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业 > 人力资源

保险专员工作职责

保险专员工作职责



保险专员工作职责

  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部长

  本职: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各种保险与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管理、变更、终止、延续,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协助人力资源部部长处理劳资关系,解决员工与公司的劳动纠纷事宜。

  2、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按公司档案管理细则,认真管理人事档案,及时准确地做好员工的季、年报统计工作;积极推行人事档案微机化管理;及时进行人事档案的加工整理、分类上帐、装订、建立管理卡片、编制检索目录;定期参加档案鉴定,对应销毁档案进行监销;执行档案咨询、借阅管理制度,履行借阅手续;按密级划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档案密级。

  3、负责各种保险与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办理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及时上报社会保险的各种报表;办理职工调入和调出时各种保险的清交和转移手续;审核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社会拔付及登记;办理员工正常退休、病退、内退及工伤评残等工作;按标准和规定及时购买、发放劳保用品;配合工会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的'及时、准确;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区化管理,适时做好移交及思想工作。

  4、完成人力资源部部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权力和责任:

  权力:

  人事档案的管理权

  有解决劳动纠纷的建议权

  有劳动用品发放权

  考核指标:

  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合同管理与社会保障事务的完成情况、公司人事档案的完整性、重要任务完成情况

  考勤、服从安排、遵守制度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