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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绩效的考核方案

规划局绩效的考核方案



规划局绩效的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是更好的引导员工行为,加强员工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发掘员工潜能,同时实现员工与上级更好的沟通,创建一个具有发展潜力和创造力的优秀团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规划局绩效的考核方案,欢迎来参考!

  为了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机关管理,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达到改进服务态度、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目的,将津贴的发放与个人的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根据《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

  成立**区规划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丁小林,成员:王强、张友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提交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岗人员。

  三、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法,考核由公共项目、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综合评议三部分组成。具体分值如下:

  公共项目25分,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65分,综合评议10分。

  公共项目和综合评议考核到个人,得分直接落实到个人。

  业务工作考核只考核到股室和部门,同一股室和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得分相同,一人跨多个股室的,得分按多个股室平均分计。

  所有扣分项目,扣完该项目的分数为止。加分项目,按规定执行,上不封顶。

  单位分管领导取分管股室和部门的平均分,单位主要领导取分管领导的平均分。

  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3~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次年的元月底前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一)公共项目考核(基础分25分)

  1、工作纪律(10分)。

  评分标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时间、岗位责任制和请销假制度;业务操作程序规范,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执行考勤,工作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

  (2)无故缺岗或缺勤的,每次(天)扣0。5分。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单位组织活动的,每次扣0。5分。

  (4)参加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2分。

  (5)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6)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赌博玩乐等,发现一次扣5分。

  (7)遇事推、托、躲,每次扣1分。

  (8)工作中吃拿卡要,因廉洁自律问题被投诉,查实一次扣10分。

  2、文明服务(10分)。

  评分标准:工作期间着装整洁,言行得体;接待服务对象时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服务对象时,热情主动,百问不厌、百查不烦;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时,耐心听讲,准确解释,不予争辩并及时处理;服务对象出现误解时,及时化解矛盾,做好解释工作并妥善处理;执行公务时禁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有损形象的语言;办公区域保持整洁,办公资料放置有序。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上班时着装不整洁,言行姿态不文雅,发现一次扣1分。

  (2)言语不文明,发现一次扣2分。

  (3)接听电话态度差、回答生硬,发现一次扣1分。

  (4)接待服务对象不热情、不耐心,发现一次扣1分。

  (5)服务对象来咨询时,未达到首问负责制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

  (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发现一次扣2分。

  (7)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查实一次扣5分。

  (8)地面、桌面或电脑等不清洁,发现一次扣1分。

  (9)工作资料等放置不整齐,发现一次扣1分。

  3、学习(5分)

  评分标准: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做到定期化、制度化;关心国家和地方大事,了解政策动态方向,把握重点、热点问题,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疏于学习,业务知识肤浅,经教育后仍不提高的,扣5分。

  (2)对区级或单位组织的学习,迟到、旷课的,一次扣1分;学习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

  (3)每个股室根据办公室安排,每年讲一次业务课,不讲者扣1分。

  (4)每人每季度交一篇学习笔记,少一篇扣1分。

  (二)业务工作(基础分60分)

  1、办公室(60分)

  (1)做好日常各类文件收发、登记、分疏、督办、报刊当天分发工作,耽误一次,扣0。5分;发文出现重大差错,每次扣2分。

  (2)做好局机关事务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

  (3)做好政务信息、事务文稿的起草工作和机关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每月更新网上政务信息,每延误一次扣1分。

  (4)做好各类文书档案及人事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每年全面检查整理一次,遗失档案每份每次扣1分。

  (5)做好局机关财务、后勤、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党务、人事、编制、劳资、工青妇、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出现延误及失误每次扣2分。

  (7)做好局机关来电、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及分疏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1分。

  (8)督办区委、区政府批转件、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耽误一件扣1分。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失误一次扣2分。

  2、规划用地股(60分)

  (1)做好权限范围内各类规划(不包括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延误一次扣2分。

  (2)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城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及总平面(不包括村庄)规划审查,按办理时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误一次扣2分。

  (4)负责提出公开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参与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和土地出让的测算及制定土地年度投放计划,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城乡地形图测绘的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规划建筑股(60分)

  (1)负责城乡基础建设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2)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查,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出现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村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审查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4)负责城乡建设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及时核发《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建筑立面改造及装修方案审查,核准相关规划行政许可,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或延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监察股(60分)

  (1)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2)负责监察股相关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对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违法建设举报和投诉、信访,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4)对区规划审批委员会批准的建设项目按“一书、两证、四图”进行监督检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5)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分阶段跟踪监督管理,做好跟踪管理记录,为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局机关职工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区规划监察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参与各类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初验和竣工规划验收的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60分)

  (1)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全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2)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处理各类建设纠纷,做好和执法局的衔接工作,做好日常违章建筑巡查工作,定期发布巡查通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3)负责对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项目实施行政罚款,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定期组织全区农房审批踏勘工作,认真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加强放线、监管、验收工作,负责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村镇建设项目规划验线核样及验收、发证工作;负责村镇沿街商店、单位门面装修审批和监管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筑施工现场规划公示牌设立的落实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处理工作,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业务工作加分情况:

  1、工作创新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新股室及部门可以加分:一是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包括领导讲话),每人加2分;二是在年终考核中被认定为创新工作并获加分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三是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了创新工作,并在全省推广的,每人加10分,在全市推广的,每人加5分。

  2、获奖加分:团体获国家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10分;省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5分;获市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4分;获区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个人获奖的,除获奖者本人可参照上述标准加分外,同一股室或部门的人员亦可加分,但按0。8的系数加分。

  3、中心工作加分:考核结果在全区排名1~3名,或排名靠前,受到书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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