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病虫害测报员岗位职责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职责能够有效的地防止因为职位分配不合理而导致部门之间或是员工之间出现工作推脱、责任推卸等现象发生。想学习制定岗位职责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森林病虫害测报员岗位职责,欢迎大家分享。
近年来,随着××建设生态岛的定位,在大面积建设生态林的过程中,本县从外地引进了大量苗木,随之带来了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使得本县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回顾今年,特别是近阶段我站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抓好近阶段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往年进入10月份后,常见的病虫如刺蛾、杨树舟蛾大多进入结茧、化蛹阶段,但由于今年10月上旬温度仍偏高,落叶迟后,造成虫害食源充足,使为害重阳木的食叶性害虫重阳木锦斑蛾在我县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为害。10月8日上午,在水源涵养林港西镇双津村段重阳木上首次发现该虫危害现场,经县站技术人员确认,系重阳木锦斑蛾为害,此虫暴发在××地区尚属首次发现。下午站业务科即迅速向全县各乡镇林业养护社及有关单位下发了“林果病虫简报”。根据面上发生情况,10月10日下午,县农委林业科会同县林业站,召开了由各乡镇农办和有关单位参加的“重阳木锦斑蛾发生与防治”专题会议,会上布置各乡镇立即对本地区生态林内的重阳木进行调查,要求发现虫害及时防治,并将调查、防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林业站。之后,我站业务科每天安排两辆车,分两组对全县重点区域生态林内重阳木上锦斑蛾的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踏查,并及时督促各养护社及施工单位采取防治措施。
截至到10月16日,全县共调查阳木面积4280亩,其中发生面积为2120亩,药剂防治面积达2680亩,防治效果90%以上。事后在我站业务人员踏田检查中,仍发现有部分田块防治效果不佳,有大量活虫的情况,于是,在10月19日又对全县有关单位发了“进一步加强重阳木锦斑蛾防治工作”的通知,经过全县上下齐心协力采取防治工作,目前已基本控制了重阳木锦斑蛾的进一步为害。据报道,今年10月份发生重阳木锦斑蛾不尽在我县,上海其它地方也出现了该虫大暴发的情况。
从10月17日开始,根据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的书面汇总情况,县林业站站长率领业务科、执法中队主要成员,会同县公益林办公室负责人,分别对港东生态片林、庙镇种种生态片林、明珠湖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施翘河段至西滩湿地段、东平林场、竖新镇新征村水源涵养林、陈家镇入岛通道林等重点生态林区域内的病虫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并对全县各病虫测报点设施配套、日常运作、林木生长、病虫害发生等一系列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证明,我县绝大部分测报点运作正常。
二、全面加强全县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回顾今年的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我站从今年3月至10月,根据病虫的发生时段,基本上每天派技术人员到全县重点生态林,进行巡回监测,并在病虫高发的6至8月,有时每天分两组巡回对全县生态公益林进行病虫监测,并将每天巡查情况做好台帐记录工作。至目前为止,我站有针对性地下发了14期“林果病虫简报”。面对全县10多万亩的生态公益林,如何做到测报网络的全覆盖,在测报点建设上,我们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并通过自筹资金,从20xx年的7个测报点增加到现有的50个病虫测报及监测点,大部分配备了测报灯或诱虫灯,并与每个点测报人员签订了“病虫测报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使我县测报人员的业务素质有进一步的提高,我站在今年7月26、27日两天,又对50个监测点的病虫监测员进行了“林木病虫害识别与防治”的培训,专门聘请市农校和市站教授、专家进行讲课,并对防治机械的使用做现场操作指导。
三、目前我县森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预防理念落后。
没有将森林保健的思想贯彻到预防林业有害生物的实践中来,往往等到虫害发生后再进行防治,造成防治工作处于灾后救灾的被动局面。此次重阳木锦斑蛾的大发生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它给我们敲了一次警钟。
2、监测预报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迟后。
虽然我县测报、监测点数量在不断增加,但仍跟不上生态林建设的步伐,某些点仍缺乏必备的监测仪器,如测报灯、捕虫网、放大镜及做标本的必备工具等。
3、资金投入不足,缺乏专职监测人员。
面对全县10多万亩的生态公益林,尽靠县站4名专职植保人员已远远不能满足测报的需要,各乡镇也没有专职测报、监测人员,而且现有各测报点上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也不均衡,技术力量薄弱,经费补贴少,影响了各测报点、监测点工作的正常开展。
4、缺乏必要的防治设备。
生态林经过2-3年的管护,林木生长较快,形成树高林密的情况,这就需要高射程、大功率的喷雾器来进行药剂的防治工作,但我县目前只有几家单位有为数不多的中、小型林业用喷雾器,大型喷雾器只有一台,还是市林业总站支持的(现存放在我站仓库中,以备不时之需)。在今次防治重阳木锦斑蛾过程中,有许多施工企业及养护社使用的都是农业用的小型手动喷雾机,将喷头用长竹竿挑着,两人搭档着喷药,远远不能适应大面积防治工作的开展。
5、大面积的生态林中,大部分都没有道路和水系,给有效的防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一旦发生大面积的虫害,人走不进,水输不进,机运不进,就变得束手无策。
6、防治经费,特别是农药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财政拨发的经费是每亩50元(含化肥费),这远远不能满足病虫防治的需要(见“全县生态公益林病虫害防治用药情况表”)。
四、今后森防工作的设想与建议
生态林的大面积建设势必带进许多新的病虫种类;林木的生长使得病虫基数急剧累加;气候的变化使病虫发生规律变化;树种的增加使主要、次要害虫交错更迭;等等,这些不利因素使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呈现十分严峻的形势,可以说,我县必将暴发大面积的森林病虫害,这次重阳木发生虫害就是对我县森防工作的一个小小的警示。为搞好我县的森防工作,未雨绸缪,现提出以下几点设想与建议:
1、组建一支森林病虫害专职监测队伍。我县现有生态林面积近10万亩,尽靠县站的4名植保人员负责监测全县的病虫害发生情况,非常不现实。因此,今年11月,打算在各乡镇林业养护社人员中选3-4名初中以上文化,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培训,后考核筛选出1-2名,作为各养护社病虫监测的专职人员,负责本区域内面广量大的病虫害监测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解决林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07年,在现有50个测报点的基础上,根据生态林分布及树种配置情况,再增加30个病虫害监测、测报点,并要求财政投资专项资金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人员经费等,达到监测、测报网络体系全覆盖。
3、在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体系。
一是根据气象局提供的全年天气预报资料及历年各类病虫害在我县的发生、发展规律,在年前对全年病虫害的发生趋势进行预测,并将预测情况告知全县各有关单位;
二是根据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做好前个月对下个月的病虫害发生情况作预测,提前让各养护社及相关单位注意,做好相应的准备;
三是加强平时监测巡查及虫害发生信息收集工作,发现病虫害即发布“林果病虫简报”。
4、为有效监督各相关单位在收到“林果病虫简报”后,对病虫害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喷药后的防治效果,明年开始对全县面上防治情况作跟踪调查,并发布“××森林简报”,通告相关信息。
5、防治药液建议由县公益林办集中采购、分发,一是控制部分单位为减少防治经费而使用禁用(高毒性、高残留)的农药;二是避免经费分散,不能合理、有效地使用防治经费,并建议我县公益林将防治药液经费提高到每亩100元。
6、建议政府为各养护社配备必需的防治设备。
7、建议结合07年公益林的间伐,在大型生态林中开辟一条3米左右宽的通道,便于日后的防火治虫工作开展。
8、根据虫害的生活习性及生理特性,建议在造林设计,上采取纯混交林或小块混交林的模式,以减少大面积暴发病虫害危害的威胁。
一、前言
一直以来,森林病虫害基层测报工作就是森林工作站的一个重点工作。只有减少森林病虫害的出现,才能够保证森林得到更好的保护,从而确保我国现有的森林面积不受损失。
二、各个监测网点做到分类管理
在不同的县级地区,所在的生态环境、气候和降雨情况不同,所可能产生的病虫害的发生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对于县级各个网店的测报监理工作,应该在全面监控和掌握的基础上,对于每一个区域的监测网店做到分类管理,对于一些病虫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做比较严密的测报管理,对于灾害较少的地区采取踏查的测报方式。分清主次,以便于更有效的做好测报管理工作。针对不同方式的测报管理机制给予相应的测报资金,做好资金的运转和比例调控,以便于将更多的钱用在更需要的地方,从而能够更加准确的做好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工作,最大程度上减轻病虫害所带来的损失。
按照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对于监测点进行合理的分配,一如在病虫害常发区域建立严密监测点,这些区域往往是病虫害最为严重的地域之一,加强对这些地域的管辖和监测,能够更有效的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在严密监测点设置有7到8个固定监测点和八个以上病虫害的临时监测点。根据以往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对该地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至少四到六次的调查次数。在一些病虫害偶尔发生的地区设置机动调查点,要求对其设置6到8个临时性的病虫害测报点。对于一些常年都几乎没有病虫灾害的地区设置报告点,不需要设置临时调查点和固定调查点。按照这样的原则进行病虫害的防治,需要在相关县级设置9个严密监测点和21个病虫害机动调查点和两个报告点,它能够在实际的测报工作中起到很大的作用,提高了病虫害的预测监理工作,增强了对于病虫害防治的主控性。
三、完善测报管理规章制度
制订了《森林病虫害测报及森林植物检疫实施细则》、《红脂大小蠹调查补助及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森防方面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测报员的工作职责、测报调查区域、时间和方法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将测报工作长期作为各基层林业站、林场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通过这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测报员的工作积极性,上报的虫情材料合格率大大提升。
四、强化森林病虫害预防硬件设施完善
硬件设施是重要的基础之一,因此,要着力加快森防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在原有实验器材和野外工作工具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预测预报硬件建设,引进现代化的大型设备,建成完善的办公、测报、防治、检疫检验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
五、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
只有一个好的测报团队,才能够将测报工作及时认真的做好,在监测之前,对于病虫害的发生对人类生存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威胁,以及做好监测管理工作对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所具备的重要性进行一定的灌输和学习,从而在根本上提高测报员对于监测工作的工作认知和责任认知。在此基础上,测报工作的完成,不仅仅需要测报工作人员对于技术要熟练地掌握和了解,也需要测报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作为森林病虫监测的基层工作人员,对于员工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技术培养应该作为重中之重。测报员因本身的工作经验、培训程度、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等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就需要在对测报员培训的过程中针对不同技术水平的测报员予以一定的考核,并进行优秀等级、中等、和比较低下水平的等级分类。针对不同测报员的技术水平给予相应的工作培训。在注重对测报员理论技术知识的掌握和了解的同时,应该加强对实际工作的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和训练。例如可以在培训过程中,先对测报员的理论基础知识进行培训,比较优秀已经掌握基础知识的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训练,通过对森林检测的实际操作来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相互融合和贯通。
