (4)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考核等级,人力资源部负责将考核结果公示并通知被考核人,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5、考核结果使用

  (1)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者:

  A、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绩效工资。

  B、员工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或职称的资格。

  C、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D、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具有聘任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优先资格。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者:

  A、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不发年终绩效奖,并予以批评教育。

  B、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文件规定给予辞退。

  6、员工对年度考核有异议者,在公示期结束前可书面向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超过时间则视为认可考核结果。

  7、年度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执行,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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