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工服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工服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 、工服由仓库统一管理,凭由办公室开具的《工服领用单》发放。
2 、原则上转正的员工才予以配给工服。
3 、员工在上班期间,须穿着公司规定(所配发)的工服。
4 、穿工服时,服装需干净、整洁、挺括、无皱褶、破损、开线、掉扣等。
5 、穿工服时,纽扣需扣好,不准卷裤脚、衣袖等。
6 、不得显露个人衣物,衣袋不得多带物品(口袋不得鼓起)。
7 、每套工服使用年限为二年,二年后归员工所有。
8 、二年内工服若有损坏、丢失等,须照价赔偿(管理人员服装每套1000元;员工每套600元)。
9 、员工工作未满二年离职时,工服须折价按月扣除工资
10 、工服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丢失或损坏时需报知办公室以便重新定制。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建立完善的服装领用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服的制作:
1、员工工服各项目应保持一致,如果根据项目品质需要或者项目特点另行制作服装,由项目筹备部门确定款式。
2、工服制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照季节变换统计服装需求,然后编制服装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需要对工服统一发放。
二、工服的使用:
1、各部门(项目)根据所在部门岗位及工作需要制作相应的工作服装,上班时间一律统一着工装;
2、工服不准穿出区外(外联部门及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因工作需要除外);
3、工服有破损要及时修补,保持其干净、整洁;因本人责任造成工服损坏、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4、项目离职人员应到项目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将工服清洗干净后退回,否则按价扣薪;项目综合管理部统一对退回工服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库,定期整理,以便发放使用。
三、服装押金的相关规定:
1、保洁、维修人员:各季节服装押金均为100元,离职员工衣服无破损,则退还押金,否则按照破损程度扣除押金相应金额;每套服装使用期限为两年,员工两年后离职交回服装,退还押金。
2、保安人员
保安员服装押金为400元,每人发放统一服装,离职时按照破损程度收取折旧费,无破损退还押金。
四、支持性表格:
《服装领用登记表》wh-zh-f-001
《服装退还登记表》wh-zh-f-002
为规范员工工服管理,统一着装,树立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员工工服作为公司的品牌形象,由公司统一购买。
二、员工工服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工服、秩序维护员工服、工程人员工服、保洁员、绿化工工服。
三、行政人事部为员工工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工服的采购、管理,并监督员工工服的使用、着装情况。
四、员工工服的采购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五、行政服装按照个人体型、身高量身定做。
其它员工工服均采用套码方式进行采购。
六、员工服制作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按原定样板、合同内容、要求等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服装,由行政人事部联系制作单位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并按合同内容、要求做相应的处理。
七、员工工服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八、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内必须穿工服并佩戴工牌。
男员工必须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女员工穿黑色皮鞋、浅色袜子。
九、员工着装必须规范。
男员工应把衬衣束在裤内。
十、员工工服应经常洗涤、熨烫整齐,保持工服整洁。
十一、员工工服未到报废期丢失、人为损坏等,均由员工自费购买。
十二、工服的保管、发放、回收由仓库管理员具体经办。
十三、仓库保管员要定期检查仓库工服保管情况,确保工服保管完好。
十四、仓库管理员凭行政管理部出具的工服发放通知单按出仓程序办理领用手续。
十五、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工程人员离职后必须将工服退回,退回的工服必须洗净晒干。
十六、管理人员工服领用后不予退还。
自发放之日起,使用满两年,归员工所有。
否则,按时间长短扣款。
十七、具体折价扣款办法:
1、行政人员为公司服务满2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服务满2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归员工所有。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24个月×(24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2、维修技工为公司服务满1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为公司服务满1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退回公司。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12个月×(12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3、秩序维护人员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50元的服装干洗费。
4、清洁绿化工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30元的服装干洗费。
5、若员工离职时不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不给予退还员工服装保证金。
6、不规范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2元/次,当班期间不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10元/次,并要求即时离岗,更换工服。
离岗更换工服一律按请事假半天处理。
十八、工服在使用期限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服装破损或无法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换发。
十九、员工入职一个月后,须向公司缴纳员工服装保证金。
缴纳标准为:行政管理人员:200元/人,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100元/人,保洁绿化工:50元/人
