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所长岗位职责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岗位职责的重要性,任何岗位职责都是一个责任、权力与义务的综合体,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和责任应该尽多大的义务,任何割裂开来的做法都会发生问题。那么岗位职责怎么制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研究所所长岗位职责,欢迎大家分享。
副所长是所长的助手,就分管的教学工作接受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并向所长负责。其职责为:
一、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
1、督促组织各研究所制定(修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选定,负责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落实每学年(期)教学工作;
2、负责对日常的教学秩序(课堂纪律、考勤、调课)情况进行管理;
3、负责对教学活动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教学检查工作,包括期中教学质量检查;
4、负责指导研究所开展教研室活动以及教学方法、教学方式、教学内容的改革,负责组织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工作;
5、负责对申请休学、停学、复学、退学、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延长学业等学生初审工作,经分院研究后报教务处审批。负责学生转学、转专业、选择专业、辅修专业、第二专业等申请的初审,经分院研究后报教务处审批;
6、负责学院内各类课程的考试安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对任课教师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成立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指导并检查各系的实习教学工作;
8、负责制定学院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负责为迎接“各种评估检查”所做的的各类教学文件资料的汇集、整理、归档及材料的整合等工作;
三、协助所长开展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1、协调组织研究所申报新专业以及相应的调研、论证和材料编写工作;
2、协调组织校级重点建设专业,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定期检查重点建设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
3、协调组织各系进行教改课题的申报,教学改革的研究,组织推荐校级教学优秀奖、校级教学成果奖;
4、协调组织实施教学水平评价活动,组织做好各类教学评估工作;
5、进行对本所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计算,并协助搞好教学工作量的审核统计工作;
6、扎实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为所长决策、领导、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方案。
7、协助所长调研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了解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做好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8、协助所长实施教改立项及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等工作,组织好各专业的教材建设工作。
9、协助系主任做好新专业申报、精品课程的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学科竞赛。
四、完成所长分配的其他各项任务。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主持或参与(前三位)省(部)级以上课题,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1.全面负责所(中心)内学术管理工作,制订研究所(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所(中心)的人财物的统筹与管理;负责本所的具体建设工作。
2.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与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进行自查、自评、年度及阶段工作总结、汇报。
3.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组织本所(中心)学术交流活动。
4.组织本所(中心)人员进行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査与指导,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
5.掌握本所(中心)科研工作现状,从凝练学科建设方向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需要出发,不断汇聚科研创新团队,增强科研实力。
6.随时了解本所(中心)的项目在研过程,参与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鉴定和报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协调处理与课题科研活动开展的相关事宜。
7.负责本所(中心)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与中小学等有关机构或部门联系洽谈,并协调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协议的签订。
8.负责本所(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聘任以及科研工作量的确定与审核工作。
9.积极推动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本专业领域教师和科研工作条件等有关情况,向学院提交合理化建议,协助学院稳妥地实现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本专业领域方向的学位点申报准备工作。
10.主持本研究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1研究所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公司技术工作的协调与管理,确保所需的各种技术文件;
2、负责产品实现的策划,做好设计和开发及技术状态的`管理工作;
3、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
4、定期主持会议,提高员工素质及员工技能;
5、对员工工作进行合理分配,并对工作状况进行监督;
6、对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嘉奖;对工作表现恶劣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调岗或劝退;
7、负责产品售前对用户的技术咨询工作;
8、负责研究所全面工作,协调研究所各项业务;
9、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研究队伍建设,做好研究人员工作分配及考核工作,提高研究团队水平;
11、筹措研究所活动经费及科研项目资助费,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12、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2研究所所长岗位职责
1、对完成公司下达给研究所的科研、试制任务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科研人员提供新产品信息。
3、认真督促课题组长抓紧科研试制工作。
4、负责对科研技术资料、试验记录、课题总结报告、小试中试阶段的总结资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5、负责抓好研究所的安全工作。