六、提高测报工作技术的科技含量
想要能够更加精准的做好测报工作,就需要针对测报工作的测报技术和测报方式进行不断的改进和探索。在以往的80年代的时候,县级病虫害的管理和测报工作只是对一些矮小林木的病虫情况进行考察,这种考察方法并没有对于病虫情况的检测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再后来90年代中期,更多的.林分开始进入中龄林,对于以往的针对矮树的监测方法已经无法应对新的形势,对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进行无法达到预期的工作。为此,为了做好适应工作,针对病虫害监测技术人员进行了反复的实验和探讨,最终推出了一种新的“振落法”的监测方式,它的应用是用木棒对于树木进行敲击,从而对于病虫的震落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使得病虫情况的监测效果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在社会不断发展,世界环境也在不断的更新和改变之中,要想更加精准的在不断的环境改变之中保持着较高的效率,森林病虫害监测工作就需要我们对于监测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更新,以适应病虫害新的形势发展。在此基础上,针对以往病虫害的监测方式进行总结和改良,及时组织测报工作人员进行探讨和实际操作实验等,结合大家的力量,不断的对监测工作进行改良,从而提高工作的技术含量,真正意义上落实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七、森防工作今后发展方向今后森防工作应逐步建立健全包括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检验检疫体系、综合治理和应急防控体系的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体系。
以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完善危险性病虫防范机制。强化森防目标管理,重视监测预报和森林植物检疫,从源头控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抑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危害,并防范新的危险性有害生物入侵。以实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及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八、加强检测,综合治理
1、切实落实与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要加快我国的森林生态环境建设,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早已成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目前保护森林资源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降低森林病虫害损失,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同时,提高人们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落实到林业部门的日常议程中,作为新世纪的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从根本上推动绿化造林的速度,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
2、强化对森林病虫害的预测和预报
预测和预报是森林病虫害防治的重要的基础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将病虫害的调查检测分析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对病虫害的动态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掌握,实行定岗定位、责
任到人、定时调查、指定方法、固定地块,避免病虫害造成严重的危害。从发展的角度观察,以县为基本预报点,迅速建立起全省的健全、全面覆盖的网络预测预报体系。并结合本区域的气象气候以及林木资源状况等资料,实现对全省病虫害情况的长期预警预报监测,为我国林业部门实施宏观决策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3、充分利用和开发先进的病虫害防治技术
科技是森防工作开展的有力支持。由于我省在森防工作中尚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因此,采取有目的性的改进尤为重要。首先,应坚持生态林业建设原则,以保护好现有林地为基础,实行适时适地造林,栽种良种苗木,营造混交林,并将森防工作贯穿于林业生产全过程;其次,加强森林病虫害的早期预防技术的应用与研究,加强林木自然的病虫抵御能力,推动病虫害防治与林业生产和谐发展的科学道路;最后,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农药的使用规定。
4、加强林木的检验检疫,杜绝病虫的入侵
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尤其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应从以下几点出发:加强对植物检疫相关条例的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制意识,增加人们对检疫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增设森林病虫害检疫检查站,以实现对病虫害的严格检查。同时,对苗木进行源头管理,加强产地管理。尤其是在公路上难以设置检查站的地方,必须加强产地检疫;对国内外进口的各种的森林植物必须经过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但在运至目的地后,仍需当地森检部门的认真检验,以确保万无一失。
九、结束语
综上所述,森林病虫害基层测报工作管理需要重视的工作环节较多,只有不断的深入分析当下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工作管理要点,才能够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水平。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国主要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为森林病虫害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国家林业局在全国主要森林病虫害发生区设立了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为规范和加强对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以下简称中心测报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心测报点是根据全国森林资源分布和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而设立的国家级测报点,是国家主要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网络体系的骨干。中心测报点应设置在病虫害发生区域代表性强、领导重视、森防机构健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高、设施条件和基本工作基础好的县(市、区),具体工作由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承担。