为维护xx物业管理处的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体现员工的精神面貌,适应工作需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装上岗。为明确配备标准,加强工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备标准
1、凡在世纪博雅物业管理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式员工每人配备工作服两套,附件若干。
2、员工制装标准分为二个档次:
1)第一档: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文员及一般行政人员;
2)第二档:工程部技工及保卫部监控人员。
3、视物业管理处各部门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冬、夏装分类;制服周期为3年。
二、工服管理权限及程序
1、员工工作服装的配备制作及洗涤、管理按以下权限和程序进行。
1)行政办公室确定制装标准、数量及人员名单。
2)行政办公室根据标准、数量和不同岗位的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质量及款式,并比较价格,制订经费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3)行政办公室选拔厂家量体裁衣,加工制作,并负责工装附件的发放、管理。
4)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员工工服需限期洗涤,保持整洁,工服洗涤除制服外由个人负责。
3、员工应妥善保管和爱护工装,上岗一律按规定着装,下班后工装不得穿出小区外。如有丢失和非正常损坏由员工本人照价赔偿。
4、员工离职,工装必须交还行政办公室;工装主服可按服装的新旧程度折价处理:
半年以上按70%折旧;
一年以上按50%折旧;
二年以上按20%折旧。
三、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属行政办公室。
1总则
1.1为维护小师兄的企业形象,使分店工作服的发放、领用、使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1.2分店各岗位员工必须着工作服上岗工作。
1.3员工服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储存和发放。
1.4本规定适用于分店全体员工。
2工作服的设计与订购
2.1工作服统一由小师兄总部根据小师兄VI方案和单店的文化特点进行设计或聘请专业服装设计公司进行设计。
2.2设计方案由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共同审议通过后,由总部物流中心交供应商统一制作。
2.3分店开业时,服装订购的数量应为实际编制人数的120%。
2.4分店服装的补充订购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分店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部物流中心订购,一次性补充不得少于单类10件套(例如:订购女服务员服装10套)。10件套以下急需的由分店在当地按照原设计方案自行定制。
3工作服发放标准
3.1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夏装一套、西装一套,1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3.1.1穿用不满一年者,按50%交服装成本费。
3.1.2满一年者,免交成本费。
3.1.3管理岗位任职人员到岗,已经自有与公司规定款式、颜色一致的服装时,可以免发服装。公司补贴服装费150元,不另行定做,原服装视为工装,并纳入工装管理。自主放弃补贴服装费的,其服装可不纳入工装管理,但上班时必须着装。
3.2服务员、传菜员、收银员的工作装夏、冬各二套,每2年发放一次。
3.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服每1年发放一次。
3.4维修岗维修人员及勤杂工的工作服,每2年发放一次。
3.5除管理人员外,所有人员均许交纳服装工本费,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退还服装工本费。
4工作服的领用及使用
4.1员工入职三天获准进入正式适用期后必须领用工作服。
4.2工作服领用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经由人事管理员审核同意后,由仓库保管员发放并登记。
4.3员工服装必须善意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4.4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当日规定着装,不得冬夏混穿。
4.5服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4.6员工工作服由分店统一清洗,每三天换洗一次,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4.7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4.8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综合管理部收回原有岗位工作服,按调整后岗位另发工作服。
4.9因身材原因,没有合适工服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订做,订做期间,员工可以不着装参加工作,但起着装要符合员工规范要求。
5违责
5.1员工不按规定着装上班的,其上级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如确实不能按规定着装的,按迟到处理;态度恶劣,拒不服从者按矿工处理。
5.2员工上班着装不得有污渍,工作期间不慎染渍的,要及时处理,处理所需工时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按迟到处理;不按规定交清洁造成污渍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其直接上级可以勒令其停止工作,直到纠正为止,所需工时按旷工处理。
5.3故意损害工装造成不能继续使用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并处50-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5.4员工离职交还的工服存在损害,但能正常使用的,扣除工本费的50%作为补偿。
5.5员工离职不能按规定交还工服的,服装工本费不予退还
6附则
6.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总经理审核,报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批准,修改时亦同。
6.2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
6.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订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及相关管理职权等。
三、权责
负责工作服的采购,仓库负责工作服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并每月定时把电子档提交行政存档备查。
四、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人员每两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两套。