6、负责抓好研究所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3研究所所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研究所工作,配合中心主任开展科研管理、课题研究等工作。
2、协助中心主任制定研究中心发展规划。
3、负责研究所集体攻关项目中子课题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4、帮助所内研究人员制定科研计划和申报科研项目。
5、督促检查研究所集体与个人科研计划的实施与完成情况。
6、开展本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管理工作,并检查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7、完成中心主任布置的其它工作。
4药物研究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制订本所年度科研发展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每年组织本所学术交流活动若干次。
三、组织本所人员进行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对有关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与指导,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
四、掌握本所科研工作现状,从凝练学科建设方向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需要出发,不断汇聚科研创新团队,增强科研实力。
五、随时了解本所的项目在研过程,参与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鉴定和报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协调处理与课题科研活动开展的相关事谊。
六、负责本所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适时筛选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且有良好市场前景的药物技术成果,协同有关方面与相关企业、厂家联系洽谈,并协调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协议的签订。
七、负责本所Y员工年度科研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5军品研究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军品开发战略;
2、参与制定军品研发计划;
3、科研质量管理;
4、产品开发和改进;
5、组织产品创新工作;
6、组织技术支持工作;
7、其他管理。
岗位职责:
1.负责材料方向科研攻关任务,协调研究所各项业务;
2.根据研究院整体发展规划,参与制定技术发展规划;
3.负责根据研究院统一规划,实施科研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4.能够独立承担课题并组织课题执行;
5.负责建设工程技术队伍,培养科研人才。
任职要求:
1.材料等理工科背景,博士学历;
2.具有10年以上实际科研开发经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了解本领域技术及产业最新发展趋势;
3.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5年以上项目管理或科研管理经验,3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在科研院所担任项目管理或者项目负责人者优先考虑;
4.具有能源材料、光电显示材料、复合材料等领域产业化背景优先。
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对研究所的管理、发展负总责。其职责为:
1.负责研究所相关学科建设规划的实施,组织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的科学研究,筹建硕士点,发展研究生教育。
2.负责研究所的师资队伍建设,培育教学与学术团队。
3.负责完成学院下达研究所的本科教学任务。
4.负责完成学院下达研究所的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研究等任务,承担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与申报、实习基地建设以及特色人才培养实验区等工作。
5.负责完成学院下达研究所的科研任务,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争取横向课题,开展学术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学院下达研究所的学生培养工作,落实导师制和班主任工作,落实对学生科技创新等学科竞赛活动的指导工作和各类考试的有关辅导工作,协助毕业生就业。
7.负责研究所与社会各领域的合作与服务,做好科技推广、项目合作、人员培训和联合创建科技文化合作平台等社会服务工作。
8.负责为研究所筹措办学资源、管理各项经费、发放福利待遇等工作。
9.负责对研究所内部的人员编制、岗位聘任、考核评价、评奖评优、职称晋升、进修提高、人员进出等方面的推荐与建议工作。
10.负责制定研究所年度和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期末进行总结并报学院。
11.对研究所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进行中长期发展规划。
12.负责制定学院中长期科研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并将主要指标量化分解到个人。定期检查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组织科研项目管理、成果鉴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科技合作、科研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13.会同学院党总支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工作计划。围绕学校和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到学院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14.会同党总支做好学院的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会同党总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15.在研究所内部管理中要坚持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研究所每一位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6.贯彻执行学院的有关政策、决议、决定和措施,负责布置、落实、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接受学院对研究所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17.负责研究所自管部分经费的审批。负责制定研究所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并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审批自管部分经费的支出。负责本所的创收和利润的分配。
18.审核批准教师外出进修、考察和相关学术活动及因公出差。
19.根据研究所的科研发展、学科发展、专业发展的规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各项筹备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
20.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主持或参与(前三位)省(部)级以上课题,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unzhua.com/jiuye/renliziyuan/477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