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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6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一、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3、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

  7)员工辞职由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当日工资作废.无故旷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为自离。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公司实行每月26天制为满勤,满勤奖为每月每人xx元,节假日除外。

  3、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5、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为健全公司组织,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违规乱记者视情节轻重给于警告或开除处理。

  一、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工厂长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员工因事请假3天以内(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厂长请示,请假超过3天,需提前3天和总经理请示,允许后方可休假,事毕需和请示人销假。

  五、因个人原因辞职者,需提前30天向总经理或工厂长提出申请。

  六、禁止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吸烟、接打电话、谈笑打闹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对屡次迟到、早退、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经警告未改正者,作开除之处理。

  八、对盗窃同仁、公司财物证据确凿者将赔偿损失、开除之处理。

  九、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3日的员工,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当月工资,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通过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将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结算工资、离场。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当天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公司物品者需照价赔偿。

  十一、公司薪资制度为计时制,员工入厂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清结试用期工资,公司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十二、上下班时间

  上午7:00-12:00

  下午13:00-17:00

  休息时间上午10:00-10:15

  中午12:00-13:00

  下午15:00-15:15

  十三、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十四、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一、上下班班管理制度

  1、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员工应团结合作,爱护生产设备,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4、员工下班时应清理垃圾,检查机器并关闭工厂电源。

  二、请假制度

  1、员工不得无故离开工厂,如需请假向有关领导批请假条。

  2、员工不得以谎称家里有事、家属生病等假理由请假。

  3、员工一个月内请假不得超过5天,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有关领导说明,由领导批示。

  4、员工请假未到者应按规定扣除请假期间应得工资,并如实汇报给请假者。

  三、生产纪律

  1、员工必须按照安全操作流程、保质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员工须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字迹工整,不得乱涂乱画。

  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嫌疑腐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产车间的厂务公开工作,根据《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车间厂务公开的项目

  1、生产车间与公司总部及生产车间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兑现情况,每年公开一次;

  2、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情况,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各类事故、障碍)和劳动保护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车间管理费用开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5、贯彻落实公司职代会决议,车间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车间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车间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时公布;

  6、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况、奖罚原因和数额明细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7、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内部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及时公布;

  8、物资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价格、数量、质量、厂家、责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结果,评优评先的程序、标准和结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按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及时公开。党建工作总结辞职信

  二、车间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2、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或班组长会,报告厂务公开的项目内容。

  三、车间厂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1、各车间党支部要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厂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做好站车间厂务公开工作;

  2、车间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车间厂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保证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

  3、公开时间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开的项目要及时、具体、清楚,让职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职工对车间厂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整改;

  5、每年进行一次厂务公开的自查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车间厂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公司工会。

  化工厂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适当调配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十)工厂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带入工作地。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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