2、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凭人事提供的相关证明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五、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每位员工可领取(冬、夏)工作服各两件,使用期限为两年。
2、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或因岗位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理批准,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采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仓库保管。
4、禁止替代他人领用工作服。
六、工作服扣费标准
1、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限满半年者扣除50%;不满半年者扣100%。
2、因少件、丢失、个人损坏超过发放标准多领用的按采购价由员工自行承担。因特殊原因特批发放的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若有未拆封的新工作服可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应做好记录。
七、着装要求
1、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
2、员工着装要整洁,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按不同的季节穿不同的工服;
2.除清洗、修补外,工服不得带出工作地;
3.工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4.员工不得任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5.库管应准确把握库存工服数量,在正式换新工服前一个月,统计各类及各种型号工服的需要数量,提交给办公室;
6.工服到货后,由办公室负责验收;
7.各部门主管负责对部门员工的身高、腰围、胸围、臀围、裤长进行测量,并登记造表;
8.配发工服时,办公室应填写工服领用表,员工签字;
9.对员工丢失工服,不按要求穿着工服,严重污损工服等违纪行为,处以重罚;
10.员工辞职、辞退应交回工服,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一条 规定总则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加强员工规范管理,对工服的制作、发放、领用、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相关职责
一、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各类工服的款式、选料、定价进行市场咨询与性价对比,呈报董事长审批选定。
二、行政部按照公司合同签订相关规定,负责与选定的承制商签订合同。
三、行政部行政专员负责进行工服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手续办理等工作,对服装的款式、面料的质量、做工的精细程度等进行监督跟踪。
四、行政部行政专员负责对当月的工服制作、领用、折旧扣款等项目情况建立台账,每年年底对当年工服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五、各部门指定专人及时为转正员工申请工服制作,监督检查本部门员工着装是否符合公司规范并及时纠正,并配合行政部进行相应检查(此项工作,各部门须明确安排,统一加入相应人员OEC工作表)。
第四条 工服制作规范要求
一、工服由公司统一制作,其面料、颜色、款式均由公司统一制定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最后公司确定标准进行,各部门和个人无权随意更改。如须更换款式、面料时,必须经董事长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工服的制作费用先暂由公司全额垫付。
二、行政部行政专员负责工服定制、管理类工作。员工工服尺码规格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也可根据市场情况购买),行政专员协助承制商填写《工服制作尺寸统计表》。
三、各部新人在转正手续完成当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工服定制(或购买),行政部在一个制作周期内完成新转正员工工服制作。
四、新工服发放后有明显不合体者,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报行政部统一安排进行修改,一周内未报行政部者自行解决。
五、工服统一更换期限暂定为自工服配发之日起满两年(即每两年更新一次),满足条件的员工自行向行政部提请更换工服,行政部人事专员配合行政专员核实其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更换条件,核查符合后,由行政专员填写《工服制作申请单》,报其本部门领导审批,批准后,由行政部经理统一报董事长批示后,按公司当时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六、行政部于每年换季时,统一安排员工及时换装(换夏装于5-6月依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换冬装于10月依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无应季工服且已达到工服配发标准的员工,自行向行政部提请配发工服,行政部人事专员配合行政专员核实其实际情况是否符合配发条件,核查符合后,由行政专员填写《工服制作申请单》,报其本部门领导审批,批准后,由行政部经理统一报董事长批示后,按公司当时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第五条 工服配发、领用及保管规范要求
一、已完成转正手续的员工,公司给予配发工服。新入职未转正员工暂不配置工服,由本人自行穿着与公司工服要求相近的服装。
二、转正员工每人配备冬装2套、夏装2套,工程部员工每人额外配备施工服1套。
三、工服总体分为:领导级工服(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领导)、员工级工服(部门经理以下级别职员)、工程施工服三种。
四、工服价值初步定额为:员工级工服约600元左右/套;领导级工服1000元
左右/套。按照实际制作时所选材料、款式确定。
五、行政部行政专员须详细做好工服的发放记录,标明发放员工姓名、性别、部门、工牌号及领用工服款式(秋冬装、夏装)、工服尺寸、领取数量、工服价值、领用时间、领用人签名等。
六、员工在领取服装过程中,须及时试穿,如出现不合体或尺寸悬殊较大的,及时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与厂家核实并进行相应的整改或调换。
七、员工在领取现场须对领取工服认真检查予以确认,签字领出后如发现损坏,公司将不予退换,并由当事人负责修整补救。
八、员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褶皱,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九、每逢季节交替更换完工作服后,各部门负责人应检查督促本部门员工将更换下来的服装进行清洗、整熨,并自行妥善保管。
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或者丢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员工个人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后报行政部补做。
第六条 员工着装要求
一、所有员工原则上每日上班期间必须着工服,工程部人员进行施工类、工程检查类工作时着施工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本规定着装:
1、女员工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2、如因外事活动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穿着便装上班。
3、员工在参加体力劳动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视情况不穿工服。
4、其他不宜着装,经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
三、所有员工着装须统一配套,不能将工作服随意搭配穿着,要求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四、着工服时,应搭配与工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凉拖和旅游鞋,或不穿袜子。
五、着工服时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的佩带位置为胸前左上方。
六、着工服时严禁挽袖及卷裤腿。着夏季工服时,衬衣下摆应扎于腰带内。
七、女员工不宜化浓妆、佩戴过多或夸张的首饰,着裙装时应穿长筒袜或连裤袜,不得穿短袜、棉袜、或不穿袜子。
八、着工服时,上衣外兜不得放多余物品,特别是衬衣外兜不得放物品,以保持良好着装形象。
第七条 工服管理其他要求
一、个人工服总价值按照最新配发的4套工服(冬装2套、夏装2套)总价值计算。
二、员工离职时,自首套工服配发之日起未工作满一年的(含一年),须向公司缴纳个人工服总价值款额,工服归个人所有;自首套工服配发之日起工作第二年(不满两年)离职的个人须向公司缴纳个人工服总价值50%款额,工服归个人所有;自首套工服配发之日起工作满两年后离职个人无须向公司缴纳个人工服款额,工服归个人所有。
三、员工在其首套工服配发之日当月起,每月在所发放薪酬中暂扣100元作为工服押金,押满12月为止。员工在其首套工服配发后工作满两年时作书面返还申请,依申请顺序审批后,公司返还其工服押金;员工在其首套工服配发后工作不满两年出现个人离职情况,依据上述第七条第二点要求,也需要作出书面返还申请,依申请顺序批准后,公司扣除其个人工服相应价值款额后,工服押
金有剩余的进行返还。
四、配发工服的员工出现调岗或者升、降职情况时:
1、如其已满足首套工服配发后工作满两年的条件,则原有工服归个人所有,公司负责免费给予其制作、配发新岗位工服;
2、如其在首套工服配发后工作未满两年,则原有工服归个人所有,个人须在调岗或者升、降职情况发生次月向公司一次性缴纳工服折旧费,工服折旧费计算方法为:
后公司为其制作、配发新岗位工服,工服押金等情况依据上述第七条第一、二、三点要求执行。
第八条
处罚措施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自生效之日起,凡不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或重新修订。
酒店开业在即,为保障酒店的服务档次,工服的订购工作现须进入前期准备工作。此项工作关系到酒店的整体形象,必须有严格的把关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将有利于工作全面展开。
一、组织办法。
1、定购原则。
在维护酒店利益的基础上展开此项工作,根据酒店各部门人员的定岗定编,做到定编人数人均两套的原则,按岗位职责不同区分级别,所订购尺寸每种规格多订5套左右,以留备用。
2、招商、定厂。
通过各种渠道尽可能多了解职业服装厂家的联系方式,要求各厂家安排人员带齐相关资料及样服来店洽谈。对各厂家的服饰进行初步了解,从价格、样式及质地进行选择,有意厂家可安排责任人去进行考察,以确定厂方实力。如属实,签订购合同。主管级以上员工工服采取量身定做,领班及各部门服务员工服按大、中、小号订制。
二、服装级别。
为体现酒店管理层次,在工服制作上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进行安排,以保证上岗工作需要。各部门岗位服装区别由各部门经理确定,服装总套数由人事部协同行政部确定。酒店全体员工服建议暂分如下:
1、总经理工服。
2、部门经理工服。
3、部门主管工服。
4、部门领班工服。
5、服务员、各部门、各岗位工服。
(1)客房部。
①行李员工服。
②楼层服务员工服。
③PA工服。
④洗衣房工服。
⑤总台、商务中心、商场工服。
(2)销售部:销售员工服。
(3)餐饮部:
①迎宾员工服。
②服务员工服。
③传菜员工服。
④吧员工服。
⑤厨师工服。
(4)夜总会:
①服务员工服。
②吧员工服。
(5)美容美发:服务员工服。
(6)行政部。
①保安工服。
②工程工服。
③文员工服。
(7)财务部:
①收银员工服。
②财务办公室工服。
三、责任督导。
此项工作由行政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工服样式及质地的选择均由各部门经理协同行政部落实。
20xx年xx月xx日
一、制度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对工服的爱护意识,妥善管理员工工服,体现公司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员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职责规范
1、管理部为工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服配置标准、订立工服管理办法、以及工服的采购、发放、回收、登记、保管、违规处理等事务。
2、各部门助理负责该部门员工工服登记备案、工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三、工服配置
1、员工工服为公司财产。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服。所有员工应爱惜配备给个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2、员工工服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
3、具体工服配置为:办公室员工每人两套西服(包括衬衣),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请配置一套夹克衫以便驻运行点工作时需要;非办公室员工每人配置两套夹克衫。
四、使用年限
1、办公室员工配置的西服更换期限为二年;西服配套的衬衣更换期限为一年;办公室员工另外申请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二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每种工服各一套。
2、非办公室员工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一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一套。
3、员工工服达到更换要求后,员工可根据工服的完好情况延长更换期限。公司鼓励员工延长工服的更换期限,以杜绝浪费、提倡环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洁而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基础上。
4、西服及配套衬衣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赠与员工,不再扣取折旧费,也不再回收;夹克衫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旧费,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涤
1、员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褶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六、工服的领用