第二条
中心测报点由省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推荐,报送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以下简称森防总站)审核,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审批认定。
第三条
中心测报点一经确定,地方不能擅自变更。调整、撤消中心测报点,须经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审批。
第二章中心测报点的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
按时观察、记录、传输监测数据。中心测报点要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主测对象测报办法,按时观察和准确记录调查数据,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分类汇总、处理和分析。应用《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和检疫信息系统》及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软件,按时、定期向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森防总站传输监测数据并抄送上一级森防站。
第五条
适时发布主测对象和当地主要病虫鼠害的预报。预报内容为发生期预报(包括病虫鼠发生始、盛、末期)、发生量预报(包括病虫鼠发生范围、面积、有虫株率、虫口密度)、危害程度预报(以轻、中、重三级表示,划分标准按所在省制定的标准执行),并反馈核实预报结果。预报准确率应在90%以上。
第六条
及时报告辖区内突发性和重大的森林病虫鼠害发生动态。要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森林病虫害联系报告制度》,及时向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新发生的检疫性、危险性病虫害和发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其它森林病虫害;突发性病虫害发生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要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警报。
第七条
积极配合地方做好生产防治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提供辖区内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报告,提出防治意见和防治方案,为当地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指导防治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八条
负责一般测报点测报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一般监测点工作和虫情普查。
第九条
做好测报技术研究,建立健全测报资料数据库。中心测报点要绘制辖区内测报对象分布图、调查标准地分布图及实施监测的踏查线路图;建立主测对象和当地主要病虫鼠害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和专项档案;积累、整理主测对象预测预报的相关技术因子数据,选用和提出适用的预测预报数学模型。根据工作需要有当地主要森林病虫鼠害标本和测报对象生活史标本。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
中心测报点由国家统一命名。中心测报点建成后,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根据有关办法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一条
中心测报点的日常管理由当地林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森防站负责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第十二条
中心测报点要有2—3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能熟练掌握测报技术的专(兼)职测报员。
第十三条
测报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负责对测报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测报员经考核合格并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测报员岗位要保持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森防站的同意,并报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备案。
第十四条
测报点要建立健全档案。调查原始记录、各种图表、发布的预报、通报、警报及防治意见、验证材料、总结报告等,应分类整理归档,登记造册,并建立资料保管制度。测报资料档案要有专人管理。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中心测报点工作纳入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森防站对各中心测报点上报的测报数据、材料和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拟定),并由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抽查。考核结果上报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
第十六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中心测报点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或在系统内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有明显失职行为的中心测报点,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各省(区、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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