1、新员工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调配合适的旧工服,旧工服的破损、丢失与新工服管理办法一致(赔偿视情节确认,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赔偿规定);没有合适的旧工服则直接发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记、签收、备案等工作。
2、员工试用期满后由部门助理申请制作新工服(试用期直接发放的'除外),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交管理部备案、采购、发放。员工在领取新工服时需要退还试用期时暂领的旧工作服,退还标准同离职退还。
七、工服退还
1、员工离职时,需将夹克衫工服洗净后交回管理部,并由工服管理人员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工服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未满一年的需缴纳工服折旧费(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的一半÷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折旧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员工需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补足折旧费。
2、办公室员工的西服、衬衣在缴纳工服折旧费后可以领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经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将直接收取干洗费,以协助员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具体干洗价格按市场干洗价为准。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员登记并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损或丢失的赔偿
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爱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洁净,在工服未满更换期限内如有破损或丢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按其工服原价扣除相应的折旧费后的金额进行赔偿(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赔偿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次月继续补扣,直至交清为止。
2、员工完成赔偿金扣除手续后凭管理部开出的扣款确认单到工服管理部门领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换装时间
1、员工可以在工服更换期限满后提交工服更换申请至部门助理处,由部门助理收集后可在每月的25号(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换时间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十、工服的检查
1、员工当班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工服,并保持工服干净、整洁、无异味。
2、管理部将不定期安排检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并服从管理部的检查安排。如有违反本制度相关条款的,公司将根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呈总经办签发执行,修改亦然。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 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须着公司统一要求的工服;周六、周日上班人员可以着便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 着工服时,应搭配与工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4、 着西装时,须着衬衣;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 工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 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二) 男员工着装要求
1、 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 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三) 女员工着装要求
1、 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 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 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4、 因公外出或上班化妆时宜化淡妆 ,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装配制说明
1、 员工工作满一个月后,可发放工服。
2、 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服装归个人。
(2)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服装归个人。
(3)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80%费用,服装归个人;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100%费用,服装归个人。
3、员工异动时服装的处理:
(1)订做服装未满半年调动,需要重新订做服装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新的岗位未满半年又调动,由公司承担费用的服装,原服装退回公司。
4、服装损耗时的处理办法
(1)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
(2)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3)穿用不足半年的原价支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按原价的80%支付;一年后由于正常磨损在交回旧工作服的同时可以申领新工作服,但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申领手续。
四、处罚措施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 工作时间不着工服者,发现一次乐捐公司20元,2次以上(含2次)则乐捐在前次基础上翻1倍。
3、 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50%的。该部门负责人乐捐100元。
4、不准借用给公司以外的人员,如有违反将乐捐公司50.00元/次的。
5、 乐捐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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